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65/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6

刊登日期:

2026.8.24

版數:

69-72

  • 基於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而該有利情況仍然維持,許可該課程按照新學習計劃並根據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南師範大學 -
  •  
    相關組織 :
  • 業餘進修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5/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五條及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基於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經第6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獲確認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而該有利情況仍然維持,許可該課程按照新學習計劃並根據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附件所載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26/2027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其餘學生則適用為每一具體個案所訂的過渡及完成相關學習計劃的規定,並在任何情况下有關高等院校應確保學位、文憑或證書的授予和相關正式認可與其在校本部所在地開辦的課程的方式相同。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

    一、

    高等院校的名稱及設在外地的校本部地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二、 本地協辦實體的名稱及地址: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三、 授課地點:

    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應用心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學術外國語 必修 48 3
    心理學基本原理 必修 48 3
    心理統計與測量 必修 48 3
    論文寫作與學術規範 必修 48 3
    心理研究方法基礎與應用 必修 48 3
    發展心理學研究 必修 48 3
    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研究 必修 48 3
           
    第二學年      
    心理諮詢的理論與實務 選修 32 2
    臨床心理與診斷 選修 32 2
    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管理 選修 32 2
    教育心理學進展 選修 32 2
    婚姻與家庭心理研究 選修 32 2
    團體心理輔導原理與方法 選修 32 2
           
    第三學年      
    中期考核 必修 1
    學位論文 必修

    註:

    1) 學生須從六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中選讀三門學科單元/科目。

    2) 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28學分,並須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3) 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4) 本課程以非全日制方式運作。

    六、預計學術活動開始的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法規:

    第66/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6

    刊登日期:

    2026.8.24

    版數:

    72-75

    •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工程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僑大學 -
  •  
    相關組織 :
  • 業餘進修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6/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五條及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工程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

    一、

    高等院校的名稱及設在外地的校本部地址:

    華僑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

     

    二、 本地協辦實體的名稱及地址: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三、 授課地點:

    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工程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 必修 48 3
    中國文化概論 必修 32 2
    工程經濟學 必修 48 3
    工程管理導論 必修 48 3
    定量分析:模型與方法 必修 48 3
    系統工程 必修 48 3
    學術道德與學術修養 必修 16 1
    論文寫作指導 必修 16 1
           
    第二學年      
    質量與可靠性管理 必修 48 3
    工程信息管理 必修 48 3
    精細化管理與成本控制 必修 48 3
    海綿城市建設與管理 必修 32 2
    專業實踐 必修 48 3
           
    第三學年      
    學位論文 必修

    註:

    1) 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3學分,並須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2) 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3) 本課程以非全日制方式運作。

    六、預計學術活動開始的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法規:

    第67/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6

    刊登日期:

    2026.8.24

    版數:

    75-77

    •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建築(城市更新遺產保護)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僑大學 -
  •  
    相關組織 :
  • 業餘進修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7/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五條及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建築(城市更新遺產保護)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

    一、

    高等院校的名稱及設在外地的校本部地址:

     

    華僑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

           
    二、 本地協辦實體的名稱及地址: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三、 授課地點:  

    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建築(城市更新遺產保護)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 必修 48 3
    中國文化概論 必修 32 2
    中國古典園林 必修 32 2
    城鄉遺產保育與活化 必修 32 2
    文化遺產學 必修 32 2
    城市更新理論與實踐 必修 32 2
    傳統建築環境與文化 必修 32 2
    華南地域建築類型與營建 必修 32 2
    嶺南園林植物與造景 必修 32 2
           
    第二學年      
    建築遺產數字化與信息化 必修 32 2
    專業性應用研究方法與運用 必修 32 2
    歷史建築保育活化實務 必修 48 3
    歷史環境公共雕塑 必修 32 2
    城市調查研究方法 必修 32 2
           
    第三學年      
    學位論文 必修

    註:

    1) 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0學分,並須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2) 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3) 本課程以非全日制方式運作。

    六、預計學術活動開始的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法規:

    第68/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6

    刊登日期:

    2026.8.24

    版數:

    78-81

    • 基於華僑大學法律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而該有利情況仍然維持,許可該課程按照新學習計劃並根據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僑大學 -
  •  
    相關組織 :
  • 業餘進修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8/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五條及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基於華僑大學法律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經第5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獲確認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而該有利情況仍然維持,許可該課程按照新學習計劃並根據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附件所載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26/2027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其餘學生則適用為每一具體個案所訂的過渡及完成相關學習計劃的規定,並在任何情况下有關高等院校應確保學位、文憑或證書的授予和相關正式認可與其在校本部所在地開辦的課程的方式相同。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

    一、

    高等院校的名稱及設在外地的校本部地址:

     

    華僑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

     

    二、 本地協辦實體的名稱及地址: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三、 授課地點:  

    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法律專業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 必修 48 3
    法理學專題 必修 48 3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憲政專題 必修 48 3
    民法學專題 必修 48 3
    刑法學專題 必修 48 3
    國際經濟法專題 必修 48 3
    經濟法專題 必修 48 3
    民事訴訟法專題 必修 48 3
    習近平法治思想 必修 32 2
    中國文化概論 必修 32 2
           
    第二學年      
    國際法專題 必修 48 3
    公司法與證券法專題 必修 48 3
    侵權責任法專題 必修 32 2
    刑事訴訟法專題 必修 48 3
    商法專題 必修 48 3
           
    第三學年      
    學位論文 必修

    註:

    1) 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42學分,並須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2) 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3) 本課程以非全日制方式運作。

    六、預計學術活動開始的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法規:

    第69/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6

    刊登日期:

    2026.8.24

    版數:

    81-83

    • 確認Chaminade University of Honolulu開辦的商業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管理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9/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五條及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確認Chaminade University of Honolulu開辦的商業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

    一、

    高等院校的名稱及設在外地的校本部地址:

     

    Chaminade University of Honolulu
    3140 Waialae Avenue, Honolulu, Hawaii 96816-1578, U.S.A.

           
    二、 本地協辦實體的名稱及地址:  

    澳門管理學院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上海街175號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9樓

           
    三、 授課地點:  

    澳門管理學院
    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口岸上海街175號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9樓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商業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組織領導 必修 40 3
    經濟學 必修 40 3
    道德與決策 必修 40 3
    管理會計學 必修 40 3
    金融學 必修 40 3
    市場學 必修 40 3
    人力資源管理學 必修 40 3
    營運管理 必修 40 3
           
    第二學年      
    創業學 必修 40 3
    國際商業管理 必修 40 3
    領導組織變革 必修 40 3
    策略管理 必修 40 3
    研究報告 必修

    註:

    1) 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6學分,並須完成研究報告;

    2) 本課程以非全日制方式運作;

    3) 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遙距教育及面授。課程授課部分的總學習時數包括不少於264學時的面授,其餘學習時數為學生進行網上學習(如同步學習輔導、論壇及評估)和完成各類作業或其他學術活動。

    六、預計學術活動開始的日期:二零二六年十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法規:

    第70/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6

    刊登日期:

    2026.8.24

    版數:

    83-87

    • 在中西創新學院開設數智語言服務博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中西創新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0/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中西創新學院開設數智語言服務博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一

    數智語言服務博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翻譯學。

    二、專業範疇:

    (一)數智語言應用;

    (二)數智語言管理。

    三、課程一般期限:三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7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數智語言服務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數智科技前沿 必修 45 3
    語言服務產業研究 必修 45 3
    學術專題項目 必修 1
           
    數智語言應用      
    計算語言學 必修 45 3
    跨學科研究方法 必修 45 3
           
    數智語言管理      
    跨語言管理 必修 45 3
    本地化項目管理 必修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語言服務標準化與研究 選修 45 3
    高級筆譯 選修 45 3
    高級口譯 選修 45 3
    機器翻譯與大語言模型應用 選修 45 3
    語言經濟學 選修 45 3
    服務營銷概論 選修 45 3
    語言大數據分析 選修 45 3
    數字經濟與貿易 選修 45 3
    粵港澳大灣區專題研究 選修 45 3
    葡語溝通Ⅰ 選修 45 3
    葡語溝通Ⅱ 選修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7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 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7學分,並選讀一專業範疇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

    (二) 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2學分;

    (三) 表三的論文佔1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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