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二六年四月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政 府 總 部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二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 劉嘉偉,晉級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點

- 黃啓邦,晉級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505點

- 李艷華及李仙敏,晉級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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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於政府總部事務局

局長 雷子燊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經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之第21/2001號行政法規《海關的組織與運作》第三十三條,以及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四)項之規定,一等關員編號37961–林津自2026年3月1日起,由處於“編制內”狀況轉為“附於編制”狀況。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一)項、第四條、第五條、第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三十四條,現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一款、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七-A條,第1/2002號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人員的刑事警察當局身份》第一條,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第三款,以及經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之第21/2001號行政法規《海關的組織與運作》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關務總長陳永禧(編號07981)出任口岸監察廳廳長,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八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五款的規定,現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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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關務總長陳永禧(編號07981)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口岸監察廳廳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及有需要填補空缺;
- 關務總長陳永禧(編號07981)具備公民品德;
- 關務總長陳永禧(編號07981)憑藉以下的履歷,被認定具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口岸監察廳廳長一職。

學歷: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務科學學士。

專業簡歷:

- 1998年1月,進入原水警稽查隊工作,就職副警司;
- 2002年1月,擔任行動策劃處處長助理;
- 2007年3月,擔任關閘海關站指揮官;
- 2010年10月,晉升關務監督,並擔任澳門國際機場海關站指揮官;
- 2014年5月,擔任澳門海關巡邏站指揮官;
- 2016年9月,晉升副關務總長;
- 2016年10月,擔任情報處處長;
- 2020年5月,擔任技術顧問辦公室主任;
- 2021年9月,擔任沿岸巡邏處處長;
- 2024年1月,擔任海上巡邏處處長;
- 2024年7月,擔任海上監察廳代廳長;
- 2025年9月,晉升關務總長;
- 2025年10月至今,擔任口岸監察廳代廳長。

嘉獎:

- 2019年,獲頒發一個「個人嘉獎」。

根據現行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一)項、第四條、第五條、第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三十四條,現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一款、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七-A條,第1/2002號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人員的刑事警察當局身份》第一條,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第三款,以及經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之第21/2001號行政法規《海關的組織與運作》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關務總長黃永明(編號20921)出任海上監察廳廳長,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八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五款的規定,現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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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關務總長黃永明(編號20921)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海上監察廳廳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及有需要填補空缺;
- 關務總長黃永明(編號20921)具備公民品德;
- 關務總長黃永明(編號20921)憑藉以下的履歷,被認定具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海上監察廳廳長一職。

學歷: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務科學學士;
-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

專業簡歷:

- 1992年1月,進入原水警稽查隊工作;
- 1998年1月,進入高級職程,就職副警司;
- 2001年11月,擔任外港海關站指揮官;
- 2004年3月,擔任技術及訴訟處處長助理;
- 2010年10月,晉升關務監督;
- 2016年2月,以徵用方式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教務廳教務輔助處擔任計劃暨協調室主任;
- 2016年9月,晉升副關務總長;
- 2016年10月,擔任澳門關檢處處長;
- 2021年3月,擔任海島關檢處處長;
- 2022年3月,擔任澳門關檢處處長;
- 2024年1月,擔任沿岸巡邏處處長;
- 2025年9月,晉升關務總長;
- 2025年10月至今,擔任海上監察廳代廳長。

嘉獎:

- 1993年、2001年及2014年,獲頒發共三個「個人嘉奬」,2000年獲頒一個「集體嘉奬」;
- 2002年,獲頒發「個人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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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於海關

助理關長 吳嘉慧副關務總監


市 政 署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環境衛生及執照廳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馬耀明,獲准調整職級為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60點,並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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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杜淑儀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一)市政署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鄺志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27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何其樂,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88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四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一等關員唐勇泉,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327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譚子添,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331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譚偉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336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董潤添,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334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譚炳僑,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312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何潤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323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一等關員盧有慶,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329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郭慧敏,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528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份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條至第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員馬嘉鎂,供款人編號6107840,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六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三。

財政局翻譯員劉凱婷,供款人編號6182311,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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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何志良


經 濟 及 科 技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之批示:

本局不具期限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鍾偉晃 -- 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並聯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姓名 職級 職階 薪俸點
林暉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1 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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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代局長 鄭曉敏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袁惠清 — 本局個人勞動合同人員 — 根據經第8/2025號法律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四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因達擔任公職年齡上限,自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起終止職務。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及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結合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譚靈燕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級為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0點,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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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高展文,為本局第三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屬行政任用合同 –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735,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何冠球,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行政任用合同 –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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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龐啓富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李賢超,司法警察局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法證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二職階首席法證高級技術員,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在本局網頁內公佈的晉級開考最後成績名單中唯一合格投考人。根據第17/2020號法律第十九條(二)項,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聯同現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級為第一職階顧問法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5點,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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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薛仲明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2/2021號法律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轉入技術輔導員職程,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別如下,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生效:

人員組別
及姓名

原職位 轉入職位 薪俸點 任用方式
職級 職階 職級 職階
組別:技術輔助人員
凌晉曦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1 一等技術輔導員 1 305 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d)項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十五條(一)項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勤雜人員鄺蓮愛因達擔任公共職務之年齡上限,其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起失效,故自同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聲 明

為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因楊鳳章獲定期委任為本局資訊系統廳廳長,故其在本局擔任資訊系統廳應用及研發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起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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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劉運嫦警務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本局社區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的批示:

核准執照編號第AL-0042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黑沙環中街無門牌號數海上居-商舖地下N座之康賢醫療中心,Centro de Médico Hong Yin,更改名稱為700醫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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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公 共 建 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馮加寶 ─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60,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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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環 境 保 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馮展程—根據經第9/2025號法律修改的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10/202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公民品德、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本局環境評估監測處處長,為期一年,自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環境保護局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莫漢輝-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及第四款、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布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點,並自本批示摘要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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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葉擴林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及第四款,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九款a)項的規定,何指晉及曾焯盈獲確定委任為房屋局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及第四款,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九款a)項的規定,曹穎敏及陳惠貞獲確定委任為房屋局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四款及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周麗馨在房屋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獲晉升為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薪俸點675,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盧宇林在房屋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獲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稽查,薪俸點395,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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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任利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