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2026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6/2026

刊登日期:

2026.2.9

版數:

2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合作協議》。
相關法規 :
  • 第13/2025號行政法規 - 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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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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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026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25號行政法規《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授權

    一、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合作協議》。

    二、經濟財政司司長可將上款所授予的權力轉授。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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