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海 關
名 單
根據第3/2003號法律《海關關員職程、職位及報酬制度》、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海關關員職程的入職及晉升制度》,以及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為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高級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總長兩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相關職級出現的職缺。經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晉升開考,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之投考人
|
名次 |
投考人 |
副關務總長 |
姓名 |
最後評分 |
|
1.º |
06 |
14880 |
譚燕雯 |
11.18 |
|
2.º |
03 |
01961 |
葉華釗 |
11.11 |
|
3.º |
02 |
04980 |
吳嘉慧 |
10.51 |
被淘汰之投考人
|
投考人 |
副關務總長 |
姓名 |
淘汰原因 |
|
01 |
03981 |
黃志勇 |
a) |
|
04 |
02951 |
殷鎮玄 |
a) |
|
05 |
02981 |
余益銓 |
a) |
a)自願放棄
根據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海關關員職程的入職及晉升制度》第四十八條,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海關
關長 黃文忠
通 告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所作之批示,根據經第2/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3號法律及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和第4/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及第72/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以及適用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澳門海關將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開考,錄取合格者修讀培訓課程,以填補澳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關員七十缺及專業職程第一職階機械專業首席關員兩缺。
一、開考的各階段:
(一)首席關員七十缺
a)培訓課程的錄取開考(名額七十名);
b)培訓課程(名額七十名)。
(二)機械專業首席關員兩缺
a)培訓課程的錄取開考(名額兩名);
b)培訓課程(名額兩名)。
二、開考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申請准考的期間為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為期十日(即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五日),以向人力資源處遞交報名表為之。而有關是次開考的各項要件的標準,均以截至報名期屆滿日投考人的資料為計算基礎。開考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第2/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3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及第十七條第一款(一)項、(二)項及(四)項的規定之關員/機械專業關員及一等關員/機械專業一等關員均可報考。
四、報考方式:
投考人須填寫報名表並連學歷證明的文件(倘有需要),於上指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人力資源處。(報名表可於澳門海關附屬單位索取或於澳門海關網頁內下載http://www.customs.gov.mo。)
五、職務範圍:
根據第2/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3號法律第六條及第4/2003號行政法規附表二內有關首席關員及機械專業首席關員的職位及職能。
六、薪俸及報酬:
根據由第2/2008號法律第五條第三款附表三所載的第一職階首席關員及第一職階機械專業首席關員薪俸點為340點。
七、甄選方法:
a)根據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和第4/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包括下列甄選方法,除心理測驗、專業面試及履歷分析外,各甄選方法均具淘汰性質。
- ——知識考試;
- ——體格檢查;
- ——體能考試;
- ——心理測驗;
- ——專業面試;
- ——履歷分析。
其中體能考試及知識考試大綱,以及通過體格檢查所須的條件載於第72/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內。
b)上述甄選方法納入最後評分的計算為:
(1)知識考試——筆試:30%、口試:20%;
(2)心理測驗——5%;
(3)專業面試——15%;
(4)履歷分析——30%。
八、培訓課程的錄取:
開考中被評為合格的投考人,按有關評核名單中的排名,以及按第一點(一)a)項及(二)a)項所指的名額,以及按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和第4/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第三十四條(二)項、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錄取修讀培訓課程。
九、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人力資源處及上載於澳門海關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
十、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經第2/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3號法律、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和第4/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72/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以及適用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所規範。
十一、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關務監督 曾雁鳴
正選委員:關務督察 譚家基
關務督察 林彩紅
候補委員:關務督察 黃龍風
關務督察 葉瑞珍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海關
關長 黃文忠
初 級 法 院
公 告
| 無償還能力案第CV3-19-0002-CFI號 |
第三民事法庭 |
申請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位於中國北京,分公司住所位於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23號中國銀行大廈。
被申請人:何尚平,最後為人所知地址為澳門氹仔東北馬路973號海逸庭園第11座或燒灰爐街24號峰景花園9樓D,現下落不明。
現根據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在本卷宗所立之判決書已宣告被申請人何尚平,居住於澳門氹仔東北馬路973號海逸庭園第11座或燒灰爐街24號峰景花園9樓D,現正處於無償還能力狀態,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第1款之規定,已訂定期限60天予債權人提出其清償債權。
已委任蘇頌恩律師,職業住所在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大廈6樓A座,為司法管理人。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於初級法院
法官 羅達光
法院首席書記員 陳宇慧
身 份 證 明 局
通 告
第2/DSI/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的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29/2017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七)項,以及第13/202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副局長羅翩卿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領導及協調綜合事務廳、刑事紀錄處及社團及財團登記處;
(二)對上項所指的附屬單位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1)核准人員的年假表;
(2)批准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3)批准特別假期及短期無薪假,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4)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5)批准採用輪值工作;
(6)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一天日津貼為限;
(7)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分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三)批准提供與身份證明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批准金額不超過五千澳門元的招待費;
(五)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身份證明局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合同的公文書;
(六)在身份證明局職責範疇,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七)批准豁免身份證明局職責範圍內的申請費用;
(八)審批居留權證明書的申請。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副局長羅翩卿就第一款(八)項作出的行為除外。
三、透過經行政法務司司長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可將有利於部門良好運作的職權轉授予其轄下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五、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第3/DSI/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的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29/2017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七)項,以及第13/202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副局長周偉迎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領導及協調旅行證件廳及行政及財政處;
(二)對上項所指的附屬單位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1)核准人員的年假表;
(2)批准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3)批准特別假期及短期無薪假,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4)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5)批准採用輪值工作;
(6)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一天日津貼為限;
(7)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分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三)批准身份證明局人員的臨時委任、續任,以及將臨時委任或定期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四)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所有行政任用合同;
(五)批准身份證明局人員的行政任用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六)批准身份證明局編制內人員及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人員在職程職級內的職階變更,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行政任用合同的修改;
(七)批准身份證明局人員的免職及解除行政任用合同;
(八)批准處於無薪假、合同中止或其他狀況的工作人員請求回任或返回公共部門的申請;
(九)簽署計算及結算身份證明局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十)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身份證明局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十一)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身份證明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十二)批准為身份證明局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十三)批准提供與身份證明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四)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身份證明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三萬澳門元為限;
(十五)除上項所指開支外,批准部門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以及購買印務局專印印件的開支;
(十六)批准金額不超過五千澳門元的招待費;
(十七)批准將分配給身份證明局並對其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十八)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身份證明局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合同的公文書;
(十九)在身份證明局職責範疇,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二十)批准豁免身份證明局職責範圍內的申請費用。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透過經行政法務司司長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可將有利於部門良好運作的職權轉授予其轄下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五、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第4/DSI/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的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29/2017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七)項,以及第13/202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研究開發及檔案管理廳廳長陳婉麗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三)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輪值工作;
(五)審批日常用品的申請;
(六)除機密資料外,發出研究開發及檔案管理廳的職權範疇下存檔文件的證明書及鑑證存檔文件正本的影印本;
(七)簽署在研究開發及檔案管理廳的職權範疇下,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實體及私人的公函,藉此轉達上級所作批示的內容,但呈交予各政府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件除外。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第5/DSI/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的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29/2017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七)項,以及第13/202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劉天德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三)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輪值工作;
(五)審批日常用品的申請;
(六)除機密資料外,發出居民身份資料廳的職權範疇下存檔文件的證明書及鑑證存檔文件正本的影印本;
(七)審批及發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及居住證明,以及鑑證上述證明文件的影印本;
(八)審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所載的個人資料更改的申請;
(九)審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集成電路內的資料更新的申請;
(十)發出確認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真偽的文件;
(十一)審批申報死亡的申請及註銷相關人士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十二)簽署在居民身份資料廳的職權範疇下,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實體及私人的公函,藉此轉達上級所作批示的內容,但呈交予各政府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件除外。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透過經行政法務司司長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可將有利於部門良好運作的職權轉授予其轄下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五、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黃寶瑩
市 政 署
名 單
根據四月十九日第8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關於訂定市政署向私人實體給予資助時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市政署現公佈二零二零年度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 受資助實體 | 給予財政資助 日期 | 資助金額 | 目的 |
| 小虎俱樂部 |
27/3/2020 |
$ 12,000.00 |
新春敬老。 |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19/3/2020 |
$ 840,192.90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2020年工人球場運作費用(一月份)。 |
| 澳門果欄六街區坊眾互助會 |
6/3/2020 |
$ 2,500.00 |
“送舊迎新過大年”環保工作坊。 |
| 澳門新填海居民聯誼會 |
27/3/2020 |
$ 2,951.50 |
“鐵劃銀鈎”賀新年長者揮春書法比賽。 |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青頤長者綜合服務中心 |
19/3/2020 |
$ 2,500.00 |
“活力青松”社區清潔大行動。 |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綠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
31/3/2020 |
$ 1,500.00 |
“耆”歌之王長者卡啦OK歌唱比賽。 |
| 澳門海島市居民群益會 |
6/3/2020 |
$ 2,500.00 |
愛我社區屋邨清潔大行動。 |
|
Força Musical de Macau |
27/3/2020 |
$ 20,000.00 |
“金鼠迎春賀新禧”活動——人偶表演之前期費用。 |
| 澳門鴻威文娛體育會 |
25/2/2020 |
$ 30,000.00 |
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週年暨澳門回歸二十週年第二屆“世界龍獅日——澳門站”。 |
| 澳門青年中樂團 |
19/3/2020 |
$ 4,000.00 |
“農曆新年亮燈儀式”中樂表演。 |
|
19/3/2020 |
$ 7,400.00 |
農曆新年市政署大樓中樂演出。 | |
| 澳門社會服務中心 |
31/3/2020 |
$ 8,000.00 |
2020新春送暖大行動。 |
| 澳門弦樂協會 |
6/3/2020 |
$ 49,500.00 |
市政署弦樂演出。 |
| 澳門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協會 |
31/3/2020 |
$ 10,680.00 |
澳門基本法紀念館及“漫步澳門街之認識澳門”(一月份)。 |
| 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
19/3/2020 |
$ 12,000.00 |
2020年親子同樂日暨“身、心、靈健康”推廣活動。 |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退 休 基 金 會
通 告
茲公佈,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編制內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會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會定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至六月十日下午二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南灣湖景大馬路796-818號財神商業中心(FBC)14樓退休基金會。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張貼於澳門南灣湖景大馬路796-818號財神商業中心(FBC)14樓退休基金會。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會網頁(http://www.fp.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財 政 局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預算收入項目包括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項,金額為澳門元 $2,912,762.90元。
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於財政局
司庫活動組組長 高樂士
公共會計廳廳長 羅鵲萍
局長 容光亮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通 告
第005/1.1/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十月十四日第61/96/M號法令第三條c)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89/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程綺雲關於領導、管理及協調工業、建築暨對外貿易統計廳及服務業暨價格統計廳的下列權限:
(一)決定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二)批准享受特別假,核准年假表,許可享受、提前享受、取消或更改年假;
(三)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四)許可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類似活動;
(五)認可該等附屬單位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
(六)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官員、法院、檢察院、印務局及新聞局的文書除外;
(七)批准發佈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常規和定期編制的統計資料,範圍包括:工業、建築、不動產及公司活動、對外貿易、能源調查、商業、旅遊、運輸及通訊,以及消費物價指數。
二、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麥恆珍關於領導、管理及協調人口、社會暨就業統計廳及資料暨資訊系統廳的下列權限:
(一)對本款所指附屬單位行使第一款(一)項至(六)項的權限;
(二)批准發佈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常規和定期編制的統計資料,範圍包括:人口、勞工、就業、醫療衛生、教育、社會福利及社會保障、司法、罪惡。
三、授予及轉授予統計協調暨綜合廳廳長李秉勳及推廣暨資料發表處處長蔡嘉儀下列權限:
(一)決定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二)核准年假表,許可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取消、更改或因個人理由轉移年假;
(三)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官員、法院、檢察院、印務局及新聞局的文書除外。
四、授予及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吳家�琱U列權限:
(一)簽署任用書;
(二)簽署及確認衛生護理證;
(三)簽署報到憑證;
(四)簽署統計暨普查局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與結算書及其法律職務狀况或報酬等證明文件;
(五)簽發存檔於行政暨財政處的文件的證明及鑑證存於該處文件正本的影印本,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六)批准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七)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八)簽署社會保障基金供款憑單以及相關公函;
(九)確認公幹津貼及所有與此性質相同之申請;
(十)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和車輛投保;
(十一)在不引致產生額外開支下,批准對供應日常消耗品、分配及分發動產、設備、設施和日用文具的申請;
(十二)批閱及簽署由本局作出的開支或在公共會計規範範圍內應由權限實體批閱的其他開支的憑證和證明文件;
(十三)批閱車輛每月入油與行車概況表;
(十四)決定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十五)核准年假表,許可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取消、更改或因個人理由轉移年假;
(十六)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官員、法院、檢察院、印務局及新聞局的文書除外;
(十七)簽署已獲預先許可的支付開支的申請;
(十八)批准作出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表內關於統計暨普查局的開支章節中,因部門正常運作所需的資產及勞務的開支,包括設備之維修及保養,但以一萬澳門元為限。
五、職務據位人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規定的授權及轉授權由其代位人行使。
六、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七、透過經經濟財政司司長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副局長可將有利於部門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主管人員。
八、授予及轉授予廳長及處長的權限不可轉授。
九、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本批示第一款(五)項及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追認副局長及上述各主管人員在本批示公佈日前作出屬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的所有行為。
十一、廢止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第08/1.1/2016號及第02/1.1/2017號批示。
十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勞 工 事 務 局
通 告
第02/dir/DSAL/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第12/2016號行政法規《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五)項規定,以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90/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將本人本身以及獲轉授權的下列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副局長吳惠嫻碩士:
(一)領導和協調研究及資訊廳、勞動監察廳、職業安全健康廳,以及各廳附屬單位;
(二)簽署上述三個單位發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文書,但呈交予各主要官員辦公室之文件除外;
(三)認可上述三個單位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但屬主管評核者除外;
(四)核准上述三個單位人員的年假表;
(五)批准上述三個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
(六)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七)依法決定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八)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九)批准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十)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一日津貼為限;
(十一)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二)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勞工事務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十三)批准提供與上述三個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四)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勞工事務局的開支表章節中並在被轉授權人職權管轄範圍內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十萬澳門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十五)批准將被視為對部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二、現授予及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透過獲經濟財政司司長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本批示第一款(三)項及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廢止公佈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勞工事務局局長第02/dir/DSAL/2017號批示。
六、獲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批示認可)
第03/dir/DSAL/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第12/2016號行政法規《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五)項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按照以下法律的相關規定,將本人的權限授予勞工事務局副局長吳惠嫻碩士:
(一)根據第10/2015號法律《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第七條第五款規定,就勞動債權之墊支申請理據向勞動債權保障基金提供意見;
(二)根據第26/2008號行政法規《勞動監察工作的運作規則》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領導及統籌勞工事務局的監察工作;
(三)根據第26/2008號行政法規《勞動監察工作的運作規則》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確認筆錄;
(四)根據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八十九條,對作出載於同一法律第八十八條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五)根據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三十四條,對作出載於同一法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六)根據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三十四條,對載於同一法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附加處罰;
(七)根據第8/2010號行政法規《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二)項,對載於同一法規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八)根據第17/2004號行政法規《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第十二條,對載於同一法規第九條第一款(一)及(四)項,以及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九)根據第17/2004號行政法規《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第十二條,對載於同一法規第十條規定科處的附加處罰;
(十)根據八月十四日第40/95/M號法令第六十九條,對載於同一法令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科以處罰;
(十一)根據七月四日第32/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對載於同一法令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十二)行使二月十九日第2/83/M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結合同一法律第一條所賦予的權限;
(十三)行使二月十八日第13/91/M號法令第五條結合同一法令第一條所賦予的權限;
(十四)行使七月十九日第44/91/M號法令第三條結合九月十四日第67/92/M號法令第一條所賦予的權限;
(十五)行使九月五日第48/94/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結合同一法令第一條所賦予的權限;
(十六)根據第3/2014號法律《建築業職安卡制度》第十五條,對作出載於同一法律第十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十七)根據第7/2015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第五條,對作出載於同一法律第四條規定的違法行為適用第7/2008號法律關於否定獲報酬的權利的規定科予處罰。
二、現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現授予的權限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廢止公佈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勞工事務局局長第03/dir/DSAL/2017號批示。
六、獲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第04/dir/DSAL/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第12/2016號行政法規《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五)項規定,以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90/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將本人本身以及獲轉授權的下列權限授予及轉授勞工事務局副局長陳元童學士:
(一)領導及協調就業廳、聘用外地僱員廳及其附屬單位;
(二)簽署上述兩個單位發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文書,但呈交予各主要官員辦公室之文件除外;
(三)認可上述兩個單位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但屬主管評核者除外;
(四)核准上述兩個單位人員的年假表;
(五)批准上述兩個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
(六)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七)依法決定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八)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九)批准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十)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一日津貼為限;
(十一)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二)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勞工事務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十三)批准提供與上述兩個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四)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勞工事務局的開支表章節中並在被轉授權人職權管轄範圍內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十萬澳門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十五)批准將被視為對部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十六)根據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的規定,批准提供家務工作的外地僱員的聘用,以及外地僱員的聘用續期;
(十七)根據第4/2003號法律《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第八條第五款的規定,對外地僱員的家團成員的逗留申請發出意見書。
二、現授予及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透過獲經濟財政司司長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本批示第一款(三)項及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廢止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的勞工事務局局長第04/dir/DSAL/2016號批示。
六、獲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批示認可)
第05/dir/DSAL/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第12/2016號行政法規《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五)項規定,以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90/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將以下屬職業培訓廳的行政技術管理權限轉授予職業培訓廳廳長張瑋碩士,或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
(一)簽署所屬單位發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文書,但呈交予各主要官員辦公室之文件除外;
(二)批准所屬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
(三)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四)依法決定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五)批准簽發存檔於該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現轉授予之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透過獲經濟財政司司長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現轉授予的權限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廢止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勞工事務局局長第12/dir/DSAL/2016號批示。
六、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批示認可)
第06/dir/DSAL/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第12/2016號行政法規《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五)項規定,以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90/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將本人本身及獲轉授予的下列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財政處處長蘇文龍學士,或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
(一)簽署任用書;
(二)簽署報到憑證;
(三)簽署勞工事務局人員服務時間之計算與結算書及其法律職務狀况或報酬等證明文件;
(四)簽發存檔於行政財政處的文件之證明及鑑證存於該處文件正本的影印本,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六)簽署及確認衛生護理證;
(七)批准該處工作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
(八)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九)依法決定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十)許可該處工作人員,本局司機及勤雜人員在法律所定限度內之超時工作或輪班工作;
(十一)簽署行政財政處發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常規性書信、文書及公函,但呈交予各主要官員辦公室之文件除外;
(十二)批閱及簽署由本局作出的開支或在公共會計規範範圍內應由局長批閱的其他開支的憑證和證明文件;
(十三)簽署已獲預先許可的支付開支的申請;
(十四)在不引致產生額外開支下,批准對供應日常消耗品、分配及分發動產、設備、設施和日用文具的申請;
(十五)批准作出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表內關於勞工事務局的開支章節中,因部門正常運作所需的資產及勞務的開支,包括設備之維修及保養,但以一萬澳門元為限;
(十六)批准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二、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廢止公佈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勞工事務局局長第04/dir/DSAL/2015號批示。
五、獲授權人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以代任制度方式擔任行政財政處處長職務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獲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第五及第六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博彩監察協調局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二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現公佈合格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應考人: |
分 |
|
|
1.º |
劉昶 |
80.2 |
|
2.º |
梁彬元 |
79.2 |
|
3.º |
梁健發 |
77.6 |
|
4.º |
江保寧 |
76.3 |
|
被除名的投考人: |
被除名原因 |
|
|
1 |
葉蔭偉 |
a) |
|
2 |
劉武洪 |
a) |
|
3 |
梁振洪 |
a) |
|
4 |
吳志輝 |
a) |
|
5 |
歐陽健全 |
a) |
|
6 |
冼嘉旗 |
a) |
被除名原因:
a)缺席甄選面試。
備註: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一條第十款的規定:
- ——因缺席知識考試(筆試)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 ——因缺席知識考試(實踐駕駛考試)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 ——因缺席甄選面試被淘汰之投考人:6名。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科長 趙潤娟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彭嘉敏
重型車輛司機 方榮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私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經第2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工商業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 受資助實體 |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 資助金額 | 目的 |
| 澳門連鎖加盟商會 |
22/1/2020 |
$ 19,600.00 |
資助舉辦「內地知識產權交流團」部份活動經費。 |
| 澳門惠州商會 |
22/1/2020 |
$ 34,000.00 |
資助舉辦「澳惠青年大灣區創業創新交流團」部份活動經費。 |
| 澳門歷史城區發展促進會 |
24/2/2020 |
$ 98,000.00 |
資助開展「澳門舊城區半日遊路線推廣計劃」部份活動經費。 |
| 澳門中華總商會 |
9/3/2020 |
$ 480,000.00 |
資助參加《國際商會》(ICC)及ATA單證冊會議經費及年度會費。 |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9/3/2020 |
$ 168,920.00 |
資助『代送外檢測服務』第十一年首三個月(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5月17日)之行政運作開支。 |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9/3/2020 |
$ 718,182.33 |
資助『代送外檢測服務』費用(2020年1月至2月)。 |
| 澳門青年企業家協會 |
16/3/2020 |
$ 900,000.00 |
資助開展「中小企服務平台2020年宣傳推廣計劃」部份活動經費。 |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23/3/2020 |
$ 630,000.00 |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行政開支。 |
|
23/3/2020 |
$ 30,000.00 |
《中小企業安裝防浸升降台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行政開支及宣傳費用。 | |
| 澳門中區南區工商聯會 |
30/3/2020 |
$ 900,000.00 |
資助開展「2020年度澳門中小商戶支援中心」部份活動經費。 |
| 澳門離島工商業聯合會 |
30/3/2020 |
$ 650,000.00 |
資助開展「2020年度離島中小商戶服務中心」部份活動經費。 |
| 澳門連鎖加盟商會 |
30/3/2020 |
$ 1,094,000.00 |
資助「澳門特色老店宣傳短片製作」經費。 |
| 中葡合作發展基金有限公司 |
2/3/2020 |
$ 1,519,046.00 |
2018年稅務補貼。 |
|
Sweetie |
23/3/2020 |
$ 41,430.00 |
《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
| 金福龍葡式牛扒茶餐廳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匯發地產有限公司 |
23/3/2020 |
$ 23,540.00 |
同上。 |
| 勞記白鐵廠 |
23/3/2020 |
$ 39,720.00 |
同上。 |
| 宏安咖啡室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Mides |
23/3/2020 |
$ 18,924.16 |
同上。 |
|
駿豐清潔服務 |
23/3/2020 |
$ 27,680.00 |
同上。 |
|
事頭婆(外賣) |
23/3/2020 |
$ 38,470.00 |
同上。 |
|
老虎堂黑糖專賣(澳門連勝店) |
23/3/2020 |
$ 47,940.00 |
同上。 |
| 信誠清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生記 |
23/3/2020 |
$ 35,865.00 |
同上。 |
| 群力鐘錶 |
23/3/2020 |
$ 24,300.00 |
同上。 |
| 大昌食品市場 |
23/3/2020 |
$ 23,000.00 |
同上。 |
| 權記裝修工程公司 |
23/3/2020 |
$ 41,010.00 |
同上。 |
| 輝雄地產 |
23/3/2020 |
$ 7,975.00 |
同上。 |
| 澳視眼鏡 |
23/3/2020 |
$ 15,157.20 |
同上。 |
| 四哥風味館(0094097) |
23/3/2020 |
$ 45,150.00 |
同上。 |
| 新一代駕駛學校有限公司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108髮舍(0260902) |
23/3/2020 |
$ 36,200.00 |
同上。 |
|
力勁工程有限公司 |
23/3/2020 |
$ 29,320.00 |
同上。 |
| 昌輝麵食店 |
23/3/2020 |
$ 20,700.00 |
同上。 |
| 碧翠思有限公司 |
23/3/2020 |
$ 32,075.00 |
同上。 |
| 小羊 |
23/3/2020 |
$ 35,065.00 |
同上。 |
|
利邦設計裝飾工程 |
23/3/2020 |
$ 27,130.00 |
同上。 |
| 法國佰得童裝 |
23/3/2020 |
$ 28,800.00 |
同上。 |
| 水佬榮飯店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蜜蜂小食 |
23/3/2020 |
$ 46,515.00 |
同上。 |
| 高屋和食 |
23/3/2020 |
$ 31,823.00 |
同上。 |
| 新新教育有限公司 |
23/3/2020 |
$ 41,170.00 |
同上。 |
| 炎記工程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雅新貿易行 |
23/3/2020 |
$ 22,300.00 |
同上。 |
| 合成裝修工程 |
23/3/2020 |
$ 37,200.00 |
同上。 |
| 誠邦冷藏庫 |
23/3/2020 |
$ 40,554.00 |
同上。 |
| 藝登裝修工程 |
23/3/2020 |
$ 23,460.00 |
同上。 |
| 安盈醫療中心 |
23/3/2020 |
$ 48,905.00 |
同上。 |
| 君華天地投資(國際)有限公司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迅達車行 |
23/3/2020 |
$ 19,950.00 |
同上。 |
| 福華汽車修理 |
23/3/2020 |
$ 47,185.00 |
同上。 |
| 啟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
23/3/2020 |
$ 27,520.00 |
同上。 |
|
佳創裝修工程 |
23/3/2020 |
$ 27,045.00 |
同上。 |
|
168汽車環保電池行 |
23/3/2020 |
$ 24,600.00 |
同上。 |
| 金發油米雜貨 |
23/3/2020 |
$ 25,050.00 |
同上。 |
| 正康藥房II |
23/3/2020 |
$ 24,450.00 |
同上。 |
|
Going Macau |
23/3/2020 |
$ 26,100.00 |
同上。 |
|
力卡泰式小食 |
23/3/2020 |
$ 37,500.00 |
同上。 |
| 南光天然氣有限公司 |
23/3/2020 |
$ 34,540.00 |
同上。 |
| 祝之三美食 |
23/3/2020 |
$ 34,500.00 |
同上。 |
| 108髮舍(0259165) |
23/3/2020 |
$ 39,600.00 |
同上。 |
|
龍韻音響II |
23/3/2020 |
$ 33,300.00 |
同上。 |
|
金美食 |
23/3/2020 |
$ 33,880.00 |
同上。 |
|
快達裝修工程 |
23/3/2020 |
$ 27,210.00 |
同上。 |
|
Pirate Anglers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慈恩素食外賣小食 |
23/3/2020 |
$ 32,775.00 |
同上。 |
| 亞蘇廚房 |
23/3/2020 |
$ 49,960.00 |
同上。 |
| 豐和裝修材料行 |
23/3/2020 |
$ 28,200.00 |
同上。 |
|
盈發行地產有限公司 |
23/3/2020 |
$ 28,445.00 |
同上。 |
|
長勝快餐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有間花店 |
23/3/2020 |
$ 37,000.00 |
同上。 |
|
黃秀妍診所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Tat Yun Mao Iek |
23/3/2020 |
$ 44,950.00 |
同上。 |
|
柳州螺螄粉外賣店 |
23/3/2020 |
$ 21,400.00 |
同上。 |
| 天天菜欄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St Creation |
23/3/2020 |
$ 34,160.00 |
同上。 |
|
源發鞋業批發行 |
23/3/2020 |
$ 31,350.00 |
同上。 |
| 大都會藝術拍賣一人有限公司 |
23/3/2020 |
$ 40,195.00 |
同上。 |
| 富生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
23/3/2020 |
$ 48,760.00 |
同上。 |
| 益新服裝 |
23/3/2020 |
$ 30,915.00 |
同上。 |
| 地域電腦有限公司 |
23/3/2020 |
$ 14,920.00 |
同上。 |
| 科霖藥房III |
23/3/2020 |
$ 43,650.00 |
同上。 |
| 文記五金號 |
23/3/2020 |
$ 49,990.00 |
同上。 |
|
夢想置業有限公司 |
23/3/2020 |
$ 28,270.00 |
同上。 |
| 許立記 |
23/3/2020 |
$ 44,000.00 |
同上。 |
|
C+ Food |
23/3/2020 |
$ 26,750.00 |
同上。 |
|
Matadouro de Macau, S.A.R.L. |
23/3/2020 |
$ 29,900.00 |
同上。 |
| 決戰吧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強人創意禮品中心有限公司 |
23/3/2020 |
$ 33,100.00 |
同上。 |
| 嘉宏地產 |
23/3/2020 |
$ 26,875.00 |
同上。 |
| 研專業美容養生一人有限公司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成利中葯房 |
23/3/2020 |
$ 46,300.00 |
同上。 |
| 炳記建築材料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新蓮香餅家有限公司 |
23/3/2020 |
$ 46,560.00 |
同上。 |
| 杜鵑鳥 |
23/3/2020 |
$ 36,070.00 |
同上。 |
| 威發行 |
23/3/2020 |
$ 43,200.00 |
同上。 |
|
和昌什貨醬料 |
23/3/2020 |
$ 25,160.00 |
同上。 |
| 幸運女神百貨 |
23/3/2020 |
$ 47,800.00 |
同上。 |
| 天成 |
23/3/2020 |
$ 32,010.00 |
同上。 |
|
德寶貿易行 |
23/3/2020 |
$ 45,850.00 |
同上。 |
|
豬油包咖啡室 |
23/3/2020 |
$ 41,845.00 |
同上。 |
| 恆學補習中心 |
23/3/2020 |
$ 42,250.00 |
同上。 |
| 創亨凍肉食品 |
23/3/2020 |
$ 40,520.00 |
同上。 |
| 日常 |
23/3/2020 |
$ 35,670.00 |
同上。 |
| 澳門街地產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海迪髮型設計 |
23/3/2020 |
$ 36,005.00 |
同上。 |
| 安利城咖啡美食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陳炳記電器 |
23/3/2020 |
$ 30,800.00 |
同上。 |
| 南興(0266873) |
23/3/2020 |
$ 40,700.00 |
同上。 |
| 南興(0002892) |
23/3/2020 |
$ 40,700.00 |
同上。 |
| 新21世紀 |
23/3/2020 |
$ 37,105.00 |
同上。 |
| 兆泰隆裝修工程 |
23/3/2020 |
$ 22,570.00 |
同上。 |
|
駿濠設計裝飾工程 |
23/3/2020 |
$ 35,472.00 |
同上。 |
| 協益銳記 |
23/3/2020 |
$ 41,750.00 |
同上。 |
|
Farmácia Chinesa Tai Sang Tong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MJ 50髮型屋 |
23/3/2020 |
$ 48,950.00 |
同上。 |
| 玉倫華盛特式美食 |
23/3/2020 |
$ 44,900.00 |
同上。 |
| 大衛清潔滅蟲服務有限公司 |
23/3/2020 |
$ 23,900.00 |
同上。 |
|
五谷本色副食店 |
23/3/2020 |
$ 38,350.00 |
同上。 |
| 四哥風味館(0258924) |
23/3/2020 |
$ 32,650.00 |
同上。 |
| 葡啡 |
23/3/2020 |
$ 44,800.00 |
同上。 |
| 健威車行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新英昌士多 |
23/3/2020 |
$ 40,050.00 |
同上。 |
| 金潤地產投資貿易有限公司 |
23/3/2020 |
$ 32,250.00 |
同上。 |
|
新橋電業 |
23/3/2020 |
$ 31,550.00 |
同上。 |
| 豐盛時裝貿易行 |
23/3/2020 |
$ 23,575.00 |
同上。 |
| 文記車行 |
23/3/2020 |
$ 40,100.00 |
同上。 |
| 中國國貨公司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星廚咖啡美食 |
23/3/2020 |
$ 36,300.00 |
同上。 |
| 寶興裝修工程 |
23/3/2020 |
$ 37,645.00 |
同上。 |
| 廣源 |
23/3/2020 |
$ 32,948.00 |
同上。 |
| 狗仔隊寵物店 |
23/3/2020 |
$ 34,105.00 |
同上。 |
| 日昇什架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天子置業 |
23/3/2020 |
$ 48,430.00 |
同上。 |
|
Salão de Cabeleireiro Pak Loc |
23/3/2020 |
$ 46,450.00 |
同上。 |
| 泰皇殿 |
23/3/2020 |
$ 50,000.00 |
同上。 |
| 運通古玩工藝 |
23/3/2020 |
$ 32,830.00 |
同上。 |
| 安生美容 |
23/3/2020 |
$ 34,960.00 |
同上。 |
| 創啟督課中心 |
23/3/2020 |
$ 37,614.00 |
同上。 |
| 合成裝修工程 |
23/3/2020 |
$ 100,000.00 |
《中小企業安裝防浸升降台資助計劃》——資助企業的部份安裝費用。 |
| 維記機器零件修理廠 |
23/3/2020 |
$ 95,200.00 |
同上。 |
| 文華傢俬 |
23/3/2020 |
$ 100,000.00 |
同上。 |
| 晶晶服裝百貨 |
23/3/2020 |
$ 100,000.00 |
同上。 |
| 豪華貿易行 |
23/3/2020 |
$ 50,400.00 |
同上。 |
| 芝柏攝影 |
23/3/2020 |
$ 100,000.00 |
同上。 |
| 譚凱盈 |
12/3/2020 |
$ 9,200.00 |
《中葡青年創新創業交流計劃》參與者的資助款項。 |
| 郭芷晴 |
12/3/2020 |
$ 9,200.00 |
同上。 |
| 廖俊輝 |
12/3/2020 |
$ 9,200.00 |
同上。 |
| 譚志欣 |
23/3/2020 |
$ 9,200.00 |
同上。 |
| 陳芷蕎 |
23/3/2020 |
$ 9,200.00 |
同上。 |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
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建業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化學工程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甄選面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網 絡 安 全 事 故 預 警 及 應 急 中 心
通 告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三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通告。
一、發出《網絡安全——管理基準規範》及《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規範》,該等技術規範載於作為本通告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及附件二。
二、本通告自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於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各組成實體的最高負責人:
司法警察局局長 薛仲明
行政公職局局長 高炳坤
郵電局局長 劉惠明
附件一
《網絡安全——管理基準規範》
目錄
- 第一章 一般規定
- 第一條 標的
-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第三條 定義
- 第四條 網絡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 第二章 網絡安全基準的整體要求
- 第五條 網絡安全組織要求
- 第六條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 第七條 操作程序基本要求
- 第八條 安全措施基本要求
- 第九條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要求
- 第十條 執行情況的檢視、風險評估及年度報告要求
- 第十一條 履行合作義務的要求
- 附件一 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保密性和完整性(CI類)及服務可用性(A類)遭受網絡安全事故影響的嚴重程度等級
- 附件二 業務特徵固有風險等級
- 附件三 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的安全措施要求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標的
本規範旨在訂定網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以便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下稱“營運者”)按照本規範及其實際情況制定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從而確保其資訊網絡及電腦系統正常運作,以及電腦數據資料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用性,並強化對於網絡安全事故的預防及應變能力。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四條所指的關鍵基礎設施公共及私人營運者(下稱“公共營運者”及“私人營運者”),但該法律第五條所指的不適用及獲豁免者除外。
第三條
定義
一、為適用本規範,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一)“惡意程式”:是指包括電腦病毒、蠕蟲、特洛伊木馬及間諜軟件等蓄意進行未經許可的行為的電腦程式;
(二)“安全措施”:是指與網絡安全的保護、檢視、預警及應對網絡安全事故有關的措施;
(三)“安全漏洞”:是指資訊網絡及電腦系統安全方面的缺陷,一旦被利用可以對該等網絡或系統的正常運作,或者由其儲存、處理、交換或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用性造成實際不利影響;
(四)“網絡攻擊”:是指通過資訊網絡作出未經許可的行為;
(五)“基本風險評估”:是指通過漏洞掃瞄或入侵測試等分析方法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進行風險評估;
(六)“詳細風險評估”:是指通過漏洞掃瞄或入侵測試等分析方法,並結合威脅分析、影響和可能性評估及風險結果分析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進行風險評估。
二、為適用本規範的規定,“個人資料”和“敏感資料”的含義,與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定義規定相同。
三、為適用本規範的規定,“電腦系統”、“電腦數據資料”、“電腦程式”的含義,與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的相關定義規定相同。
四、為適用本規範的規定,“網絡安全”、“資訊網絡”、“未經許可的行為”、“網絡安全事故”的含義,與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的相關定義規定相同。
第四條
網絡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營運者須符合下列的網絡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網絡安全組織要求;
(二)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三)操作程序基本要求;
(四)安全措施基本要求;
(五)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要求;
(六)執行情況的檢視、風險評估及年度報告要求;
(七)履行合作義務的要求;
(八)由網絡安全監管實體(下稱“監管實體”)基於本規範,並因應其所負責監管行業領域的特點及實際情況而訂定的其他網絡安全要求。
第二章
網絡安全基準的整體要求
第五條
網絡安全組織要求
一、營運者須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指定網絡安全負責人,負責透過運用人力、財政、物力及財產資源,推動以下的網絡安全管理工作:
(一)核准營運者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導其工作人員執行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三)督導網絡安全事故的應對及事後總結工作;
(四)爲其工作人員安排參加網絡安全意識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
二、為良好執行上款所指的網絡安全管理工作,營運者應對其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的職務分工,避免集中由一人負責該等工作。
第六條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一、上條第一款(一)項所指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須載明下列內容:
(一)營運者的網絡安全工作整體目標;
(二)適用範圍及適用對象;
(三)網絡安全的組織人員架構及其權責;
(四)具體的操作程序;
(五)不遵守網絡安全管理制度的後果。
二、為確保網絡安全管理制度的合適性及有效性,營運者須至少每兩年對該制度進行一次全面檢討;因應涉及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的修改、網絡安全技術的變動,又或營運者業務需求的改變等可能引致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變得不合時宜的因素,營運者亦須及時對該制度作局部或全面檢討。
三、營運者須向其工作人員公佈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條
操作程序基本要求
一、為良好執行上條所指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營運者須制定內部操作程序。該程序須載明下列內容:
(一)工作人員管理基本要求;
(二)資產、用戶帳號及權限管理基本要求;
(三)外部人員訪問管理基本要求。
二、在上款(一)項所指的工作人員管理基本要求中,營運者須指示其工作人員遵行以下規定:
(一)瞭解及執行與其職務範圍有關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及內部操作程序的相關規定;
(二)保持網絡安全意識,積極瞭解網絡安全相關最新資訊;
(三)不得進行任何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
(四)妥善保管其訪問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身份識別和權限工具,例如密碼、電子證書、門禁卡;
(五)不得從電腦裝置或電腦系統中停用或移除安全措施,例如惡意程式防護軟件,以及不得解除電腦裝置或電腦系統原設的存取和使用限制,但獲得具權限人員批准的情況除外;
(六)在非屬必要的情況下不得使用未獲授權使用的電腦裝置或電腦系統,例如私人電腦、私人的電腦數據資料儲存載體(下稱“儲存載體”)、公用的雲端硬碟等處理或儲存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如屬必要,則僅在預先評估,確保具備足夠的安全措施,並獲得具權限人員批准後,方可使用該等裝置或系統;
(七)不得使用未獲授權使用的通訊工具和網絡傳送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
(八)不得安裝任何未獲授權使用的電腦程式;
(九)妥善保管獲分配使用的電腦裝置及電腦系統,並確保其安全使用;對於載有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的電腦裝置及電腦系統,尚須設有適當的安全措施,例如密碼保護、加密保護;
(十)在歸還或退回電腦裝置或電腦系統時,適當處理儲存在內的電腦數據資料,例如轉移資料、刪除資料;
(十一)在非屬必要的情況下不得將未獲授權使用的電腦裝置或電腦系統連接至營運者的內部網絡;如屬必要,則僅在完成惡意程式檢測,並獲得具權限人員批准後,方可將該等裝置或系統連接至內部網絡。
三、在第一款(二)項所指的資產、用戶帳號及權限管理基本要求中,營運者須遵行以下規定:
(一)就資訊網絡及電腦系統的軟硬件資產、以及用戶帳號的識別、申請、分配、盤點、回收、重用或報廢制定登記及管理程序:
(二)基於僅知原則 (need to know basis) 和最小權限原則 (the principle of least privilege),為相關人員提供電腦裝置、電腦系統及電腦程式的存取權限;
(三)妥善保存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軟硬件資產的保養文件和服務協議文件;
(四)對回收、重用和報廢的電腦裝置、電腦系統及儲存載體進行妥善的資料清除或銷毀處理,例如複寫、消磁、物理銷毀,以防範電腦數據資料洩漏;
(五)妥善保存電腦裝置和電腦系統的維修記錄;
(六)將電腦裝置或電腦系統外送維修前,預先評估其儲存的電腦數據資料洩漏的風險,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例如移除儲存載體、進行妥善的資料清除、派員監督。
四、第一款(三)項所指的外部人員訪問管理基本要求,是指服務供應商工作人員、訪客等外部人員於獲得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的存取權限前,而該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是根據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被評定為中級或高級,營運者須與有關的外部人員簽署保密協議,尤其要求外部人員承諾不得對資訊網絡及電腦系統執行未獲授權的操作,以及不得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複製或洩漏營運者的電腦數據資料及其他相關資訊;如有關外部人員是由服務供應商派遣,營運者可與該服務供應商簽署,並由該服務供應商負責採取適當措施要求該等人員履行相關的保密要求。
第八條
安全措施基本要求
一、營運者須按照本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評定所有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所屬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以制定及適用與該等級相應的安全措施。
二、網絡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一般級”、“中級”及“高級”三個等級。
三、公共營運者須按照下列方式評定其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所屬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
(一)依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一,預估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一旦遭受擾亂、破壞、電腦數據資料洩漏、停止運作或效能大幅降低等情況,按該等網絡及系統所涉的網絡和通訊、伺服器、應用和電腦數據資料的保密性和完整性(CI類)及服務可用性(A類)會遭受影響的嚴重程度評定其等級;
(二)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所屬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相當於上項所指的保密性和完整性(CI類)及服務可用性(A類)遭受網絡安全事故影響的嚴重程度等級之中較高者。
四、私人營運者須按照下列方式評定其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所屬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
(一)依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一,預估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一旦遭受擾亂、破壞、電腦數據資料洩漏、停止運作或效能大幅降低等情況,按該等網絡及系統所涉的網絡和通訊、伺服器、應用和電腦數據資料的保密性和完整性(CI類)及服務可用性(A類)會遭受影響的嚴重程度評定其等級;
(二)就關連核心業務和運作,並對社會福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其他尤為重要的公共利益有關的資訊網絡及電腦系統,依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二,綜合考慮其業務因網絡技術和連接類型、服務渠道、機構特徵、外部威脅而存在的固有風險,從而評定其業務特徵固有風險等級;
(三)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所屬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相當於上兩項所指的保密性和完整性(CI類)及服務可用性(A類)遭受網絡安全事故影響的嚴重程度等級,以及業務特徵固有風險等級之中較高者。
五、營運者須以書面記錄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所屬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以及評定該等級的分析記錄。
六、新建或改建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前,營運者須事先評定該等網絡或系統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並於等級評定後十五日內將評級結果交予監管實體和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下稱“預警及應急中心”)。
七、在不影響以下兩款規定的情況下,營運者須依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三,為其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制定和落實符合其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的“安全建設和運維管理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安全措施。
八、公共營運者可按照其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保密性和完整性(CI類)及服務可用性(A類)的評定等級,就附件三中有標示指定屬性的“網絡安全控制點”選擇採取所對應等級的安全措施。
九、倘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經評定後未達至最低的“一般級”,則對該等網絡及系統的安全措施要求不受本規範約束,營運者可因應其所涉服務及電腦數據資料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自行採取合適的安全措施。
十、營運者須定期檢討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所採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其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的相應要求,並對不符合要求者予以修正。
第九條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要求
營運者須按照《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規範》,採取與網絡安全事故相關的預警、應對及通報措施。
第十條
執行情況的檢視、風險評估及年度報告要求
一、營運者須於每年1月份內向監管實體提交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二)項所指的網絡安全報告,其中尤須指出營運者的基本資料、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於過去的一個年度關於本規範的落實情况、倘有已記錄的網絡安全事故、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安全性及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的結果,以及網絡安全規劃及改善措施的執行情況。
二、就上款所指的營運者於過去的一個年度關於本規範的落實情况,營運者須自行或交由專業實體進行檢視。
三、就第一款所指的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安全性及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在不影響下款規定的情況下,營運者須依據其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風險評估方式,並可由營運者自行或交由專業實體進行。
四、網絡安全保護等級屬於“中級”及“ 高級”的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須於下列的指定時限內完成指定的風險評估,營運者尚須在第一款所指的網絡安全報告中指出有關的風險評估結果:
(一)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為“中級”:於獲定級之翌年起計首兩年內須完成一次基本風險評估,之後每兩年須完成一次基本風險評估;
(二)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為“高級”:於獲定級之翌年起計首兩年內須完成一次詳細風險評估,之後每三年須完成一次基本風險評估及一次詳細風險評估。
五、就上款所指的基本風險評估,營運者可選擇以詳細風險評估代替,但不影響於有關時限內完成評估的次數要求。
六、獲得下列任一項認證的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可被視作滿足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要求,但有關的認證報告須附於網絡安全報告中:
(一)以本規範作為合規性要求進行ISO/IEC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的審核;
(二)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
(1)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的“一般級”是對應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中的第一級;
(2)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的“中級”是對應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中的第二級;
(3)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的“高級” 是對應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中的第三級或以上。
第十一條
履行合作義務的要求
一、為配合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監管實體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十三條(一)項的規定,開展對營運者網絡安全義務履行情況的審查工作,營運者於收到上述部門通知後,須允許該等部門的代表進入其設施及資訊網絡,並向該等人員提供所要求的資料。
二、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監管實體的代表於執行上款所指職務時,不得要求營運者提供下列另受法律保護的資料:
(一)受司法保密制度保護的資料;
(二)產業秘密及任何其他企業秘密;
(三)新聞工作者的資訊來源;
(四)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所指的“個人資料”。
三、營運者須提供確保網絡安全的妥善管理所需的支援及合作。
四、為配合預警及應急中心實時檢視營運者的資訊網絡與互聯網之間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流量及特徵,以防止、偵測及打撃網絡安全事故,營運者須:
(一)向預警及應急中心提供其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所使用的固定互聯網網際網絡協定地址(下稱“IP地址”)、連接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的帳號名稱、以及域名的相關資料;
(二)一般情況下須預早不少於十日將計劃會變更的資料向預警及應急中心提供。緊急或不可預計的情況下,須在變更之日起計十日內向預警及應急中心提供。
附件一
(第八條第三款(一)項及第四款(一)項所指者)
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保密性和完整性(CI類)及服務可用性(A類)
遭受網絡安全事故影響的嚴重程度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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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
網絡安全事故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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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級 |
一旦電腦數據資料洩漏、遭受破壞或未獲授權修改、或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停止運作或效能大幅降低,可能對社會福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其他尤為重要的公共利益造成有限度損害(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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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
一旦電腦數據資料洩漏、遭受破壞或未獲授權修改、或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停止運作或效能大幅降低,可能對社會福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其他尤為重要的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註)。 |
|
高級 |
一旦電腦數據資料洩漏、遭受破壞或未獲授權修改、或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停止運作或效能大幅降低,可能對社會福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其他尤為重要的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註)。 |
(註):監管實體須因應其所負責監管行業領域的特點及實際情況,向營運者提供關於評定網絡安全事故對社會福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其他尤為重要的公共利益造成“有限度損害”、“嚴重損害”及“特別嚴重損害”的量化準則,或可按下表的原則評定事故造成的損害程度:
|
有限度損害 |
任何網絡安全事故當對資訊網絡、電腦系統或電腦數據資料的保密性、完整性或可用性造成缺失,且可預期會對社會及公眾產生輕微影響,都屬於有限度損害的事故,例如: |
|
嚴重損害 |
任何網絡安全事故當對資訊網絡、電腦系統或電腦數據資料的保密性、完整性或可用性造成缺失,且可預期會對社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都屬於嚴重損害的事故,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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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嚴重損害 |
任何網絡安全事故當對資訊網絡、電腦系統或電腦數據資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造成缺失,且可預期會對社會產生非常大或難以補救的影響,都屬於特別嚴重損害的事故,例如: |
附件二
(第八條第四款(二)項所指者)
業務特徵固有風險等級
私人營運者的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在下列四項業務特徵中,全部或其中三項具有固有風險者,業務特徵固有風險等級為“高級”;其中兩項具有固有風險者,業務特徵固有風險等級為“中級”;僅一項或不具有固有風險者,業務特徵固有風險等級為“一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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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特徵 |
屬於固有風險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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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技術和連接類型 |
業務特徵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即為具有固有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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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渠道 |
營運者透過網上渠道或電話應用程式渠道提供服務,例如自助服務、網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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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特徵 |
業務特徵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即為具有固有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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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威脅 |
業務特徵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即為具有固有風險: |
附件三
(第八條第七款所指者)
各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的安全措施要求
一、安全建設和運維管理要求
(一)安全建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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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保護等級 網絡安全控制點 |
一般級 |
中級 |
高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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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的制定 |
根據網絡安全保護等級選擇相應的基本安全措施,並依據風險分析的結果補充和調整有關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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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軟件開發 |
避免使用真實的個人資料及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作為軟件開發測試。 |
(1)避免使用真實的個人資料及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作為軟件開發測試。 (2)採用開發環境與實際運行環境分隔的模式,測試資料和測試結果受到控制。 (3)制定軟件設計相關的文檔。 |
(1)避免使用真實的個人資料及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作為軟件開發測試。 (2)採用開發環境與實際運行環境分隔的模式,測試資料和測試結果受到控制。 (3)制定軟件設計相關的文檔。 |
|
外判軟件開發 |
(1)避免使用真實的個人資料及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作為軟件開發測試。 (2)在軟件交付或上線前檢測軟件質量和其中可能存在的惡意程式。 (3)與外判供應商簽署保密協議。 |
(1)避免使用真實的個人資料及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作為軟件開發測試。 (2)在軟件交付或上線前檢測軟件質量和其中可能存在的惡意程式。 (3)要求外判供應商提供軟件設計相關的文檔。 (4)與外判供應商簽署保密協議。 |
(1)避免使用真實的個人資料及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作為軟件開發測試。 (2)在軟件交付或上線前檢測軟件質量和其中可能存在的惡意程式。 (3)要求外判供應商提供軟件設計相關的文檔。 (4)向外判供應商提出交付源代碼的要求。 (5)與外判供應商簽署保密協議。 |
|
機房工程實施 |
指定專責的人員或單位負責工程實施過程的管理。 |
(1)指定專責的人員或單位負責工程實施過程的管理。 (2)制定工程實施方案,保障工程實施過程的安全。 |
(1)指定專責的人員或單位負責工程實施過程的管理。 (2)制定工程實施方案,保障工程實施過程的安全。 |
|
測試驗收 |
根據設計方案或合同要求進行測試驗收。 |
(1)制定測試驗收方案,並依據測試驗收方案進行測試驗收,形成測試驗收報告。 (2)進行上線前的安全性測試,並形成安全測試報告。 |
(1)制定測試驗收方案,並依據測試驗收方案進行測試驗收,形成測試驗收報告。 (2)進行上線前的安全性測試,並形成安全測試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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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交付 |
(1)根據交付清單對所交接的設備、軟件和文檔等進行清點。 (2)對負責管理及運維的技術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能培訓。 |
(1)根據交付清單對所交接的設備、軟件和文檔等進行清點。 (2)對負責管理及運維的技術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能培訓。 |
(1)根據交付清單對所交接的設備、軟件和文檔等進行清點,其中須包括建設或開發過程中的文檔、以及運行維護系統的說明文檔。 (2)對負責管理及運維的技術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能培訓。 |
(二)安全運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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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保護等級 網絡安全控制點 |
一般級 |
中級 |
高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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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環境管理 |
(1) 指定專責的人員或單位負責機房安全,對機房出入口進行管理,定期對機房供配電、空調、溫濕度控制、消防等設施進行維護管理。 (2) 建立機房安全管理制度,對關於機房的人員進出訪問、設備進出和環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作出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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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載體管理 |
沒有要求。 |
沒有要求。 |
對儲存載體的運送和交收進行控制和記錄,提供適當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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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維護管理 |
對包括備份和冗餘設備在內的各種設備,指定專責的人員或單位定期進行維護管理。 |
對包括備份和冗餘設備在內的各種設備,指定專責的人員或單位定期進行維護管理。 |
(1) 對包括備份和冗餘設備在內的各種設備,指定專責的人員或單位定期進行維護管理。 (2) 為資料處理設備帶離機房或受控環境制定適當的控制,例如審批、記錄。 (3) 定期對冗餘設備進行測試,檢查其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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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和風險管理 |
採取必要的措施識別安全漏洞和隱患,對發現的安全漏洞和隱患適時進行修補或在評估可能的影響後進行修補。 |
採取必要的措施識別安全漏洞和隱患,對發現的安全漏洞和隱患適時進行修補或在評估可能的影響後進行修補。 |
(1) 採取必要的措施識別安全漏洞和隱患,對發現的安全漏洞和隱患適時進行修補或在評估可能的影響後進行修補。 (2) 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形成風險評估報告,採取措施應對發現的安全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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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程式防範管理 |
採取措施防範惡意程式,例如使用惡意程式防護系統、定期更新惡意程式資料庫、定期檢測和清除惡意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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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和變更管理 |
沒有要求。 |
記錄和安全保存基本配置資料,例如網絡架構、各個主要設備安裝的核心軟件、軟件組件的版本和安全漏洞補丁資料、各個設備和軟件組件的配置參數,並適時更新基本配置信息庫。 |
(1) 記錄和安全保存基本配置資料,例如網絡架構、各個設備安裝的軟件組件、軟件組件的版本和安全漏洞補丁資料、各個設備和軟件組件的配置參數,並適時更新基本配置信息庫。 (2) 將基本配置資料的改變納入變更範疇,實施對配置資料改變的控制。 (3) 制定變更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執行方案、審評流程、變更記錄和受影響相關方的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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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與恢復管理 |
(1) 識別需要定期備份的業務數據資料、電腦數據資料、以及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重要配置等。 (2) 制定備份方式、備份頻率、備份所使用的儲存載體、保存期等。 |
(1) 識別需要定期備份的業務數據資料、電腦數據資料、以及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重要配置等。 (2) 制定備份方式、備份頻率、備份所使用的儲存載體、保存期等。 (3) 根據電腦數據資料的性質以及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正常運作的重要程度,制定備份策略和恢復策略,備份策略包括備份儲存載體的保存位置、備份儲存載體的替換頻率、以及異地運輸的方法等,並對備份過程進行記錄。 |
(1) 識別需要定期備份的業務數據資料、電腦數據資料、以及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重要配置等。 (2) 制定備份方式、備份頻率、備份所使用的儲存載體、保存期等。 (3) 根據電腦數據資料的性質以及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正常運作的重要程度,制定備份策略和恢復策略,備份策略包括備份儲存載體的保存位置、備份儲存載體的替換頻率、以及異地運輸的方法等,並對備份過程進行記錄。 (4) 定期進行恢復測試,檢查備份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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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事故應對預案管理 |
沒有要求。 |
(1) 制定重要事故的應對預案,包括應對處理流程,恢復流程等內容。 (2) 從人力、財政、物力及財產資源等方面確保應對預案的執行有足夠的資源保障。 (3) 適時對相關人員進行應對預案培訓,並進行應對預案的演練,以驗證應對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應對能力。 |
(1) 制定重要事故的應對預案,包括應對處理流程、恢復流程等內容。 (2) 從人力、財政、物力及財產資源等方面確保應對預案的執行有足夠的資源保障。 (3) 適時對相關人員進行應對預案培訓,並進行應對預案的演練,以驗證應對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應對能力。 (4) 定期對應對預案重新評估,修訂完善。 |
|
外判運維管理 |
與選定的外判運維服務供應商簽訂相關的協議,包括保密協議、以及明確規定外判運維的範圍和工作內容。 |
(1) 與選定的外判運維服務供應商簽訂相關的協議,包括保密協議、以及明確規定外判運維的範圍和工作內容。 (2) 在與外判運維服務供應商簽訂的協議中明確所有相關的安全要求,例如可能涉及對重要電腦數據資料的存取、處理、儲存要求、以及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基礎設施中斷服務的應急保障要求。 |
(1) 與選定的外判運維服務供應商簽訂相關的協議,包括保密協議、以及明確規定外判運維的範圍和工作內容。 (2) 在與外判運維服務供應商簽訂的協議中明確所有相關的安全要求,例如可能涉及對重要電腦數據資料的存取、處理、儲存要求、以及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基礎設施中斷服務的應急保障要求。 |
二、安全管理要求
(一)物理和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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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保護等級 網絡安全控制點 |
一般級 |
中級 |
高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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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位置選擇 |
沒有要求。 |
機房場地避免設在建築物的頂層或地下室,否則要加强防水和防潮措施。 |
機房場地避免設在建築物的頂層或地下室,否則要加强防水和防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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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訪問控制 |
機房出入口安排人員或措施負責控制、鑒別和記錄進入的人員。 |
(1)機房出入口安排專人值守或配置電子門禁系統,控制、鑒別和記錄進入的人員。 (2)確保在來訪人員進入機房前先提出申請或獲得授權,登記來訪記錄,並限制和監控其活動範圍。 |
(1)機房出入口安排專人值守或配置電子門禁系統,控制、鑒別和記錄進入的人員。 (2)對於安裝核心網絡和伺服器的機房或區域配置額外的保安措施,以加強控制、鑒別和記錄進入的人員。 (3)制定機房的人員進出管理規範,確保在來訪人員進入機房前先提出申請或獲得授權,登記來訪記錄,並限制和監控其活動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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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盜竊和防破壞 |
將機房設備和主要部件進行固定,並設置明顯的標記。 |
將機房設備和主要部件進行固定,並設置明顯的標記。 |
(1)將機房設備和主要部件進行固定,並設置明顯的標記。 (2)為機房設置防盜警報系統,或在機房的出入口、機櫃通道和重要伺服器等區域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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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擊 |
將各類機櫃、設施和設備等通過接地系統安全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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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 |
為機房配備滅火設備。 |
(1)為機房設置火災自動消防系統,能夠自動檢測火情、自動警報和自動滅火。 (2)為機房採用具有耐火等級的建築材料。 |
(1)為機房設置火災自動消防系統,能夠自動檢測火情、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且採用機房專用的消防設備和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2)為機房及相關的工作房間和輔助房採用具有耐火等級的建築材料。 (3)視乎實際情況,在機房內做好隔熱層。 |
|
防水和防潮 |
採取措施防止雨水通過機房窗戶、屋頂和�椈擎秦z。 |
採取措施防止雨水通過機房窗戶、屋頂和�椈擎秦z。 |
(1)採取措施防止雨水通過機房窗戶、屋頂和�椈擎秦z。 (2)安裝對水敏感的檢測儀錶或元件,對機房進行防水檢測和警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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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靜電 |
沒有要求。 |
沒有要求。 |
安裝防靜電地板並採用必要的接地防靜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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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濕度控制 |
為機房設置必要的溫濕度控制設施,使機房溫、濕度的變化在設備運行所允許的範圍之內。 |
為機房設置溫濕度自動調節設施,使機房溫濕度的變化在設備運行所允許的範圍之內。 |
(1)為機房設置溫濕度自動調節設施,使機房溫濕度的變化在設備運行所允許的範圍之內。 (2)為機房設置自動警報或制定通報機制,在出現溫濕度超出允許範圍時能適時作出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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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供應 |
在機房供電線路上配置穩壓器和過電壓防護設備。 |
(1)在機房供電線路上配置穩壓器和過電壓防護設備。 (2)提供短期的備用電力供應,至少滿足主要設備在斷電情况下的最低運行要求。 |
(1)在機房供電線路上配置穩壓器和過電壓防護設備。 (2)提供短期的備用電力供應,至少滿足主要設備在斷電情况下的最低運行或符合業務持續運作計劃之要求。 (3)設置冗餘或並行的電力電纜線路爲主要伺服器和網絡設備供電。 (4)視乎機房出現停電的頻密程度,考慮採用發電機供電的設施。 |
(二)網絡和通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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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保護等級 網絡安全控制點 |
一般級 |
中級 |
高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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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架構 |
(1)確保主要網絡設備的運作及處理能力能滿足基本業務需要。 (2)確保接入網絡和核心網絡的頻寬能滿足基本業務需要。 |
(1)確保主要網絡設備的運作及處理能力滿足業務高峰期需要。 (2)確保接入網絡和核心網絡的頻寬滿足業務高峰期需要。 (3)備有網絡拓撲結構圖,且與實際部署一致。 (4)根據不同單位的工作職能、重要性和所涉及資訊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劃分不同的網絡區域,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則爲各網絡區域分配地址段。 (5)避免將重要網絡區域部署在沒有邊界防護措施的網絡邊界處。 |
(1)確保各網絡設備的運作及處理能力滿足業務高峰期需要。 (2)確保網絡各部分的頻寬滿足業務高峰期需要。 (3)備有網絡拓撲結構圖,且與實際部署一致。 (4)根據不同單位的工作職能、重要性和所涉及資訊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劃分不同的網絡區域,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則爲各網絡區域分配地址段。 (5)避免將重要網絡區域部署在沒有邊界防護措施的網絡邊界處。 (6)為網絡鏈路和關鍵網絡設備的硬件提供冗餘,確保資訊網絡的可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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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界防護 |
確保跨越邊界的系統訪問和電腦數據資料存取是通過邊界防護設備上的受控接口進行通訊。 |
確保跨越邊界的系統訪問和電腦數據資料存取是通過邊界防護設備上的受控接口進行通訊。 |
(1)確保跨越邊界的系統訪問和電腦數據資料存取是通過邊界防護設備上的受控接口進行通訊。 (2)能夠對內部用戶未獲授權連接到外部網絡的行爲進行限制或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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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控制 |
(1)在網絡邊界設備上設置訪問控制規則,除允許的通訊外,默認拒絕所有通訊。 (2)删除多餘或無效的訪問控制規則,優化訪問控制列表,並儘量將訪問控制規則數量最小化。 (3)對源地址、目的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和協議等進行檢查,以允許或拒絕數據包進出。 (4)確保服務供應商、訪客等外部人員接入資訊網絡及訪問電腦系統前,須事先提出申請並獲得授權,由專人開設帳號、分配權限及登記備案,並在該等人員離場或中止向營運者提供服務後,適時清除其所有的訪問權限。 (5)定期重新審視訪問控制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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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防範 |
沒有要求。 |
在網絡邊界處監視網絡攻擊行爲,適當部署防火牆等設備抵禦網絡攻擊。 |
(1)在網絡邊界處檢測、防止或限制從外部發起的網絡攻擊行爲,適當部署防火牆等設備抵禦網絡攻擊。 (2)適時採取技術措施對網絡行爲進行分析,實現對網絡攻擊,特別是未知的新型網絡攻擊的檢測和分析。 (3)當檢測到網絡攻擊時,記錄攻擊源IP及目的IP、攻擊類型、攻擊目的、攻擊時間,並在發生嚴重入侵事件時作出警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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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程式防範 |
沒有要求。 |
沒有要求。 |
(1)在關鍵網絡節點處對惡意程式進行檢測和清除,並保持惡意程式防護系統的升級和更新。 (2)在關鍵網絡節點處對垃圾電郵進行檢測和防護,並保持垃圾電郵防護系統的升級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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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審計 |
沒有要求。 |
(1)在網絡邊界、重要網絡節點進行安全審計,審計覆蓋到每個用戶,對重要的用戶行爲和重要安全事件進行審計。 (2)審計記錄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與審計相關的信息。 (3)對審計記錄進行保護,避免受到未獲授權的删除、修改或覆蓋等,並進行定期備份。 (4)審計記錄産生的時間須由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範圍內唯一確定的時鐘或與指定之授時服務同步産生,以確保審計分析的準確性。 |
(1)在網絡邊界、重要網絡節點進行安全審計,審計覆蓋到每個用戶,對重要的用戶行爲和重要安全事件進行審計。 (2)審計記錄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與審計相關的信息。 (3)對審計記錄進行保護,避免受到未獲授權的删除、修改或覆蓋等,並進行定期備份。 (4)審計記錄産生的時間須由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範圍內唯一確定的時鐘或與指定之授時服務同步産生,以確保審計分析的準確性。 (5)能對遠程訪問的用戶行爲、訪問互聯網的用戶行爲等單獨進行行爲審計和數據分析。 (6)審計記錄保存至少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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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管理 |
沒有要求。 |
沒有要求。 |
(1)對網絡鏈路、安全設備、網絡設備和伺服器等的運行狀况進行集中監察。 (2)對分散在各個設備上的安全審計記錄進行收集匯總和集中分析。 (3)對安全策略管理、惡意程式防護、安裝安全漏洞補丁等安全相關事項進行集中管理。 (4)對網絡中發生的各類安全事件進行識別、警報和分析。 |
(三)伺服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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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保護等級 網絡安全控制點 |
一般級 |
中級 |
高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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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識別 |
(1)對登入的用戶進行身份識別,包括身份識別的標識,例如用戶帳號具有唯一性,以及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具有複雜度要求。 (2)具有登入失敗處理功能,配置並啓用結束會話、限制失敗登入次數和當登入連接超時自動退出等相關措施。 |
(1)對登入的用戶進行身份識別,包括身份識別的標識,例如用戶帳號具有唯一性,以及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具有複雜度要求及定期更換;系統管理員帳號密碼的複雜度至少12個字符以上,並由數字和大、小寫字母組合而成,或採用雙因素認證技術。 (2)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遺失或懷疑遭洩漏時,進行重置或其他技術措施以保護電腦系統安全。 (3)具有登入失敗處理功能,配置並啓用結束會話、限制失敗登入次數和當登入連接超時自動退出等相關措施,當登入連續失敗次數超過6次,自動退出及顯示警告。 (4)當進行遠程登入時,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登入資訊在網絡傳輸過程中被竊聽。 |
(1)對登入的用戶進行身份識別,包括身份識別的標識,例如用戶帳號具有唯一性,以及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具有複雜度要求及定期更換;系統管理員帳號密碼的複雜度至少12個字符以上,並由數字和大、小寫字母組合而成,或採用雙因素認證技術。 (2)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遺失或懷疑遭洩漏時,進行重置或其他技術措施以保護電腦系統安全。 (3)用於管理關鍵的資訊網絡、電腦系統和應用服務之系統,對其系統管理員的登入進行適當的限制,避免在內部網絡中的任何電腦均可登入該等管理系統。 (4)具有登入失敗處理功能,配置並啓用結束會話、限制失敗登入次數和當登入連接超時自動退出等相關措施,當登入連續失敗次數超過6次,自動退出及顯示警告。 (5)當進行遠程登入時,採取例如IPSec VPN加密傳輸技術等必要措施,防止登入資訊在網絡傳輸過程中被竊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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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控制 |
(1)對用戶帳號分配合適的權限。 (2)重新命名默認帳號或修改默認密碼。 (3)適時删除或停用多餘的、過期的用戶帳號,避免共享帳號的存在。 |
(1)對用戶帳號分配合適的權限。 (2)重新命名默認帳號或修改默認密碼。 (3)適時删除或停用多餘的、過期的用戶帳號,避免共享帳號的存在。 (4)根據管理用戶的角色分配所需的最小權限,實現管理用戶的權限分離,例如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和安全審計員。 |
(1)對用戶帳號分配合適的權限。 (2)重新命名默認帳號或修改默認密碼。 (3)適時删除或停用多餘的、過期的用戶帳號,避免共享帳號的存在。 (4)根據管理用戶的角色分配所需的最小權限,實現管理用戶的權限分離,例如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和安全審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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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審計 |
沒有要求。 |
(1)啓用安全審計功能,審計覆蓋到每個用戶,對重要的用戶行爲和重要安全事件進行審計。 (2)審計記錄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與審計相關的信息。 |
(1)啓用安全審計功能,審計覆蓋到每個用戶,對重要的用戶行爲和重要安全事件進行審計。 (2)審計記錄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與審計相關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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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審計 |
(3)對審計記錄進行保護,避免受到未獲授權的删除、修改或覆蓋等,並進行定期備份。 (4)審計記錄産生的時間須由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範圍內唯一確定的時鐘或與指定之授時服務同步産生,以確保審計分析的準確性。 |
(3)對審計記錄進行保護,避免受到未獲授權的删除、修改或覆蓋等,並進行定期備份。 (4)對審計進程進行保護,防止未獲授權的中斷。 (5)審計記錄産生的時間須由資訊網和電腦系統範圍內唯一確定的時鐘或與指定之授時服務同步産生,以確保審計分析的準確性。 (6)審計記錄保存至少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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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防範 |
遵循最小安裝的原則,僅安裝需要的組件和電腦程式。 |
(1)遵循最小安裝的原則,僅安裝需要的組件和電腦程式。 (2)關閉不需要的系統服務、默認共享和高危端口。 (3)通過設定終端接入方式或網絡地址範圍對通過網絡進行管理的管理終端進行限制。 (4)定期採取適當措施發現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隱患,並在經過充分測試評估後,適時修補該等漏洞或隱患。 |
(1)遵循最小安裝的原則,僅安裝需要的組件和電腦程式。 (2)關閉不需要的系統服務、默認共享和高危端口。 (3)通過設定終端接入方式或網絡地址範圍對通過網絡進行管理的管理終端進行限制。 (4)定期採取適當措施發現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隱患,並在經過充分測試評估後,適時修補該等漏洞或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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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程式防範 |
按適用情況安裝惡意程式防護系統或配置具有相應功能的軟件,並定期進行升級和更新惡意程式資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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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控制(A類) |
沒有要求。 |
沒有要求。 |
(1)提供重要節點設備及伺服器的硬件冗餘,確保電腦系統的可用性。 (2)對重要節點設備及伺服器的運行狀況進行監察,包括監察中央處理器、硬盤、記憶體等資源的使用情况,並對異常狀況作出警報。 |
(四)應用和電腦數據資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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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保護等級 網絡安全控制點 |
一般級 |
中級 |
高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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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識別 |
(1)對登入的用戶進行身份識別,包括身份識別的標識,例如用戶帳號具有唯一性,以及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具有複雜度要求。 (2)具有登入失敗處理功能,多次登入失敗後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1)對登入的用戶進行身份識別,包括身份識別的標識,例如用戶帳號具有唯一性,以及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具有複雜度要求及定期更換,並能適時向用戶發出更換通知,或採用雙因素認證技術。 (2)具有登入失敗處理功能,多次登入失敗後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强制用戶於首次登入時修改初始密碼。 (4)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遺失或懷疑遭洩漏時,進行重置或其他技術措施以保護應用和電腦數據資料安全。 |
(1)對登入的用戶進行身份識別,包括身份識別的標識,例如用戶帳號具有唯一性,以及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具有複雜度要求及定期更換,並能適時向用戶發出更換通知,或採用雙因素認證技術。 (2)具有登入失敗處理功能,多次登入失敗後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當登入連續失敗次數超過6次,自動退出及顯示警告。 (3)强制用戶於首次登入時修改初始密碼。 (4)身份識別資訊,例如密碼遺失或懷疑遭洩漏時,進行重置或其他技術措施以保護應用和電腦數據資料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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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控制 |
(1)對用戶帳號分配合適的權限。 (2)重新命名默認帳號或修改默認密碼。 (3)適時删除或停用多餘的、過期的用戶帳號,避免共享帳號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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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審計 |
沒有要求。 |
(1)啓用安全審計功能,審計覆蓋到每個用戶,對重要的用戶行爲和重要安全事件進行審計。 (2)審計記錄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與審計相關的信息。 (3)對審計記錄進行保護,避免受到未獲授權的删除、修改或覆蓋等,並進行定期備份。 |
(1)啓用安全審計功能,審計覆蓋到每個用戶,對重要的用戶行爲和重要安全事件進行審計。 (2)審計記錄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與審計相關的信息。 (3)對審計記錄進行保護,避免受到未獲授權的删除、修改或覆蓋等,並進行定期備份。 (4)對審計進程進行保護,防止未獲授權的中斷。 (5)審計記錄保存至少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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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容錯(A類) |
沒有要求。 |
能在發生故障時作出警報。 |
(1)在故障發生時,能夠繼續提供一部分功能,確保能夠實施必要的措施。 (2)能在發生故障時作出警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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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控制(A類) |
沒有要求。 |
(1)當通訊雙方其中一方在一段時間內未作任何響應,另一方能夠自動結束會話,釋放網絡連接。 (2)能夠對電腦系統的最大並發會話連接數進行限制。 (3)能夠對單個用戶帳號的多重並發會話進行限制。 |
(1)當通訊雙方其中一方在一段時間內未作任何響應,另一方能夠自動結束會話,釋放網絡連接。 (2)能夠對電腦系統的最大並發會話連接數進行限制。 (3)能夠對單個用戶帳號的多重並發會話進行限制。 (4)視乎實際需要,能對一個時段內可能的並發會話連接數進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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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數據資料保密性(CI類) |
沒有要求。 |
(1)採用包括SSL或IPSec VPN等加密技術或其他安全措施,確保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在傳輸過程中的保密性。 |
(1)採用包括SSL或IPSec VPN等加密技術或其他安全措施,確保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在傳輸過程中的保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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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採用加密技術或其他安全措施,確保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在儲存載體上的保密性。 |
(2)採用電子證書等加密技術或其他安全措施,確保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在儲存載體上的保密性及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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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數據資料備份恢復(A類) |
對重要的電腦數據資料進行本地備份,以及具備電腦數據資料恢復的能力。 |
(1)對重要的電腦數據資料進行本地備份,以及具備電腦數據資料恢復的能力。 (2)將重要的電腦數據資料備份存放於場外或進行異地備份。 |
(1)對重要的電腦數據資料進行本地備份,以及具備電腦數據資料恢復的能力。 (2)每月至少一次將重要的電腦數據資料備份存放於場外或進行異地備份。 (3)制定備份計劃,包括訂定備份頻率、完全備份或增量備份要求、備份保存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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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CI類) |
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保護個人資料,防範個人資料遭未獲授權的取存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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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規範》
目錄
- 第一章 一般規定
- 第一條 標的
-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第三條 定義
- 第二章 應對網絡安全事故的組織架構
- 第四條 參與實體
- 第五條 預警及應急中心
- 第六條 監管實體
- 第七條 營運者
- 第三章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發佈機制
- 第八條 發出網絡安全事故預警
- 第九條 安全預警
- 第十條 安全指數
- 第十一條 分享網絡安全風險資訊
- 第四章 應對網絡安全事故的一般指引
- 第十二條 網絡安全事故應對程序的階段
- 第十三條 規劃及準備
- 第十四條 內部通報程序
- 第十五條 應對預案
- 第十六條 發現及研判
- 第十七條 通報及應對
- 第十八條 遏制事故
- 第十九條 根除事故肇因
- 第二十條 恢復正常運作
- 第二十一條 事故後行動
- 第五章 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及要求
- 第二十二條 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的階段
- 第二十三條 評級
- 第二十四條 通報
- 第二十五條 跟進
- 第二十六條 協商事故評級
- 第二十七條 總結及審查
- 附件一 安全指數
- 附件二 各個安全指數級別建議採取的安全措施
- 附件三 網絡安全事故應對程序流程圖
- 附件四 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流程
- 附件五 網絡安全事故等級
- 附件六 網絡安全事故通報表格
- 附件七 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表格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標的
本規範旨在訂定網絡安全事故預警的發佈機制、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下稱“營運者”)應對網絡安全事故的一般指引、以及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及要求。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四條所指的關鍵基礎設施公共及私人營運者,但該法律第五條所指的不適用及獲豁免者除外。
第三條
定義
一、為適用本規範的規定,“指定渠道”:是指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下稱“預警及應急中心”)、網絡安全監管實體(下稱“監管實體”)及營運者之間建立的,非公開性質的通訊渠道,例如電話、電郵及其他電子通訊方式。
二、為適用本規範的規定,“電腦系統”、“電腦數據資料”、“電腦程式”的含義,與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的相關定義規定相同。
三、為適用本規範的規定,“網絡安全”、“資訊網絡”、“未經許可的行為”、“網絡安全事故” 的含義,與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的相關定義規定相同。
四、為適用本規範的規定,“惡意程式”、“安全措施”、“安全漏洞”、“網絡攻擊”的含義,與《網絡安全——管理基準規範》的相關定義規定相同。
第二章
應對網絡安全事故的組織架構
第四條
參與實體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工作的參與實體包括:
(一)預警及應急中心;
(二)監管實體;
(三)營運者。
第五條
預警及應急中心
預警及應急中心負責:
(一)收集網絡安全風險資訊;
(二)實時檢視營運者的資訊網絡與互聯網之間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流量及特徵;
(三)發出網絡安全事故預警;
(四)向監管實體及營運者分享網絡安全風險資訊的摘要;
(五)與監管實體共同跟進安全預警及網絡安全事故的處理情況;
(六)應營運者請求,協助其研判有否發生網絡安全事故;
(七)就網絡安全事故召開應對工作會議;
(八)協調各參與實體的網絡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九)擬定網絡安全例外措施;
(十)應監管實體請求,向其提供技術支援;
(十一)向公眾發佈網絡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果。
第六條
監管實體
監管實體負責:
(一)與預警及應急中心合作,推行本規範所訂的程序及措施;
(二)與預警及應急中心共同跟進安全預警及網絡安全事故的處理情況;
(三)應營運者請求,協助其研判有否發生網絡安全事故;
(四)應營運者請求,協助其對網絡安全事故進行評級;
(五)與營運者協商以達成網絡安全事故評級的共識;
(六)建議預警及應急中心就網絡安全事故召開應對工作會議;
(七)接收及分析營運者提交的網絡安全事故總結報告;
(八)開展對營運者網絡安全義務履行情況的審查工作;
(九)配合預警及應急中心向公眾發佈網絡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果;
(十)基於本規範,並因應其所負責監管行業領域的特點及實際情況,向營運者提供關於評定網絡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害程度的量化準則,以及訂定不低於本規範所要求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時限及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時限。
第七條
營運者
營運者負責:
(一)制定網絡安全事故的內部通報程序(下稱“內部通報程序”);
(二)制訂網絡安全事故的應對預案(下稱“應對預案”);
(三)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指定網絡安全負責人,負責與預警及應急中心以及其監管實體聯絡;
(四)接收和處理網絡安全事故預警、事故通報、投訴和舉報、以及其他網絡安全風險資訊;
(五)為執行應對預案配置合適的人力、財政、物力及財產資源;
(六)為參與應對工作的人員提供培訓,並適時進行應對預案演練;
(七)在已經或正在發生網絡安全事故時,執行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並開展具體事故應對工作;
(八)對網絡安全事故進行總結;
(九)參與網絡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會議;
(十)配合網絡安全義務履行情況的審查工作。
第三章
網絡安全事故預警發佈機制
第八條
發出網絡安全事故預警
一、預警及應急中心透過多種途徑收集網絡安全風險資訊,以及藉實時檢視營運者的資訊網絡與互聯網之間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流量及特徵,分析及評估營運者有否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跡象,以及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風險程度,透過指定渠道向相關營運者發出網絡安全事故預警。
二、上款所指的網絡安全風險資訊尤其涉及下列事項:
(一)安全漏洞;
(二)惡意程式;
(三)網絡攻擊。
三、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分為:
(一)安全預警;
(二)安全指數。
第九條
安全預警
一、預警及應急中心發現有跡象顯示某一營運者已經、正在或即將發生網絡安全事故時,向該營運者發出上條第三款(一)項所指的安全預警,並將有關事實告知其監管實體;預警及應急中心、監管實體及營運者須透過指定渠道適時更新關於安全預警的跟進情況及其他相關消息。
二、如安全預警涉及有跡象顯示營運者已經或正在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情況,該營運者須於收到安全預警後儘快研判有否發生網絡安全事故,並回覆預警及應急中心;如確認發生網絡安全事故,則營運者須儘快啟動第五章所定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並開展具體事故應對工作。
三、如安全預警涉及有跡象顯示營運者即將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情況,該營運者須於收到安全預警後儘快研判有否存在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風險,並回覆預警及應急中心;如存在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風險,則營運者須立即根據預警及應急中心的建議,採取相關的網絡安全例外措施,直至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風險解除為止。
第十條
安全指數
一、預警及應急中心持續分析網絡安全風險資訊,發現及評估由於網絡安全威脅引發全體營運者或個別行業領域營運者集體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風險,並適時發出第八條第三款(二)項所指的安全指數。
二、上款所指的網絡安全威脅尤其包括經由互聯網散播的惡意程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實施的網絡攻擊。
三、依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一所載的由於網絡安全威脅引發營運者集體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風險程度,安全指數分為“危”、“差”、“中”、“良”及“優”五個級別。
四、預警及應急中心向所涉及營運者更新安全指數級別時,須建議倘有的網絡安全例外措施,以及將有關事實告知相關監管實體;預警及應急中心、監管實體及營運者須透過指定渠道適時更新關於安全指數的跟進情況及其他相關消息。
五、經更新的安全指數級別屬“危”或“差”的情況,營運者須確認其知悉相關內容。
六、在不妨礙執行預警及應急中心所建議的網絡安全例外措施的情況下,營運者須因應自身實際情況,按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二所列的建議,採取與其所處的安全指數級別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
分享網絡安全風險資訊
預警及應急中心透過指定渠道:
(一)收集營運者在營運過程中遇到或發現的,並且自願提供予預警及應急中心的網絡安全風險資訊;
(二)向監管實體及營運者分享從各個途徑收集到的網絡安全風險資訊的摘要。
第四章
應對網絡安全事故的一般指引
第十二條
網絡安全事故應對程序的階段
一、網絡安全事故應對程序的階段包括:
(一)規劃及準備;
(二)發現及研判;
(三)通報及應對;
(四)事故後行動。
二、上款所指應對程序的流程圖載於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三。
第十三條
規劃及準備
在上條第一款(一)項所指的階段中,為確保營運者有能力在發生網絡安全事故時作出有效的應對措施,營運者須遵行以下規定:
(一)按照適用的技術規範要求,制定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及內部操作程序,並且落實所須的安全措施;
(二)制定內部通報程序,該程序須與第五章所定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銜接;
(三)向其工作人員公佈內部通報程序,並採取措施確保人員熟習該程序;
(四)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指定網絡安全負責人,負責與預警及應急中心以及其監管實體聯絡;
(五)在不妨礙上項規定的情況下,指定人員負責接收和處理網絡安全事故預警、事故通報、投訴和舉報、以及其他網絡安全風險資訊;
(六)按照適用的技術規範要求,制定應對預案;
(七)為執行應對預案配置合適的人力、財政、物力及財產資源;
(八)為參與應對工作的人員提供培訓,以確保該等人員具備執行應對預案的能力;
(九)為驗證應對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應對能力,適時進行演練;
(十)根據實際執行效果或演練結果,或當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出現重大變更時,檢討相關的應對預案並作出倘需的更新。
第十四條
內部通報程序
營運者於制定上條(二)項所指的內部通報程序時,尤應考慮下列事項:
(一)制定適合營運者實際情況及便於執行的流程;
(二)向其工作人員提供明確的聯絡實體及其聯絡方法;
(三)規範進行通報所需的資料種類,或為此編製通報表格。
第十五條
應對預案
一、營運者於制定第十三條(六)項所指的應對預案時,尤應考慮下列事項:
(一)根據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的架構、所涉服務及電腦數據資料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主要用戶對象等因素,評估發生各類網絡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該等事故對資訊網絡、電腦系統及電腦數據資料的損害程度,以制定相應的應對預案;
(二)應對預案須包括合適的事故應對工作策略,以達到遏制事故、根除事故肇因、儘快恢復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正常運作的效果;
(三)編製參與應對工作的人員清單及其聯絡方法;
(四)訂定參與應對工作的人員的職責;
(五)編製為執行應對預案所需的硬件、軟件及資訊清單。
二、在制定上款(二)項所指的事故應對工作策略時,除上款(一)項所指的事項外,尚應考慮下列事項:
(一)所要應對的網絡安全事故的性質;
(二)在網絡安全事故發生後至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恢復正常運作的期間內,繼續讓該等網絡及系統提供服務的必要性;
(三)搜集或固定電子證據的重要性;
(四)執行策略所需的資源及時間;
(五)策略的效益;
(六)各種阻礙策略實施或影響策略成效的風險。
三、在編製第一款(三)項所指的人員清單時,尤應考慮包括機構管理層、網絡安全人員、電腦系統管理員、服務供應商、主要涉及的用戶代表。
四、在編製第一款(五)項所指的硬件、軟件及資訊清單時,尤應考慮包括後備設備、電腦數據資料儲存載體(下稱“儲存載體”)、對事故進行分析的軟硬件設備、恢復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正常運作所需的電腦數據資料、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架構圖及配置記錄。
第十六條
發現及研判
一、在第十二條第一款(二)項所指的階段中,為及早發現網絡安全事故的跡象,營運者須遵行以下規定:
(一)檢視及記錄網絡的運行狀況;
(二)接收和處理來自營運者內部及外部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投訴和舉報;
(三)接收和處理由預警及應急中心發出的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其他網絡安全風險資訊。
二、如發現網絡安全事故跡象,營運者須儘快研判有否發生網絡安全事故。
三、第一款(一)項所指的須予檢視及記錄的網絡運行狀況,尤應考慮包括下列事項:
(一)由防火牆、入侵偵測系統、入侵防禦系統、安全資訊與事件管理系統等網絡安全防護系統發出的安全警示;
(二)由惡意程式防護系統、垃圾電郵防護系統發出的安全警示;
(三)網絡設備、伺服器、應用服務和用戶端設備的審計記錄。
四、第二款所指的網絡安全事故跡象尤其包括:
(一)各類網絡安全防護系統、惡意程式防護系統、垃圾電郵防護系統頻繁發出安全警示;
(二)網絡流量異常,或出現可疑的網絡連線;
(三)出現包括網絡端口掃瞄、多次用戶帳號登入失敗等可疑的試探行為;
(四)出現可疑的用戶帳號,或不正常的帳號權限;
(五)出現包括異常使用時間、異常頻繁登入、預計以外的密碼變更、異常讀取大量電腦數據資料等可疑的用戶行為;
(六)電腦系統顯示或接收到奇怪、可疑的訊息;
(七)未獲授權下執行電腦程式;
(八)電腦數據資料遺失或遭竄改;
(九)無故未能連接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
(十)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的性能無故大幅下降或崩潰。
五、第二款所指的網絡安全事故尤其包括:
(一)拒絕服務攻擊:黑客利用他人的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的安全漏洞,或透過殭屍網絡對該等網絡及系統實施攻擊,造成資源耗盡、服務暫時中斷或停止運作,導致正常用戶無法使用;
(二)系統入侵:黑客利用他人的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的安全漏洞,或使用暴力破解等方法對該等網絡及系統實施攻擊,影響其正常運作或使其受到控制,或者損害該等網絡及系統所儲存、處理、交換或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用性;
(三)感染惡意程式: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受到惡意程式感染,影響正常運作,或導致該等網絡及系統所儲存、處理、交換或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用性受到損害;
(四)詐騙或偽冒:黑客使用虛假信息進行詐騙,或偽冒他人發放或接收信息,例如詐騙電郵、釣魚網站;
(五)濫用電腦系統: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用戶作出未獲准許的行為,影響其正常運作,或導致該等網絡或系統所儲存、處理、交換或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用性受到損害,例如對電腦數據資料進行非授權的取存或竄改、運行未獲授權的電腦程式;
(六)載有資料之設備遺失:遺失載有須保密或重要電腦數據資料的電腦裝置或電腦系統,例如手提電腦、手提電話、移動儲存載體、光碟;
(七)設備設施故障: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由於自身或第三方設施軟硬件故障,導致向社會或公眾提供的服務中斷或效能大幅降低,例如電腦程式癱瘓、硬件設備故障、網絡中斷;
(八)災害事件: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損壞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導致服務中斷或效能大幅降低。
六、第二款所指的網絡安全事故尤其不包括下列沒有對資訊網絡、電腦系統及電腦數據資料的安全造成實際不利影響的事件:
(一)未能得逞的網絡攻擊;
(二)被堵截的惡意程式;
(三)沒有造成實際不利後果的詐騙電郵或釣魚網站;
(四)按預定計劃進行的系統關閉或維護;
(五)當處於災害事件或其他緊急情況下,為保護有關的資訊網絡、電腦系統及電腦數據資料而臨時關閉該等網絡及系統;
(六)沒有導致服務中斷或效能大幅降低的設備設施故障,以及能夠於合理時間內修復的用戶端設備故障;
(七)受網絡服務供應商的廣泛性斷網事故影響,未能正常經互聯網提供服務。
七、為研判有否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營運者可請求預警及應急中心或其監管實體提供協助。
第十七條
通報及應對
一、在第十二條第一款(三)項所指的階段中,營運者一經確認發生網絡安全事故,須儘快啟動第五章所定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並開展具體的事故應對工作。
二、事故應對工作的環節包括:
(一)遏制事故;
(二)根除事故肇因;
(三)恢復正常運作。
三、營運者須根據應對預案及實際情況,決定開展上款所指任一環節的工作。
四、在執行事故應對工作期間,營運者須採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持續監察該事故的影響對象、範圍及損害程度,適時對事故再次研判,以檢討事故的評級及應對工作的成效;
(二)為達至上項所指的目的,並為配合第二十一條所指的事故後行動以及倘需進行的刑事調查工作,檢視及記錄相關資訊;
(三)按照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向預警及應急中心以及其監管實體作出倘需的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以及參與倘有的應對工作會議。
五、上款(二)項所指的須予檢視及記錄的資訊,除第十六條第三款及第四款所指的事項外,尚應考慮包括下列事項:
(一)在事故應對工作期間,對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作出的配置變更;
(二)在事故應對工作期間,被刪除的電腦數據資料的副本,或為此製作相關儲存載體的影像檔(bit-by-bit image)。
第十八條
遏制事故
一、在上條第二款(一)項所指的環節,營運者須以適當步驟採取一項或多項安全措施,以遏制網絡安全事故。
二、上款所指的措施尤其包括:
(一)關閉部分網絡端口或服務;
(二)中斷可疑的網絡連線;
(三)終止可疑的電腦程式;
(四)關閉或隔離受影響的電腦系統;
(五)停用受影響的用戶帳號;
(六)禁止用戶登入或訪問電腦系統;
(七)遷移重要的電腦數據資料。
第十九條
根除事故肇因
一、在第十七條第二款(二)項所指的環節,營運者須以適當步驟採取一項或多項安全措施,以根除網絡安全事故的肇因。
二、上款所指的措施尤其包括:
(一)從受感染的電腦系統中移除惡意程式;
(二)修補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安全漏洞或不當配置;
(三)刪除或修復被黑客控制的用戶帳號;
(四)刪除由黑客建立的電腦檔案。
第二十條
恢復正常運作
一、在第十七條第二款(三)項所指的環節,營運者須以適當步驟採取一項或多項安全措施,以儘快恢復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正常運作。
二、上款所指的措施尤其包括:
(一)重新安裝及配置操作系統和電腦程式;
(二)使用可信賴的數據備份還原操作系統、電腦程式、配置或電腦數據資料;
(三)移除於事故應對工作期間採取的臨時措施、配置及用戶帳號;
(四)安裝必要的安全漏洞補丁、優化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配置的安全性;
(五)檢查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是否正常穩定運作;
(六)對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安全性進行檢測,並修補倘有的安全漏洞。
三、營運者可制定計劃,以分階段恢復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正常運作;該計劃應首先基本恢復受影響服務的提供,並為此可考慮採取臨時措施。
第二十一條
事故後行動
一、在第十二條第一款(四)項所指的階段中,營運者須於完成遏制事故、根除事故肇因,並基本恢復受影響服務的提供後,就相關網絡安全事故進行總結。
二、上款所指的總結尤其包括:
(一)分析事故成因;
(二)評估事故造成的損失,尤其包括金錢、財產、服務中斷時間及公眾形象;
(三)檢討應對預案的實際執行效果,並提出倘有的改善建議;
(四)檢討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內部操作程序及安全措施,並提出倘有的改善建議及計劃。
三、營運者須根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向其監管實體提交倘需的網絡安全事故總結報告,並配合倘有的網絡安全義務履行情況審查工作。
第五章
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及要求
第二十二條
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的階段
一、網絡安全事故通報程序的階段包括:
(一)評級;
(二)通報;
(三)跟進;
(四)總結及審查。
二、上款所指通報程序的流程圖載於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評級
一、在上條第一款(一)項所指的階段中,營運者一經確認發生網絡安全事故,須對該事故進行評級。
二、依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五的規定,對社會福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其他尤為重要的公共利益構成損害的網絡安全事故,按其性質、影響對象、範圍及損害程度,分為“嚴重”及“一般”兩個等級。
三、對社會福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其他尤為重要的公共利益不構成損害的網絡安全事故,由營運者自行處理而無須進行上條第一款(二)項至(四)項所指的階段,但營運者須將該網絡安全事故記錄在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二)項所指的網絡安全報告內。
四、監管實體須因應其所負責監管行業領域的特點及實際情況,向營運者提供關於評定網絡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害程度的量化準則。
五、為對網絡安全事故進行評級,營運者可請求其監管實體提供協助。
第二十四條
通報
一、在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二)項所指的階段中,營運者須因應網絡安全事故的評級,在下列時限內透過指定渠道向預警及應急中心以及其監管實體作出網絡安全事故通報:
(一)事故的評級屬“嚴重”:自確認發生網絡安全事故起計二小時內;
(二)事故的評級屬“一般”:自確認發生網絡安全事故起計十二小時內。
二、監管實體可基於本規範,並因應其所負責監管行業領域的特點及實際情況,訂定不低於本規範所要求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時限。
三、第一款所指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尤其包括下列事項:
(一)事故的扼要描述,包括事故類型、發生日期時間、發現日期時間、事故造成的影響;
(二)事故的評級;
(三)涉事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的基本資料,包括系統名稱、網絡安全保護等級、系統位置、所提供的功能或服務、互聯網或內聯網網際網絡協定地址(下稱“IP地址”)、操作系統版本及其他技術資料;
(四)是否涉及須保密的電腦數據資料;
(五)事故應對工作計劃的扼要描述;
(六)其他補充資料,例如電腦畫面擷圖、電腦系統接收到的信息、懷疑黑客使用的IP地址。
四、預警及應急中心按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六,向營運者提供網絡安全事故通報表格。
第二十五條
跟進
一、在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三)項所指的階段中,營運者須因應網絡安全事故的評級,在下列時限內透過指定渠道向預警及應急中心以及其監管實體作出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
(一)事故的評級屬“嚴重”:自作出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或最近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起計八小時內;
(二)事故的評級屬“一般”:自作出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或最近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起計二十四小時內。
二、營運者須於完成遏制事故和根除事故肇因,並基本恢復受影響服務的提供後,儘快作出最後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
三、監管實體可基於本規範,並因應其所負責監管行業領域的特點及實際情況,訂定不低於本規範要求的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時限。
四、第一款所指的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尤其包括下列事項:
(一)如有需要,更新上條第三款所指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事項;
(二)已採取的應對措施及執行結果,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三)其他補充資料。
五、預警及應急中心按照作為本規範組成部分的附件七,向營運者提供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表格。
六、預警及應急中心經考慮網絡安全事故的性質、影響對象、範圍及損害程度,以及該事故的應對工作狀況,可主動或應相關監管實體的建議,要求與涉事營運者召開應對工作會議。其目的是協調各參與實體的應對工作,並擬定倘需的網絡安全例外措施。
第二十六條
協商事故評級
一、在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二)項及(三)項所指的階段中,監管實體須在接收到營運者的網絡安全事故通報及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後,分析營運者提出的事故評級是否恰當。
二、倘監管實體對營運者提出的事故評級持不同意見,須與營運者協商以達成共識。
三、當監管實體與營運者無法就事故評級達成共識,營運者可選擇維持由其提出的事故評級。但若由於評級不當而導致原可避免的事故蔓延或惡化,營運者須因此承擔未有妥善履行事故通報義務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總結及審查
一、在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四)項所指的階段中,營運者須自作出第二十五條第二款所指的最後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其監管實體提交網絡安全事故總結報告。
二、如網絡安全事故的最終評級屬“嚴重”,上款所指的網絡安全事故總結報告須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的詳細描述,包括發現事故的途徑及日期時間、事故發生的日期時間、事故的類別、影響對象、範圍及損害程度、受影響的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的基本資料;
(二)事故成因的詳細分析,包括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內部操作程序或安全措施倘有的缺失,資訊網絡和電腦系統的安全漏洞或不當配置、倘有發現黑客使用的IP地址、攻擊方法;
(三)已採取或計劃採取的改善措施,以及其落實時間表。
三、如網絡安全事故的最終評級屬“一般”,第一款所指的網絡安全事故總結報告須包括事故的性質、成因、影響、已採取或計劃採取的改善措施的扼要描述。
四、監管實體為分析網絡安全事故總結報告,可要求營運者就報告內容提交補充資料,以及請求預警及應急中心提供協助。
五、監管實體可根據對網絡安全事故總結報告的分析結果,決定是否需要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十三條(一)項的規定,開展對營運者網絡安全義務情況的審查工作,並為此可請求預警及應急中心提供協助。
六、網絡安全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向公眾發佈網絡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果時,在相關監管實體的配合下,由預警及應急中心進行發佈。
附件一
(第十條第三款所指者)
安全指數
|
安全指數級別 |
風險程度 |
|
I級 |
出現已經導致多個營運者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網絡安全威脅,該威脅極有可能導致更多營運者發生網絡安全事故。 |
|
II級 |
出現已經導致某一營運者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網絡安全威脅,營運者因該威脅而集體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風險很高。 |
|
III級 |
出現導致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相繼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網絡安全威脅,該威脅構成營運者集體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即時風險。 |
|
IV級 |
存在較為活躍的網絡安全威脅,但不構成營運者集體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即時風險。 |
|
V級 |
各類網絡安全威脅的活躍程度處於正常水平,不存在營運者集體發生網絡安全事故的風險。 |
附件二
(第十條第六款所指者)
各個安全指數級別建議採取的安全措施
|
安全指數級別 |
安全措施 |
|
I級 |
(一)採取“差”級別所需措施; |
|
II級 |
(一)採取“中”級別所需措施; |
|
III級 |
(一)採取“良”級別所需措施; |
|
IV級 |
(一)採取“優”級別所需措施; |
|
V級 |
(一)採取各項日常的安全措施。 |
附件三
(第十二條第二款所指者)
網絡安全事故應對程序流程圖

上述每個階段並非獨立存在,而是環環相扣,互相依賴,並且形成一個持續改善的網絡安全管理閉環。
附件四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所指者)
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流程

下表為各階段的通報時限要求:
|
“嚴重” |
“一般” |
|
|
網絡安全 |
自確認發生事故起計2小時內。 |
自確認發生事故起計12小時內。 |
|
網絡安全事故 |
(一)自作出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或最近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起計8小時內。 |
(一)自作出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或最近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起計24小時內。 |
|
(二)於完成遏制事故和根除事故肇因,並基本恢復受影響服務的提供後,儘快作出最後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 |
||
|
網絡安全事故 |
自作出最後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之日起計30日內,提交詳細的總結報告。 |
自作出最後一次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之日起計30日內,提交簡短的總結報告。 |
附件五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所指者)
網絡安全事故等級
|
等級 |
損害程度 |
|
嚴重 |
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即屬“嚴重”級別的網絡安全事故: |
|
一般 |
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即屬“一般”級別的網絡安全事故: |
(註):監管實體須因應其所負責監管行業領域的特點及實際情況,向營運者提供關於評定網絡安全事故對社會福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其他尤為重要的公共利益造成“有限度損害”、“嚴重損害”及“特別嚴重損害”的量化準則,或可按《網絡安全——管理基準規範》附件一中所載的原則評定事故造成的損害程度。
附件六
(第二十四條第四款所指者)
網絡安全事故通報表格
附件七
(第二十五條第五款所指者)
網絡安全事故狀況更新表格
懲 教 管 理 局
公 告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人員編制內獄警隊伍職程第一職階警司六缺,經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公告,且於懲教管理局內張貼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開考,填補人員編制內獄警隊伍職程第一職階警司六缺的開考通告。
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知識測試成績名單於本公告公佈之日起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懲教管理局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並同時上載於懲教管理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被淘汰及被除名的投考人可自本公告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消 防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開考通告,關於開考升級課程考試,以填補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中現有之四十八個副消防區長空缺。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確認之投考人名單,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通告公布日起張貼於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接待及投訴中心,以供查閱,為期十日。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消防局
局長 梁毓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公 告
(開考編號:A01/TSS/DIE/2020)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營養職務範疇)一缺,經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二零一九年度《護理領域的同等學歷》考試通告已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經第1/CEHE/2019號決議修改的第2/CEHE/2010號決議第十一款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此外,為配合特區政府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疫工作,原訂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舉行的考試延期舉行。為著有關效力,現重新公佈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11/P/20號公開招標
根據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決議,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套層流超淨操作櫃》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叁拾玖元整($39.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四時正,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設施暨設備廳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本次招標標的安裝地點。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時正在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12/P/20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醫療圖像儲存及傳輸系統(PACS)提供維修保養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肆拾捌元整($48.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本次招標標的服務設施。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上午十時正在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貳拾肆萬元整($24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13/P/20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提供腹膜透析機租賃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叁拾肆元整($34.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下午三時在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需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柒萬元整($7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7/P/20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兩套牙科診療椅、空氣壓縮機及真空泵”,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四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之附於投標案卷內。
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閱上述的解答。有關資料亦可透過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下載。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梁少雄,申領其亡父梁君彥(曾為衛生局第六職階技術工人)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有權利收取的款項,如有人士認為具有權利領取上述津貼及款項,應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名 單
(職位編號:DS03/2019)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特殊教育範疇)十缺,經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的投考人: | 分 | |
|
1.º |
繆汝霞 |
57.88 |
|
2.º |
黃雪紅 |
57.46 |
|
3.º |
許鏡安 |
57.43 |
|
4.º |
周麗雅 |
57.28 |
|
5.º |
余楚欣 |
51.30 |
|
6.º |
梁佩佩 |
50.06 |
|
被淘汰的投考人: |
|
|
徐月燕 |
a) |
|
何奕敏 |
a) |
|
葉嘉寶 |
a) |
|
葉詠瑤 |
a) |
|
黎婉婷 |
a) |
|
梁艷華 |
a) |
|
梁寶欣 |
a) |
|
連少燕 |
a) |
a)因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 王培梅
正選委員:公立小學校長 陳燕芬
公立小學副校長 吳家慧
(職位編號:DS05/2019)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學科領域:中文)一缺,經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的投考人: |
分 |
|
|
1.º |
關健俊 |
62.89 |
|
2.º |
黃郁涵 |
60.18 |
|
3.º |
阮春霞 |
60.16 |
|
4.º |
方建煌 |
55.73 |
|
5.º |
吳國棟 |
51.75 |
|
被淘汰的投考人: |
|
|
陳嘉妍 |
a) |
|
黃嘉虹 |
a) |
a)因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學校督導員 黃錢孝
正選委員:中學副校長 潘維念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何曉敏
(職位編號:DP06/2019)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音樂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被淘汰的投考人:
莫淑楨 a)
a)因缺席試教及甄選面試。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許淑華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徐秀芳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姚偉祺
(職位編號:DP07/2019)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中文範疇)五缺,經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的投考人: |
分 |
|
|
1.º |
李慧敏 |
57.15 |
|
2.º |
陳淑儀 |
54.48 |
|
3.º |
黃嘉慧 |
53.25 |
|
4.º |
司徒健儀 |
51.06 |
|
被淘汰的投考人: |
|
|
區嘉寶 |
a) |
|
甘玉楣 |
a) |
|
梁曉雯 |
a) |
|
梁倩慧 |
a) |
|
伍慧齡 |
a) |
|
譚欣欣 |
a) |
|
黃麗嫦 |
a) |
a)因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立學校校長 韓旭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傅潔玉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張雪蓮
(職位編號:DP09/2019)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數學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的投考人: |
分 |
|
黃雅雯 |
55.92 |
|
被淘汰的投考人: |
|
|
區嘉寶 |
a) |
|
陳寶瑜 |
a) |
|
陳穎欣 |
a) |
|
鄭琬如 |
a) |
|
陳詩敏 |
a) |
|
甘玉敏 |
a) |
|
甘玉楣 |
a) |
|
劉少珍 |
a) |
|
黃麗姍 |
a) |
a)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立小學校長 黃烈
正選委員: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梁慧心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李葵紅
(職位編號:DP10/2019)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招聘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英文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的投考人: |
分 |
|
|
1.º |
吳穎琪 |
57.84 |
|
2.º |
關麗珠 |
56.63 |
|
3.º |
陸詠儀 |
56.01 |
被淘汰的投考人:
柯惠嫦 a)
a)因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立學校校長 韓旭
正選委員:學校督導協調員 區燕興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 蘇靜雯
———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經第2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教育暨青年局現公布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 受資助實體 | 給予財政 資助日期 | 資助金額 | 目的 |
| 聖安東尼幼稚園 |
4/3/2020 |
$ 6,900.00 |
(註a) |
|
12/3/2020 |
$ 162,000.00 |
(註b) | |
| 聖公會中學(澳門) |
4/3/2020 |
$ 13,768,762.00 |
(註c) |
|
4/3/2020 |
$ 11,500.00 |
(註a) | |
|
6/3/2020 |
$ 689,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3,869,000.00 |
(註b) | |
|
24/3/2020 |
$ 9,570.00 |
學費津貼。(2018/2019學年) | |
|
27/3/2020 |
$ 5,765,600.00 |
(註e) | |
| 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
4/3/2020 |
$ 46,887,284.00 |
(註c) |
|
6/3/2020 |
$ 742,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11,077,250.00 |
(註e) | |
| 聖羅撒英文中學 |
4/3/2020 |
$ 27,090,462.00 |
(註c) |
|
4/3/2020 |
$ 6,800.00 |
(註a) | |
|
6/3/2020 |
$ 583,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266,700.00 |
(註b) | |
|
27/3/2020 |
$ 6,593,200.00 |
(註e)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一校 |
4/3/2020 |
$ 6,867,770.00 |
(註c) |
|
6/3/2020 |
$ 185,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1,642,200.00 |
(註e)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二校 |
4/3/2020 |
$ 2,733,798.00 |
(註c) |
|
6/3/2020 |
$ 66,250.00 |
(註d) | |
|
27/3/2020 |
$ 642,750.00 |
(註e)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三校 |
4/3/2020 |
$ 5,707,714.00 |
(註c) |
|
6/3/2020 |
$ 132,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1,379,200.00 |
(註e)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四校 |
4/3/2020 |
$ 3,039,300.00 |
(註c) |
|
6/3/2020 |
$ 79,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676,800.00 |
(註e)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中文部) |
4/3/2020 |
$ 34,357,578.00 |
(註c) |
|
6/3/2020 |
$ 808,250.00 |
(註d) | |
|
12/3/2020 |
$ 3,021,550.00 |
(註b) | |
|
27/3/2020 |
$ 8,245,050.00 |
(註e)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英文部) |
4/3/2020 |
$ 12,548,394.00 |
(註c) |
|
6/3/2020 |
$ 278,250.00 |
(註d) | |
|
12/3/2020 |
$ 1,106,400.00 |
(註b) | |
|
27/3/2020 |
$ 3,261,750.00 |
(註e)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六校(中文部) |
4/3/2020 |
$ 11,268,036.00 |
(註c) |
|
6/3/2020 |
$ 265,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698,100.00 |
(註b) | |
|
27/3/2020 |
$ 4,385,000.00 |
(註e)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六校(英文部) |
4/3/2020 |
$ 1,907,202.00 |
(註c) |
|
6/3/2020 |
$ 39,750.00 |
(註d) | |
|
12/3/2020 |
$ 107,400.00 |
(註b) | |
|
27/3/2020 |
$ 394,650.00 |
(註e) | |
| 嘉諾撒聖心中學 |
4/3/2020 |
$ 38,419,592.00 |
(註c) |
|
6/3/2020 |
$ 556,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9,015,550.00 |
(註e) | |
|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
4/3/2020 |
$ 30,534,600.00 |
(註c) |
|
6/3/2020 |
$ 636,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7,294,800.00 |
(註e) | |
| 鮑思高粵華小學(中文部) |
4/3/2020 |
$ 13,335,600.00 |
(註c) |
|
6/3/2020 |
$ 318,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378,000.00 |
資助運動場地管理及維修保養費。(2020年第1期) | |
|
27/3/2020 |
$ 3,085,200.00 |
(註e) | |
| 鮑思高粵華小學(英文部) |
4/3/2020 |
$ 13,335,600.00 |
(註c) |
|
4/3/2020 |
$ 2,900.00 |
(註a) | |
|
6/3/2020 |
$ 318,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3,085,200.00 |
(註e) | |
| 利瑪竇中學(中學部) |
4/3/2020 |
$ 26,943,136.00 |
(註c) |
|
6/3/2020 |
$ 503,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6,969,000.00 |
(註e) | |
| 陳瑞祺永援中學 |
4/3/2020 |
$ 24,213,582.00 |
(註c) |
|
6/3/2020 |
$ 503,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5,821,900.00 |
(註e) | |
| 陳瑞祺永援中學(分校) |
27/3/2020 |
$ 2,368,800.00 |
(註e) |
| 粵華中文中學 |
3/3/2020 |
$ 35,450.00 |
資助參加比賽。 |
|
4/3/2020 |
$ 18,542,100.00 |
(註c) | |
|
6/3/2020 |
$ 344,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143,315.60 |
資助高中學生畢業旅行津貼。(2019/2020學年) | |
|
27/3/2020 |
$ 4,560,400.00 |
(註e) | |
| 粵華英文中學 |
4/3/2020 |
$ 15,929,064.00 |
(註c) |
|
4/3/2020 |
$ 3,400.00 |
(註a) | |
|
6/3/2020 |
$ 304,750.00 |
(註d) | |
|
27/3/2020 |
$ 93,710.00 |
資助高中學生畢業旅行津貼。(2019/2020學年) | |
|
27/3/2020 |
$ 4,034,200.00 |
(註e) | |
| 明愛學校 |
4/3/2020 |
$ 3,448,520.00 |
(註c) |
|
4/3/2020 |
$ 4,600.00 |
(註a) | |
|
6/3/2020 |
$ 212,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554,701.00 |
資助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健康早、午膳及上下課接載服務。(2019/2020學年) | |
| 澳門浸信中學 |
4/3/2020 |
$ 36,214,930.00 |
(註c) |
|
4/3/2020 |
$ 2,900.00 |
(註a) | |
|
6/3/2020 |
$ 821,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5,041,250.00 |
(註b) | |
|
27/3/2020 |
$ 8,998,800.00 |
(註e) | |
| 菜農子弟學校 |
4/3/2020 |
$ 44,879,178.00 |
(註c) |
|
6/3/2020 |
$ 755,250.00 |
(註d) | |
|
27/3/2020 |
$ 10,622,700.00 |
(註e) | |
| 澳門中德學校 |
4/3/2020 |
$ 14,977,576.00 |
(註c) |
|
4/3/2020 |
$ 4,600.00 |
(註a) | |
|
6/3/2020 |
$ 225,250.00 |
(註d) | |
|
12/3/2020 |
$ 4,334,400.00 |
(註b) | |
|
27/3/2020 |
$ 3,426,150.00 |
(註e) | |
|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
4/3/2020 |
$ 4,114,552.00 |
(註c) |
|
4/3/2020 |
$ 3,400.00 |
(註a) | |
|
6/3/2020 |
$ 397,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856,800.00 |
資助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健康早、午膳及上下課接載服務。(2019/2020學年) | |
| 婦聯學校 |
4/3/2020 |
$ 19,755,872.00 |
(註c) |
|
6/3/2020 |
$ 490,250.00 |
(註d) | |
|
12/3/2020 |
$ 824,800.00 |
(註b) | |
|
27/3/2020 |
$ 4,520,100.00 |
(註e) | |
| 聖家學校 |
4/3/2020 |
$ 19,316,000.00 |
(註c) |
|
6/3/2020 |
$ 291,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3,880,900.00 |
(註e) | |
| 聯國學校 |
4/3/2020 |
$ 21,800.00 |
(註a) |
|
6/3/2020 |
$ 503,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290,600.00 |
(註b) | |
|
27/3/2020 |
$ 3,823,000.00 |
(註e) | |
| 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 |
4/3/2020 |
$ 42,693,986.00 |
(註c) |
|
4/3/2020 |
$ 3,400.00 |
(註a) | |
|
6/3/2020 |
$ 967,250.00 |
(註d) | |
|
27/3/2020 |
$ 8,978,000.00 |
(註e) | |
| 聖瑪大肋納學校 |
4/3/2020 |
$ 9,078,160.00 |
(註c) |
|
6/3/2020 |
$ 265,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621,950.00 |
(註b) | |
| 聖瑪大肋納學校(分校) |
12/3/2020 |
$ 1,911,350.00 |
(註b) |
| 聖德蘭學校 |
4/3/2020 |
$ 15,769,136.00 |
(註c) |
|
6/3/2020 |
$ 238,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677,250.00 |
(註b) | |
| 九澳聖若瑟學校 |
4/3/2020 |
$ 1,618,570.00 |
(註c) |
|
6/3/2020 |
$ 119,250.00 |
(註d) | |
|
12/3/2020 |
$ 711,200.00 |
(註b) | |
|
27/3/2020 |
$ 884,100.00 |
(註e) | |
| 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 |
3/3/2020 |
$ 42,936.00 |
資助舉辦回歸二十周年澳門愛國教育工作成就展。 |
|
4/3/2020 |
$ 35,155,268.00 |
(註c) | |
|
4/3/2020 |
$ 10,200.00 |
(註a) | |
|
6/3/2020 |
$ 596,250.00 |
(註d) | |
|
27/3/2020 |
$ 7,501,500.00 |
(註e) | |
| 聖善學校 |
4/3/2020 |
$ 5,898,074.00 |
(註c) |
|
4/3/2020 |
$ 2,900.00 |
(註a) | |
|
6/3/2020 |
$ 92,750.00 |
(註d) | |
|
12/3/2020 |
$ 1,871,850.00 |
(註b) | |
|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
4/3/2020 |
$ 1,299,030.00 |
(註c) |
|
4/3/2020 |
$ 2,900.00 |
(註a) | |
|
6/3/2020 |
$ 119,250.00 |
(註d) | |
|
12/3/2020 |
$ 1,584,550.00 |
(註b) | |
|
27/3/2020 |
$ 1,391,200.00 |
(註e) | |
| 澳門坊眾學校 |
4/3/2020 |
$ 48,656,850.00 |
(註c) |
|
4/3/2020 |
$ 6,800.00 |
(註a) | |
|
6/3/2020 |
$ 1,033,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929,500.00 |
(註b) | |
|
12/3/2020 |
$ 877,500.00 |
(註b) | |
|
27/3/2020 |
$ 13,891,950.00 |
(註e) | |
| 沙梨頭坊眾學校 |
4/3/2020 |
$ 12,124,988.00 |
(註c) |
|
4/3/2020 |
$ 2,300.00 |
(註a) | |
|
6/3/2020 |
$ 318,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398,700.00 |
(註b) | |
| 海星中學 |
4/3/2020 |
$ 20,811,642.00 |
(註c) |
|
4/3/2020 |
$ 6,300.00 |
(註a) | |
|
6/3/2020 |
$ 516,750.00 |
(註d) | |
|
12/3/2020 |
$ 1,155,700.00 |
(註b) | |
|
12/3/2020 |
$ 3,844,950.00 |
(註b) | |
|
27/3/2020 |
$ 5,558,700.00 |
(註e) | |
| 氹仔坊眾學校 |
4/3/2020 |
$ 25,708,960.00 |
(註c) |
|
4/3/2020 |
$ 2,900.00 |
(註a) | |
|
6/3/2020 |
$ 609,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281,600.00 |
(註b) | |
|
27/3/2020 |
$ 6,255,000.00 |
(註e) | |
| 福建學校 |
4/3/2020 |
$ 9,808,410.00 |
(註c) |
|
4/3/2020 |
$ 2,300.00 |
(註a) | |
|
6/3/2020 |
$ 238,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2,271,900.00 |
(註b) | |
| 下環浸會學校 |
4/3/2020 |
$ 3,486,078.00 |
(註c) |
|
6/3/2020 |
$ 119,250.00 |
(註d) | |
| 海暉學校 |
4/3/2020 |
$ 9,686,838.00 |
(註c) |
|
6/3/2020 |
$ 159,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2,733,600.00 |
(註e) | |
| 濠江中學附屬幼稚園 |
4/3/2020 |
$ 3,545,850.00 |
(註c) |
| 濠江中學附屬小學 |
4/3/2020 |
$ 22,952,586.00 |
|
| 濠江中學 |
4/3/2020 |
$ 35,958,628.00 |
(註c) |
|
4/3/2020 |
$ 10,200.00 |
(註a) | |
|
6/3/2020 |
$ 1,484,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16,690,450.00 |
(註e) | |
| 青洲小學 |
4/3/2020 |
$ 13,449,350.00 |
(註c) |
|
4/3/2020 |
$ 27,200.00 |
(註a) | |
|
6/3/2020 |
$ 212,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2,386,400.00 |
(註e) | |
| 澳門國際學校 |
4/3/2020 |
$ 25,200.00 |
(註a) |
| 啟智學校 |
4/3/2020 |
$ 3,156,092.00 |
(註c) |
|
12/3/2020 |
$ 1,417,914.00 |
資助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健康早、午膳及上下課接載服務。(2019/2020學年) | |
| 教業中學 |
4/3/2020 |
$ 51,778,008.00 |
(註c) |
|
6/3/2020 |
$ 1,272,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13,539,950.00 |
(註e) | |
| 鏡平學校(小學部) |
4/3/2020 |
$ 29,121,300.00 |
(註c) |
|
6/3/2020 |
$ 715,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6,658,200.00 |
(註e) | |
| 鏡平學校(中學部) |
4/3/2020 |
$ 27,141,600.00 |
(註c) |
|
4/3/2020 |
$ 6,800.00 |
(註a) | |
|
6/3/2020 |
$ 503,500.00 |
(註d) | |
| 鏡平學校(中學部) |
27/3/2020 |
$ 6,665,200.00 |
(註e) |
| 廣大中學 |
4/3/2020 |
$ 30,069,756.00 |
(註c) |
|
4/3/2020 |
$ 6,800.00 |
(註a) | |
|
6/3/2020 |
$ 662,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282,900.00 |
(註b) | |
|
27/3/2020 |
$ 5,721,000.00 |
(註e) | |
| 廣大中學(分校) |
4/3/2020 |
$ 7,500.00 |
(註a) |
|
12/3/2020 |
$ 88,900.00 |
(註b) | |
| 蓮峰普濟學校 |
4/3/2020 |
$ 8,470,300.00 |
(註c) |
|
4/3/2020 |
$ 5,800.00 |
(註a) | |
|
6/3/2020 |
$ 132,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998,650.00 |
(註b) | |
| 嶺南中學 |
4/3/2020 |
$ 9,307,812.00 |
(註c) |
|
4/3/2020 |
$ 6,800.00 |
(註a) | |
|
6/3/2020 |
$ 251,750.00 |
(註d) | |
|
27/3/2020 |
$ 2,544,000.00 |
(註e) | |
|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
4/3/2020 |
$ 37,422,042.00 |
(註c) |
|
6/3/2020 |
$ 834,750.00 |
(註d) | |
|
27/3/2020 |
$ 8,846,250.00 |
(註e) | |
| 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
4/3/2020 |
$ 12,451,800.00 |
(註c) |
|
6/3/2020 |
$ 318,000.00 |
(註d) | |
| 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 |
4/3/2020 |
$ 16,669,500.00 |
(註c) |
|
6/3/2020 |
$ 397,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5,115,600.00 |
(註e) | |
| 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 |
4/3/2020 |
$ 28,574,850.00 |
(註c) |
|
6/3/2020 |
$ 530,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5,262,000.00 |
(註e) | |
| 澳門葡文學校 |
4/3/2020 |
$ 9,700.00 |
(註a) |
|
6/3/2020 |
$ 463,750.00 |
(註d) | |
|
6/3/2020 |
$ 2,715,257.00 |
本局與澳門葡文學校基金會合作協議(2019/2020學年)。 | |
|
12/3/2020 |
$ 2,963,550.00 |
(註b) | |
|
20/3/2020 |
$ 344,400.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
27/3/2020 |
$ 1,514,750.00 |
(註e) | |
| 培道中學 |
4/3/2020 |
$ 44,011,148.00 |
(註c) |
|
6/3/2020 |
$ 980,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10,478,800.00 |
(註e) | |
| 聖瑪沙利羅學校 |
4/3/2020 |
$ 9,923,698.00 |
(註c) |
|
6/3/2020 |
$ 106,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220,900.00 |
(註b) | |
| 庇道學校 |
4/3/2020 |
$ 5,621,818.00 |
(註c) |
|
4/3/2020 |
$ 10,200.00 |
(註a) | |
|
6/3/2020 |
$ 119,250.00 |
(註d) | |
|
12/3/2020 |
$ 1,765,950.00 |
(註b) | |
|
27/3/2020 |
$ 1,531,750.00 |
(註e) | |
| 庇道學校(夜間部) |
27/3/2020 |
$ 569,050.00 |
(註e) |
| 庇道學校(英文部) |
4/3/2020 |
$ 3,600,050.00 |
(註c) |
|
4/3/2020 |
$ 6,300.00 |
(註a) | |
|
6/3/2020 |
$ 159,0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780,350.00 |
(註b) | |
|
27/3/2020 |
$ 1,303,500.00 |
(註e) | |
| 聖保祿學校 |
4/3/2020 |
$ 54,736,992.00 |
(註c) |
|
4/3/2020 |
$ 6,800.00 |
(註a) | |
|
6/3/2020 |
$ 1,192,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12,972,600.00 |
(註e) | |
| 創新中學 |
27/3/2020 |
$ 2,631,000.00 |
(註e) |
| 新華夜中學 |
27/3/2020 |
$ 1,315,500.00 |
|
| 培正中學 |
4/3/2020 |
$ 3,400.00 |
(註a) |
|
6/3/2020 |
$ 980,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42,600.00 |
(註b) | |
|
27/3/2020 |
$ 10,822,900.00 |
(註e) | |
| 培華中學 |
4/3/2020 |
$ 163,160.00 |
資助高中學生畢業旅行津貼。(2019/2020學年) |
|
4/3/2020 |
$ 30,916,382.00 |
(註c) | |
|
6/3/2020 |
$ 715,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085,100.00 |
(註b) | |
|
27/3/2020 |
$ 7,923,950.00 |
(註e) | |
| 培華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
12/3/2020 |
$ 1,976,550.00 |
(註b) |
| 澳門三育中學 |
4/3/2020 |
$ 2,425,750.00 |
(註c) |
|
6/3/2020 |
$ 92,750.00 |
(註d) | |
|
12/3/2020 |
$ 329,400.00 |
(註b) | |
|
27/3/2020 |
$ 917,850.00 |
(註e) | |
| 澳門三育中學(英文部) |
4/3/2020 |
$ 19,462,722.00 |
(註c) |
|
4/3/2020 |
$ 2,900.00 |
(註a) | |
|
6/3/2020 |
$ 410,750.00 |
(註d) | |
|
12/3/2020 |
$ 2,185,850.00 |
(註b) | |
|
27/3/2020 |
$ 4,435,050.00 |
(註e) | |
|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
4/3/2020 |
$ 14,194,614.00 |
(註c) |
|
4/3/2020 |
$ 3,400.00 |
(註a) | |
|
6/3/2020 |
$ 185,500.00 |
(註d) | |
|
27/3/2020 |
$ 3,533,400.00 |
(註e) | |
|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夜校) |
27/3/2020 |
$ 394,650.00 |
(註e) |
| 商訓夜中學 |
27/3/2020 |
$ 1,710,150.00 |
|
| 沙梨頭浸信學校 |
4/3/2020 |
$ 3,222,050.00 |
(註c) |
|
4/3/2020 |
$ 2,900.00 |
(註a) | |
|
6/3/2020 |
$ 119,250.00 |
(註d) | |
|
12/3/2020 |
$ 2,554,400.00 |
(註b) | |
|
27/3/2020 |
$ 739,800.00 |
(註e) | |
| 德明學校 |
4/3/2020 |
$ 4,691,454.00 |
(註c) |
|
4/3/2020 |
$ 8,700.00 |
(註a) | |
|
6/3/2020 |
$ 79,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2,049,650.00 |
(註b) | |
| 東南學校 |
4/3/2020 |
$ 5,855,718.00 |
(註c) |
|
27/3/2020 |
$ 1,353,600.00 |
(註e) | |
| 東南學校(中學部) |
4/3/2020 |
$ 12,137,288.00 |
(註c) |
|
6/3/2020 |
$ 437,250.00 |
(註d) | |
|
27/3/2020 |
$ 3,643,400.00 |
(註e) | |
| 同善堂中學 |
4/3/2020 |
$ 19,500,148.00 |
(註c) |
|
6/3/2020 |
$ 318,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4,662,600.00 |
(註e) | |
| 新華學校 |
4/3/2020 |
$ 11,369,402.00 |
(註c) |
|
4/3/2020 |
$ 12,952,974.00 |
(註c) | |
|
4/3/2020 |
$ 11,600.00 |
(註a) | |
|
6/3/2020 |
$ 278,250.00 |
(註d) | |
|
6/3/2020 |
$ 238,500.00 |
(註d) | |
|
12/3/2020 |
$ 1,937,050.00 |
(註b) | |
|
12/3/2020 |
$ 859,200.00 |
(註b) | |
|
27/3/2020 |
$ 2,589,300.00 |
(註e) | |
|
27/3/2020 |
$ 3,157,200.00 |
(註e) | |
| 慈幼中學 |
4/3/2020 |
$ 29,620,560.00 |
(註c) |
|
6/3/2020 |
$ 636,000.00 |
(註d) | |
|
27/3/2020 |
$ 7,294,800.00 |
(註e) | |
| 同善堂中學附屬幼稚園 |
4/3/2020 |
$ 2,300.00 |
(註a) |
| 魯彌士主教幼稚園 |
4/3/2020 |
$ 5,357,646.00 |
(註c) |
|
4/3/2020 |
$ 2,300.00 |
(註a) | |
|
12/3/2020 |
$ 648,000.00 |
(註b) | |
|
20/3/2020 |
$ 344,400.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
27/3/2020 |
$ 1,353,600.00 |
(註e) | |
| 明愛幼稚園 |
4/3/2020 |
$ 3,039,300.00 |
(註c) |
|
12/3/2020 |
$ 243,000.00 |
(註b) | |
|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夜間部) |
27/3/2020 |
$ 131,550.00 |
(註e) |
|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
4/3/2020 |
$ 35,165,968.00 |
(註c) |
|
6/3/2020 |
$ 622,750.00 |
(註d) | |
|
27/3/2020 |
$ 8,585,800.00 |
(註e) | |
|
家國情懷協進會 |
24/3/2020 |
$ 88,000.00 |
資助舉辦詩文書畫歌舞創作比賽。 |
|
澳門辛亥•黃埔協進會 |
25/3/2020 |
$ 29,000.00 |
(註f) |
|
澳門科技教育協會 |
25/3/2020 |
$ 12,300.00 |
資助籌辦第六屆海峽兩岸港澳地區無線電測向精英賽暨首屆澳門國際無線電測向錦標賽。 |
| 培青社 |
24/3/2020 |
$ 28,250.00 |
(註f) |
| 指南針創作劇團 |
25/3/2020 |
$ 29,900.00 |
|
| 澳門舞蹈家協會 |
19/3/2020 |
$ 245,292.00 |
資助組織葡萄牙“歡樂春節”表演團。 |
| 澳門雕塑學會 |
24/3/2020 |
$ 12,800.00 |
(註f) |
| 鮑思高慈青營協會 |
20/3/2020 |
$ 2,908,250.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Associação de Música dos Cristãos de Macau |
25/3/2020 |
$ 30,000.00 |
(註f) |
| 澳門鋼琴協會 |
25/3/2020 |
$ 40,942.00 |
|
| 夢想計劃協會 |
24/3/2020 |
$ 16,800.00 |
|
| 澳門聾人協會 |
12/3/2020 |
$ 224,695.00 |
資助開展“聽障學生輔具資源計劃"。 |
| 匯業社會文化促進會 |
4/3/2020 |
$ 490,748.90 |
資助舉辦“第29屆匯業盃中學生常識問答比賽”。 |
| 澳門大學學生會校友會 |
25/3/2020 |
$ 20,572.40 |
(註f) |
| 澳門樂隊展藝協會 |
25/3/2020 |
$ 14,000.00 |
資助舉辦“全澳青年際樂隊爭霸戰2019”。 |
| 北京師範大學澳門校友會 |
10/3/2020 |
$ 18,720.00 |
資助舉辦“京澳兩地幼兒教育經驗分享”講座。 |
| 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
12/3/2020 |
$ 465,680.00 |
資助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健康早、午膳及上下課接載服務。(2019/2020學年) |
|
12/3/2020 |
$ 948,800.00 |
資助提供巡迴支援服務。 | |
| 澳門基督教青年會 |
20/3/2020 |
$ 6,249,400.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澳門國際東方舞協會 |
25/3/2020 |
$ 55,286.00 |
(註f) |
| 澳門明愛 |
12/3/2020 |
$ 948,800.00 |
資助提供巡迴支援服務。 |
|
20/3/2020 |
$ 5,894,450.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 鮑思高青年村機構 |
3/3/2020 |
$ 3,713.60 |
(註f) |
|
25/3/2020 |
$ 16,200.00 |
資助舉辦“青年義工培訓計劃”。 | |
| 澳門文化藝術教育中心 |
24/3/2020 |
$ 6,840.00 |
資助課程學員費用。 |
| 夢劇社 |
25/3/2020 |
$ 8,800.00 |
(註f) |
| 青年參與社會服務協會 |
25/3/2020 |
$ 4,799.50 |
資助舉辦義工培訓班。 |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20/3/2020 |
$ 2,712,350.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Gabinete Coordenador dos Serviços Sociais Sheng Kung Hui Macau |
20/3/2020 |
$ 5,303,275.00 |
|
|
Igreja Metodista de Macau |
20/3/2020 |
$ 1,756,625.00 |
|
| 澳門十三行文化貿易促進會 |
25/3/2020 |
$ 52,820.00 |
資助舉辦活動“2020湘港澳文化交流盛典第二屆《青春湘約同心築夢》我和我的祖國春節聯歡晚會”。 |
| 澳門熱血演藝協會 |
25/3/2020 |
$ 75,300.00 |
資助舉辦“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週年暨澳門回歸祖國二十週年Hot Blood文藝匯演青年音樂節”。 |
| 澳門特殊奧運會 |
12/3/2020 |
$ 792,708.00 |
資助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健康早、午膳及上下課接載服務。(2019/2020學年) |
|
12/3/2020 |
$ 7,240,000.00 |
資助提供巡迴支援服務。 | |
|
20/3/2020 |
$ 1,325,850.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 鮑思高青年服務網絡 |
20/3/2020 |
$ 3,022,925.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足各藝術社 |
25/3/2020 |
$ 9,376.60 |
(註f) |
| 澳門宣道堂慈善會 |
24/3/2020 |
$ 10,000.00 |
|
| 澳門關愛兒童協會 |
25/3/2020 |
$ 3,216.00 |
資助舉辦“2019年度‘感動澳門義工嘉許典禮’”。 |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20/3/2020 |
$ 6,251,100.00 |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2019/2020學年) |
| 澳門社區義工聯合總會 |
25/3/2020 |
$ 10,200.00 |
(註f) |
| 願景動力青年協會 |
25/3/2020 |
$ 6,050.00 |
|
| 學生 |
4/3/2020 |
$ 6,500,000.00 |
培養葡語教師及語言人才計劃——學費。(2019/2020學年) |
|
6/3/2020 |
$ 400,000.00 |
培養葡語教師及語言人才計劃——學費。(2013/2014學年) | |
|
6/3/2020 |
$ 164,500.00 |
(註a) | |
|
10/3/2020 |
$ 100,000.00 |
培養葡語教師及語言人才計劃——學費。(2019/2020學年) | |
| 教學人員 |
4/3/2020 |
$ 230,013.00 |
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津貼、教師直接津貼和年資獎金。(2019/2020學年) |
| 參與2017-2019“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15歲或以上的澳門居民 |
12/2/2020 |
$ 26,377,378.40 |
向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間參與納入2017-2019“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本地課程或證照考試的進修資助(受資助居民人次數:16,274)。 |
|
27/3/2020 |
$ 8,562,242.00 |
向2019年12月期間參與納入2017-2019“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個人申請課程或證照考試的進修資助(受資助居民人次數:2,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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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健俊 |
5/3/2020 |
$ 450.00 |
資助參加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周年慶祝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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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鉅麟 |
10/3/2020 |
$ 400.00 |
“助人自助實習計劃”實習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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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嘉安 |
10/3/2020 |
$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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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俊杰 |
10/3/2020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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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晉 |
10/3/2020 |
$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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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 Andrei Waytan Dela Cruz |
10/3/2020 |
$ 2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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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源 |
10/3/2020 |
$ 1,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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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詠桐 |
10/3/2020 |
$ 125.00 |
資助為本澳高等院校學生提供實習機會。(2020年1月至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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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蔚霖 |
10/3/2020 |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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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家燊 |
10/3/2020 |
$ 1,050.00 |
註:
a. 書簿津貼。(2019/2020學年)
b. 資助2019/2020學年融合教育。
c. 免費教育津貼。(2019/2020學年)
d. 餘暇活動資助計劃。(2019/2020學年)
e. 為優化班師比或師生比發放津貼。(2019/2020學年)
f. 資助舉辦活動。
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老柏生
文 化 局
通 告
文化局為招聘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二級教師(芭蕾舞學科,教學語文為中文)一缺,經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正為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第一部分(筆試),時間為三小時,以及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舉行知識考試第二部分(專業技能實踐考試),時間為三十分鐘。考試地點如下:
——澳門高士德大馬路14-16號澳門演藝學院。
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資訊,將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內之告示板。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icm.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穆欣欣
———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及為著應有之效力,茲公佈,刊登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關於文化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招聘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學科領域:戲劇,教學語文為中文)三缺,因沒有人士報考而予以消滅。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穆欣欣
旅 遊 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旅遊局編制內公共行政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四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統一管理制度進行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旅遊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高 等 教 育 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高等教育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管理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高等教育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七樓高等教育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s://www.dse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於高等教育局
局長 蘇朝暉
學 生 福 利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經第2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學生福利基金現公佈二零二零年第一季財政資助名單:
| 受資助機構 |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 資助金額 | 目的 |
| 獎學金:385名學生 |
3/2/2020, |
$ 10,541,800.00 |
發放2019/2020學年獎學金。 |
| 特別助學金:416名學生 |
3/2/2020, |
$ 12,520,859.00 |
發放2019/2020學年特別助學金。 |
|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13名學生 |
4/2/2020 |
$ 117,851.30 |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
| 學費及文教用品津貼:25名學生 |
4/2/2020 |
$ 158,950.00 |
向2019/2020學年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學費、膳食及學習用品津貼。 |
| 特殊助學金:31名學生 |
4/2/2020 |
$ 809,381.10 |
為赴葡學生發放特殊助學金。 |
|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321名學生 |
4/2/2020 |
$ 237,401.40 |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
| 特別助學金:30名學生 |
2/3/2020 |
$ 335,533.00 |
發放2019/2020學年特別助學金。 |
|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331名學生 |
2/3/2020 |
$ 233,850.10 |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
| 特別資助:盧啟智 |
5/3/2020 |
$ 22,960.00 |
資助經濟困難學生購買輔具。 |
|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10名學生 |
18/3/2020 |
$ 132,454.90 |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
| 特別助學金:3名學生 |
18/3/2020 |
$ 49,920.00 |
發放2019/2020學年特別助學金。 |
| 獎學金:474名學生 |
18/3/2020 |
$ 13,547,800.00 |
發放2019/2020學年獎學金。 |
| 特別助學金:497名學生 |
18/3/2020 |
$ 16,896,560.00 |
發放2019/2020學年特別助學金。 |
| 總數 |
$ 55,605,32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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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於學生福利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老柏生(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公 告
茲公告,有關公布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2020/2021及2021/2022學校年度為非高等教育學生提供保險服務"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5點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之附於投標案卷內。
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檔案暨文書收發科查閱上述的解答。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下載。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於學生福利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老柏生(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環松山步行系統設計連建造工程」公開招標,基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有關公開招標截標日期,原定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中午十二時正,現更改為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中午十二時正。公開招標之開標日期原定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本局五樓會議室舉行,現更改為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同一地點舉行。
另外,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二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之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六樓基礎建設廳查閱。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陳寶霞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海事人員兩缺,經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通 告
茲公佈,在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以下範疇以下職程的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海事及水務局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考試地點為航海學校,日期及時間如下:
-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海事管理範疇)一缺,筆試時間: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作答時間為三小時;
-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子工程範疇)一缺,筆試時間: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三時正開始,作答時間為三小時;
-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社會研究範疇)一缺,筆試時間: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三時正開始,作答時間為三小時;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張貼於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s://www.marine.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電 局
通 告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案(中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及配合特區政府防控工作,原定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舉行的知識考試(筆試),現更改為二零二零年六月六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舉行,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322-362號誠豐商業中心6樓行政公職局公務人員培訓中心。
重新公佈的各准考人考試地點及《准考人須知》,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新城A區B4地段公共房屋建造工程——基礎及地庫」
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建設發展辦公室。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新城A區B4地段。
4.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公共房屋基礎及地庫。
5. 最長施工期:
5.1 總施工期:450(四百五十)工作天;
5.2 工程節點1:完成樁基礎及支護鋼板樁最長施工期為160(一百六十)工作天;
5.3 工程節點2:完成地庫負三層樓板最長施工期為195(一百九十五)工作天。
(由競投者訂定:須參照招標方案前序第7條及第8條之說明)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除單價表中第3項深基坑開挖及基坑支護工程以總額承攬外,本承攬工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10,000,000.00(澳門幣壹仟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
只接納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公司及其常設代表處被視為同一實體,不論以獨立身份或與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組成集團,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由自然人或法人組成的集團,其成員人數不得超過3(三)名,每名成員的參與百分比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五,領導成員的參與百分比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十,而各成員之間無須存有任何法定的合夥形式。
12. 任何承攬本工程的企業集團應採用法律規定的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建設發展辦公室於截止遞交投標書日及時間停止辦公,投標書截止遞交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建設發展辦公室於公開開標日及時間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文件電子副本(PDF格式)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1,000.00(澳門幣壹仟元整)。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工程造價50%
- ——施工期30%
- ——施工經驗及質量20%
判給標準:
本工程將判予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本工程將判予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可前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
茲公佈,為填補建設發展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建設發展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能 源 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辦出現的職缺,經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7樓接待處的告示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網頁(http://www.gdse.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主任 許志樑
———
茲公佈,為填補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機範疇)一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辦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7樓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公告欄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dse.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土木工程範疇)一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辦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7樓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公告欄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dse.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主任 許志樑
交 通 事 務 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交通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口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
茲公佈,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交通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駕駛技術實踐考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