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2/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1/2025

刊登日期:

2025.12.17

版數:

25-27

  • 宣告房屋局捨棄一幅以租賃方式無償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巴波沙大馬路123至183號及巴波沙巷2至66號,其上曾建有嘉翠麗大廈B座的土地的批給。
相關法規 :
  • 第10/2013號法律 - 土地法。
  • 第17/2013號行政法規 - 房屋局的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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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土地法 - 房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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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第17/2013號行政法規《房屋局的組織及運作》的規定,房屋局為具有法律人格、行政及財政自治權,以及本身財產的公務法人,而按照以其名義作出的第26289F號登錄,該局為一幅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第23048號,面積793平方米,位於澳門半島,巴波沙大馬路123至183號及巴波沙巷2至66號,其上曾建有嘉翠麗大廈B座,以租賃方式無償批予前房屋司的土地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持有人。

    上述無償批給由公佈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第四十五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二組的第150/SATOP/96號批示作憑證的合同所規範。

    上述土地在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發出的第3629/1991號地籍圖中定界及標示。

    鑒於該樓宇已被拆卸,且澳門特別行政區擬對有關土地作出更合理利用,房屋局根據第10/2013號法律《土地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向行政管理委員會提交一份關於捨棄有關土地的無償租賃批給的建議書,該建議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第41/2025號會議經該機關決議通過,並獲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批示許可。

    基於此,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3號法律《土地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宣告房屋局捨棄一幅以租賃方式無償批出,面積為793平方米,在附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發出的第3629/1991號地籍圖中定界及標示,位於澳門半島,巴波沙大馬路123至183號及巴波沙巷2至66號,其上曾建有嘉翠麗大廈B座,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第23048號的土地的批給。

    二、鑒於上款所指的捨棄,將上述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價值為$2,220,400.00(澳門元貳佰貳拾貳萬零肆佰圓整)的土地歸還給國家,以納入其私產。

    三、本批示即時生效。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譚偉文

    法規:

    第55/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1/2025

    刊登日期:

    2025.12.17

    版數:

    28-29

    • 批准移轉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倫斯泰特大馬路,稱為外港新填海區A2/j地段的酒店用途獨立單位。
    相關法規 :
  • 第10/2013號法律 - 土地法。
  • 第95/2024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 第69/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聲明放棄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仔島的批給,並以租賃制度及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倫斯泰特大馬路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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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土地法 -
  •  
    私營機構 :
  • 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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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5/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透過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9/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作憑證,並經公佈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1/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將一幅面積7,128平方米,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倫斯泰特大馬路,稱為外港新填海區A2/j地段的土地以租賃方式批予總辦事處設於澳門,登記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第14060(SO)號的凱旋門發展有限公司。

    上述批給已於物業登記局作登記,土地標示於B冊第23109號,而批給所衍生的權利以承批公司的名義登錄於第28371F號。

    根據合同第三條款規定,批給土地已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樓高62層,當中包括2層避火層、2層夾層及3層地庫,作住宅、商業、五星級酒店、住宅停車場及酒店停車場用途的樓宇。

    承批公司聯同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及SJM−投資有限公司透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的申請書,根據批給合同第十一條款第二款的規定,申請批准承批公司將上述樓宇的“AR/C”獨立單位移轉予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SJM−投資有限公司,並聲稱該移轉是為了讓該獨立單位內的娛樂場繼續經營及操作,有關娛樂場以衛星場方式運作,並轉為屬博彩承批公司所有的一間娛樂場。

    上述“AR/C”獨立單位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第23109-AR/C號,登記面積為86,097.917平方米,由地庫二層、地庫一層、地下至22樓組成,作酒店用途。

    根據批給合同第十一條款第二款的規定,將本批給作酒店業用途的部分所衍生的狀況移轉,須事先獲得甲方核准,承讓人亦須受本合同修改後的條件約束,基於溢價金的預計利潤百分比(R 因素)計算。

    經收集博彩監察協調局和旅遊局的意見後,土地工務局對有關申請作審議,考慮到承批公司沒有欠繳與批給相關的溢價金、地租、租金、費用或稅項,亦無跡象顯示該移轉申請具有投機性質,故同意有關申請。

    案卷按一般程序送交土地委員會,該委員會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舉行會議,同意批准有關轉讓申請。

    運輸工務司司長透過行使第95/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授予的執行權限所作的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批示,根據土地委員會意見書上的建議,批准移轉批給。

    基於此,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3號法律《土地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批准承批公司將登記面積86,097.917平方米,由地庫二層、地庫一層、地下至22樓組成,標示於物業登記局B冊第23109號的“AR/C”獨立單位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包括該單位的所有權,有償移轉予登記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第15056(SO)號的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登記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第17682(SO)號的子公司SJM−投資有限公司,該兩間公司總辦事處均設於澳門葡京路23號新葡京酒店8樓。

    二、本批示即時生效。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譚偉文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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