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23號法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一)項,以及《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張少東為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任期至二零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