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透過第32/2020號行政命令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設立一個每天二十四小時運作的出入境事務站;
基於此,海關關長行使現行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四款賦予的職權,並按照第28/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二)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1. 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設立一個定名爲「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海關站」,及作為一個受關務監檢進行對外貿易活動的陸上關口;
2. 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海關站隸屬於海島關檢處,行使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職權;
3. 海關確保其所需的人力和後勤資源;
4. 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海關站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起可每天二十四小時運作;
5. 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於海關
關長 黃文忠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13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人及獲授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新聞局副局長黃樂宜:
(一)領導及協調新聞廳及其附屬單位;
(二)核准人員年假表;
(三)批准享受假期之申請;
(四)准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之年假累積;
(五)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六)簽署上述單位發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常規性書信、文書及公函,但呈交予各主要官員辦公室之文件除外。
二、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本批示所載的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副局長黃樂宜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經行政長官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批示確認)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13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新聞廳廳長楊寶琴、研究及推廣廳廳長林佩貞、傳媒處處長陳裕康、推廣處處長歐舜華、出版處處長梁敏瑩及資訊及檔案處處長黃寶孝:
(一)批准享受假期之申請;
(二)准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之年假累積;
(三)審批合理或不合理缺勤;
(四)批閱所管轄部門日常物料之申請;
(五)簽署發予行政當局各部門以告知上級批示內容的公函,以及可視為屬於該附屬單位常規事項的公函。
二、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財政處處長謝惠玲:
(一)批准享受假期之申請;
(二)准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之年假累積;
(三)審批合理或不合理缺勤;
(四)除機密資料外,簽署存檔文件之證明書,及確認檔案室存檔文件原件的影印本;
(五)簽署報到憑單;
(六)簽署新聞局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及結算文件;
(七)簽署新聞局人員職務的法律狀況或薪俸狀況的聲明書及同類文件,以及確認該等文件之影印本;
(八)批閱所管轄部門日常物料之申請;
(九)簽署發予行政當局各部門以告知上級批示內容的公函,以及可視為屬於該附屬單位常規事項的公函;
(十)經有關實體批准,簽署取得資產和勞務相應的程序和繳付開支的申請書;
(十一)批准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一千元為限。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及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本批示所載的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新聞廳廳長楊寶琴、研究及推廣廳廳長林佩貞、傳媒處處長陳裕康、推廣處處長歐舜華、出版處處長梁敏瑩、資訊及檔案處處長黃寶孝及行政財政處處長謝惠玲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經行政長官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露
按照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本署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為市政署提供程式編寫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可瀏覽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玖萬陸仟圓正($96,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開標會議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就是次公開招標舉行解釋會。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市政署
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2021年市政署提供植物”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亦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競投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中午十二時正。參與競投之人士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壹萬圓($1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是次公開競投之開標日期定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舉行公開解釋會。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市政署
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南藥園提供保養及維護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亦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競投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中午十二時正。參與競投之人士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貳萬圓($2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是次公開競投之開標日期定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於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大熊貓資訊中心舉行公開解釋會,及於公開解釋會結束後隨即進行實地環境視察,以便競投者清晰及了解實際工作環境。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市政署
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服務的地點:市政署轄下之第二組別扶手電梯及升降機。
3. 服務期: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臨時擔保:澳門元陸萬陸仟陸佰圓正($66,6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6.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為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
7. 底價:不設底價。
8. 參加條件:本年度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已進行登記(續期)之升降機類設備公司。
9.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下午五時正。
10.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十時正。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1.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當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圓正($100.00)(按照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有關公開招標文件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12. 標書評核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13.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服務的地點:市政署轄下之第三組別扶手電梯及升降機。
3. 服務期: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臨時擔保:澳門元柒萬壹仟圓正($7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6.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為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
7. 底價:不設底價。
8. 參加條件:本年度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已進行登記(續期)之升降機類設備公司。
9.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五時正。
10.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十時正。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1.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當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圓正($100.00)(按照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有關公開招標文件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12. 標書評核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13.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服務地點:市政署轄下各地點。
3. 服務期: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臨時擔保:澳門元陸萬貳仟圓正($62,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6.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為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
7. 底價:不設底價。
8.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正。
9.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0.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查閱。
按照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前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圓正($100.00)。
有關公開招標文件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11. 標書評核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12.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服務的地點:市政署轄下之第四組別扶手電梯及升降機。
3. 服務期: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臨時擔保:澳門元肆萬肆仟貳佰圓正($44,2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6.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為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
7. 底價:不設底價。
8. 參加條件:本年度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已進行登記(續期)之升降機類設備公司。
9.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下午五時正。
10.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1.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當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圓正($100.00)(按照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有關公開招標文件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12. 標書評核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13.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服務的地點:市政署轄下之第一組別扶手電梯及升降機。
3. 服務期: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臨時擔保:澳門元玖萬玖仟捌佰圓正($99,8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6.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為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
7. 底價:不設底價。
8. 參加條件:本年度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已進行登記(續期)之升降機類設備公司。
9.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五時正。
10.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上午十時正。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1.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當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圓正($100.00)(按照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有關公開招標文件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12. 標書評核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a)標書價格(60%);
b)零件更換報價表(10%);
c)投標公司組織架構及服務計劃書(10%);
d)同類型工作的專業經驗及過往服務表現,包括在本署、其他公營及私人機構(10%);
e)負責是次保養服務之本地維修保養從業人員比例(10%)。
13.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服務地點:市政署轄下街市及熟食中心。
3. 服務期: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臨時擔保:澳門元陸萬捌仟圓正($68,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6. 確定擔保:擔保金額為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
7. 底價:不設底價。
8.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正。
9.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正。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0.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查閱。
按照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圓($100.00)。
有關公開招標文件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11. 標書評核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12.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本人行使第29/PCA/2019號批示所賦予本人的職權:
一、將職權轉授予市政建設廳廳長李華苞以便在特別及緊急情況,確認其下設附屬單位主管決定的超時工作。
二、本批示不影響市政管理委員會、其主席或其他成員的收回權和監管權,也不優於以特別事宜為標的且具相同性質的批示。
三、廢止第02/ADMK/2019號批示有關轉授予市政建設廳廳長職權的部份。
四、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根據第25/2018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二款的規定,以及行使市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的特別會議第01/CA/2019號決議所授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本人轉授權作出的第02/PCA/2019號批示附表II及附表III所載有關人力資源處的主管。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
附屬單位 |
主管人員 |
|
人力資源處 |
黃逸聰* |
*代任制度
|
附屬單位/姓名 |
行為 |
|
人力資源處黃逸聰* |
簽署寄送予行政公職局申請任職能力聲明書及申請公職補充福利受益權利人證的公函及/或表格; |
*代任制度
根據第16/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作出以下決議:
一、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沙蓮達主席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在作出所有關於退休基金會範圍內的行為的所需權限,尤其:
(一)編製退休基金會工作計劃、本身預算草案及管理帳目和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年度財務報表;
(二)收取退休基金會的收入;
(三)根據監督實體及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指導方針管理財產;
(四)確保人事管理及行使紀律懲戒權;
(五)簽署任用書;
(六)授予職權及接受宣誓;
(七)批准臨時委任、續任,以及將臨時委任或定期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八)以退休基金會名義簽訂行政任用合同、個人勞動合同及提供勞務合同;
(九)批准行政任用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十)批准免職及解除行政任用合同、個人勞動合同及提供勞務合同;
(十一)批准特別假期,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十二)簽署計算及結算退休基金會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十三)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十四)批准採用輪值工作;
(十五)批准退休基金會人員、退休及撫卹制度受益人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十六)批准向退休基金會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十七)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三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十八)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九)批准工程與資產及勞務取得的開支,但以澳門元十五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二十)除上項所指開支外,批准退休基金會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保安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二十一)以退休基金會的名義簽署一切在退休基金會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合同的公文書;
(二十二)批准退還保證金及以銀行擔保取替以存款或以現金所提供的保證;
(二十三)批准為人員,動產及不動產投保;
(二十四)批准不超過澳門元一萬元的交際費;
(二十五)批准將被視為對退休基金會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二十六)經核實合法性、符合財政規則及已獲有權限實體的准許後,批准處理和結算由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負擔的開支;
(二十七)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核准經公共郵政經營人就公共郵政服務已設信用的行使;
(二十八)批准退休及撫卹制度受益人的登記、中止或註銷;
(二十九)批准退還或補扣退休及撫卹制度範圍內的不正確扣除;
(三十)批准十二月二十三日第58/97/M號法令規定的為撫卹金目的補扣所需欠款額之申請;
(三十一)批准向退休及撫卹制度受益人發放定期金的預支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八月六日第9/90/M號法律《第十四個月津貼》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規定的津貼、補助及補償;
(三十二)批准公積金制度供款人的登記、中止或註銷;
(三十三)收取公積金制度的供款及管理供款的投放;
(三十四)批准退還或補扣公積金制度範圍內的不正確供款;
(三十五)批准按照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六及三十七條關於前服務時間的確認及轉化的申請;
(三十六)批准在公積金制度範圍內投放供款項目的轉換;
(三十七)批准結算公積金供款帳戶、確定及支付有權取得的金額;
(三十八)批准提供與退休基金會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十九)在退休基金會職責範疇,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四十)核准退休基金會內部規章以促進及提高行政效率。
二、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得透過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確認,將有關權限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全職行政管理人及主管人員。
三、對於現授予的權限,並不妨礙對在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行使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授予權限所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沙蓮達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授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沙蓮達
高舒婷
鍾日暖
江海莉
劉德學
吳子健
一、根據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的授權決議,本人轉授以下權限予高舒婷副主席,以便監管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以及屬法律範疇及翻譯範疇之其他工作人員:
(一)核准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二)批准享受年假;
(三)決定缺勤屬合理缺勤或不合理缺勤;
(四)認可其所領導的附屬單位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五)批准人員免職;
(六)批准特別假期,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八)批准其管理範疇內附屬單位的主管及職務主管的代任;
(九)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一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十)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一)批准資產及勞務取得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二萬五千元為限;
(十二)批准不超過澳門元五千元的交際費;
(十三)批准退休及撫卹制度受益人的登記、中止或註銷;
(十四)批准公佈申領撫卹金之三十日告示;
(十五)批准退還或補扣退休及撫卹制度範圍內的不正確扣除;
(十六)批准十二月二十三日第58/97/M號法令規定的為撫卹金目的補扣所需欠款額之申請;
(十七)批准向退休及撫卹制度受益人發放定期金的預支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八月六日第9/90/M號法律《第十四個月津貼》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規定的津貼、補助及補償;
(十八)批准及簽署退休及撫卹制度受益人及其家屬受益人之衛生護理證;
(十九)批准提供與其所領導及協調的附屬單位的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十)簽署並發出不需由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其處理的文書。
二、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高舒婷得透過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確認,將有助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良好運作的適當權限轉授予該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三、對於現轉授予的權限,並不妨礙對在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行使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權限所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一、根據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的授權決議,本人轉授以下權限予鍾日暖代副主席,以便監管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廳及屬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行政及財政處和組織及資訊處:
(一)收取退休基金會的收入;
(二)核准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三)批准享受年假;
(四)決定缺勤屬合理缺勤或不合理缺勤;
(五)認可其所領導的附屬單位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六)批准人員免職;
(七)批准特別假期,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八)簽署計算及結算退休基金會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九)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十)批准其管理範疇內附屬單位主管及職務主管的代任;
(十一)批准向退休基金會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十二)批准及簽署退休基金會人員及其家屬受益人之衛生護理證;
(十三)就退休基金會人員有關機票、搬運行李和旅遊保險的申請作出決定;
(十四)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一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十五)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六)批准工程與資產及勞務取得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七萬五千元為限;
(十七)除上項所指開支外,批准退休基金會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保安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十八)以退休基金會的名義簽署一切在退休基金會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合同的公文書;
(十九)批准退還保證金及以銀行擔保取替以存款或以現金所提供的保證;
(二十)批准為人員、動產及不動產投保;
(二十一)批准不超過澳門元五千元的交際費;
(二十二)批准將被視為對退休基金會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二十三)經核實合法性、符合財政規則及已獲有權限實體的准許後,批准處理及結算由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負擔的開支;
(二十四)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核准經公共郵政經營人就公共郵政服務已設信用的行使;
(二十五)批准公積金制度供款人的登記、中止或註銷;
(二十六)收取公積金制度的供款及管理供款的投放;
(二十七)批准退還或補扣公積金制度範圍內的不正確供款;
(二十八)批准按照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六條關於前服務時間的確認的申請;
(二十九)批准在公積金制度範圍內投放供款項目的轉換;
(三十)批准結算公積金供款帳戶、確定及支付有權取得的金額;
(三十一)批准及簽署按照第8/2006號法律第十九條規定的關於公積金制度離職供款人及其家屬受益人的衛生護理證;
(三十二)批准提供與其所領導及協調的附屬單位的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十三)簽署並發出不需由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其處理的文書。
二、行政管理委員會代副主席鍾日暖得透過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確認,將有助公積金制度廳、行政及財政處和組織及資訊處良好運作的適當權限轉授予全職行政管理人及該等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三、對於現轉授予的權限,並不妨礙對在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行使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權限所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一、根據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的授權決議,本人轉授予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何佩芳代處長以下權限:
(一)對所管轄的附屬單位進行協調及日常管理;
(二)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三)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五)對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六)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閱日常用品的申請。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現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事由:轉授予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處長的權限
一、根據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第12/PRES/FP/2020號內部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轉授予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李偉雄處長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對所管轄的附屬單位進行協調及日常管理;
(二)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三)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五)對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六)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閱日常用品的申請;
(八)批准更新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資訊系統的資料;
(九)批准退休人員組別津貼的發放和終止,尤指有關家庭、房屋、出生、結婚及喪葬的津貼;
(十)簽署報到憑證;
(十一)批准輸入現職人員組別的資料於財政局資訊系統廳內的人員適用系統;
(十二)在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的職權範圍內,簽署存於本會文件的證明書,以及鑑證存於本會正本文件的影印本,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三)發出簡單的聲明書。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現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獲轉授權人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高舒婷
事由:轉授予全職行政管理人的權限
一、根據二零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第13/PRES/FP/2020號內部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轉授以下權限予全職行政管理人江海莉,以便管理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廳及屬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和組織及資訊處的工作:
(一)核准年假表;
(二)批准享受年假的申請;
(三)對工作人員的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四)認可其所領導的附屬單位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五)就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六)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七)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一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八)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九)批准不超過澳門元三千元的交際費;
(十)批准公積金制度供款人的登記;
(十一)批准更新公積金制度供款人資訊系統的資料;
(十二)收取公積金制度的供款及管理供款的投放;
(十三)批准補扣公積金制度範圍內的不正確供款;
(十四)批准按照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六條關於前服務時間的確認的申請;
(十五)批准在公積金制度範圍內投放供款項目的轉換;
(十六)批准更新公積金制度於退休基金會電子平台上所提供的資訊;
(十七)批准結算公積金供款帳戶及確定有權取得的金額;
(十八)批准提供與其所領導及協調的附屬單位的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九)簽署並發出不需由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其處理的文書。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行政管理委員會全職行政管理人江海莉得透過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確認,將有助公積金制度廳和組織及資訊處良好運作的適當權限轉授予下設於該等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對於現轉授予的權限,並不妨礙對在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行使收回權及監察權。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權限所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追認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事由:轉授予行政及財政處處長的權限
一、根據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第13/PRES/FP/2020號內部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轉授予行政及財政處馬穎姿處長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對所管轄的附屬單位進行協調及日常管理;
(二)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三)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五)對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六)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閱日常用品的申請;
(八)簽署報到憑證;
(九)簽署計算及結算退休基金會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十)對退休基金會人員有關家庭、房屋、出生及結婚津貼的發放和終止的申請作出決定;
(十一)就退休基金會人員有關機票、搬運行李和旅遊保險的申請作出決定;
(十二)透過嚴格遵守行政機關訂定的規則及現行法例,管理及監控存於退休基金會的零用現金,以便在急需及不可延期時用該款項以取得資產及勞務,惟每項取得的款項不得高於澳門元二千元;
(十三)批准為人員、動產及不動產投保;
(十四)經核實合法性、符合財政規則及已獲有權限實體的准許後,批准處理及結算由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負擔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五千元為限;
(十五)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核准經公共郵政經營人就公共郵政服務已設信用的行使;
(十六)發出退休基金會人員的職務法律狀況或薪俸狀況的聲明書及同類文件,以及確認該等文件的影印本;
(十七)在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的職權範圍內,簽署存於本會文件的證明書,以及鑑證存於本會正本文件的影印本,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八)簽署統計資料或人員狀況資料的函件予公共部門。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現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獲轉授權人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副主席 鍾日暖
事由:轉授予公積金制度廳廳長的權限
一、根據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第01/VP-C/FP/2020號內部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轉授予公積金制度廳阮家偉廳長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對所管轄的附屬單位進行協調及日常管理;
(二)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三)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五)對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六)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閱日常用品的申請;
(八)批准更新公積金制度供款人資訊系統的資料;
(九)批准更新於退休基金會電子平台上所提供有關公積金制度的資訊;
(十)批准結算公積金供款帳戶;
(十一)在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的職權範圍內,簽署存於本會文件的證明書,以及鑑證存於本會正本文件的影印本,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二)發出簡單的聲明書。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公積金制度廳廳長阮家偉得透過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確認,將有助該廳良好運作的適當權限轉授予下設於公積金制度廳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現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督權。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所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追認獲轉授權人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事由:轉授予組織及資訊處處長的權限
一、根據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第01/VP-C/FP/2020號內部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轉授予組織及資訊處羅禮堅處長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對所管轄的附屬單位進行協調及日常管理;
(二)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三)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五)對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六)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閱日常用品的申請。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現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獲轉授權人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 江海莉
事由:轉授予公積金供款人輔助處處長的權限
一、根據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第01/ADM/FP/2020號內部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轉授予公積金供款人輔助處劉炳欣處長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對所管轄的附屬單位進行協調及日常管理;
(二)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三)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五)對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六)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閱日常用品的申請;
(八)批准更新公積金制度供款人資訊系統的下列資料:
a)有關登記以及相關中止或註銷的資料;
b)有關月供款、移轉價值、金錢補償及特別供款的資料;
c)有關供款時間資料;
d)有關訂定公積金的資料;
e)有關結算賬戶的資料;
f)有關投放供款項目百分比分配的資料;
g)有關長期服務獎勵金的資料;
h)有關衛生護理證的資料。
(九)在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的職權範圍內,簽署存於本會文件的證明書,以及鑑證存於本會正本文件的影印本,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發出簡單的聲明書。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現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獲轉授權人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事由:轉授予公積金供款管理處處長的權限
一、根據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第01/ADM/FP/2020號內部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轉授予公積金供款管理處何志良處長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對所管轄的附屬單位進行協調及日常管理;
(二)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三)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五)對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六)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閱日常用品的申請;
(八)批准更新公積金制度供款人資訊系統的下列資料:
a)有關投放供款項目的單位價格及兌換率的資料;
b)有關認購銀行存款組合及投資基金的交易資料;
c)有關投資回贈的資料;
d)有關贖回出資單位的交易資料;
e)有關支付公積金的資料;
f)有關其他利息收入的資料。
(九)批准更新於退休基金會電子平台上所提供有關公積金制度下的投放供款項目的資訊。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現轉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獲轉授權人或當其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公積金制度廳廳長 阮家偉
茲公佈,統計暨普查局退休首席特級普查暨調查員黃澤康之遺孀譚欣欣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茲公佈,治安警察局退休一等警員Luisa Gois Osorio Sou 之鰥夫蘇國文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茲公佈,為填補經濟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統一管理制度之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由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二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25樓經濟局。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考室、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投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查閱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economia.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陳子慧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博彩監察協調局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五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現公佈合格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應考人: |
分 |
|
|
1.º |
趙承恩 |
75.72 |
|
2.º |
楊小藝 |
74.90 |
|
3.º |
許海波 |
73.53 |
|
4.º |
楊健偉 |
73.24 |
|
5.º |
陳嘉輝 |
72.70 |
|
6.º |
施明亮 |
71.30 |
|
7.º |
黃富�� |
71.21 |
|
8.º |
蔡聰明 |
71.15 |
|
9.º |
鄭錦峰 |
70.75 |
|
10.º |
馮艷如 |
69.14 |
|
11.º |
李景輝 |
68.16 |
|
12.º |
楊智猛 |
68.12 |
|
13.º |
陳日欣 |
66.74 |
|
14.º |
黃景坤 |
66.57 |
|
15.º |
謝偉鴻 |
65.95 |
|
16.º |
陳詠豪 |
65.28 |
|
17.º |
黃康寧 |
64.94 |
|
18.º |
梁偉棋 |
63.88 |
|
19.º |
張振興 |
63.65 |
|
20.º |
簡煒龍 |
63.58 |
|
21.º |
譚康威 |
63.54 |
|
22.º |
許李豪 |
62.95 |
|
23.º |
吳毅發 |
62.27 |
|
24.º |
張儉鋒 |
61.41 |
|
25.º |
黃桂明 |
61.37 |
|
26.º |
伍漢強 |
61.24 |
|
27.º |
湯銘耀 |
60.84 |
|
28.º |
吳曉萍 |
60.26 |
|
29.º |
李建輝 |
60.14 |
|
30.º |
何慧健 |
59.69 |
|
31.º |
鄭偉錕 |
59.52 |
|
32.º |
黃晚勝 |
59.46 |
|
33.º |
梁淑敏 |
58.69 |
|
34.º |
張凱旗 |
58.66 |
|
35.º |
周挺發 |
58.52 |
|
36.º |
楊杰雄 |
58.48 |
|
37.º |
葉家明 |
58.40 |
|
38.º |
胡俊朗 |
58.18 |
|
39.º |
葉家寧 |
58.17 |
|
40.º |
呂偉良 |
58.05 |
|
41.º |
劉季良 |
58.04 |
|
42.º |
文禮俊 |
58.01 |
|
43.º |
李英偉 |
57.62 |
|
44.º |
曾錦星 |
57.18 |
|
45.º |
林慕貞 |
57.08 |
|
46.º |
黃雅鳳 |
56.32 |
|
被除名的投考人 |
被除名原因 |
|
|
1. |
陳卓明 |
(a) |
|
2. |
陳童彬 |
(a) |
|
3. |
鄭漢豪 |
(a) |
|
4. |
崔振威 |
(a) |
|
5. |
方逸鏗 |
(a) |
|
6. |
何錦成 |
(a) |
|
7. |
何錦華 |
(a) |
|
8. |
高泉盛 |
(a) |
|
9. |
郭錦鵬 |
(a) |
|
10. |
劉懷東 |
(a) |
|
11. |
李建勛 |
(a) |
|
12. |
李穎忠 |
(a) |
|
13. |
梁燕輝 |
(a) |
|
14. |
潘煦進 |
(a) |
|
15. |
蘇嘉穎 |
(a) |
|
16. |
袁浩江 |
(a) |
|
17. |
胡錦和 |
(a) |
被除名原因:
(a)缺席甄選面試
備註: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一條第十款的規定: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鄭錦利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立文
顧問高級技術員 楊志誠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博彩監察協調局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審計範疇)九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現公佈合格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
合格應考人 |
分 |
||
|
1.º |
郭佩珊 |
82.63 |
|
|
2.º |
陳結玲 |
77.45 |
|
|
3.º |
楊海恩 |
75.85 |
|
|
4.º |
許智豪 |
74.92 |
|
|
5.º |
甘慕橋 |
74.87 |
|
|
6.º |
吳鳳玲 |
74.10 |
|
|
7.º |
許素心 |
72.25 |
|
|
8.º |
李耀桐 |
71.74 |
|
|
9.º |
簡媚挺 |
71.43 |
|
|
10.º |
陳美澄 |
71.20 |
|
|
11.º |
林芊蔚 |
71.10 |
|
|
12.º |
岑夢奇 |
70.92 |
|
|
13.º |
黃子恩 |
69.63 |
|
|
14.º |
劉穎思 |
69.62 |
|
|
15.º |
余卓謙 |
69.37 |
|
|
16.º |
莫愛儀 |
68.67 |
|
|
17.º |
黃秀敏 |
68.60 |
|
|
18.º |
鄺靄彤 |
68.54 |
|
|
19.º |
李嘉豪 |
68.30 |
|
|
20.º |
林曉婧 |
68.17 |
|
|
21.º |
丘美燕 |
68.02 |
|
|
22.º |
李詩穎 |
67.90 |
|
|
23.º |
駱慧燕 |
66.82 |
|
|
24.º |
黃晶 |
66.67 |
|
|
25.º |
Madeira, Griselda de Natividade |
66.20 |
|
|
26.º |
梁志峰 |
65.62 |
|
|
27.º |
廖梓俊 |
65.57 |
|
|
28.º |
周文雅 |
65.12 |
|
|
29.º |
馮頴欣 |
64.33 |
|
|
30.º |
容潔晶 |
63.60 |
|
|
31.º |
李嘉傑 |
63.28 |
|
|
32.º |
李文富 |
62.57 |
|
|
33.º |
李奕欣 |
62.12 |
|
|
34.º |
歐迪倫 |
61.53 |
|
|
35.º |
林安莉 |
61.49 |
|
|
36.º |
尹智灝 |
60.80 |
|
|
37.º |
吳潔瑩 |
60.70 |
|
|
38.º |
李子添 |
60.48 |
|
|
39.º |
譚倩敏 |
60.42 |
|
|
40.º |
庄偉倫 |
60.27 |
|
|
41.º |
唐峻賢 |
60.24 |
|
|
42.º |
張小芬 |
59.87 |
|
|
43.º |
張健聰 |
59.57 |
|
|
44.º |
勞震宇 |
59.55 |
|
|
45.º |
呂麗娜 |
59.28 |
|
|
46.º |
潘加豪 |
59.03 |
|
|
47.º |
李苑雅 |
58.93 |
|
|
48.º |
岑漪琳 |
58.74 |
|
|
49.º |
吳俊良 |
58.70 |
|
|
50.º |
梁懿晴 |
58.43 |
|
|
51.º |
陳慧盈 |
58.23 |
|
|
52.º |
鄧碧琪 |
57.67 |
|
|
53.º |
黃志輝 |
57.38 |
|
|
54.º |
黃家裕 |
57.37 |
|
|
55.º |
林婉冰 |
57.04 |
|
|
56.º |
阮家杰 |
56.90 |
|
|
57.º |
劉家琦 |
56.27 |
|
|
58.º |
鄧輝林 |
56.23 |
|
|
59.º |
王寶瑩 |
56.15 |
|
|
60.º |
張萍鳳 |
56.00 |
|
|
61.º |
林澤波 |
55.97 |
|
|
62.º |
葉佩珊 |
55.93 |
|
|
63.º |
葉宇軒 |
55.33 |
a) |
|
64.º |
葉彩環 |
55.33 |
a) |
|
65.º |
蘇惠芳 |
55.24 |
|
|
66.º |
黃桂亮 |
55.13 |
|
|
67.º |
孫翼鳴 |
54.23 |
|
|
68.º |
林麗麗 |
54.13 |
|
|
69.º |
盧家豪 |
54.07 |
|
|
70.º |
周莉娜 |
53.77 |
|
|
71.º |
鄒釗 |
53.37 |
|
|
72.º |
李榮軍 |
53.35 |
|
|
73.º |
盧秉良 |
53.15 |
|
|
74.º |
歐浩俊 |
53.10 |
|
|
75.º |
陳寶儀 |
52.05 |
|
|
76.º |
施鴻 |
52.00 |
|
|
77.º |
吳伊敏 |
51.88 |
|
|
78.º |
周詠儀 |
51.55 |
|
|
79.º |
任婧怡 |
51.50 |
|
|
80.º |
陸正豪 |
51.25 |
|
|
81.º |
林海詩 |
51.15 |
|
|
82.º |
卓宏軒 |
50.87 |
|
|
83.º |
王善衡 |
50.80 |
|
|
84.º |
陳佳妮 |
50.68 |
|
|
85.º |
羅茵 |
50.38 |
|
|
86.º |
潘嘉莉 |
50.12 |
a) |
|
87.º |
吳嘉媚 |
50.12 |
a) |
|
88.º |
吳穎欣 |
50.12 |
a) |
備註(合格的投考人):
a)得分相同,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優先排序。
|
被除名的投考人 |
被除名原因 |
|
|
1. |
陳億達 |
b) |
|
2. |
陳燕霞 |
a) |
|
3. |
陳郁文 |
a) |
|
4. |
陳小娟 |
b) |
|
5. |
謝友德 |
a) |
|
6. |
陳韜全 |
a) |
|
7. |
鄭家皓 |
b) |
|
8. |
徐秋宜 |
b) |
|
9. |
蔡虹瑩 |
b) |
|
10. |
徐穎琳 |
a) |
|
11. |
鍾梓滔 |
a) |
|
12. |
曹俊豪 |
b) |
|
13. |
何海鵬 |
b) |
|
14. |
何庭朗 |
a) |
|
15. |
邱志超 |
a) |
|
16. |
葉芷祺 |
a) |
|
17. |
甘潤科 |
a) |
|
18. |
官宏駿 |
b) |
|
19. |
郭錦鵬 |
b) |
|
20. |
黎樂琛 |
b) |
|
21. |
林鍵 |
a) |
|
22. |
劉始潔 |
b) |
|
23. |
劉子龍 |
b) |
|
24. |
劉達文 |
b) |
|
25. |
李志德 |
b) |
|
26. |
李燕芳 |
a) |
|
27. |
李嘉泓 |
b) |
|
28. |
梁祺健 |
b) |
|
29. |
李嘉俊 |
a) |
|
30. |
廖偉傑 |
b) |
|
31. |
羅俊健 |
a) |
|
32. |
呂德時 |
b) |
|
33. |
潘健業 |
b) |
|
34. |
黃文聰 |
b) |
|
35. |
黃婉珊 |
b) |
備註(被除名或淘汰):
a)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第十款的規定,因缺席甄選面試而被除名。
b)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三條第三款(一)項的規定,因最後成績低於50分而被淘汰。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朗平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慧文
顧問高級技術員 顧嘉敏
茲公佈,為填補消費者委員會編制內中文傳意範疇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消費者委員會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消費者委員會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高士德大馬路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地下消費者委員會的公佈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consumer.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翰寧
澳門金融管理局向葉嘉欣(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編號:XXX8127(6))提起第017/2020號違法行為程序,因被訴人於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期間,在未經許可以下,以慣常及營利為目的,在澳門從事向第三人批給貸款的業務,故違反了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二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一款b)項以及第十九條第一款以及二月二十六日第15/83/M號法令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十三條的規定,現根據《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自本告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日為通知期,通知被訴人於通知期告滿後十日內提出書面辯護,並可附同或申請相關之證據方法。
此外,為著各效力,利害關係人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及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到澳門東望洋斜巷24及26號澳門金融管理局大樓參閱有關卷宗。
倘被訴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呈交書面辯護,並不妨礙本局科處《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一百二十八條(一萬至五百萬元的罰款)及第一百二十七條(公佈制裁)的處罰。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陳守信
委員:劉杏娟
根據第8/2003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的規定,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的會議作出決議如下:
一、授予戴建業主席及其合法代任人上述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權限,以許可不超過澳門元五萬元的開支。
二、行使上款授權所作的行為,須在作出行為後的首次管理委員會會議中予以追認。
三、本決議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
管理委員會:
主席:戴建業
代委員:方偉雄
委員:邱潤華
梁仕仁
羅鵲萍
茲公佈,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二十六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上午十時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如下: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茲公佈,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機電工程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十時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東北大馬路消防局黑沙環行動站暨消防學校。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茲公佈,司法警察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取錄及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四十缺,有關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三日,在澳門若憲斜巷仁伯爵綜合醫院舉行體格檢查(醫生檢查第二部份——血液及尿液檢驗),以及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至十八日及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在澳門得勝馬路40號結核病防治中心(交通廳後方)舉行體格檢查(醫生檢查第二部份——胸部X光照片)。
參加體格檢查(醫生檢查第二部份)的准考人的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准考人亦可透過設置於本局大樓及路氹分局地下的“資訊亭”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薛仲明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高級藥劑師兩缺,經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職業治療)十七缺,經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六缺,經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藥劑師三缺,經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語言治療)兩缺,經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發展,根據經第8/2013號法律及第1/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二款的規定,衛生局局長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作出批示,決定將透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的批示所訂定的防控措施的施行期延長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止。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建築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舉行甄選面試,每名投考人的面試時間約為三十分鐘,地點為澳門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C1層遠程醫療會診中心會議室。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職業治療)十七缺,經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四款及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知識考試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為錄取五名學員參加二等衛生督察的特別培訓,以填補行政任用合同衛生督察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衛生督察五個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正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如下:
——澳門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台山花地瑪教會街)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文化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茲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
名次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
1.º |
簡少佳 |
1447XXXX |
83.47 |
|
2.º |
劉章傑 |
5096XXXX |
77.08 |
|
3.º |
鍾立峰 |
1531XXXX |
75.57 |
|
4.º |
鄒泳鎮 |
1524XXXX |
72.97 |
|
5.º |
周海軍 |
1514XXXX |
72.23 |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演藝活動處處長 余永鴻
正選委員: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趙啟恩
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子敏
為招聘文化局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二級教師(芭蕾舞學科,教學語文為中文)一缺,經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之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
黃寶珠 |
5173xxx(x) |
65.48 |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校長 何軍妮
正選委員:澳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副校長 楊敏健
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辛碧玲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之批示,並按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現進行“為文化局轄下公共圖書館提供2021年至2022年前線營運服務”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文化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招標標的:是次招標之目的是挑選服務供應商為文化局轄下公共圖書館提供2021年至2022年前線營運服務。
5. 服務地點:按照招標案卷總目錄IV之“服務細則及技術規範”的要求。
6. 服務期: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服務期為二十四(24)個月。
7.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90)天,由公開開標日起計,並可按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延長。
8. 承攬類型:以總額價金承攬。
9. 臨時擔保:澳門元貳拾捌萬元($280,000.00),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提供。
10. 確定擔保:相等於判給服務總金額的百分之四(4%)。
11. 底價:不設底價。
12. 參加條件:投標者/公司必須為已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局和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本招標所指服務之開業及商業登記;投標社團必須已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登記且宗旨與圖書館服務或社會服務有關。
13. 遞交投標書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接待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
14. 實地考察及解釋會:解釋會將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於澳門崗頂前地3號何東圖書館舉行,會後隨即安排視察現場。
有意投標者/公司/社團請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致電2836 6866預約出席實地考察及解釋會(每一投標者/公司/社團出席人數不超過3人)。
15.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
開標時,投標者/公司/社團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會議,以便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
投標者/公司/社團的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的會議,此受權人應出示經認證授權賦予其出席開標會議的授權書。
16. 延期:倘因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引致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停止對外辦公,則原定的實地考察及解釋會日期及時間、遞交投標書截止日期及時間、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天的相同時間。
17. 查閱案卷之地點、日期、時間及取得卷宗副本之價格:
地點: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接待處。
日期:自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至截標日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以現金方式繳付印製成本費用澳門元壹佰元($100.00)或透過文化局網頁(http://www.icm.gov.mo)內免費下載上述資料。
公開招標的相關資料在截標前可能會被更新或修正,可透過文化局上述網頁查閱。
18.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
評標標準 |
所佔之比重 |
|
服務價格 |
百分之六十(60%) |
|
投標者/公司/社團提供同類服務的經驗 |
百分之二十(20%) |
|
前線營運服務計劃 |
百分之二十(20%) |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穆欣欣
社會工作局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財務及會計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業能力評估開考,現公佈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
名次 |
准考人 |
姓名 |
身份證編號 |
最後成績 |
|
1.º |
4 |
歐迪倫 |
5143XXXX |
75.71 |
|
2.º |
268 |
李安瑩 |
5181XXXX |
68.80 |
|
3.º |
184 |
葉詠欣 |
5193XXXX |
67.95 |
|
4.º |
5 |
區慧雯 |
5125XXXX |
66.82 |
|
5.º |
210 |
黎凱盈 |
5213XXXX |
64.92 |
|
6.º |
173 |
容肇聰 |
5187XXXX |
64.61 |
|
7.º |
112 |
蔡英暉 |
1331XXXX |
64.30 |
|
8.º |
160 |
黃家裕 |
1483XXXX |
64.20 |
|
9.º |
204 |
郭毅誠 |
5189XXXX |
64.18 |
|
10.º |
22 |
陳佳妮 |
7438XXXX |
63.73 |
|
11.º |
215 |
林澤波 |
5131XXXX |
63.61 |
|
12.º |
21 |
陳嘉龍 |
5196XXXX |
63.45 |
|
13.º |
121 |
鍾梓滔 |
1246XXXX |
63.23 |
|
14.º |
205 |
郭淑惠 |
1337XXXX |
63.13 |
|
15.º |
60 |
謝華采 |
1415XXXX |
62.42 |
|
16.º |
125 |
曹凱怡 |
5199XXXX |
62.10 |
|
17.º |
270 |
李佩雯 |
1246XXXX |
61.80 |
|
18.º |
427 |
王聖雯 |
5165XXXX |
61.14 |
|
19.º |
58 |
謝友德 |
1330XXXX |
60.88 |
|
20.º |
187 |
甘潤科 |
1384XXXX |
60.72 |
|
21.º |
166 |
楊毅明 |
5133XXXX |
60.50 |
|
22.º |
292 |
梁泳怡 |
1216XXXX |
59.63 |
|
23.º |
301 |
林彬 |
1383XXXX |
59.24 |
|
24.º |
269 |
李彬浩 |
1297XXXX |
58.69 |
|
25.º |
50 |
鄒釗 |
1267XXXX |
58.65 |
|
26.º |
326 |
勞震宇 |
5137XXXX |
58.45 |
|
27.º |
186 |
阮頴詩 |
5137XXXX |
58.38 |
|
28.º |
130 |
徐永健 |
5159XXXX |
58.35 |
|
29.º |
411 |
黃晶 |
1329XXXX |
58.20 |
|
30.º |
25 |
陳結玲 |
5171XXXX |
57.56 |
|
31.º |
18 |
陳億達 |
5196XXXX |
56.49 |
|
32.º |
71 |
鄭家皓 |
1258XXXX |
56.30 |
|
33.º |
387 |
鄧輝林 |
1234XXXX |
56.21 |
|
34.º |
211 |
黎樂琛 |
5171XXXX |
56.06 |
|
35.º |
331 |
盧雪儀 |
5142XXXX |
56.04 |
|
36.º |
10 |
陳靜 |
5204XXXX |
55.84 |
|
37.º |
279 |
李榮軍 |
5156XXXX |
55.64 |
|
38.º |
2 |
歐浩俊 |
1226XXXX |
54.85 |
|
39.º |
207 |
鄺耀良 |
5199XXXX |
54.70 |
|
40.º |
85 |
張翎 |
5159XXXX |
54.41 |
|
41.º |
37 |
陳如鳳 |
5111XXXX |
54.18 |
|
42.º |
73 |
卓宏軒 |
5182XXXX |
53.62 |
|
43.º |
199 |
郭姿 |
5198XXXX |
53.15 |
|
44.º |
401 |
袁成業 |
1365XXXX |
52.75 |
|
45.º |
408 |
胡智強 |
5187XXXX |
51.60 |
被除名的投考人:
|
准考人編號 |
姓名 |
身份證編號 |
備註 |
|
324 |
駱倩怡 |
5167XXXX |
(a) |
備註:
(a)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第十款的規定,因缺席甄選面試而被除名。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惠芬
委員:處長 李玉玲
處長 張景輝
1.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期間體育局管轄的路環小型賽車場之技術支援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2. 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500.00)購買招標案卷的複印本一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3. 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在上述地址的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隨即前往相關體育設施進行實地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4.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5.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6. 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局總部,且需同時向體育局總部財政財產處繳交澳門元壹拾萬圓正($100,000.00)作為臨時擔保。投標人可以現金、以抬頭為體育基金的本票或支票,或以抬頭為體育基金的銀行擔保方式繳交,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
7.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8.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90)日內有效。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1. 招標實體:體育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大樓、臨時停車場及東望洋跑道。
4. 承攬工程目的:安裝音響廣播、電視機訊號處理及分配、閉路電視系統及大型LED顯示屏幕於東望洋跑道及市內多個地點。
5. 最長施工期:遵照承攬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6. 投標書的有效期:由公開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90)日內有效。
7.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而招標案卷總目錄附件IV——工程量清單及單價表內所指的“如有需要”項目將以系列價金方式實量實度支付)。
8. 臨時擔保:澳門元肆拾伍萬圓正($450,000.00),以現金存款、以抬頭為“體育基金”的本票、支票、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繳交。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在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會議室進行。倘上述講解會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講解會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遞交投標書的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正。
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截標日期根據第13條被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的規定,及對所提交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投標人或其受權人應出席開標。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的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
時間:辦公時間內(由上午九時正至下午一時正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可於體育局財政財產處購買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澳門元壹仟圓正($1,000.00)。
16. 評標準則及其所佔比重: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前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茲公佈,體育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接待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撤銷刊登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16/ID/2020號公開招標——第E2號工程——為第67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安裝視聽系統」公開招標,並將重新啟動公開招標程序。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19-L41-9320I-24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工商管理學士
二、學術領域:工商管理
三、本課程設以下主修:
(一)商業經濟學
(二)企業財務監控
(三)環球商業管理
(四)人力資源管理
(五)市場學
四、課程一般期限:四學年
五、授課語言: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選讀附件二所載的任一學習計劃,並取得126學分。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第一學年 |
|||
|
微觀經濟學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宏觀經濟學原理1 |
" |
135 | 3 |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1 |
" |
135 | 3 |
|
商業管理原理1 |
" |
135 | 3 |
|
社群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540 | 12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405 | 9 |
|
第二學年 |
|||
|
財務會計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管理會計學I1 |
" |
135 | 3 |
|
財務管理學1 |
" |
135 | 3 |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1 |
" |
135 | 3 |
|
統計與資料分析1 |
" |
135 | 3 |
|
商業傳意1 |
" |
135 | 3 |
|
組織行為1 |
" |
135 | 3 |
|
市場學原理1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第三學年 |
|||
|
計量決策分析1 |
必修 |
135 | 3 |
|
環球商業環境1 |
" |
135 | 3 |
|
策略管理1 |
" |
135 | 3 |
|
研究方法1 |
" |
135 | 3 |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1 |
" |
135 | 3 |
|
選修科目1,5 |
" |
405 | 9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270 | 6 |
|
第四學年 |
|||
|
專案品質管理1 |
必修 |
135 | 3 |
|
選修科目1,5 |
" |
540 | 12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270 | 6 |
|
自由選修科目4 |
" |
405 | 9 |
|
總學分 |
126 |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註:
1. 與本課程學術領域相應的學科單元/科目。相應的學科單元/科目總學分為75學分。
2. 有關科目表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3. 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及“自由選修科目”的要求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4. 學生可選讀由所屬學院或該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提供的學科單元/科目作為“自由選修科目”。
5. 學生須修讀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21學分,當中,須選讀A組、B組或C組的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選讀B組或C組的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9學分;以及選讀C組的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A組 |
|||
|
中級會計學I |
選修 |
135 | 3 |
|
商業法 |
" |
135 | 3 |
|
中級經濟學 |
" |
135 | 3 |
|
計量經濟學I |
" |
135 | 3 |
|
高級財務管理學 |
" |
135 | 3 |
|
公司理財 |
" |
135 | 3 |
|
博彩管理學導論 |
" |
135 | 3 |
|
博彩心理學 |
" |
135 | 3 |
|
概率與統計 |
" |
135 | 3 |
|
數據分析與建模 |
" |
135 | 3 |
|
線性代數 |
" |
135 | 3 |
|
電子商務和移動商務策略 |
" |
135 | 3 |
|
商業分析程式編寫 |
" |
135 | 3 |
|
B組 |
|||
|
中級會計學II |
選修 |
135 | 3 |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與環球環境 |
" |
135 | 3 |
|
管理會計學II |
" |
135 | 3 |
|
中級會計學III |
" |
135 | 3 |
|
高級財務會計學 |
" |
135 | 3 |
|
會計資訊系統 |
" |
135 | 3 |
|
公共會計 |
" |
135 | 3 |
|
經濟政策及規劃 |
" |
135 | 3 |
|
公共經濟及財政學 |
" |
135 | 3 |
|
中國經濟學 |
" |
135 | 3 |
|
國際貿易及商業政策 |
" |
135 | 3 |
|
旅遊經濟學 |
" |
135 | 3 |
|
電子商務經濟學 |
" |
135 | 3 |
|
貨幣銀行學 |
" |
135 | 3 |
|
亞洲金融市場 |
" |
135 | 3 |
|
中級微觀經濟學 |
" |
135 | 3 |
|
中級宏觀經濟學 |
" |
135 | 3 |
|
環球經濟議題及商業影響 |
" |
135 | 3 |
|
財務計量經濟學 |
" |
135 | 3 |
|
衍生證券 |
" |
135 | 3 |
|
財務報表分析與公司估值 |
" |
135 | 3 |
|
金融學理論 |
" |
135 | 3 |
|
金融市場和機關 |
" |
135 | 3 |
|
投資組合管理 |
" |
135 | 3 |
|
博彩之社會及經濟影響 |
" |
135 | 3 |
|
品質服務管理 |
" |
135 | 3 |
|
會議及展覽管理 |
" |
135 | 3 |
|
賭場管理 |
" |
135 | 3 |
|
澳門博彩及款客服務業 |
" |
135 | 3 |
|
節慶及項目管理 |
" |
135 | 3 |
|
綜合度假村的人力資源管理 |
" |
135 | 3 |
|
度假村及博彩業的技術和創新 |
" |
135 | 3 |
|
觀光及旅遊管理 |
" |
135 | 3 |
|
餐飲管理 |
" |
135 | 3 |
|
人力資源管理專題 |
" |
135 | 3 |
|
博彩法 |
" |
135 | 3 |
|
款客服務及旅遊法 |
" |
135 | 3 |
|
收益管理 |
" |
135 | 3 |
|
賭場市場學 |
" |
135 | 3 |
|
住宿、設施及安全管理 |
" |
135 | 3 |
|
賭場數學 |
" |
135 | 3 |
|
資料庫管理 |
" |
135 | 3 |
|
電子審計 |
" |
135 | 3 |
|
資訊系統之分析與設計 |
" |
135 | 3 |
|
電子會計與財務建模 |
" |
135 | 3 |
|
會計資訊系統之安全與保障 |
" |
135 | 3 |
|
大數據及其商業應用 |
" |
135 | 3 |
|
流動應用程式開發 |
" |
135 | 3 |
|
網站設計及互聯網商業應用 |
" |
135 | 3 |
|
高級商業編程 |
" |
135 | 3 |
|
商業中的電腦網絡進階 |
" |
135 | 3 |
|
大數據管理 |
" |
135 | 3 |
|
商用計算機網絡 |
" |
135 | 3 |
|
商業數據挖掘與視覺化 |
" |
135 | 3 |
|
電子商業的安全、控制與審計 |
" |
135 | 3 |
|
商業流程與分析 |
" |
135 | 3 |
|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中的資訊科技 |
" |
135 | 3 |
|
商業建模與模擬 |
" |
135 | 3 |
|
電子商業與環球商業環境 |
" |
135 | 3 |
|
高級電腦編程 |
" |
135 | 3 |
|
C++電腦編程 |
" |
135 | 3 |
|
商業預測模型 |
" |
135 | 3 |
|
應用經濟學數學 |
" |
135 | 3 |
|
高級微積分 |
" |
135 | 3 |
|
營運管理 |
" |
135 | 3 |
|
網絡安全與區塊鏈 |
" |
135 | 3 |
|
物聯網與雲計算 |
" |
135 | 3 |
|
國際管理 |
" |
135 | 3 |
|
競爭優勢 |
" |
135 | 3 |
|
人力資源管理 |
" |
135 | 3 |
|
人力資源計劃及人員聘任 |
" |
135 | 3 |
|
組織改革及發展 |
" |
135 | 3 |
|
質量管理 |
" |
135 | 3 |
|
消費者行為 |
" |
135 | 3 |
|
產業市場學 |
" |
135 | 3 |
|
C組 |
|||
|
審計學I |
選修 |
135 | 3 |
|
會計學理論 |
" |
135 | 3 |
|
會計學專題 |
" |
135 | 3 |
|
款客服務及博彩業財務會計 |
" |
135 | 3 |
|
款客服務及博彩業管理會計 |
" |
135 | 3 |
|
審計學II |
" |
135 | 3 |
|
企業管治 |
" |
135 | 3 |
|
會計管理控制系統 |
" |
135 | 3 |
|
中國稅務 |
" |
135 | 3 |
|
澳門及香港稅務 |
" |
135 | 3 |
|
國際稅務 |
" |
135 | 3 |
|
經濟指標分析 |
" |
135 | 3 |
|
博奕論和經濟應用 |
" |
135 | 3 |
|
計量經濟學導論 |
" |
135 | 3 |
|
應用計量經濟學 |
" |
135 | 3 |
|
休閒服務業應用經濟學 |
" |
135 | 3 |
|
發展經濟學 |
" |
135 | 3 |
|
經濟學思想史 |
" |
135 | 3 |
|
金融經濟學 |
" |
135 | 3 |
|
歐洲經濟學 |
" |
135 | 3 |
|
亞太經濟發展 |
" |
135 | 3 |
|
中國金融體系 |
" |
135 | 3 |
|
全球化經濟學 |
" |
135 | 3 |
|
國際銀行學 |
" |
135 | 3 |
|
零售中小企管理經濟學 |
" |
135 | 3 |
|
產業組織與商業策略 |
" |
135 | 3 |
|
投資專案的經濟分析 |
" |
135 | 3 |
|
企業財務個案 |
" |
135 | 3 |
|
風險及保險 |
" |
135 | 3 |
|
合併與收購 |
" |
135 | 3 |
|
固定收益證券 |
" |
135 | 3 |
|
地產投資及金融 |
" |
135 | 3 |
|
行為金融學 |
" |
135 | 3 |
|
國際金融與全球議題 |
" |
135 | 3 |
|
金融建模 |
" |
135 | 3 |
|
銀行管理學 |
" |
135 | 3 |
|
金融風險管理學 |
" |
135 | 3 |
|
高級金融數學 |
" |
135 | 3 |
|
奇異期權與結構性產品 |
" |
135 | 3 |
|
度假村及博彩業策略管理 |
" |
135 | 3 |
|
度假村市場營銷及推廣 |
" |
135 | 3 |
|
度假村及博彩管理的全球議題 |
" |
135 | 3 |
|
會展及款客服務業的專業開拓 |
" |
135 | 3 |
|
問卷設計及調查數據分析 |
" |
135 | 3 |
|
酒店及度假村管理專題 |
" |
135 | 3 |
|
電子表格與決策模型 |
" |
135 | 3 |
|
資訊系統專案管理 |
" |
135 | 3 |
|
基於網絡的資訊系統開發 |
" |
135 | 3 |
|
會計資訊系統之實現 |
" |
135 | 3 |
|
商業專案管理 |
" |
135 | 3 |
|
商務智能中的機器學習 |
" |
135 | 3 |
|
環球策略管理 |
" |
135 | 3 |
|
環球人力資源管理 |
" |
135 | 3 |
|
亞洲企業 |
" |
135 | 3 |
|
跨文化溝通及商業談判 |
" |
135 | 3 |
|
國際貿易管理 |
" |
135 | 3 |
|
國外附屬公司管理 |
" |
135 | 3 |
|
創業管理 |
" |
135 | 3 |
|
環球商業管理的當代議題 |
" |
135 | 3 |
|
培訓及發展 |
" |
135 | 3 |
|
績效及薪酬管理 |
" |
135 | 3 |
|
員工關係、安全及健康 |
" |
135 | 3 |
|
人力資源管理策略 |
" |
135 | 3 |
|
當代人力資源管理議題 |
" |
135 | 3 |
|
領導學 |
" |
135 | 3 |
|
國際市場學 |
" |
135 | 3 |
|
整合營銷傳播 |
" |
135 | 3 |
|
市場營銷策略 |
" |
135 | 3 |
|
服務市場學 |
" |
135 | 3 |
|
銷售管理 |
" |
135 | 3 |
|
零售策略 |
" |
135 | 3 |
|
款待服務業營銷 |
" |
135 | 3 |
|
大型活動營銷 |
" |
135 | 3 |
|
產品管理 |
" |
135 | 3 |
|
定價策略 |
" |
135 | 3 |
|
顧客關係管理 |
" |
135 | 3 |
|
互聯網市場學:原則及模式 |
" |
135 | 3 |
|
品牌管理 |
" |
135 | 3 |
|
定量市場研究 |
" |
135 | 3 |
|
定性市場研究 |
" |
135 | 3 |
|
市場學專題 |
" |
135 | 3 |
|
休閒及生活品味營銷 |
" |
135 | 3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第一學年 |
|||
|
微觀經濟學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宏觀經濟學原理1 |
" |
135 | 3 |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1 |
" |
135 | 3 |
|
商業管理原理1 |
" |
135 | 3 |
|
社群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540 | 12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405 | 9 |
|
第二學年 |
|||
|
財務會計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管理會計學I1 |
" |
135 | 3 |
|
財務管理學1 |
" |
135 | 3 |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1 |
" |
135 | 3 |
|
統計與資料分析1 |
" |
135 | 3 |
|
商業傳意1 |
" |
135 | 3 |
|
組織行為1 |
" |
135 | 3 |
|
市場學原理1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第三學年 |
|||
|
中級微觀經濟學1 |
必修 |
135 | 3 |
|
中級宏觀經濟學1 |
" |
135 | 3 |
|
環球經濟議題及商業影響1 |
" |
135 | 3 |
|
經濟指標分析1 |
" |
135 | 3 |
|
計量經濟學導論1 |
" |
135 | 3 |
|
計量決策分析1 |
" |
135 | 3 |
|
策略管理1 |
" |
135 | 3 |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1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270 | 6 |
|
第四學年 |
|||
|
應用計量經濟學1 |
必修 |
135 | 3 |
|
發展經濟學1 |
" |
135 | 3 |
|
投資專案的經濟分析1 |
" |
135 | 3 |
|
選修科目1,5 |
" |
270 | 6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270 | 6 |
|
自由選修科目4 |
" |
405 | 9 |
|
總學分 |
126 |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註:
1. 組成課程主修(商業經濟學)的學科單元/科目。本課程主修(商業經濟學)的學科單元/科目總學分為75學分。
2. 有關科目表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3. 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及“自由選修科目”的要求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4. 學生可選讀由所屬學院或該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提供的學科單元/科目作為“自由選修科目”。
5. 學生須修讀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當中,A組及B組學科單元/科目各佔3學分。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A組 |
|||
|
經濟政策及規劃 |
選修 |
135 | 3 |
|
公共經濟及財政學 |
" |
135 | 3 |
|
中國經濟學 |
" |
135 | 3 |
|
國際貿易及商業政策 |
" |
135 | 3 |
|
旅遊經濟學 |
" |
135 | 3 |
|
電子商務經濟學 |
" |
135 | 3 |
|
貨幣銀行學 |
" |
135 | 3 |
|
亞洲金融市場 |
" |
135 | 3 |
|
B組 |
|||
|
博奕論和經濟應用 |
選修 |
135 | 3 |
|
休閒服務業應用經濟學 |
" |
135 | 3 |
|
經濟學思想史 |
" |
135 | 3 |
|
金融經濟學 |
" |
135 | 3 |
|
歐洲經濟學 |
" |
135 | 3 |
|
亞太經濟發展 |
" |
135 | 3 |
|
中國金融體系 |
" |
135 | 3 |
|
全球化經濟學 |
" |
135 | 3 |
|
國際銀行學 |
" |
135 | 3 |
|
零售中小企管理經濟學 |
" |
135 | 3 |
|
產業組織與商業策略 |
" |
135 | 3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第一學年 |
|||
|
微觀經濟學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宏觀經濟學原理1 |
" |
135 | 3 |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1 |
" |
135 | 3 |
|
商業管理原理1 |
" |
135 | 3 |
|
社群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540 | 12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405 | 9 |
|
第二學年 |
|||
|
財務會計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管理會計學I1 |
" |
135 | 3 |
|
財務管理學1 |
" |
135 | 3 |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1 |
" |
135 | 3 |
|
統計與資料分析1 |
" |
135 | 3 |
|
商業傳意1 |
" |
135 | 3 |
|
組織行為1 |
" |
135 | 3 |
|
市場學原理1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第三學年 |
|||
|
中級會計學I1 |
必修 |
135 | 3 |
|
管理會計學II1 |
" |
135 | 3 |
|
高級財務管理學1 |
" |
135 | 3 |
|
金融學理論1 |
" |
135 | 3 |
|
計量決策分析1 |
" |
135 | 3 |
|
環球商業環境1 |
" |
135 | 3 |
|
策略管理1 |
" |
135 | 3 |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1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270 | 6 |
|
第四學年 |
|||
|
中級會計學II1 |
必修 |
135 | 3 |
|
商業預測模型1 |
" |
135 | 3 |
|
專案品質管理1 |
" |
135 | 3 |
|
選修科目1,5 |
" |
270 | 6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270 | 6 |
|
自由選修科目4 |
" |
405 | 9 |
|
總學分 |
126 |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註:
1. 組成課程主修(企業財務監控)的學科單元/科目。本課程主修(企業財務監控)的學科單元/科目總學分為75學分。
2. 有關科目表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3. 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及“自由選修科目”的要求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4. 學生可選讀由所屬學院或該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提供的學科單元/科目作為“自由選修科目”。
5. 學生須修讀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當中,A組及B組學科單元/科目各佔3學分。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A組 |
|||
|
中級會計學III |
選修 |
135 | 3 |
|
合併與收購 |
" |
135 | 3 |
|
國際金融與全球議題 |
" |
135 | 3 |
|
營運管理 |
" |
135 | 3 |
|
B組 |
|||
|
人力資源管理 |
選修 |
135 | 3 |
|
環球人力資源管理 |
" |
135 | 3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第一學年 |
|||
|
微觀經濟學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宏觀經濟學原理1 |
" |
135 | 3 |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1 |
" |
135 | 3 |
|
商業管理原理1 |
" |
135 | 3 |
|
社群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540 | 12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405 | 9 |
|
第二學年 |
|||
|
財務會計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管理會計學I1 |
" |
135 | 3 |
|
財務管理學1 |
" |
135 | 3 |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1 |
" |
135 | 3 |
|
統計與資料分析1 |
" |
135 | 3 |
|
商業傳意1 |
" |
135 | 3 |
|
組織行為1 |
" |
135 | 3 |
|
市場學原理1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第三學年 |
|||
|
計量決策分析1 |
必修 |
135 | 3 |
|
環球商業環境1 |
" |
135 | 3 |
|
策略管理1 |
" |
135 | 3 |
|
研究方法1 |
" |
135 | 3 |
|
選修科目1,5 |
" |
270 | 6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405 | 9 |
|
自由選修科目4 |
" |
135 | 3 |
|
第四學年 |
|||
|
專案品質管理1 |
必修 |
135 | 3 |
|
國際管理1 |
" |
135 | 3 |
|
競爭優勢1 |
" |
135 | 3 |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1 |
" |
135 | 3 |
|
環球策略管理1 |
" |
135 | 3 |
|
亞洲企業1 |
" |
135 | 3 |
|
國際市場學1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自由選修科目4 |
" |
270 | 6 |
|
總學分 |
126 |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註:
1. 組成課程主修(環球商業管理)的學科單元/科目。本課程主修(環球商業管理)的學科單元/科目總學分為75學分。
2. 有關科目表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3. 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及“自由選修科目”的要求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4. 學生可選讀由所屬學院或該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提供的學科單元/科目作為“自由選修科目”。
5. 學生須修讀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環球人力資源管理 |
選修 |
135 | 3 |
|
跨文化溝通及商業談判 |
" |
135 | 3 |
|
國際貿易管理 |
" |
135 | 3 |
|
國外附屬公司管理 |
" |
135 | 3 |
|
創業管理 |
" |
135 | 3 |
|
環球商業管理的當代議題 |
" |
135 | 3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第一學年 |
|||
|
微觀經濟學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宏觀經濟學原理1 |
" |
135 | 3 |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1 |
" |
135 | 3 |
|
商業管理原理1 |
" |
135 | 3 |
|
社群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540 | 12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405 | 9 |
|
第二學年 |
|||
|
財務會計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管理會計學I1 |
" |
135 | 3 |
|
財務管理學1 |
" |
135 | 3 |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1 |
" |
135 | 3 |
|
統計與資料分析1 |
" |
135 | 3 |
|
商業傳意1 |
" |
135 | 3 |
|
組織行為1 |
" |
135 | 3 |
|
市場學原理1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第三學年 |
|||
|
計量決策分析1 |
必修 |
135 | 3 |
|
環球商業環境1 |
" |
135 | 3 |
|
策略管理1 |
" |
135 | 3 |
|
研究方法1 |
" |
135 | 3 |
|
人力資源管理1 |
" |
135 | 3 |
|
人力資源計劃及人員聘任1 |
" |
135 | 3 |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1 |
" |
135 | 3 |
|
培訓及發展1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270 | 6 |
|
第四學年 |
|||
|
專案品質管理1 |
必修 |
135 | 3 |
|
績效及薪酬管理1 |
" |
135 | 3 |
|
選修科目1,5 |
" |
405 | 9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270 | 6 |
|
自由選修科目4 |
" |
405 | 9 |
|
總學分 |
126 |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註:
1. 組成課程主修(人力資源管理)的學科單元/科目。本課程主修(人力資源管理)的學科單元/科目總學分為75學分。
2. 有關科目表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3. 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及“自由選修科目”的要求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4. 學生可選讀由所屬學院或該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提供的學科單元/科目作為“自由選修科目”。
5. 學生須修讀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9學分。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國際管理 |
選修 |
135 | 3 |
|
組織改革及發展 |
" |
135 | 3 |
|
質量管理 |
" |
135 | 3 |
|
環球人力資源管理 |
" |
135 | 3 |
|
跨文化溝通及商業談判 |
" |
135 | 3 |
|
人力資源管理的法律議題 |
" |
135 | 3 |
|
員工關係、安全及健康 |
" |
135 | 3 |
|
人力資源管理策略 |
" |
135 | 3 |
|
工業心理學 |
" |
135 | 3 |
|
當代人力資源管理議題 |
" |
135 | 3 |
|
領導學 |
" |
135 | 3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第一學年 |
|||
|
微觀經濟學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宏觀經濟學原理1 |
" |
135 | 3 |
|
組織的當代資訊系統1 |
" |
135 | 3 |
|
商業管理原理1 |
" |
135 | 3 |
|
社群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540 | 12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405 | 9 |
|
第二學年 |
|||
|
財務會計原理1 |
必修 |
135 | 3 |
|
管理會計學I1 |
" |
135 | 3 |
|
財務管理學1 |
" |
135 | 3 |
|
信息系統與機構組織1 |
" |
135 | 3 |
|
統計與資料分析1 |
" |
135 | 3 |
|
商業傳意1 |
" |
135 | 3 |
|
組織行為1 |
" |
135 | 3 |
|
市場學原理1 |
" |
135 | 3 |
|
語言與技能科目2,3/自由選修科目3,4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第三學年 |
|||
|
計量決策分析1 |
必修 |
135 | 3 |
|
環球商業環境1 |
" |
135 | 3 |
|
策略管理1 |
" |
135 | 3 |
|
研究方法1 |
" |
135 | 3 |
|
商業道德及企業社會責任1 |
" |
135 | 3 |
|
消費者行為1 |
" |
135 | 3 |
|
國際市場學1 |
" |
135 | 3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405 | 9 |
|
第四學年 |
|||
|
專案品質管理1 |
必修 |
135 | 3 |
|
整合營銷傳播1 |
" |
135 | 3 |
|
市場營銷策略1 |
" |
135 | 3 |
|
選修科目1,5 |
" |
405 | 9 |
|
通識教育科目2 |
" |
135 | 3 |
|
自由選修科目4 |
" |
405 | 9 |
|
總學分 |
126 |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註:
1. 組成課程主修(市場學)的學科單元/科目。本課程主修(市場學)的學科單元/科目總學分為75學分。
2. 有關科目表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3. 修讀“語言與技能科目”及“自由選修科目”的要求將於該大學網頁內公佈。
4. 學生可選讀由所屬學院或該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提供的學科單元/科目作為“自由選修科目”。
5. 學生須修讀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9學分。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
產業市場學 |
選修 |
135 | 3 |
|
服務市場學 |
" |
135 | 3 |
|
銷售管理 |
" |
135 | 3 |
|
零售策略 |
" |
135 | 3 |
|
國際零售業 |
" |
135 | 3 |
|
款待服務業營銷 |
" |
135 | 3 |
|
大型活動營銷 |
" |
135 | 3 |
|
營銷渠道管理 |
" |
135 | 3 |
|
產品管理 |
" |
135 | 3 |
|
定價策略 |
" |
135 | 3 |
|
顧客關係管理 |
" |
135 | 3 |
|
互聯網市場學:原則及模式 |
" |
135 | 3 |
|
品牌管理 |
" |
135 | 3 |
|
定量市場研究 |
" |
135 | 3 |
|
定性市場研究 |
" |
135 | 3 |
|
市場學專題 |
" |
135 | 3 |
|
休閒及生活品味營銷 |
" |
135 | 3 |
*每一學分的學時至少包含15小時的面授教學。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哲學博士學位(生物醫藥)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博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97-D51-0620F-25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哲學博士
二、知識範疇:理學
三、專業:生物醫藥
四、課程一般期限:四學年
五、授課語言: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0學分,並須完成“研究倫理”。
(二)獲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 |
— |
|
生物醫學方法學 |
" |
45 | 3 |
|
批判性科學閱讀、寫作和分析 |
" |
45 | 3 |
|
高級細胞分子生物學 |
" |
45 | 3 |
|
博士論文 |
" |
— |
18 |
|
學生須修讀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
高級遺傳學及生物信息學 |
選修 |
45 | 3 |
|
高級生物醫學和化學工程 |
" |
45 | 3 |
|
總學分 |
30 |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哲學博士學位(傳播學)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博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108-D35-0920C-26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哲學博士
二、知識範疇:社會科學
三、專業:傳播學
四、課程選修範疇:視覺傳播
五、課程一般期限:四學年
六、授課語言:英文;中文/英文(適用於視覺傳播範疇)
七、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八、畢業要求:
(一)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選讀附件二所載的任一學習計劃,取得30學分,並須完成“研究倫理”。
(二)獲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 |
— |
|
學術寫作與學術研究 |
" |
45 | 3 |
|
傳播研究學術寫作 |
" |
45 | 3 |
|
博士論文 |
" |
— |
18 |
|
學生須修讀兩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 |
|||
|
定量研究方法 |
選修 |
45 | 3 |
|
定性研究方法 |
" |
45 | 3 |
|
社會理論 |
" |
45 | 3 |
|
大學教學與實踐 |
" |
45 | 3 |
|
總學分 |
30 | ||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
研究倫理 |
必修 |
— |
— |
|
學術寫作與學術研究 |
" |
45 | 3 |
|
視覺傳播研究學術寫作 |
" |
45 | 3 |
|
博士論文 |
" |
— |
18 |
|
學生須修讀兩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 |
|||
|
視覺傳播理論與研究方法 |
選修 |
45 | 3 |
|
社會理論 |
" |
45 | 3 |
|
定性研究方法 |
" |
45 | 3 |
|
大學教學與實踐 |
" |
45 | 3 |
|
總學分 |
30 |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理學碩士學位(機電工程)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科技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51-M71-9720D-27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理學碩士
二、知識範疇:理學
三、專業:機電工程
四、課程一般期限:兩學年
五、授課語言: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項目報告,並進行引介且獲通過;或在參與專業實習後,撰寫及提交總結報告,並進行引介且獲通過。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
機電工程高等數學 |
必修 |
45 | 3 |
|
項目報告 |
選修 |
— |
6 |
|
實習及報告 |
" |
—* |
3 |
* 實習時數為720學時。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
材料物理 |
選修 |
45 | 3 |
|
變分原理及應用 |
" |
45 | 3 |
|
機電一體化 |
" |
45 | 3 |
|
程序熱傳導 |
" |
45 | 3 |
|
對流熱傳導 |
" |
45 | 3 |
|
熱流系統的計算方法 |
" |
45 | 3 |
|
能量轉換及利用 |
" |
45 | 3 |
|
高等機器人學及控制 |
" |
45 | 3 |
|
流體動力工程 |
" |
45 | 3 |
|
製造工程專題I |
" |
4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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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工程專題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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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力工程專題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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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力工程專題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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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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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中的失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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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電力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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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電機能量轉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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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因工程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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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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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電動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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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專題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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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專題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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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機電系統及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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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理論與工程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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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工程及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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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CAM/CAE原理及實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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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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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系統建築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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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之機械製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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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統預診斷與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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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為完成本課程並取得30學分,學生須修讀:
根據刊登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副刊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之授權,現公佈以下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信號採集監測與分析處理系統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五樓,5001室舉行。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競投者須根據所競投之項目繳交相應之金額,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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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名稱 |
臨時保證金金額(澳門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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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體移動能力監測系統 |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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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密度高精度多模態生理信號採集系統 |
6,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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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印刷式電子線路系統及元器件製造一體化3維平台(2期) |
4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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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性能GPU服務器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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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性能GPU電腦工作站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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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視覺和虛擬現實技術系統 |
15,000.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高薇
根據刊登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副刊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之授權,現公佈以下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供應及安裝研究服務管理系統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五樓,5001室舉行。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貳萬肆仟元正(澳門元24,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高薇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人文學院以中文或英文為答辯語言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人文學院Hans Georg Moeller教授主持。如Hans Georg Moeller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龔剛教授主持。如龔剛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孫藝風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人文學院李德鳳教授主持。如李德鳳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茅海建教授主持。如茅海建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Victoria Sandra Harrison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人文學院Di Wang教授主持。如Di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Hans Georg Moeller教授主持。如Hans Georg Moeller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楊義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人文學院茅海建教授主持。如茅海建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孫藝風教授主持。如孫藝風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徐杰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人文學院鄧駿捷教授主持。如鄧駿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Di Wang教授主持。如Di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王慶節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人文學院Victoria Sandra Harrison教授主持。如Victoria Sandra Harrison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徐杰教授主持。如徐杰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朱壽桐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人文學院蘇基朗教授主持。如蘇基朗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李德鳳教授主持。如李德鳳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鄧駿捷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人文學院孫藝風教授主持。如孫藝風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鄧駿捷教授主持。如鄧駿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龔剛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人文學院朱壽桐教授主持。如朱壽桐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王慶節教授主持。如王慶節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Hans Georg Moeller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人文學院龔剛教授主持。如龔剛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Victoria Sandra Harrison教授主持。如Victoria Sandra Harrison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茅海建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人文學院王慶節教授主持。如王慶節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楊義教授主持。如楊義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Di Wang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人文學院徐杰教授主持。如徐杰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人文學院朱壽桐教授主持。如朱壽桐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李德鳳教授主持。
二、將主持人文學院以葡文為答辯語言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主持。如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人文學院António Maria de Sousa e Vasconcelos Simão de Saldanha教授主持。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四、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五、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六、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工商管理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如練肇通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如練肇通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如舒連杰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如舒連杰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工商管理學院陳靖涵教授主持。如陳靖涵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工商管理學院陳靖涵教授主持。如陳靖涵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工商管理學院陳靖涵教授主持。如陳靖涵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如練肇通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如練肇通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如練肇通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如舒連杰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工商管理學院舒連杰教授主持。如舒連杰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工商管理學院練肇通教授主持。
二、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三、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四、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五、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教育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如Du Jianxia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如張國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如Du Jianxia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如張國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如Du Jianxia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如張國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如Du Jianxia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如張國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如張國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如Chua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如張國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如Chua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如張國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如Chua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如張國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如Chua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如Chua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如Du Jianxia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如Chua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如Du Jianxia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如Chua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如Du Jianxia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教育學院Chuang Wang教授主持。如Chua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優先由教育學院Du Jianxia教授主持。如Du Jianxia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教育學院張國祥教授主持。
二、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三、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四、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五、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健康科學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健康科學學院張仲榮教授主持。如張仲榮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San Ming Wang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健康科學學院羅茜教授主持。如羅茜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項玉濤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健康科學學院San Ming Wang教授主持。如San Ming Wa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徐仁和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健康科學學院Gary Wong教授主持。如Gary Wo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鄭文華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健康科學學院項玉濤教授主持。如項玉濤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沈漢明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健康科學學院徐仁和教授主持。如徐仁和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陳國凱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健康科學學院鄭文華教授主持。如鄭文華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張仲榮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健康科學學院沈漢明教授主持。如沈漢明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Gary Wong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健康科學學院陳國凱教授主持。如陳國凱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San Ming Wang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健康科學學院張仲榮教授主持。如張仲榮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羅茜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健康科學學院Gary Wong教授主持。如Gary Wo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葛偉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健康科學學院羅茜教授主持。如羅茜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健康科學學院項玉濤教授主持。
二、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三、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四、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五、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法學院以中文或英文為答辯語言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法學院唐曉晴教授主持。如唐曉晴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駱偉建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法學院唐曉晴教授主持。如唐曉晴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駱偉建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法學院Rostam Mag.Iur.Dr.Iur.Neuwirth教授主持。如Rostam Mag.Iur.Dr.Iur.Neuwirth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駱偉建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法學院涂廣建教授主持。如涂廣建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蔣朝陽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法學院涂廣建教授主持。如涂廣建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蔣朝陽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法學院涂廣建教授主持。如涂廣建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蔣朝陽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法學院駱偉建教授主持。如駱偉建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唐曉晴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法學院駱偉建教授主持。如駱偉建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唐曉晴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法學院駱偉建教授主持。如駱偉建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Rostam Mag.Iur.Dr.Iur.Neuwirth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法學院Rostam Mag.Iur.Dr.Iur.Neuwirth教授主持。如Rostam Mag.Iur.Dr.Iur.Neuwirth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涂廣建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法學院蔣朝陽教授主持。如蔣朝陽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Rostam Mag.Iur.Dr.Iur.Neuwirth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法學院蔣朝陽教授主持。如蔣朝陽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法學院涂廣建教授主持。
二、將主持法學院以葡文為答辯語言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法學院唐曉晴教授。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四、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五、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六、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社會科學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社會科學學院張雷教授主持。如張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趙心樹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社會科學學院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主持。如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張雷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社會科學學院Todd Owen Jackson教授主持。如Todd Owen Jackson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社會科學學院李德教授主持。如李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Todd Owen Jackson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社會科學學院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主持。如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李德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社會科學學院趙心樹教授主持。如趙心樹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李德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社會科學學院張雷教授主持。如張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趙心樹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社會科學學院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主持。如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張雷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社會科學學院Todd Owen Jackson教授主持。如Todd Owen Jackson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社會科學學院李德教授主持。如李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Todd Owen Jackson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社會科學學院張雷教授主持。如張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李德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社會科學學院趙心樹教授主持。如趙心樹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社會科學學院Todd Owen Jackson教授主持。
二、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三、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四、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五、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科技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科技學院Xu Chengzhong教授主持。如Xu Chengzho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郭志達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科技學院Xu Chengzhong教授主持。如Xu Chengzhong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郭志達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科技學院金小慶教授主持。如金小慶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鞏志國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科技學院金小慶教授主持。如金小慶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鞏志國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科技學院Xiao Chuan Cai教授主持。如Xiao Chuan Cai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麥沛然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科技學院Xiao Chuan Cai教授主持。如Xiao Chuan Cai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麥沛然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科技學院黃錫榮教授主持。如黃錫榮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王百鍵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科技學院黃錫榮教授主持。如黃錫榮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王百鍵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科技學院孫海衛教授主持。如孫海衛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祝雷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科技學院孫海衛教授主持。如孫海衛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祝雷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科技學院阮家榮教授主持。如阮家榮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科技學院阮家榮教授主持。如阮家榮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科技學院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主持。
二、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三、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四、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五、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湯子康教授主持。如湯子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Pan Hui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湯子康教授主持。如湯子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Pan Hui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湯子康教授主持。如湯子康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Pan Hui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Pan Hui教授主持。如Pan Hui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湯子康教授主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Pan Hui教授主持。如Pan Hui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湯子康教授主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Pan Hui教授主持。如Pan Hui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湯子康教授主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曲松楠教授主持。如曲松楠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李宗津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曲松楠教授主持。如曲松楠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李宗津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曲松楠教授主持。如曲松楠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李宗津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李宗津教授主持。如李宗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曲松楠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李宗津教授主持。如李宗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曲松楠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李宗津教授主持。如李宗津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曲松楠教授主持。
二、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三、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四、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五、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中華醫藥研究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按照以下方式,在下述期間內授予以下教授:
(一)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王一濤教授主持。如王一濤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李紹平教授主持;
(二)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李紹平教授主持。如李紹平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鄭穎教授主持;
(三)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李紹平教授主持。如李紹平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鄭穎教授主持;
(四)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李銘源教授主持。如李銘源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梁重�痡訇瞼D持;
(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李銘源教授主持。如李銘源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梁重�痡訇瞼D持;
(六)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李銘源教授主持。如李銘源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梁重�痡訇瞼D持;
(七)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梁重�痡訇瞼D持。如梁重�痡訇礎]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李銘源教授主持;
(八)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梁重�痡訇瞼D持。如梁重�痡訇礎]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李銘源教授主持;
(九)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胡豪教授主持。如胡豪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蘇煥興教授主持;
(十)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燕茹教授主持。如燕茹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胡豪教授主持;
(十一)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蘇煥興教授主持。如蘇煥興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燕茹教授主持;
(十二)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中華醫藥研究院鄭穎教授主持。如鄭穎教授因故不能主持,則由中華醫藥研究院王一濤教授主持。
二、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三、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四、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五、本決定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
茲公佈,現有周加梅申領其已故丈夫夏家發(曾任本學院第六職階勤雜人員)的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有權收取的金錢補償。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上述津貼及補償,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學院提出申請應有之權益。若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澳門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根據第4/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由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核准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使用的印件新式樣,以取代載於第16/PRES/FSS/2011號批示的強制性制度供款憑單、本地僱員變動情況申報表及外地僱員聘用費繳納憑單,及第003/PRES/FSS/2018號批示的社會保障基金供款憑單散工供款,有關印件新式樣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教育發展基金現公布二零二零年第二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 受資助機構 |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 資助金額 | 目的 |
|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家校合作會 | 26/5/2020 | $ 76,160.00 | 註 a |
| 高美士中葡中學家長會 | 26/5/2020 | $ 52,473.00 | 註 a |
| 陳瑞祺永援中學家長教師會 | 26/5/2020 | $ 17,161.36 | 註 a |
| 聖善學校家長會 | 26/5/2020 | $ 26,325.00 | 註 a |
| 鄭觀應公立學校家長會 | 26/5/2020 | $ 7,950.00 | 註 a |
| 何東中葡小學家長會 | 26/5/2020 | $ 76,911.50 | 註 a |
| 澳門東南學校家長會 | 26/5/2020 | $ 7,683.30 | 註 a |
| 聖瑪沙利羅學校家長教師會 | 26/5/2020 | $ 26,523.30 | 註 a |
| 澳門粵華中學家長教師會 | 26/5/2020 | $ 127,079.80 | 註 a |
| 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 | 26/5/2020 | $ 521,710.00 | 資助普及生物技術教學實驗活動計劃(2020-2021)。 |
| 聖安東尼幼稚園 | 12/6/2020 | $ 449,054.00 | 註 b |
| 聖公會中學(澳門) | 12/6/2020 | $ 1,627,880.00 | 註 b |
| 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 12/6/2020 | $ 2,035,213.00 | 註 b |
| 聖羅撒英文中學 | 12/6/2020 | $ 1,387,670.00 | 註 b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一校 | 12/6/2020 | $ 532,190.00 | 註 b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二校 | 12/6/2020 | $ 47,620.00 | 註 b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三校 | 26/5/2020 | $ 39,629.00 | 註 c |
| 12/6/2020 | $ 628,345.00 | 註 b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四校 | 26/5/2020 | $ 11,537.00 | 註 c |
| 12/6/2020 | $ 446,315.00 | 註 b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六校(中文部) | 8/5/2020 | $ 12,398.00 | 註 c |
| 12/6/2020 | $ 610,790.00 | 註 b |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六校(英文部) | 12/6/2020 | $ 41,300.00 | 註 b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中文部) | 12/6/2020 | $ 2,153,462.50 | 註 b |
|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英文部) | 12/6/2020 | $ 272,270.00 | 註 b |
| 陳瑞祺永援中學(分校) | 12/6/2020 | $ 677,150.00 | 註 b |
| 嘉諾撒聖心中學 | 17/4/2020 | $ 54,504.00 | 資助設備緊急維修工程。 |
| 12/6/2020 | $ 1,333,930.00 | 註 b | |
| 12/6/2020 | $ 17,374.00 | 註 d | |
|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 12/6/2020 | $ 1,517,990.00 | 註 b |
| 26/5/2020 | $ 967,731.00 | 資助工程及設備購置。 | |
| 嘉諾撒聖心中學(幼稚園) | 12/6/2020 | $ 529,490.00 | 註 b |
| 12/6/2020 | $ 20,047.00 | 註 d | |
| 鮑思高粵華小學(中文部) | 12/6/2020 | $ 1,525,810.00 | 註 b |
| 利瑪竇中學(中學部) | 26/5/2020 | $ 432,990.00 | 註 c |
| 12/6/2020 | $ 1,358,510.00 | 註 b | |
| 陳瑞祺永援中學 | 12/6/2020 | $ 1,371,290.00 | 註 b |
| 粵華中文中學 | 12/6/2020 | $ 1,492,595.00 | 註 b |
| 明愛學校 | 26/5/2020 | $ 9,570.00 | 註 c |
| 12/6/2020 | $ 714,575.00 | 註 b | |
| 澳門浸信中學 | 12/6/2020 | $ 1,993,750.00 | 註 b |
| 菜農子弟學校 | 12/6/2020 | $ 1,763,596.00 | 註 b |
| 菜農子弟學校(灣景分校) | 12/6/2020 | $ 521,840.00 | 註 b |
| 菜農子弟學校(分校) | 12/6/2020 | $ 474,650.00 | 註 b |
| 澳門中德學校 | 12/6/2020 | $ 1,187,080.00 | 註 b |
|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 12/6/2020 | $ 609,980.00 | 註 b |
| 聖善學校 | 12/6/2020 | $ 539,605.00 | 註 b |
| 婦聯學校 | 12/6/2020 | $ 1,411,710.00 | 註 b |
| 聖家學校 | 12/6/2020 | $ 900,380.00 | 註 b |
| 聯國學校 | 12/6/2020 | $ 1,089,990.00 | 註 b |
| 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 | 12/6/2020 | $ 2,022,230.00 | 註 b |
| 聖瑪大肋納學校 | 12/6/2020 | $ 496,890.00 | 註 b |
| 聖瑪大肋納學校(分校) | 12/6/2020 | $ 507,070.00 | 註 b |
| 聖德蘭學校 | 12/6/2020 | $ 1,081,641.00 | 註 b |
| 12/6/2020 | $ 202,990.00 | 資助設備緊急維修工程。 | |
| 九澳聖若瑟學校 | 12/6/2020 | $ 331,415.00 | 註 b |
| 12/6/2020 | $ 1,469,518.00 | 資助2019/2020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第二期)。 | |
| 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 | 26/5/2020 | $ 176,400.00 | 註 c |
| 12/6/2020 | $ 1,845,630.00 | 註 b | |
|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 12/6/2020 | $ 81,520.00 | 註 b |
| 12/6/2020 | $ 1,771,017.00 | 資助2019/2020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第二期)。 | |
| 澳門坊眾學校 | 12/6/2020 | $ 1,281,807.00 | 註 b |
| 12/6/2020 | $ 362,790.00 | 註 d | |
| 12/6/2020 | $ 1,408,040.00 | 註 b | |
| 12/6/2020 | $ 437,670.00 | 註 d | |
| 沙梨頭坊眾學校 | 12/6/2020 | $ 643,600.00 | 註 b |
| 26/5/2020 | $ 248,832.00 | 註 d | |
| 海星中學 | 8/5/2020 | $ 37,845.00 | 資助設備緊急維修工程。 |
| 12/6/2020 | $ 997,250.00 | 註 b | |
| 12/6/2020 | $ 483,170.00 | 註 b | |
| 氹仔坊眾學校 | 12/6/2020 | $ 1,155,680.00 | 註 b |
| 氹仔坊眾學校(分校) | 12/6/2020 | $ 509,090.00 | 註 b |
| 福建學校 | 8/5/2020 | $ 1,156,236.00 |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 |
| 8/5/2020 | $ 989,824.00 |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科學實驗探究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家校合作、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及資訊科技教育。 | |
| 12/6/2020 | $ 1,246,370.00 | 註 b | |
| 下環浸會學校 | 12/6/2020 | $ 437,890.00 | 註 b |
| 海暉學校 | 26/5/2020 | $ 54,612.00 | 註 c |
| 12/6/2020 | $ 713,840.00 | 註 b | |
| 濠江中學附屬幼稚園 | 12/6/2020 | $ 538,110.00 | 註 b |
| 濠江中學附屬小學 | 8/5/2020 | $ 2,947,960.00 |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特別項目。 |
| 26/5/2020 | $ 393,120.00 | 註 c | |
| 12/6/2020 | $ 1,262,300.00 | 註 b | |
| 濠江中學 | 8/5/2020 | $ 722,925.00 | 註 c |
| 12/6/2020 | $ 1,862,860.00 | 註 b | |
| 青洲小學 | 12/6/2020 | $ 771,515.00 | 註 b |
| 啟智學校 | 12/6/2020 | $ 553,890.00 | 註 b |
| 教業中學 | 26/5/2020 | $ 40,800.00 | 註 d |
| 12/6/2020 | $ 1,619,970.00 | 註 b | |
| 教業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分校 | 12/6/2020 | $ 488,840.00 | 註 b |
| 教業中學(分校) | 12/6/2020 | $ 1,053,240.00 | 註 b |
| 鏡平學校(小學部) | 12/6/2020 | $ 1,645,570.00 | 註 b |
| 鏡平學校(中學部) | 8/5/2020 | $ 123,866.00 | 資助設備緊急維修工程。 |
| 12/6/2020 | $ 1,375,910.00 | 註 b | |
| 12/6/2020 | $ 626,340.00 | 資助“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補充資助)。 | |
| 廣大中學 | 12/6/2020 | $ 1,154,980.00 | 註 b |
| 廣大中學(分校) | 12/6/2020 | $ 521,675.00 | 註 b |
| 蓮峰普濟學校 | 12/6/2020 | $ 654,045.00 | 註 b |
| 嶺南中學 | 8/5/2020 | $ 431,658.00 | 註 d |
| 12/6/2020 | $ 639,520.00 | 註 b | |
|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 8/5/2020 | $ 53,416.00 | 註 c |
| 26/5/2020 | $ 54,489.00 | 註 d | |
| 12/6/2020 | $ 1,440,840.00 | 註 b | |
| 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 12/6/2020 | $ 691,865.00 | 註 b |
| 12/6/2020 | $ 14,718.00 | 註 d | |
| 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 | 12/6/2020 | $ 1,316,520.00 | 註 b |
| 12/6/2020 | $ 546,246.00 | 註 d | |
| 12/6/2020 | $ 119,082.00 | 註 d | |
| 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 | 12/6/2020 | $ 1,400,680.00 | 註 b |
| 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 | 12/6/2020 | $ 192,952.00 | 註 d |
| 澳門葡文學校 | 12/6/2020 | $ 689,650.00 | 註 b |
| 培道中學 | 12/6/2020 | $ 1,101,260.00 | 註 b |
| 12/6/2020 | $ 116,160.00 | 資助“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補充資助)。 | |
| 培道中學(南灣分校) | 12/6/2020 | $ 706,510.00 | 註 b |
| 培道中學小學部分教處 | 12/6/2020 | $ 491,730.00 | 註 b |
| 26/5/2020 | $ 51,852.00 | 註 d | |
| 聖瑪沙利羅學校 | 12/6/2020 | $ 673,700.00 | 註 b |
| 庇道學校 | 12/6/2020 | $ 634,280.00 | 註 b |
| 庇道學校——英文部 | 12/6/2020 | $ 454,930.00 | 註 b |
| 庇道學校(夜間部) | 12/6/2020 | $ 55,250.00 | 註 b |
| 聖保祿學校 | 12/6/2020 | $ 2,202,601.00 | 註 b |
| 創新中學 | 26/5/2020 | $ 28,452.00 | 註 c |
| 12/6/2020 | $ 649,371.00 | 註 b | |
| 培正中學 | 26/5/2020 | $ 656,820.00 |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特別項目。 |
| 26/5/2020 | $ 112,274.00 | 註 c | |
| 12/6/2020 | $ 2,318,780.00 | 註 b | |
| 12/6/2020 | $ 44,559.00 | 註 d | |
| 培華中學 | 12/6/2020 | $ 749,580.00 | 註 b |
| 培華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 12/6/2020 | $ 1,073,765.00 | 註 b |
| 澳門三育中學 | 12/6/2020 | $ 1,257,430.00 | 註 b |
| 澳門三育中學(英文部) | 12/6/2020 | $ 268,910.00 | 註 b |
|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 12/6/2020 | $ 1,106,180.00 | 註 b |
|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夜校) | 12/6/2020 | $ 54,780.00 | 註 b |
| 商訓夜中學 | 12/6/2020 | $ 536,520.00 | 註 b |
| 沙梨頭浸信學校 | 12/6/2020 | $ 260,560.00 | 註 b |
| 德明學校 | 12/6/2020 | $ 77,590.00 | 註 b |
| 東南學校 | 12/6/2020 | $ 544,350.00 | 註 b |
| 東南學校——中學部 | 12/6/2020 | $ 701,885.00 | 註 b |
| 同善堂中學(日校) | 12/6/2020 | $ 777,435.00 | 註 b |
| 慈幼中學 | 17/4/2020 | $ 635,531.00 | 資助工程監理費。 |
| 同善堂中學附屬幼稚園 | 8/5/2020 | $ 19,654.00 | 註 c |
| 12/6/2020 | $ 535,460.00 | 註 b | |
| 明愛幼稚園 | 12/6/2020 | $ 556,150.00 | 註 b |
| 12/6/2020 | $ 8,800.00 | 資助設備緊急維修工程。 | |
| 澳門三育中學家教會(英文部) | 26/5/2020 | $ 97,960.80 | 註 a |
| 澳門浸信中學家長教師會 | 26/5/2020 | $ 56,506.00 | 註 a |
| 培道中學氹仔幼稚園分校 | 12/6/2020 | $ 456,425.00 | 註 b |
| 利瑪竇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 12/6/2020 | $ 501,480.00 | 註 b |
| 培道中學氹仔小學分校 | 12/6/2020 | $ 493,345.00 | 註 b |
|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夜間部) | 12/6/2020 | $ 27,710.00 | 註 b |
|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 12/6/2020 | $ 494,200.00 | 註 b |
|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分校) | 12/6/2020 | $ 1,855,260.00 | 註 b |
| 區嘉寶 Ao, Ka Pou |
17/4/2020 | $ 1,000.00 | 註 e |
| 區美琪 Au, Mei Kei Carina |
12/6/2020 | $ 780.00 | 註 e |
| 陳,綺雯 Chan, I Man |
12/6/2020 | $ 1,000.00 | 註 e |
| 陳碧詩 Chan, Pek Si |
12/6/2020 | $ 1,848.82 | 註 e |
| 鄭紫彤 Cheang, Chi Tong |
17/4/2020 | $ 1,000.00 | 註 e |
| 洪婷婷 Hong, Teng Teng |
17/4/2020 | $ 1,000.00 | 註 e |
| 藍麗燕 Lam, Lai In |
12/6/2020 | $ 800.00 | 註 e |
| 李玉清 Lei, Iok Cheng |
12/6/2020 | $ 1,000.00 | 註 e |
| 梁美儀 Leong, Mei I |
12/6/2020 | $ 780.00 | 註 e |
| 李家俊 Li, Jiajun |
17/4/2020 | $ 2,500.00 | 註 e |
| 李㼆穎 Li, Yingying |
12/6/2020 | $ 1,000.00 | 註 e |
| 黃慧娟 Vong, Wai Kun |
17/4/2020 | $ 1,000.00 | 註 e |
| 黃,佩玲 Wong, Pui Leng |
17/4/2020 | $ 1,000.00 | 註 e |
a. 資助註冊家長會——家校合作費用。
b.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費用(第二期)。
c. 資助設備購置。
d.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e. 資助教學人員參加2019/2020學校年度語文認證測試。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於教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老柏生(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根據第12/2013號法律《城市規劃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以及第5/2014號行政法規《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第九條和第十條的規定,茲公佈土地工務運輸局決定開展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總體規劃草案)的推廣、展示和公開諮詢的期間,由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至十一月二日,為期六十日。
總體規劃草案將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載至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以供查閱,以及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十九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查閱。
如欲對總體規劃草案內容提出意見及建議,請於上述期間屆滿前透過意見表或其他書面形式,按下列方式提交:
同時歡迎參與公開諮詢活動,詳情可瀏覽專題網頁(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masterplan)。如有垂詢,歡迎致電土地工務運輸局服務中心(853)85903800。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陳寶霞
為填補經由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海事人員五缺,經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代局長 曹賜德
海事及水務局局長根據經第12/202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一月二十九日第90/99/M號法令核准的《海事活動規章》第九十條b)項及經第30/2018號行政法規及第23/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3號行政法規《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發佈本告示。
本告示適用於獲海事及水務局批准靠泊在貨運碼頭並用於協助起卸貨物的船舶。
一、船舶必須裝設適當的安全圍欄,配置足夠及有效的救生設備及消防設備,以及保持適當的照明。
二、船舶的走道應保持清潔及暢通無阻,不應堆積雜物和大型物件及避免殘留油漬。
三、倘船舶用於處理、堆放或吊運貨物,應劃定相應的區域。
四、在上款所指的區域內,應備有必要的作業設施及設備。
五、船舶上的用電必須滿足用電安全規範及條件。
六、在船舶作業的人員應穿著或配帶合適的個人防護衣物和保護裝備,尤其包括安全帽、防護手套、救生衣、安全帶、反光衣及安全鞋等。
船舶靠泊准照持有人應:
(一)監察船舶的安全狀況;
(二)確保在進行吊運作業前,對設備和現場環境進行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
(三)督促作業人員穿著或配帶合適的個人防護衣物和保護裝備;
(四)督促起重設備操作員、信號員及其他輔助作業的人員在吊運作業過程中進行有效的協調和溝通;
(五)督促起重設備操作員、信號員及其他輔助作業的人員掌握並熟悉作業工序、安全要點和注意事項;
(六)採取其他預防工作意外發生的措施。
一、僅當船舶設有專門為船員住宿而配置的船員居住艙室,方可安排船員或持有登船特別准照之人員在船上住宿。
二、不屬該船船員或不持有登船特別准照之人士不得在船上住宿。
一、船舶靠泊准照持有人應制定應急預案,內容須包括當發生意外事故及在惡劣天氣情況下的應急措施、通報機制及緊急聯絡人資料。
二、如發生意外事故或遇上惡劣天氣,船舶靠泊准照持有人應立即按照應急預案採取應急措施。
三、船舶靠泊准照持有人應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本告示以及其他關於船舶的規定。
一、海事及水務局及其他具權限實體有權按照其職權範圍進行監察,船舶靠泊准照持有人及船舶的船舶經營人必須向執行監察職務的人員出示及提供為執行監察職務所需的文件及其他資料,並為監察工作提供一切便利。
二、除本告示的規定外,基於公共利益,或在維護碼頭安全及船舶安全的例外情況下,海事及水務局可要求船舶靠泊准照持有人及船舶的船舶經營人遵守特定規則。
三、經評估碼頭安全及船舶安全,海事及水務局可豁免遵守本告示中的若干規定。
已獲批准靠泊船舶的船舶靠泊准照持有人,應在本告示生效翌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海事及水務局提交第五條第一款所指的資料或文件。
本告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客戶管理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郵電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E1區治安警察局新總部大樓及特警隊新大樓建造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查閱。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代主任 Luís Madeira de Carvalho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於經濟局——局長 戴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