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五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潘華健――根據二月四日第10/91/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民用航空局章程》第三條第二款a)項、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一)項及第五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民航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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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阮燕蓮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批示如下:

郭穎欣—根據經第18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經第3/2013號行政法規修改及第32/2024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的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第21/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條(三)項及第五條,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第七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將其職位調整為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李積強—根據經第18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經第3/2013號行政法規修改及第32/2024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的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第七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起晉階至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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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陳彥照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編制內第三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余麗菊,延長以派駐方式在本部門擔任職務,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九日起為期一年。

聲 明

為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因關務總長吳嘉慧獲定期委任為本部門助理關長,故其擔任本部門口岸監察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起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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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李煜輝關務總監


政 策 研 究 和 區 域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鄭偉聰在本局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級為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60點,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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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

局長 張作文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黃樂宜——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在本局擔任副局長職務之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張健華及李煒誠,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九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點,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黎詩琪,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局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級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點,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李志雄,第三職階首席技術員——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局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級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505點,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局確定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郭婉雯,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即在衛生局擔任職務之日起,終止於本局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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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黃樂宜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第四款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辜咏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15點,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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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陳海帆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楊達培,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676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第十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李慧敏,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885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5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警長潘翠卿,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432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一等消防員鄭俊源,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493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一等關員黃樹輝,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792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一等關員黃永昌,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234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第四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李英姿,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51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5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梁輝遠,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987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一等警員黃華蘭,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459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葉玉媚,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392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消防區長何福熾,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13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統計暨普查局第四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羅鳳儀,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560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五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勞煒英,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204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警長陸妙心,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424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一等關員葉達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154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一等關員郭志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687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一等警員張志堅,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863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四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一等關員黃偉鴻,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770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房屋局第四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李淑貞,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053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博彩監察協調局第二職階顧問督察鄭文祥,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443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五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一)海事及水務局第四職階顧問翻譯員何翠姬,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074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5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廳長之海事及水務局第四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黃超法,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395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 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前郵政局退休首席郵務文員郭志偉,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28,其遺孀黃雪英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 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的規定,由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之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衛生局一級護士韋芷菁,供款人編號3002755,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二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技術輔導員潘嫚娜,供款人編號3017523,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九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交通事務局技術輔導員梁秀茵,供款人編號6000841,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一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現行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交通事務局車輛駕駛考試員梁仲強,供款人編號6016160,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一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八十八。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現行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交通事務局車輛查驗員梁耀標,供款人編號6034223,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二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九十一。

消費者委員會技術員李樂天,供款人編號6084000,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七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六。

衛生局護理助理員陳艷芳,供款人編號6088463,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七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六。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勤雜人員周玉麗,供款人編號6201677,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

衛生局護理助理員譚佩儀,供款人編號6205257,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

法務局勤雜人員黃錫強,供款人編號6249653,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六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公共建設局高級技術員陸詠詩,供款人編號6280305,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學員梁國南,供款人編號6293970,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懲教管理局技術輔導員甘小明,供款人編號3005622,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九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衛生局一級護士陳順儀,供款人編號3013986,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三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衛生局一般服務助理員祁景雲,供款人編號6099066,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六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三。

旅遊局勤雜人員陳麗香,供款人編號6130850,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四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

懲教管理局技術工人黃啓明,供款人編號6198323,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衛生局技術輔導員楊美虹,供款人編號3004928,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一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衛生局一級護士劉鳳蓮,供款人編號3008117,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八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地球物理氣象局輕型車輛司機李根強,供款人編號6008842,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現行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地球物理氣象局勤雜人員呂順琼,供款人編號6081825,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七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六。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工人梁世強,供款人編號6103195,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六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三。

———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高舒婷


經 濟 及 科 技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 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並聯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別如下,並自相應日期開始生效:

姓名 職級 職階 薪俸點 生效日期
何雲龍 一等高級技術員 2 510 2026/01/30
區國榮 特級技術員 525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二款,並聯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九款a)項之規定,按下表確定委任本局編制人員,以填補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45/2020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姓名 職級 職階 薪俸點
黎灌葦 一等技術輔導員 1 305
勞建彬
蘇怡方
蘇韻妮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方耀民,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起返回本局擔任職務。

———

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局長 邱潤華


財 政 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之公證合同摘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修訂合同

茲證明:2022年12月16日於財政局公證處第400A號簿冊第49頁至第80頁繕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現透過2026年2月10日同一公證處第435A號簿冊第44頁至45頁繕立之公證合同對其作出修訂,內容摘錄如下:

“第一條

修訂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第十條修改如下:

“第十條

獲許可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

一、[……]

(一)[……]

(二)[……]

(三)[……]

二、〔廢止〕”

第二條

效力的產生

本修訂合同以中文作成,自2026年1月1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財政局

專責公證員   何艷媚

澳門特別行政區

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之公證合同摘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
修訂合同

茲證明:2022年12月16日於財政局公證處第400A號簿冊第113頁至第144頁繕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現透過2026年2月10日同一公證處第435A號簿冊第46頁至47頁背頁繕立之公證合同對其作出修訂,內容摘錄如下:

“第一條

    修訂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第十條及第九十一條修改如下:

“第十條

獲許可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

一、[……]

(一)[……]

(二)[……]

(三)[……]

二、以下屬第7/2022號法律第五條第四款所指的承批公司透過聘用管理公司的方式繼續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地點:

(一)“摩卡金龍”;

(二)“摩卡新麗華”;

(三)“摩卡內港”。

第九十一條

通知、通告、許可及核准

一、[……]

二、[……]

三、[……]

四、為適用本批給合同的規定,下列地址及接收圖文傳真的地點,視為訂立合同雙方的住所: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博彩監察協調局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 - 804號中華廣場12樓

圖文傳真:28370296

(二)承批公司:

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路氹連貫公路新濠天地L2M行政辦公室

圖文傳真:88673220”

第二條

效力的產生

本修訂合同以中文作成,自2026年1月1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財政局

專責公證員 何艷媚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之公證合同摘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修訂合同

茲證明:2022年12月16日於財政局公證處第401A號簿冊第34頁至第65頁背頁繕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現透過2026年2月10日同一公證處第435A號簿冊第48頁至49頁背頁繕立之公證合同對其作出修訂,內容摘錄如下:

“第一條

   修訂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第十條及第九十一條修改如下:

“第十條

獲許可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

一、[……]

(一)[……]

(二)[……]

(三)[……]

(四)“回力海立方娛樂場”;

(五)“澳門凱旋門娛樂場”。

二、〔廢止〕

第九十一條

通知、通告、許可及核准

一、[……]

二、[……]

三、[……]

四、為適用本批給合同的規定,下列地址及接收圖文傳真的地點,視為訂立合同雙方的住所: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博彩監察協調局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 - 804號中華廣場12樓

圖文傳真:28370296

(二)承批公司:

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葡京路23號新葡京酒店8樓

圖文傳真:28715072”

第二條

效力的產生

本修訂合同以中文作成,自2026年1月1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財政局

專責公證員 何艷媚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之批示:

曾欣如、吳曉榮、歐陽萬東、何雪儀及梁少文 –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

按照本人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之批示:

霍凱欣 –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

雷詠珊 –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九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

———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9/2025號法律修改的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經第10/202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副局長程衛東因具備公民品德、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聲 明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曾擔任旅遊局人員編制第四職階顧問翻譯員鄭少珍,因自願退休,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起,終止於本局之所有職務。

———

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黃敏新及黃文東之臨時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續任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世傑及黎家悅之臨時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續任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六條第二款(二)項及第三款的規定,修改下列人員的長期行政任用合同為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並自相應日期開始生效:

姓名 職級 職階 生效日期
何嘉俊 首席技術輔導員 1 30/01/2026
陳美澄 首席高級技術員 1 31/01/2026

———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吳惠嫻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現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行政財政處處長陳毅豐因具備公民品德、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條第二款(二)項及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劉健文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長期行政任用合同第二條款,轉為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由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

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陳元童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黃枝昌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會擔任消費活動投訴及監察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十日起獲續期六個月。

聲 明

張雪儀,本會編制人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調任至統計暨普查局擔任職務。

———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主席   梁碧珊

摘要

二零二六年財政年度第一次預算修改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應警員編號190100馬嘉鎂之要求,根據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四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批准該人員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日起免職,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18號法律《治安警察局》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現行第34/2018號行政法規《治安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六條,以及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四)項之規定,治安警察局一等警員編號217951潘傑浩,由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起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伍素萍副警務總監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九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高文龍、陳穎詩及劉晞琳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並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之規定,本局與尹家其簽訂之行政任用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第三條款,晉級至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0,並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之規定,本局與方玉燕及何志峰簽訂之行政任用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第三條款,晉級至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50,並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之規定,本局與蕭浩坤、歐陽茵茵及黎意弟簽訂之行政任用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第三條款,晉級至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並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生效。

聲 明

為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編制內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禤麗芳,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起因自願退休而脫離公職。

———

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劉運嫦警務總監


文 化 局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九職階勤雜人員湯琪好,因達年齡上限,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四條第一款d)項,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十五條(一)項的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八日起終止職務。

———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鄭繼明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本局社區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的批示:

張澧文 - 應其要求,註銷第ME0306號醫生實習執照之許可。

程自剛、曾毅克 - 應其要求,分別註銷第ML0135、ML0236號醫生有限度執照之許可。

核准執照編號第AL-0421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青草街49號東方明珠地下D座的元康醫療中心所有權轉移至新元康醫療中心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青草街49號東方明珠地下D座。

———

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聲 明 書

摘要

二零二六年財政年度第一次預算修改


公 共 建 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高詠然及黃超文 ─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生效。

周學威 ─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生效。

更正

茲因刊登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9頁之本局批示摘錄的文本存在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改為:“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郵 電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張倩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下列人員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一年:

何紹軒,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應用軟件開發)範疇,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五日起生效;

潘子健,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黎展鴻,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蕭穎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第五職階郵差殷運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六個月,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下列人員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一年:

蔡欣兒,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梁文軒及王琦琪,第四職階郵差,分別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五日及二十七日起生效;

莫兆祺,第三職階郵差,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二)項和第四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譚偉雄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郵差,薪俸點為200點,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和第四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薪俸點及日期分別如下:

鄭潔東,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點;

黃學斌,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網絡基礎建設)範疇,薪俸點為455點;

甘釵鳳、黃錦滔及羅家頌,皆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起轉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80點;

潘錦成,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點;

黃文俊、庄怡及鍾雪敏,皆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35點;

杜錚豪,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點;

張嘉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點。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和第四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薪俸點及日期分別如下:

楊越強,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點;

陳昊,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3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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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房 屋 局

聲 明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房屋局人員編制第四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馮家柱,因達擔任公職之年齡上限,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起終止在房屋局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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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任利凌


地 球 物 理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地球物理氣象局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方慧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之長期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九日起續期三年。

聲 明

應李根強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九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起予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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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於地球物理氣象局

局長 梁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