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行政長官辦公室:
 第5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出版《澳門》雜誌中文版有關編輯服務合約的簽署人
第5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出版《澳門》雜誌中文版有關編輯服務合約的簽署人 第5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作為簽訂《關於中國內地高等院校在澳門招收本科生協調工作之協議書》的簽署人
第5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作為簽訂《關於中國內地高等院校在澳門招收本科生協調工作之協議書》的簽署人 第5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終止一名政府駐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Macauport)代表之職務,並同時委任另一名代表
第5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終止一名政府駐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Macauport)代表之職務,並同時委任另一名代表 第6/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483(2003)號決議所指的與伊拉克和科威特間的局勢有關的個人名單和實體名單
第6/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483(2003)號決議所指的與伊拉克和科威特間的局勢有關的個人名單和實體名單 第13/200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 供應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影音廣播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第13/200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 供應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影音廣播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第38/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給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筆款項
第38/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給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筆款項 第14/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雞毛圍的土地的批給
第14/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雞毛圍的土地的批給 第15/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 澳門科技大學區第二期及第三期填土建造工程”施工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第15/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 澳門科技大學區第二期及第三期填土建造工程”施工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第16/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批准將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漁翁街的土地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有償轉讓
第16/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批准將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漁翁街的土地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有償轉讓 第17/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第17/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第18/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
第18/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 第19/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第19/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