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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公佈經換屆產生的立法會議員自行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的代表的名單(排列順序以中文姓名的繁體字筆劃少者為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於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
主席:宋敏莉
委員:米萬英
委員:盛銳敏
委員:吳惠嫻
委員:陳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