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開考公告,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技術輔助範疇)兩缺而舉行審查文件方式的限制性晉級開考。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並上載到輔助部門網頁(http://www.sasg.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新聞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多媒體範疇)四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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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應考人: |
最後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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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º |
馮嘉榮 |
6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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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º |
魏卓文 |
6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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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º |
周文來 |
6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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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º |
趙昊翔 |
6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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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º |
林樹基 |
5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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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º |
張亞翔 |
57.98 |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除名之投考人:31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但不得以對其餘投考人的優劣判斷作為上訴依據。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楊寶琴
委員:陳裕康
盧錦烈
新聞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中文傳意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大堂,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gcs.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黃樂宜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楊崇蔚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禮賓公關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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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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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苑玲 |
81.56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於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主任 唐偉良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首席高級技術員 錢玉麟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禮賓公關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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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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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º |
張永揚 |
8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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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º |
何添弟 |
81.33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於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主任 唐偉良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玉芬
首席高級技術員 張瑩暉
為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二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的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公佈,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為填補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本局行政及財政處和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馮若儀
為填補公共部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一百六十三個(163)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將出現的同一部門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的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接待處(查閱時間:周一至周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馮若儀
為填補行政公職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本局行政及財政處和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馮若儀
茲特公佈,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56/2016號行政命令的規定以及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將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至三十一日期間接受《第二屆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下稱“學習計劃”)第二期報考申請,收生名額二十二名,詳情如下:
1. 性質
學習計劃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培訓翻譯及傳譯人員的政策之一,目的如下:
1.1 學習中葡文的翻譯以及接續及即時傳譯的技巧;
1.2 學習公共行政及法律範疇的中葡文翻譯基本知識;
1.3 學習系統的翻譯理論;
1.4 通過在崗學習及在崗實踐汲取實際工作經驗。
2. 結構和期限
2.1 學習計劃分兩部分,為期不多於兩年,第一部分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2.1.1 第一階段:全體學員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由歐盟傳譯總司教授的會議接續傳譯理論及技巧學習,為期兩個月,其間,歐盟傳譯總司按其設定的以能力為導向的評分準則對全體學員進行甄別,經甄別後,學員進入第二階段學習。
2.1.2 第二階段:學員根據第一階段的甄別,赴比利時布魯塞爾進行由歐盟傳譯總司教授的會議即時傳譯理論及技巧學習,為期三個月;或赴中國上海進行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教授的漢語知識以及葡漢翻譯理論及技巧學習,為期三個月。於比利時布魯塞爾進行的理論及技巧學習可包含赴葡萄牙里斯本進行的活動。
2.1.3 第三階段:全體學員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公共行政及法律範疇基本知識學習以及翻譯及傳譯在崗學習,為期五個月。
2.2 2.1.1所指第一階段包括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的會議接續傳譯課程的學習單元;
2.3 2.1.2所指第二階段,按第一階段的甄別包括以下其中一項學習單元:
2.3.1 在比利時布魯塞爾進行的會議即時傳譯課程;或
2.3.2 在中國上海進行的漢語知識以及葡漢翻譯理論及技巧課程。
2.4 2.1.3所指第三階段包括以下學習單元:
2.4.1 在行政公職局語言事務廳進行的中葡及葡中翻譯及傳譯在崗學習;
2.4.2 公共行政範疇的中葡及葡中翻譯基本課程;
2.4.3 法律範疇的中葡及葡中翻譯基本課程。
2.5 第一部分各階段,學員須接受持續評核和參加評核考試;2.4.1所指的在崗學習(翻譯及傳譯),學員只須接受持續評核。
2.6 學習計劃第一部分結束日起計十五個工作日內公佈第一部分的期終評核名單及第二部分的開始日期;及格完成學習計劃第一部分的學員,方可進入第二部分。
2.7 學習計劃第二部分為在行政公職局語言事務廳進行的中葡及葡中翻譯及傳譯在崗實踐,分兩期間進行,每期間為五個半月。
2.8 學習計劃得以學習活動或其他活動,尤其是研討會、座談會、討論會及學習訪問等予以補充。
3. 報考要件
具備下列要件者,得報考本學習計劃:
(1)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已成年;
(3)具任何學士學位學歷;
(4)具任職能力;
(5)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6)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
(7)非屬翻譯員職程的人員。
4. 報考方式
4.1 填寫由行政公職局提供的申請書【第二屆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報考表——SAFP/CFTSP-DOF Modelo 140(版次/Ver. 001-09/09/2016)】,該表可到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索取或從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下載。
4.2 遞交下列文件:
(1)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供核實);
(2)報考要件第(3)項所指的學歷證明文件(須出示正本供核實);
(3)履歷(須具投考人簽名,否則作沒有遞交論)。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尚須遞交下列文件:
(4)任職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的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最近三年的工作表現評核。
5. 報考地點及期限
報考申請須在本通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日的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提交予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
6. 甄選方法
甄選採用下列三項方法: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中葡文筆試及口試);
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及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第一項甄選任一考試及第二項甄選的缺席投考人及/或放棄投考人將在最後評核名單中被除名。
各項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中葡文筆試及口試):評估投考人就讀本學習計劃所應具備的一般或專門知識水平;
甄選面試:確定和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就讀本學習計劃;
履歷分析: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與就讀本學習計劃相關的履歷資料。
7. 知識考試大綱
三小時的筆試,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中葡翻譯;
第二部分——葡中翻譯。
二十分鐘的口試,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中葡傳譯;
第二部分——葡中傳譯。
筆試及口試內容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知識以及國內外時事及通識。
進行筆試時只許使用紙本字典作參考。
8. 評分制度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中葡文筆試及口試)——80%
筆試——佔知識考試的50%
口試——佔知識考試的50%
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10%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
投考人的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低於50分者視為不及格。
招考及甄選程序中及格的投考人,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名次;如得分相同,則依次參酌下列優先排序準則以確定名次:
(1)知識考試的得分較高;
(2)履歷分析的得分較高;
(3)在公職的年資較長。
9. 知識考試及甄選面試的舉行地點、日期和時間
知識筆試的舉行地點、日期和時間將在公佈《被接納投考人確定名單》的通告內公佈;口試及甄選面試的舉行地點、日期和時間將於筆試結束當日在筆試舉行地點公佈。上述資訊均張貼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本局接待處和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10. 為使利害關係人更清楚是次招考及甄選程序的說明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最後評核名單、考試時間表以及與投考人有關的重要資訊均張貼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本局接待處和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11. 適用法規
招考及甄選程序適用下列法規及規章性法規的規定:
12. 學習計劃助學金
(1)與公共行政當局無聯繫的學員,在學習計劃第一部分各階段接受培訓期間,均有權每月獲發薪俸點220點相應的金額的助學金;在行政公職局語言事務廳進行第二部分在崗實踐培訓期間,有權每月收取薪俸點410點相應的金額的助學金。
(2)與公共行政當局有聯繫的學員,經甄別赴比利時布魯塞爾接受培訓期間,有權每月收取相當於原狀況薪俸點的薪俸外,並有權每月獲發1700歐元的助學金;經甄別赴中國上海接受培訓期間,有權每月收取相當於原狀況薪俸點的薪俸外,並有權每月獲發7500澳門幣的助學金。
13. 承諾聲明書
按學習計劃名額獲通知的及格投考人須簽署接受參加學習計劃條件的書狀,其中載有自學習計劃結束之日起計向公共行政當局提供服務兩年的承諾聲明書,倘不簽署,導致不獲錄取參加學習計劃。
與公共行政當局無聯繫的學員及格通過學習計劃後,須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在行政公職局為特區政府提供兩年服務,進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程,或如具有法定的合適學歷者,進入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職程。
與公共行政當局有聯繫的學員及格通過學習計劃後,可選擇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在行政公職局為特區政府提供兩年服務,進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程,或如具有法定的合適學歷者,進入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職程,上述選擇將引致原有的職務法律狀況自動終止。
14. 學習計劃章程
《第二屆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章程》可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本局接待處索取或從本局網頁下載(http://www.safp.gov.mo)。
15.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如下:
主席:廳長 Casimiro de Jesus Pinto
正選委員:顧問翻譯員 馮智銳
主任翻譯員 Idalete Célia Dias
候補委員:主任翻譯員 華鈺
一等翻譯員 陳裕安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馮若儀
印務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平面設計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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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應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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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敏頴 |
80.00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組長 吳文桂
委員:特級技術員 黃國銘
特級技術員 胡維聰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沙梨頭南街、飛喇士街及和樂大馬路交界。
3. 承攬工程目的:飛喇士街休憩區建造工程。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6. 臨時擔保:澳門幣壹拾壹萬元正($110,000.00),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7.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8. 底價:不設底價。
9.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五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民政總署培訓中心禮堂。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捌佰元正($800.00)(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3. 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160天。
14. 標書評核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i. 詳細度、說明、步驟及關鍵的工作程序——6%;
ii. 人力資源及建議資源的合適性——4%;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羅志堅
按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就“為民政總署供應工場及街道用品”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仟圓正($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人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上午十時正,於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按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就“為民政總署提供電器物品及資訊用品”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仟圓正($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人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上午十時正,於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麥儉明
茲公佈根據第7/2004號法律及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經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建議、由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批示核准、本通告附件內所列的法院助理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大綱。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教學委員會主席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1. 本課程共230課時,將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行。課程分為:
1.1. 理論課及實踐課,旨在讓學員熟習擔任法院助理書記員職務所須的知識;
1.2. 座談會、討論會及學習考察,旨在向學員講授對擔任該職務有用的特定事務的現況。
2. 上述的理論課及實踐課共佔186課時,包括:
2.1. 民法知識(30課時):
2.2. 刑法知識(20課時):
2.3. 行政法知識(10課時):
2.4. 勞動法知識(10課時):
2.5. 民事訴訟法(40課時):
2.6. 刑事訴訟法(30課時):
2.7. 勞動訴訟法(10課時):
2.8. 行政訴訟(10課時):
2.9. 接待技巧及公共關係(6課時)
2.10. 實用中文及葡文(20課時):
3.1. 座談會及討論會共佔12課時,包括:
3.2. 課程還會安排2小時到社會工作局社會重返廳轄下的青少年短期宿舍學習考察,或在第二部分上課期間進行與相關科目有關的學習考察。
4. 培訓課程還將加入下列對培訓屬重要的補充課目,共30課時:
5.1.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八條規定,出現下列情況的學員,將被取消修讀培訓課程的資格:
5.1.1. 三次連續或間斷的不合理缺勤;
5.1.2. 二十一次連續或間斷的合理缺勤。
5.2. 修讀培訓課程期間,未能出席整天或部分培訓,皆視為一次缺勤。
5.3. 將適用經適當調整後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一般制度中的規定,以界定缺勤是否為合理缺勤。
茲公佈根據第7/2004號法律及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經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建議、由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批示核准、本通告附件內所列的法院首席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大綱。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教學委員會主席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1. 本課程共210課時,將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行。課程分為:
1.1. 理論課及實踐課,旨在讓學員熟習擔任法院首席書記員職務所須的知識;
1.2. 座談會、討論會及學習考察,旨在向學員講授對擔任該職務有用的特定事務的現況。
2. 上述的理論課及實踐課共佔173課時,包括:
2.1. 民法知識(25課時):
2.2. 刑法知識(20課時):
2.3. 行政法知識(10課時):
2.4. 勞動法知識(10課時):
2.5. 民事訴訟法(40課時):
2.6. 刑事訴訟法(20課時):
2.7. 勞動訴訟法(10課時):
2.8. 行政訴訟(10課時):
2.9. 接待技巧及公共關係(8課時)
2.10. 實用中文及葡文(20課時):
3.1. 座談會及討論會共佔19課時,包括:
3.2. 課程可安排2小時到登記局及公證署的學習考察,或在第二部分上課期間進行與相關科目有關的學習考察。
4. 培訓課程還將加入下列對培訓屬重要的補充課目,共16課時:
5.1.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八條規定,出現下列情況的學員,將被取消修讀培訓課程的資格:
5.1.1. 三次連續或間斷的不合理缺勤;
5.1.2. 二十一次連續或間斷的合理缺勤。
5.2. 修讀培訓課程期間,未能出席整天或部分培訓,皆視為一次缺勤。
5.3. 將適用經適當調整後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一般制度中的規定,以界定缺勤是否為合理缺勤。
為填補退休基金會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二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湖景大馬路796-818號財神商業中心14樓退休基金會行政及財政處內,並於本會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五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以下職位,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的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14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八年度所需之車輛用品及組件。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壹萬澳門元($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八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壹萬澳門元($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八年度所需之日常及清潔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壹萬澳門元($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八年度所需之辦公室及攝影用品。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壹萬伍仟澳門元($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八年度所需之燃料。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壹萬澳門元($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同時各類物品的供應將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1)電油及輕柴油
2)石油氣
a)價格——70%
b)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30%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八年度所需之建築材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壹萬澳門元($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八年度所需之環保物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壹萬澳門元($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本局將以公開拍賣形式出售根據法例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屬公共實體報廢的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有關查看售賣物品、繳付保證金及公開拍賣當日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如下:
查看物品
1. 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
在財政局工作人員陪同下可於下表所載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查看相關出售的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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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批號 |
存放地區 |
查看日期 |
時間(1) |
地點(2) |
|
VS01(部份)、 |
澳門 |
2017年7月24日 |
10:00 am |
永富新邨 |
|
VS01(部份)、VS02 |
路環 |
2017年7月24日 |
3:00 pm |
遺棄車輛臨時停放場 |
|
L01(部份) |
澳門 |
2017年7月25日 |
10:00 am |
昌龍工業大廈 |
註:
(1)上述指定時間起計十五分鐘,即出發查看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逾時不候,亦不另作安排。查看物品的人士須自備交通工具前往各批物品的查看地點。
(2)有興趣的人士須於上述指定地點集合,以便前往存放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的地區。
拍賣當日不設查看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的環節,僅只透過電腦圖示展出。
2. 物品清單可於財政局大樓閣樓查看或於本局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dsf.gov.mo)。詳盡清單可於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查看。
繳付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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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由公告日起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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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金額: |
澳門元伍仟圓正 |
|
提交方式: |
現金或支票存款/銀行擔保 |
|
——以現金或支票存款,需先親臨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索取存款憑單,並於指定的銀行機構繳付 |
公開拍賣
|
日期: |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四) |
|
時間: |
上午九時(出席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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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
查詢售賣條件
相關售賣條件可到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索閱,或於財政局大樓閣樓查看,或瀏覽本局網頁(網址:http://www.dsf.gov.mo)
局長 容光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閱文件的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應考人: |
分 |
|
麥滔 |
80.2 |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科長 胡寶華
委員:二等技術員 程懿茵
首席特級統計技術員 梁桂生
根據經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之一月十日第02/1.1/2017號批示賦予本人的權限,本人決定:
一、轉授予資料暨資訊系統廳廳長劉煜源及人口、社會暨就業統計廳廳長李慧冰下列權限:
(一)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書信、文書及公函;
(二)核准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三)決定在假期內扣除的缺勤、在假期計劃表內已預定的假期,以及假期的取消及更改;
(四)根據法律規定,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二、現轉授予之權限不可再轉授。
三、對行使本批示所載的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現時權限的轉授並不妨礙權限的收回及監管。
五、追認廳長劉煜源及廳長李慧冰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所作出屬本轉授權範圍內的所有行為。
六、廢止公佈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第01/1.3/2017號批示。
七、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經統計暨普查局局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副局長 麥恆珍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勞工事務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下列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勞工事務局之行政財政處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勞工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內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督察一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普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與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勞工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十九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普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與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與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本人行使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02/dir/DSAL/2017號勞工事務局局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之權限,決定如下:
一、將以下屬勞動監察廳的行政技術管理權限轉授予勞動監察廳代廳長黎健倫學士,或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
〈一〉簽署所屬單位發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文書,但呈交予各主要官員辦公室之文件除外;
〈二〉批准所屬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
〈三〉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四〉依法決定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五〉批准簽發存檔於該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現轉授予之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透過獲經濟財政司司長認可後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現轉授予的權限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廢止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勞工事務局局長第7/sdir/DSAL/2016號批示。
六、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批示認可)
本人行使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03/dir/DSAL/2017號勞工事務局局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之權限,決定如下:
一、將本人下列權限轉授予勞動監察廳代廳長黎健倫學士,或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
〈一〉根據第26/2008號行政法規《勞動監察工作的運作規則》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確認筆錄;
〈二〉根據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八十九條,對作出載於同一法律第八十八條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三〉根據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三十四條,對作出載於同一法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四〉根據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三十四條,對作出載於同一法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附加處罰;
〈五〉根據第8/2010號行政法規《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二)項,對載於同一法規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六〉根據第17/2004號行政法規《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第十二條,對載於同一法規第九條第一款(一)及(四)項,以及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七〉根據第17/2004號行政法規《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第十二條,對載於同一法規第十條規定科處的附加處罰;
〈八〉根據七月四日第32/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對載於同一法令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九〉根據第7/2015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第五條,對作出載於同一法律第四條規定的違法行為適用第7/2008號法律關於否定獲報酬的權利的規定科予處罰。
二、現轉授予之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廢止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勞工事務局局長第8/sdir/DSAL/2016號批示。
五、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本人行使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02/dir/DSAL/2017號勞工事務局局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之權限,決定如下:
一、將以下屬職業安全健康廳的行政技術管理權限轉授予職業安全健康廳廳長林玉章學士,或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
〈一〉簽署所屬單位發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文書,但呈交予各主要官員辦公室之文件除外;
〈二〉批准所屬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
〈三〉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四〉依法決定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五〉批准簽發存檔於該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現轉授予之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透過獲經濟財政司司長認可後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現轉授予的權限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廢止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勞工事務局副局長第9/sdir/DSAL/2016號批示。
六、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批示認可)
本人行使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03/dir/DSAL/2017號勞工事務局局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之權限,決定如下:
一、將本人下列權限轉授予職業安全健康廳廳長林玉章學士,或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
〈一〉根據第26/2008號行政法規《勞動監察工作的運作規則》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確認有關筆錄;
〈二〉行使二月十九日第2/83/M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結合同一法律第一條所賦予的權限;
〈三〉行使二月十八日第13/91/M號法令第五條結合同一法令第一條所賦予的權限;
〈四〉行使七月十九日第44/91/M號法令第三條結合第67/92/M號法令第一條所賦予的權限;
〈五〉行使九月五日第48/94/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結合同一法令第一條所賦予的權限;
〈六〉行使八月十四日第40/95/M號法令第六十九條,對載於同一法令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科以處罰的權限;
〈七〉行使第3/2014號法律《建築業職安卡制度》第十五條的科處罰款的權限。
二、現轉授予之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廢止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勞工事務局副局長第10/sdir/DSAL/2016號批示。
五、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副局長 吳惠嫻
為填補博彩監察協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八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之告示板,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陳達夫
金融情報辦公室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07-323號中國銀行大廈22樓金融情報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公室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
合格准考人: |
分 |
|
| 1.º |
李漢忠 |
85.69 |
| 2.º |
Cristina Amorim Badaraco |
83.44 |
| 3.º |
黃曼瑩 |
83.38 |
| 4.º |
林佩芝 |
83.31 |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保安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善恩
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何嘉慧
首席特級技術員 馮敏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繪圖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繪圖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
合格准考人: |
分 |
|
陳申炫 |
78.75 |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保安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技術員 余業強
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甘沛玲
首席技術輔導員 黃偉基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稽查一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及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技術員 陸瑞儀
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陳亞次
首席技術輔導員 梁家健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五缺,經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及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劉敏儀
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陳愛儀
特級技術輔導員 林日榮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懲教管理局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以及上載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該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彩紅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首席技術員 鄭達成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懲教管理局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以及上載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該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彩紅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首席技術員 鄭達成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懲教管理局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以及上載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該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彩紅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首席技術員 鄭達成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下職位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懲教管理局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為填補經由本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四缺,經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
合格投考人: |
分 |
|
|
1.º |
陳彩環 |
85.44 |
|
2.º |
黃穎雯 |
84.61 |
|
3.º |
蘇小翠 |
83.89 |
|
4.º |
蘇淑樺 |
82.28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家耀
正選委員:衛生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勞翠雅
衛生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蕙姬
為填補經由本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七缺,經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
合格投考人: |
分 |
||
|
1.º |
黃彩順 |
82.83 |
|
|
2.º |
林家威 |
82.39 |
|
|
3.º |
王聖雯 |
81.83 |
|
|
4.º |
梁耀華 |
81.39 |
|
|
5.º |
武藝 |
81.33 |
|
|
6.º |
陳顯貴 |
81.28 |
|
|
7.º |
謝映妍 |
81.11 |
a) |
|
8.º |
黃惠琴 |
81.11 |
a) |
|
9.º |
賴雅薇 |
80.56 |
|
|
10.º |
黃雅琳 |
80.44 |
a) |
|
11.º |
關皓怡 |
80.44 |
a) |
|
12.º |
潘淑英 |
80.28 |
a) |
|
13.º |
袁家煒 |
80.28 |
a) |
|
14.º |
尹雁琼 |
80.28 |
a) |
|
15.º |
黃敏嫻 |
80.22 |
|
|
16.º |
李玉苹 |
80.17 |
a) |
|
17.º |
梁家琪 |
80.17 |
a) |
|
18.º |
施純及 |
80.00 |
a) |
|
19.º |
蕭興泰 |
80.00 |
a) |
|
20.º |
梁炳權 |
80.00 |
a) |
|
21.º |
冼惠琼 |
80.00 |
a) |
a)得分相同,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馬立華
正選委員:衛生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趙必凱
衛生局特級技術員 張華政
為填補經由本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五缺,經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
合格投考人: |
分 |
|
|
1.º |
莫曉生 |
83.00 |
|
2.º |
林淑敏 |
82.72 |
|
3.º |
劉思元 |
82.56 |
|
4.º |
梁嘉雯 |
82.44 |
|
5.º |
張芬娜 |
81.44 |
|
6.º |
余嘉燕 |
81.11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靜靜
正選委員:衛生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亞發
衛生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余桂群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之批示,基於沒有合適的投標書,故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9/P/17號《供應及安裝電動式活動檔案櫃》之公開招標不作出判給。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六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五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套骨質密度掃描儀(DEXA Bone Densitometry)”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肆拾貳元整($42.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前往筷子基衛生中心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本次招標標的安裝地點。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肆萬元整($4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就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8112頁及第8113頁,有關以考核方式招聘以下空缺之最後成績名單,現更正如下: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葡文)五缺之最後成績名單,原文為:
“典試委員會:
主席: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李慧敏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Carlos Alberto Rodrigues da Silva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香梅”
應改為: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立小學校長 Felizbina Carmelita Gomes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李家兒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Ana Rute Ng Pereira Alves dos Santos”。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葡文)四缺之最後成績名單,原文為: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立小學校長 Felizbina Carmelita Gomes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李家兒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Ana Rute Ng Pereira Alves dos Santos”
應改為:
“典試委員會:
主席: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 李慧敏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Carlos Alberto Rodrigues da Silva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香梅”。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文化局為填補下列空缺,經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總部,以及上載於文化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梁曉鳴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之批示,文化局現進行“南灣•雅文湖畔S3商舖之租賃”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文化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標的:是次招標是為南灣•雅文湖畔S3商舖之出租作判給,以銷售主要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原創的文化創意產品,並可提供文創相關的服務。
5. 租賃商舖:南灣•雅文湖畔S3商舖(即澳門南灣湖景大馬路470-756號南灣湖廣場地窖編號C/V-L1商舖)。
6. 租賃期:共四十八個月。
7. 租金底價:不設底價。
8. 投標資格:投標者/公司必須於公告所指的截標日期前,已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局和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開業及商業登記,倘為公司,澳門居民佔其股權比例須為百分之五十(50%)以上。
9.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貳萬元正($20,000.00),以現金存款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基金”的法定銀行擔保提供。
10. 確定保證金:相等於兩個月的月租金。
11. 查閱卷宗之地點、日期、時間及卷宗副本之索取:
地點: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日期:自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至截標日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卷宗副本:可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免費索取。查閱及索取卷宗副本須作出登記。
12. 場地視察:南灣•雅文湖畔S3商舖的場地視察將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進行。有意者應於當天上午十一時在南灣•雅文湖畔S3商舖門口集合。
13. 遞交投標書的地點及期限:
地點:澳門塔石街文化局大樓接待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星期三)上午十時。
開標時,投標者/公司或其合法代表須出席公開開標會議,以便根據經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釋投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投標者/公司或其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此受權人應出示經認證獲授權的授權書,或出示根據法律規定可證明其具代表權的文件。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16. 投標書的有效期: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並可按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延期。
17. 附加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五)起,利害關係人可前往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查閱或索取附加說明之文件。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梁曉鳴
為填補社會工作局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社會工作局之工作人員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的告示板,並同時於社會工作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開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公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編制內人員空缺:
一、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空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區志強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將填補體育局下列人員空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有關開考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1. 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
2.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內,並上載到本辦網頁(http://www.gae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即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主任 蘇朝暉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規定,澳門大學現公佈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資助名單:
|
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
Fan Jing |
17/12/2014 |
$ 6,000.00 |
向澳門大學學生發放華夏綠洲助學行動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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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 Wenbin |
24/10/2012 |
$ 6,000.00 |
|
|
Feng Xiong |
29/01/2014 |
$ 6,000.00 |
|
|
Fu Jia |
29/01/2014 |
$ 6,000.00 |
|
|
Gong Chunyan |
27/01/2016 |
$ 6,000.00 |
|
|
He Jinyong |
24/10/2012 |
$ 6,000.00 |
|
|
Li Yun |
24/10/2012 |
$ 6,000.00 |
|
|
Liu Baojun |
27/01/2016 |
$ 6,000.00 |
|
|
Xiong Zhimin |
24/04/2013 |
$ 6,000.00 |
向澳門大學學生發放四川學生助學金。 |
|
Chan Lai Man |
07/02/2017, |
$ 22,000.00 |
為澳門大學學生提供海外交流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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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ng Ka Keong |
07/02/2017, |
$ 22,000.00 |
|
|
Chen Yilin |
07/02/2017, |
$ 13,200.00 |
|
|
Deng Siwen |
07/02/2017, |
$ 18,700.00 |
|
|
Fang Ruian |
07/02/2017, |
$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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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Cheok U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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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 Yingjie |
07/02/2017, |
$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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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Huiling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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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Baiyun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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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Maozai |
07/02/2017, |
$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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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Yining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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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i Weng Fei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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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Linyun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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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 Cheng Teng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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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 Shiyi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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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 Yan |
07/02/2017, |
$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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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Pu Han |
07/02/2017, |
$ 2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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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Weng Ian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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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on Shiuh Jer |
07/02/2017, |
$ 18,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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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 Jia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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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 Juan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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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Heng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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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Zitian |
07/02/2017, |
$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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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 Si Man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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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Mu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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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Menglong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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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Miao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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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Chenguang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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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Kexin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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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ang Shixin |
07/02/2017, |
$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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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 Shuoying |
12/04/2017 |
$ 500.00 |
向澳門大學學生發放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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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 Cheng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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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 Kei Hong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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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 Yuxuan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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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 Xinran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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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g Tin I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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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Yujing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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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yang Mingcong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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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k Jae Basquinas Piguing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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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 Pou Kei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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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Chien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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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 Chi Kei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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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 Weng Chong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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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Hao |
12/04/2017 |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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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學生會 |
23/11/2016, |
$ 262,345.48 |
為澳門大學學生會的日常運作及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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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研究生會 |
13/01/2016, |
$ 176,547.56 |
為澳門大學研究生會的日常運作及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 |
|
澳門大學校友會 |
31/03/2017 |
$ 2,723.90 |
為澳門大學校友會的日常運作及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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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田徑總會 |
07/12/2016 |
$ 220.00 |
支付二零一七年澳門田徑總會之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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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
08/02/2017 |
$ 2,000.00 |
支付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澳門人力資源管理協會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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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 |
$ 1,088,936.94 |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高薇
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副刊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之授權,現公佈下列之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提供資訊設備及系統保養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關設備及系統共分成十一個組合項目,提供服務的期間為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2室採購處,取得《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每份為澳門幣壹佰元正($100.00)。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1室舉行。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競投者須根據所競投之組合項目繳交相應之金額,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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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項目 |
名稱 |
臨時保證金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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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合項目 |
HP & Dell伺服器設備 |
3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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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組合項目 |
Dell & EMC儲存設備 |
3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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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合項目 |
Cisco網絡及通訊設備 |
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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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組合項目 |
Palo Alto網絡安全設備 |
3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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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組合項目 |
Proof Point電郵安全設備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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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組合項目 |
Pulse Secure SSLVPN 網絡安全設備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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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組合項目 |
Aruba無線網網絡設備 |
4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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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組合項目 |
H3C核心網絡設備 |
8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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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組合項目 |
Oracle伺服器設備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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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組合項目 |
Citrix應用程式遞送控制器設備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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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組合項目 |
校園光纖及網絡線 |
8,000.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1室舉行。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高薇
由於魏丹被委任為澳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其任期從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起,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通告內其作為代副院長的轉授權,自任期開始之日起視為對其作為法學院副院長作出的轉授權。
由於戴兆源被委任為澳門大學工程處處長,其任期從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第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通告內其作出代處長的轉授權,自任期開始之日起視為對其作為工程處處長作出的轉授權。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教育發展基金現公布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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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資助機構 |
批示日期 |
資助金額 |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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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安東尼幼稚園 |
24/6/2016 |
$ 52,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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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58,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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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信教育中心 |
5/12/2016 |
$ 1,729,950.00 |
資助宣信教育中心2016/2017學年“校園新領域”校園適應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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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中學(澳門) |
24/6/2016 |
$ 132,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的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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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751,0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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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中學(澳門) |
24/6/2016 |
$ 1,245,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科學實驗探究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姐妹學校交流資助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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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
24/6/2016 |
$ 709,1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
24/6/2016 |
$ 912,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校上網資助,以及家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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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羅撒英文中學 |
24/6/2016 |
$ 693,1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開放校園設施、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橫琴參觀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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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409,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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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一校) |
24/6/2016 |
$ 340,1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一校) |
24/6/2016 |
$ 744,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葡語課程、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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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二、三校) |
24/6/2016 |
$ 362,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
24/6/2016 |
$ 484,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科學實驗探究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四校) |
24/6/2016 |
$ 93,1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
24/6/2016 |
$ 309,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資訊科技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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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諾撒聖心中學 |
24/6/2016 |
$ 399,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資訊科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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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663,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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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
24/6/2016 |
$ 765,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
24/6/2016 |
$ 1,050,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資訊科技教育、姐妹學校交流資助計劃、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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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鮑思高粵華小學(中文部) |
24/6/2016 |
$ 602,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
鮑思高粵華小學(中文部) |
24/6/2016 |
$ 1,935,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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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中學(中學部) |
24/6/2016 |
$ 726,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
24/6/2016 |
$ 1,134,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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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祺永援中學 |
24/6/2016 |
$ 671,7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 |
|
24/6/2016 |
$ 1,633,1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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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祺永援中學(分校) |
24/6/2016 |
$ 136,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學校上網資助、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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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434,0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以及中長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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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華中文中學 |
24/6/2016 |
$ 1,239,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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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452,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高中教育課程先導計劃、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科學實驗探究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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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學校 |
24/6/2016 |
$ 147,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家校合作、教學人員手提電腦、橫琴參觀學習計劃、姐妹學校交流資助計劃,以及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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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浸信中學 |
24/6/2016 |
$ 1,609,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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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535,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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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農子弟學校 |
24/6/2016 |
$ 1,348,1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家校合作、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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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4,805,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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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農子弟學校(灣景分校) |
24/6/2016 |
$ 84,7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橫琴參觀學習計劃、家校合作、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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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806,425.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以及中長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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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農子弟學校(分校) |
24/6/2016 |
$ 58,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橫琴參觀學習計劃、家校合作、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
24/6/2016 |
$ 527,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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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中德學校 |
24/6/2016 |
$ 714,1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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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836,7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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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
24/6/2016 |
$ 119,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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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
24/6/2016 |
$ 139,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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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學校 |
24/6/2016 |
$ 269,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資訊科技教育,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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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97,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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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家學校 |
24/6/2016 |
$ 403,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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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家學校 |
24/6/2016 |
$ 445,5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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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國學校 |
16/1/2017 |
$ 93,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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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283,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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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921,600.00 |
資助開展2015/2016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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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1,161,400.00 |
資助開展2014/2015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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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1,232,7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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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2,096,100.00 |
資助開展2013/2014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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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2,450,000.00 |
資助開展2013/2014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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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2,696,000.00 |
資助開展2015/2016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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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3,265,200.00 |
資助開展2014/2015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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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 |
24/6/2016 |
$ 540,7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姐妹學校交流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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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942,158.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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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德蘭學校 |
24/6/2016 |
$ 279,7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教學人員手提電腦、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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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德蘭學校 |
24/6/2016 |
$ 437,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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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澳聖若瑟學校 |
24/6/2016 |
$ 139,9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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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57,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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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 |
24/6/2016 |
$ 6,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的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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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974,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葡語課程、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以及家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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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203,5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以及特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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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玫瑰學校 |
24/6/2016 |
$ 64,1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以及家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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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善學校 |
24/6/2016 |
$ 209,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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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78,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學校上網資助、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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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
24/6/2016 |
$ 210,7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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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329,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以及特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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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坊眾學校 |
24/6/2016 |
$ 520,7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特殊教育、橫琴參觀學習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學生電腦,以及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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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坊眾學校 |
24/6/2016 |
$ 677,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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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928,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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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458,0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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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梨頭坊眾學校 |
24/6/2016 |
$ 372,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特殊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家校合作、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以及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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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847,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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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中學 |
24/6/2016 |
$ 87,0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家校合作,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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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14,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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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900,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特殊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以及家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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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252,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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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仔坊眾學校 |
24/6/2016 |
$ 464,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橫琴參觀學習計劃、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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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4,327,1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以及中長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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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學校 |
24/6/2016 |
$ 315,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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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773,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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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環浸會學校 |
24/6/2016 |
$ 49,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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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78,4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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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暉學校 |
24/6/2016 |
$ 108,5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家校合作、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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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560,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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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017 |
$ 112,900.00 |
緊急維修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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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中學附屬幼稚園 |
24/6/2016 |
$ 135,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橫琴參觀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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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483,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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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中學附屬小學 |
24/6/2016 |
$ 78,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的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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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864,4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特殊教育、學生電腦、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家校合作、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姐妹學校交流資助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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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4,567,485.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以及中長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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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中學 |
24/6/2016 |
$ 1,388,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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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中學 |
24/6/2016 |
$ 1,850,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傳承中華文化、葡語課程、高中教育課程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開放校園設施、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姐妹學校交流資助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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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洲小學 |
24/6/2016 |
$ 218,7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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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337,4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以及橫琴參觀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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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國際學校 |
16/1/2017 |
$ 755,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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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2,040,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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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017 |
$ 2,144,7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校上網費用、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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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017 |
$ 672,200.00 |
緊急修葺工程的資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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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智學校 |
24/6/2016 |
$ 37,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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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52,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以及中長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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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業中學 |
24/6/2016 |
$ 1,148,5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高中教育課程先導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姐妹學校交流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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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286,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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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業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分校 |
24/6/2016 |
$ 182,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姐妹學校交流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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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04,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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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業中學(分校) |
24/6/2016 |
$ 387,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家校合作、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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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業中學(分校) |
24/6/2016 |
$ 561,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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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平學校(小學部) |
24/6/2016 |
$ 544,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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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672,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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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平學校(中學部) |
24/6/2016 |
$ 983,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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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174,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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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中學 |
24/6/2016 |
$ 339,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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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718,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開放校園設施、“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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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中學(分校) |
24/6/2016 |
$ 407,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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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425,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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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峰普濟學校 |
24/6/2016 |
$ 224,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資訊科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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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680,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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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中學 |
24/6/2016 |
$ 458,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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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中學 |
24/6/2016 |
$ 718,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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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 |
24/6/2016 |
$ 369,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促進學生學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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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388,0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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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
24/6/2016 |
$ 806,7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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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
24/6/2016 |
$ 810,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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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
24/6/2016 |
$ 149,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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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182,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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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 |
24/6/2016 |
$ 52,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的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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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727,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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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241,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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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 |
24/6/2016 |
$ 1,180,7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葡語課程、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傳承中華文化、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學生電腦、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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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3,333,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中長期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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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道中學 |
24/6/2016 |
$ 935,3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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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465,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高中教育課程先導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科學實驗探究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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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道中學(南灣分校) |
24/6/2016 |
$ 290,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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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2016 |
$ 397,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姐妹學校交流資助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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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道中學小學部分教處 |
24/6/2016 |
$ 254,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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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69,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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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瑪沙利羅學校 |
24/6/2016 |
$ 127,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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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81,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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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道學校 |
24/6/2016 |
$ 293,1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以及科學實驗探究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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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650,1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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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道學校——英文部 |
24/6/2016 |
$ 90,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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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98,0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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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道學校(夜間部) |
24/6/2016 |
$ 34,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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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49,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資訊科技教育、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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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保祿學校 |
24/6/2016 |
$ 1,397,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提高班、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維護資訊科技教育發展項目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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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3,857,7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中長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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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中學 |
24/6/2016 |
$ 324,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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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606,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職業技術教育、橫琴參觀學習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姐妹學習交流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計劃、學生電腦,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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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正中學 |
24/6/2016 |
$ 2,215,5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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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正中學 |
24/6/2016 |
$ 2,245,9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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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華中學 |
24/6/2016 |
$ 21,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的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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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121,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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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556,2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姐妹學校交流計劃、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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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華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
24/6/2016 |
$ 13,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的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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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57,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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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817,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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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三育中學 |
24/6/2016 |
$ 66,3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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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512,7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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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三育中學(英文部) |
24/6/2016 |
$ 582,1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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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524,9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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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
24/6/2016 |
$ 673,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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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229,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姐妹學校交流計劃、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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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夜校) |
24/6/2016 |
$ 114,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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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763,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以及橫琴參觀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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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訓夜中學 |
5/12/2016 |
$ 267,6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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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016 |
$ 345,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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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梨頭浸信學校 |
24/6/2016 |
$ 27,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橫琴參觀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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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41,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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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學校 |
24/6/2016 |
$ 16,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橫琴參觀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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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51,9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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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學校 |
24/6/2016 |
$ 87,4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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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47,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橫琴參觀學習計劃、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科學實驗探究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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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學校——中學部 |
24/6/2016 |
$ 416,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教學人員手提電腦,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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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學校——中學部 |
24/6/2016 |
$ 1,405,5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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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善堂中學(日校) |
24/6/2016 |
$ 1,028,0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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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147,1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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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學校 |
24/6/2016 |
$ 146,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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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328,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資訊科技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生電腦、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以及關愛學生境外交流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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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868,7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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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幼中學 |
24/6/2016 |
$ 1,170,8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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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657,2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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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善堂中學附屬幼稚園 |
24/6/2016 |
$ 169,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學生電腦、以及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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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22,5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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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幼稚園 |
24/6/2016 |
$ 34,9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以及橫琴參觀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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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26,5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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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道中學氹仔幼稚園分校 |
24/6/2016 |
$ 103,4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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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210,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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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
24/6/2016 |
$ 136,2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家校合作、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資訊科技教育——教學人員手提電腦、資訊科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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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356,5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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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道中學氹仔小學分校 |
24/6/2016 |
$ 101,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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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84,0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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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
24/6/2016 |
$ 516,8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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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夜間部) |
24/6/2016 |
$ 88,9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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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858,60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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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分校) |
24/6/2016 |
$ 760,1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家校合作、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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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6 |
$ 1,489,050.00 |
資助開展2016/2017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以及校舍修葺工程與設備購置。 |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於教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梁勵(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文化產業基金現公佈二零一七年第二季資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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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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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紫出入口貿易有限公司 |
14/10/2016 |
$ 607,631.00 |
對「打造世界知名澳門本土原創設計師品牌“AZALEAHO”」項目發放第二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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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樹文化藝術有限公司 |
3/3/2017 |
$ 397,491.00 |
對「手作文創交易及教學雙平台」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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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龍(澳門)影視有限公司 |
13/3/2017 |
$ 1,647,376.00 |
對「拍攝電影《斷線人》(暫定名)」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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璣志制作設計有限公司 |
14/2/2017 |
$ 121,518.00 |
對「澳門本土設計的桌遊」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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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娛樂製作有限公司 |
19/10/2015 |
$ 62,515.00 |
對「『賭場及餐廳』本地背景音樂(LBGM)推銷計劃」項目發放第二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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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017 |
$ 1,232,206.00 |
對「「宅TV」計劃」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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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有限公司 |
5/12/2016 |
$ 57,560.00 |
對「O-MOON 創作禮品店」項目發放裝修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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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美項目顧問有限公司 |
3/6/2015 |
$ 266,009.60 |
對「澳門服裝品牌孵化中心」項目發放第四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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薈聚有限公司 |
4/12/2014 |
$ 16,775.72 |
對「O.N.E ——原創手作皮具品牌」項目發放最後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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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世光個人企業主(企業名稱:達爾汶文化傳播) |
15/12/2015 |
$ 339,143.00 |
對「GP賽車——原創澳門休閒競技手機遊戲」項目發放第二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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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匯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31/3/2017 |
$ 1,055,661.00 |
對「澳門品牌Mag Taylor Men“喬老爺系列”發展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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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雅玲個人企業主(商號名稱:REPÚBLICA LOVELINA) |
5/1/2017 |
$ 388,626.00 |
對「澳門創意系列——LOVEMAC」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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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 Barbara Barreto(商號名稱:COCOBERRYEIGHT) |
9/3/2015 |
$ 76,462.36 |
對「澳門時裝中心」項目發放第二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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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衍琪個人企業主(企業名稱:INKY STORE) |
8/3/2017 |
$ 474,393.00 |
對「I.N.K 澳門文化激發系列」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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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澳門有限公司 |
4/12/2014 |
$ 64,332.19 |
對「食在澳門平台」項目發放最後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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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壹網絡有限公司 |
31/3/2017 |
$ 335,272.00 |
對「原創二維動畫《女生宿舍日常》」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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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辣製作有限公司 |
23/3/2017 |
$ 665,462.00 |
對「「微辣」網絡影音製作及器材設備購買」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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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靛時裝有限公司 |
3/3/2017 |
$ 344,694.00 |
對「BOHEMIAN DESIGN——原創服飾設計品牌」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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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嫦艷個人企業主(商業名稱:裳時裝) |
23/3/2017 |
$ 745,511.00 |
對「裳時裝——LMD打辦工房」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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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同盟(澳門)有限公司 |
27/3/2017 |
$ 672,927.00 |
對「澳門專業舞蹈演藝培訓平台」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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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人娛樂製作有限公司 |
14/2/2017 |
$ 109,916.00 |
對「《小出走,大成就》節目拍攝計劃」項目發放第一期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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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門影視工作室有限公司 |
9/3/2015 |
$ 25,325.65 |
對「大型電視記錄片《世遺之城》」項目發放最後一期資助。 |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文化產業基金
行政委員會委員 朱妙麗
文化產業基金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相關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現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4樓A室本基金告示板,並於本基金網頁(http://www.fi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文化產業基金
行政委員會委員 朱妙麗
文化產業基金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了二零一五年第四季資助名單,因以下企業退還資助金額,現公佈資助金額修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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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修正後金額 |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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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來亞國際品牌服裝集團有限公司 |
18/12/2015 |
$ 79,975.00 |
$ 4,975.00 |
對「EUR品牌電視購物標把系列」項目發放補貼金額。 |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文化產業基金
行政委員會委員 朱妙麗
文化產業基金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了二零一五年第三季資助名單及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了二零一六年第三季資助名單,因以下企業取消資助申請及退還資助金額,現公佈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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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資助實體 |
取消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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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世影視製作一人有限公司 |
$1,964,140.00 |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文化產業基金
行政委員會委員 朱妙麗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六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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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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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º |
甄珮詩 |
8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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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º |
黃劍愷 |
8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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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º |
司徒振銳 |
83.17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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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º |
冼洪輝 |
83.17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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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º |
何仲誠 |
8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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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º |
戴文茵 |
8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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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作表現評核較佳。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程道全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田志潔
候補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耀龍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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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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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º |
歐陽俊榮 |
77.78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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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º |
張潔婷 |
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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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作表現評核較佳。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區耀安
候補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鴻生
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劉保明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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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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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º |
黃秀嬛 |
8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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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º |
顏小清 |
8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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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º |
李國健 |
8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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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º |
李麗儀 |
8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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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º |
林偉明 |
80.00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麥達堯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燕芳
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伍玉美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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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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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泰 |
80.00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技術員 曾寶明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技術員 張日榮
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技術員 老廣明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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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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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萬明 |
89.06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代科長 黃美群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Humberto Correia Gageiro
候補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Anabela Lopes Silva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四缺,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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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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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º |
陳玉娟 |
87.50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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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º |
李少慧 |
8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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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º |
林慧聰 |
8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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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º |
曾玉蘭 |
8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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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在職級的年資較長。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陳月嫦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陳宇琪
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黃偉賢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有關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張紹基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海事及水務局現公佈於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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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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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漁民互助會 |
21/04/2017 |
$ 200,000.00 |
資助“休漁期收集漁船家居垃圾活動”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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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2017 |
$ 200,000.00 |
休漁漁家樂活動。 |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茲特公告,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外港客運碼頭燃油管道更換工程”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六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會計科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下載。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1. 招標實體:海事及水務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標的:提供不�袗�三座位排椅。
4. 交貨期限: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開標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臨時擔保:$32,000.00(澳門幣叁萬貳仟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7.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4%),以現金存款或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8. 底價:不設底價。
9. 投標條件:投標人須為主行政管理機關設於澳門的公司,或為澳門居民之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投標人在商業登記中的業務範圍包括傢俬、設備供應、銷售及製造的服務。不接納投標人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本次招標。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行政輔助科。
截標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時正。
倘上述截標時間海事及水務局不向公眾開放,則原定的截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之時間。
11.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禮賓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
投標人應委派代表出席開標會議,以便知悉開標會議的具體情況,並在需要時及時提出聲明異議。
倘截標日期根據上述10點被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時間海事及水務局不向公眾開放,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之時間。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會計科。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此外,亦可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下載招標文件。
13. 評標標準:
投標書所載之供應物品須符合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要求;投標書的評分總分為100分,並按下列項目評分:
投標價格:100分。
14. 招標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釋等資料:由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每日前往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之會計科或瀏覽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以獲取涉及招標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釋等資料。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按照第28/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三)項的規定,海事及水務局局長發佈本通告。
一、指定下列臨時性對外貿易海上口岸、用途及有效期:
(一)路環聯生工業村G2地段的建材碼頭,用於起卸散裝建材,有效期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二)外港客運碼頭登船橋更換工程施工範圍附近海面,用於工程編號為72/2016號的外港客運碼頭登船橋更換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三)嘉樂庇大橋北護橋欄損毀維修工程施工範圍附近海面,用於嘉樂庇大橋北護橋欄損毁維修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四)修葺外港及往內港航道燈樁工程施工範圍附近海面,用於工程編號為25/2017號的外港及往內港航道燈樁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二、本通告於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獲許可開展有關活動之日。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代局長 曹賜德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通告,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招聘技術員職程郵政管理範疇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缺,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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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姓名 |
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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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º |
鄭燦明 |
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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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º |
梁泳怡 |
6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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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º |
梁慧恩 |
6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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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º |
何梓洋 |
6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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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º |
李顯欣 |
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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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º |
盧家業 |
6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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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º |
陳億達 |
5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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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º |
謝友德 |
5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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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º |
盧彩儀 |
5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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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º |
歐浩俊 |
5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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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º |
馮巧怡 |
5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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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º |
楊婉珊 |
54.93 |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不合格被淘汰之投考人:103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於郵電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劉惠明
正選委員:廳長 溫美蓮
代廳長 吳美琪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以填補郵電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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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應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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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翠盈 |
82.00 |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特級氣象技術員 李永權
委員: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羅崇美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特級氣象技術員 胡家茵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氹仔平民新邨整治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點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查閱。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郭惠嫻
房屋局為填補以下職位空缺,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九樓房屋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並公佈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建設發展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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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准考人: |
分 |
|
梁錦龍 |
79.61 |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嘉倫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星儒
首席高級技術員 王國慶
為填補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下行政任用合同的空缺,經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本辦公室內,並上載於本辦公室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代主任 林煒浩
環境保護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下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地下,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環境保護局通過以考核方式,為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中葡傳譯及翻譯範疇)一缺的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地下,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兩缺(一般範疇一缺及資訊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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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應考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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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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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健 |
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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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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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遠謀 |
81.39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交通事務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一等技術員 李德藍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車輛駕駛考試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車輛駕駛考試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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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應考人: |
分 |
|
司徒創實 |
82.44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交通事務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顏琼芳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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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應考人: |
分 |
|
吳家寶 |
82.00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交通事務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顏琼芳
候補委員:一等技術員 李德藍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車輛查驗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車輛查驗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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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應考人: |
分 |
|
程文慶 |
87.44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交通事務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李德藍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
合格應考人: |
分 |
|
唐可茵 |
86.61 |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交通事務局局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顏琼芳
二等技術輔導員 劉嘉雯
1. 判給實體:運輸工務司司長。
2. 進行招標程序的實體:交通事務局。
3. 招標名稱:交通事務局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之保安服務。
4. 標的:為交通事務局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提供保安服務。
5. 提供服務的地點:澳門勞動節大馬路污水處理廠停車場地下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
6. 提供服務期限:十七(17)個月。
7.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根據招標方案的規定延期。
8. 底價:不設底價。
9. 臨時擔保:$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0. 確定擔保:為擔保合同之履行,獲判給者須提供百分之四(4%)作為確定擔保,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1. 投標者的資格:
1)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安業務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2)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從事上款所述業務的公司;
3)不接納投標者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競投。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五時。
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交通事務局停止辦公,則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五樓多功能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截標日期因第12點所述原因被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交通事務局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投標者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其所提交的投標書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查閱案卷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取得案卷副本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3字樓或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
時間:自招標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當日起至公開開標的日期及時刻止的辦公時間內。
價格:每份為$200.00(澳門幣貳佰元)。
15. 投標書的評標標準:
15.1 標書價格(佔評分65%);
15.2 過往三年在澳門提供同類規模的保安服務經驗(佔評分10%);
15.3 保安公司的運作規模及營運計劃(佔評分25%)。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刊登作澄清及補充說明文件的公告之日起至公開開標之日期及時刻止,投標者可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了解有否上述附加說明文件。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之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以填補下列交通事務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空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現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遞交報考申請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局長 戴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