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
- 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優秀物業設施管理有限公司簽署「宋玉生廣場、栢力、蓮花路、氹仔中央公園、黑橋街、居雅大廈、業興大廈及樂群樓的公共停車場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證合同。
- 任命第一審法院法官。
- 核准《高美士街公共停車場規章》。
- 發行並流通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成立五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