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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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第163/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工程師一切所需的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關於租用珠海市拱北聯檢樓與澳門關閘之間地塊興建新邊檢大樓及配套設施的《珠海市國有土地租賃合同書》。
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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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1/2001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為經濟委員會成員:
(一)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三)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下列經濟利益團體的代表:
澳門中華總商會代表崔世昌、候補代表黃國勝;
澳門廠商聯合會代表賀一誠、候補代表何慶;
澳門出入口商會代表吳榮恪、候補代表陳偉文;
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代表王守基、候補代表王啟翔;
澳門銀行公會代表張鴻義、候補代表 Herculano Jorge de Sousa;
澳門旅遊商會代表何猷倫、候補代表陳志杰;
澳門酒店協會代表楊家明、候補代表陳健文;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代表馮志強、候補代表梁竟成;
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代表梁炳照、候補代表李漢明。
(二) 根據上述法規第三條第一款(四)項規定的下列人士:
- Filipe Santos;
- Manuel Santos;
- 王孝仁;
- 吳立勝;
- 吳亦新;
- 吳福;
- 何鴻燊;
- 周錦輝;
- 馬有�琚F
- 崔世平;
- 陳永棋;
- 張立群;
- 陳守信;
- 區宗傑;
- 崔煜林;
- 黃志成;
- 楊允中;
- 楊俊文;
- 劉本立;
- 禤永明;
- 劉伯龍;
- 潘漢榮;
- 蘇樹輝。
二、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三、本批示自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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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