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初 級 法 院

公 告

破產案第CV2-25-0002-CFI號

第二民事法庭

聲請人:南方標準混凝土有限公司(FÁBRICA DE BETÃO NAM FONG STANDARD LIMITADA),法人住所設於澳門新口岸友誼大馬路1023號南方大廈4樓U。

被聲請人:大澤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TAI CHAK CONSTRUÇÃO E ENGENHARIA (MACAU) LIMITADA),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註冊編號為73740(SO),法人住所設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58號建興龍廣場10樓S。

現公佈,法院於2026年7月27日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宣告上述被聲請人大澤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TAI CHAK CONSTRUÇÃO E ENGENHARIA (MACAU) LIMITADA)處於破產狀態。

債權人提出清償債權要求之期間定為四十五日。

根據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之規定,該期間自判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告之日起計算。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初級法院

法官 鄧志澧

特級書記員 雷惠玲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通告,現公佈為晉升檢察院特級書記員而設的培訓課程入學試的應考人最後評核名單:

合格應考人: 最後評核
1.° 李莨瑋 19.25
2.° 王啟浩 18.85
3.° 閻淑儀 18.08
4.° 黃迪威 18.05
5.° 吳鴻祥 17.99
6.° 胡高詩 17.90
7.° 林美鳳 17.73
8.° 施楊 17.65
9.° 黃特龍 17.63
10.° 趙崇光 17.58
11.° 陸錦冰 17.55
12.° 袁穎芝 17.50
13.° 杜詩媚 17.48
14.° 梁兆燊 17.25
15.° 潘菊玲 17.10
16.° 鄺志立 16.85
17.° 區文敏 16.65
18.° 藍皓 16.60 
19.° 李斯蔚 16.43
20.° 蔣慧婷 16.30
21.° 蘇正祥 16.20
22.° 譚智敏 15.73
23.° 黃偉基 15.65
24.° 吳業華 15.45
25.° 曾麗瑩 15.30
26.° 黎健君 14.92

根據現行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第三十條的規定,合格應考人按其在最後評核名單中的名次並按開考通告所定課程錄取名額獲錄取修讀培訓課程。

根據經適當配合後準用的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典試委員會提起聲明異議,另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任意上訴。

根據現行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第二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現公佈培訓課程開課日期、時間及學員報到地點,被接納入讀為晉升檢察院特級書記員而設之培訓課程的應考人必須按下列時間前往報到並正式上課:

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時間:下午五時三十分

報到地點: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19樓

(上述最後評核名單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經檢察長批示認可)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檢察官 鄭泳賢

正選委員:檢察官 黃馨悅

候補委員:廳長 李凱旋


市 政 署

公 告

«石排灣郊野公園興建生態教育中心及周邊設施工程 - 編製工程計劃»

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行政法務司司長。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市政署。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地點:位於石排灣馬路的石排灣郊野公園及鄰近蝴蝶谷大馬路之土地。

5. 目的:石排灣郊野公園興建生態教育中心及周邊設施工程 - 編製工程計劃。

6.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7.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肆萬肆仟元正(MOP 44,000.00),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

9.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4%。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

在土地工務局有編製計劃註冊者,或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法人或自然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本項目不接納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本次公開招標。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編製投標書使用之語文:

地點: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六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正。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於截標日停止辦公,則截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時間。

投標書使用之語文:投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文的其中一種編製(產品的樣本說明除外)。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投標人或其代理人應出席開標。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於開標當日上午停止辦公;又或截標日期被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時間。

14. 查閱招標卷宗及取得招標卷宗電子文件光碟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招標卷宗的書面文件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六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下午五時正前,在上述地點取得招標卷宗電子文件光碟,每份為澳門元壹仟元正(MOP 1,000.00)(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15. 本編製工程計劃服務包括設計及技術支援服務兩部分,其中總設計期為130個工作日。

16. 投標書評審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服務總酬金 45%
- 設計概念方案 40%
- 對類似項目的設計經驗 5%
- 工程造價 5%
- 投標人公司本地僱員比率 5%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六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以瞭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譚惠芳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治安警察局退休一等警員溫志成之遺孀黃鳳燕及兒子溫逸朗,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何志良


經 濟 及 科 技 發 展 局

工業產權的保護

———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四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 邱潤華


財 政 局

通 告

第028/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財政局副局長郭日海關於領導、管理及協調稅務管理廳及稅務監察及涉外稅務廳的下列職權:

(一)批准享受年假;

(二)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三)就上述附屬單位內工作人員的合理缺勤作出決定;

(四)批准上述附屬單位運作所需的物資申請;

(五)批准提供與上述附屬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六)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以及簽署與程序步驟有關的通知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各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文書除外。

二、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主管人員。

五、副局長郭日海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29/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財政局代副局長譚麗霞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根據法律規定,在核實有關開支的合法性、有預留款項及具權限實體許可後,批准以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特區”)中央預算內的開支撥款,結算及支付有關開支,以及支付歷年負擔;

(二) 批准向具權限接收的實體移轉從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中扣除的款項;

(三) 根據法律規定,批准透過核准格式且經出納活動作出調動;

(四) 批准返還不當的扣除;

(五) 批准退還以任何形式向財政局提供的擔保;

(六) 簽署任用書;

(七) 簽署報到憑證;

(八) 批准臨時委任、續任,以及將臨時委任或定期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九) 批准行政任用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十) 批准編制內人員及以行政任用合同獲任用的人員在職級內晉階;

(十一) 批准因個人理由而轉移年假;

(十二) 簽署財政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與結算書及聲明書,以及其在法律職務上的狀況或報酬等方面的證明文件;

(十三) 批准財政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十四) 簽署及確認財政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的衛生護理證;

(十五) 批准向工作人員發放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出生津貼、結婚津貼、家庭津貼,終止發放家庭津貼及房屋津貼,以及發放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十六) 批閱獲分配予財政局的車輛每月入油與行車概況表;

(十七) 批准報廢被視為對財政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

(十八) 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二、授予及轉授予代副局長譚麗霞關於領導、管理及協調公共會計廳及行政及財政處的下列職權:

(一) 批准享受年假;

(二) 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三) 就上述附屬單位內工作人員的合理缺勤作出決定;

(四) 批准上述附屬單位運作所需的物資申請;

(五) 批准提供與上述附屬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六) 簽署發給澳門特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以及簽署與程序步驟有關的通知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各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文書除外;

(七) 批准作出由登錄於財政局的預算撥款承擔的、用於開展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三十萬元為限;

(八) 許可以登錄於澳門特區財政預算獨立章目“共用開支”的“運作開支”的預算、支付為執行其職權所需的預算開支,但以澳門元十五萬元為限。

三、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本批示所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主管人員。

五、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代副局長譚麗霞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30/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稅務管理廳廳長容志聰、稅務監察及涉外稅務廳廳長羅鵲萍、公物管理廳廳長馮小萍、公共會計廳代廳長林雪梅、財稅策劃及智能化廳代廳長黃振宇,以及法律及公證處代處長歐陽麗,在其附屬單位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批准享受年假;

(二) 就其附屬單位人員的合理缺勤作出決定;

(三) 批准為執行其職權所需的物資申請;

(四) 批准提供與其附屬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 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以及簽署與程序步驟有關的通知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各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文書除外。

二、另授予及轉授予稅務執行中心代主任朱奕聰在該從屬機構範圍內行使上款(一)項至(五)項所指的職權。

三、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所指的據位人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31/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公物管理廳廳長馮小萍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批准作出由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特區”)財政預算獨立章目“共用開支”撥款承擔的、用於開展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十五萬元為限;

(二) 批准以支配、公開拍賣出售或銷毀的方式,處分屬澳門特區的已報廢動產,或從自治部門及機構接收的報廢動產;

(三) 批准退還以任何形式向財政局提供的擔保,但以該附屬單位職權範圍內所涉活動為限;

(四) 批准退回屬澳門特區所有的車位、作居住用途的單位及有關設備;

(五) 批准預付屬澳門特區的車位的使用費或作居住用途的單位的租金;

(六) 按法律規定,批准調整享用澳門特區的房屋的對待給付及租金;

(七) 決定是否接收自治部門及機構的報廢動產;

(八) 向合資格的人員分配屬澳門特區並由財政局負責管理的車位,以及對公共部門及實體提出的以無償方式使用屬澳門特區所有並由財政局負責管理的車位的申請作出決定;

(九) 對屬澳門特區所有的不動產的修繕及維護發表倘有的意見;

(十) 在不動產租賃合同屆滿時作出終止決定;

(十一) 批准退回任何不當徵收的款項,但以該附屬單位職權範圍內所涉活動為限;

(十二) 確認因管理及處分財產而衍生的各類筆錄。

二、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本批示所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下設於公物管理廳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公物管理廳廳長馮小萍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32/DIR/2026號批示

根據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本人決定:

一、授予稅務監察及涉外稅務廳廳長羅鵲萍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根據«所得補充稅規章»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確定所得補充稅A組納稅人繳納所得補充稅的計稅依據;

(二) 根據«所得補充稅規章»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當A組納稅人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確定其繳納所得補充稅的計稅依據或准許由評稅委員會確定其繳納所得補充稅的計稅依據。

二、現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33/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公共會計廳代廳長林雪梅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根據法律規定,在核實有關開支的合法性、有預留款項及具職權實體許可後,批准以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特區”)中央預算內的開支撥款,結算及支付有關開支,以及支付歷年負擔;

(二) 批准向具權限接收的實體移轉從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中扣除的款項;

(三) 根據法律規定,批准透過核准格式且經出納活動作出調動;

(四) 批准返還不當的扣除;

(五) 許可以登錄於澳門特區財政預算獨立章目“共用開支”的“運作開支”的預算,支付為執行其職權所需的預算開支,但以澳門元十萬元為限。

二、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本批示所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而轉授予下設於公共會計廳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公共會計廳代廳長林雪梅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34/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不動產管理處處長林嘉莉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批准作出由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特區”)財政預算獨立章目“共用開支”撥款承擔的、用於開展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五萬元為限;

(二) 批准退回屬澳門特區所有的車位、作居住用途的單位及有關設備;

(三) 批准預付屬澳門特區的車位的使用費或作居住用途的單位的租金;

(四) 確認因遞交或接收由澳門特區租賃的不動產、屬澳門特區所有的車位或作居住用途的單位,以及因管理或保安服務而衍生的各類交收筆錄。

二、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不動產管理處處長林嘉莉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35/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動產管理及資產彙編處處長雷偉堂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批准作出由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特區”)財政預算獨立章目“共用開支”撥款承擔的、用於開展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五萬元為限;

(二) 批准以公開拍賣出售或銷毀的方式,處分屬澳門特區的已報廢動產;

(三) 確認因管理及處分已報廢的動產而衍生的各類筆錄。

二、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36/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行政及財政處處長柯超航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任用書;

(二)簽署報到憑證;

(三)批准編制內人員及以行政任用合同獲任用的人員在職級內晉階;

(四)簽署財政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與結算書及聲明書,以及其在法律職務上的狀況或報酬等方面的證明文件;

(五)批准財政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六)簽署及確認財政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的衛生護理證;

(七)批准向工作人員發放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出生津貼、結婚津貼、家庭津貼,終止發放家庭津貼及房屋津貼,以及發放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八)批閱獲分配予財政局的車輛每月入油與行車概況表;

(九)批准作出由登錄於財政局預算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開展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五萬元為限;

(十)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十一)批准退還以任何形式向財政局提供的擔保,但以該附屬單位職權範圍內所涉活動為限。

二、授予及轉授予行政及財政處處長柯超航在其附屬單位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享受年假;

(二)就其附屬單位人員的合理缺勤作出決定;

(三)批准為執行其職權所需的物資申請;

(四)批准提供與其附屬單位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以及簽署與程序步驟有關的通知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各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文書除外;

(六)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以司機、技術工人及勤雜人員職程為限。

三、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行政及財政處處長柯超航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第037/DIR/202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6/2026號行政法規《財政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七)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第50/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公共開支及司庫管理處代處長鄭藝婷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根據法律規定,在核實有關開支的合法性、有預留款項及具職權實體許可後,批准以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央預算內的開支撥款,結算及支付有關開支,以及支付歷年負擔;

(二) 批准向具權限接收的實體移轉從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中扣除的款項;

(三) 根據法律規定,批准透過核准格式且經出納活動作出調動;

(四) 批准返還不當的扣除。

二、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公共開支及司庫管理處代處長鄭藝婷自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的跨年度負擔:

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2026-030

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環境保護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Protecção Ambiental

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220001

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廣州信環-廣業環保-澳門新大陸合作經營

Consórcio de Guangzhou XinHuan-Guangy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Macau Newland

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近外港碼頭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的營運及保養」服務

Serviços de “Operação e Manutenção das Instalações Provisórias de Tratamento de Águas Residuais junto ao Terminal Marítimo do Porto Exterior”

總金額

Valor total

$68,180,400.00

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2026/06/08

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金額

Valor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575,600.00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151,200.00
20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151,200.00
202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151,200.00
20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151,200.00
               
               
               

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2026-031

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公共建設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Obras Públicas

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601228

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通利建築置業工程有限公司

Companhia de Construção e Obras de Engenharia Tong Lei, Limitada

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新城填海區A區連接A1至A4地段行人天橋設計連建造工程

Empreitada de Concepção e Construção da Passagem Superior para Peões entre os Lotes A1 e A4 da Zona A dos Novos Aterros Urbanos

總金額

Valor total

$28,507,223.74

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2026/06/26

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金額

Valor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00,803.50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406,420.24
               
               
               

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2026-032

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公共建設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Obras Públicas

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601228

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Companhia de Engenharia e de Construção da China (Macau), Limitada

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新城A區地下行人通道結構建造工程 - 連接A4地段

Empreitada de construção da estrutura da passagem pedonal subterrânea na Zona A dos Novos Aterros Urbanos – Ligação com o lote A4

總金額

Valor total

$25,599,507.52

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2026/06/26

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金額

Valor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52,649.08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546,858.44
               
               
               

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2026-033

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公共建設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Obras Públicas

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601228

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中國土木工程(澳門)有限公司-南光置業有限公司-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澳門代表處 合作經營

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灘塗整治區地下停車場 - 與東線隧道相關的輔助工程

Parque de estacionamento subterrâneo na zona de ordenamento de mudflat - Obra de apoio relacionada com túnel da Linha Leste

總金額

Valor total

$271,173,411.01

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2026/06/30

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金額

Valor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8,442,920.48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2,730,490.53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

局長 何燕梅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外匯儲備   243,896,641,261.01 澳門元負債   217,861,562,073.42
黃金及白銀  0.00 金融機構存款  36,567,350,691.21
銀行結存  139,238,955,540.50 特區政府存款  54,200,131,057.58
海外債券  104,657,685,720.51 負債證明書  24,660,261,629.03
外判投資  0.00 金融票據  66,156,069,386.04
其他  0.00 其他  36,277,749,309.56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35,345,775,676.60 外幣負債   25,018.21
輔幣  209,163,700.00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0.00
紀念硬幣  1,710,602.37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25,018.21
非流通銀幣  0.00
流通硬幣套裝  0.00 其他負債   1,737,301,290.81
其他澳門元投資  298,619,730.52
外幣投資  34,836,281,643.71 暫記帳項  1,737,301,290.81
其他帳項  0.00
其他資產   3,076,208,987.77 資本儲備   62,719,737,542.94
資本滾存  54,116,265,115.25
一般風險準備金  0.00
一般儲備金  5,329,032,077.99
盈餘  3,274,440,349.70
資產總計   282,318,625,925.38 負債及資本儲備總額   282,318,625,925.38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方慧敏 
行政管理委員會
黃善文
劉杏娟
陳君儀 


消 防 局

公 告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所作的批示,消防局現根據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20/2022號行政法規《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的施行細則》,以及經第98/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85/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的規定,以一般開考及晉升課程的方式進行晉升程序,以填補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人員級別第一職階副消防區長二十三個空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接待及投訴中心,並上載於本局網頁內。利害關係人須自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八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請。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消防局

局長 王健消防總監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第6/2026/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救護車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元壹佰元整)或於其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其網頁內查閱倘有之最新資料。

投標人需按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安排的時間出席視察消防局現有的救護車。

- 視察時間: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時

- 集合地點:消防局黑沙環行動站

投標書必須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266,000.00(澳門元貳拾陸萬陸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技術特徵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鄺逸富副消防總監


消 防 局 福 利 會

通 告

一、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根據第4/2023號行政法規《消防局福利會》第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委任下列人士為消防局福利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及其候補成員,並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職位 正選成員 候補成員
副主席 張智宏 副消防總監 李龍傑 副消防總監
秘書 尚樺 副消防總長 陳杰華 副消防總長
委員 陳志偉 副消防總長 吳俊亮 副消防總長

委員
(財政局代表)

雷偉堂 處長 何頴賢 首席高級技術員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於消防局福利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王健消防總監


文 化 局

通 告

第05/IC/2026號批示

文化局局長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以及第85/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指引》第十二款的規定,經聽取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一) 土生葡人歌曲;

(二) 廣東音樂;

(三) 閩南南音;

(四) 漁民對自然和宇宙的認知、實踐;

(五) 洪拳;

(六) 白眉拳;

(七) 跌打;

(八) 針灸;

(九) 追思節;

(十) 病人之痊聖母敬禮及聖母聖像出遊;

(十一) 土生葡人肥茶習俗;

(十二) 飲茶習俗;

(十三) 華佗信俗;

(十四) 緬華潑水節;

(十五) 燒味製作技藝;

(十六) 糉製作技藝;

(十七) 花生糖製作技藝;

(十八) 西餅製作技藝;

(十九) 緬甸麵食製作技藝;

(二十) 印尼糕點小食製作技藝;

(二十一) 客家茶粿製作技藝;

(二十二) 冷糕製作技藝;

(二十三) 豬扒包製作技藝;

(二十四) 奶茶製作技藝;

(二十五) 紙裙新娘公仔製作技藝;

(二十六) 金飾和銀飾製作技藝;

(二十七) 花牌紮作技藝;

(二十八) 船樣製作工藝。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梁惠敏


衛 生 局

名 單

(考試編號:02/PARETF/CG/2026)

根據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公告,以及按照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一款及附件一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經澳門醫學專科學院專業委員會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之決議而進行的普通外科專科培訓的全部同等學歷認可評核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獲衛生局局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被淘汰的投考人: 分數   備註
伍海銳 46.8     a)

備註:

a) 履歷討論考試得分低於50分。

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普通外科  蔡念醫生

正選委員:普通外科  朱文立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戚偉強醫生

(考試編號:01/PARETF/ONC/2026)

根據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公告,以及按照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一款及附件一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經澳門醫學專科學院專業委員會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會議之決議而進行的腫瘤科專科培訓的全部同等學歷認可評核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獲衛生局局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被淘汰的投考人: 分數 備註
易偉冬 43 a)

備註:

a) 理論考試得分低於50分。

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腫瘤科  王毓洲醫生

正選委員:腫瘤科  曹亞兵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劉君恒醫生

公 告

(程序編號:第18/SP/CON/2026號)

為展開取得公共衛生職務範疇公共衛生學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通 告

 (考試編號:01/IC-PAF/ONC/2026)

按照本人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日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阮智成醫生投考腫瘤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腫瘤科顧問醫生 彭向紅醫生

正選委員:腫瘤科顧問醫生 王毓洲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何詩琪醫生

候補委員:腫瘤科顧問醫生 許政偉醫生

腫瘤科主治醫生 梁嘉敏醫生

考試方法:最後評核包括履歷考試、實踐考試及理論考試,上述三項考試均屬淘汰試。

評分制度:

1. 在各項考試之評分以0至20分表示,得分等於或高於9.5分方視為及格;

2. 在三項考試中之得分均等於或高於9.5分之投考人,視為在最後評核中及格;

3. 最後評核之評分係在各項考試之得分之算術平均數之結果,取小數點後一個位。

考試日期: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及二十六日

考試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澳門醫學專科學院)及仁伯爵綜合醫院腫瘤科

考試時間及須知:考試時間表及須知已張貼在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秘書處(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及上載於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網頁(https://www.am.gov.mo)。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澳 門 大 學

公 告

(公開招標編號:PT/014/2026)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之授權,現公佈以下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S5及S6研究生宿舍供應及安裝家具及電器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於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或可於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內免費下載。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下午四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有責任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或查閱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或之前。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貳拾肆萬捌仟肆佰元正(MOP248,4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三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徐建

(公開招標編號:PT/015/2026)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之授權,現公佈下列之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提供空調系統保養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提供服務的期間為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或可於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內免費下載。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及實地視察。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日下午三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而實地視察亦將安排於當天講解會後進行。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有責任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或查閱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貳拾叁萬叁仟元正(澳門元233,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澳門大學

代副校長 陳麗明

(公開招標編號:PT/021/2026)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之授權,現公佈下列之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提供資訊設備保養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關服務共分成九個組合,提供服務的期間為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或可於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內免費下載。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下午三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有責任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或查閱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貳拾貳萬貳仟元正(澳門元222,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八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代副校長 陳麗明


醫 療 專 業 委 員 會

名 單

2026/2027年度第一期

獲安排在機構或場所進行實習的實習員名單

根據第32/2021號行政法規《醫療人員實習總規章》第二條第三款規定,醫療專業委員會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第三十一次會議上作出決議,茲公佈2026/2027年度第一期之獲安排在機構或場所進行實習的實習員名單如下:

醫生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24周
2 衛生局 28周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歐陽詩雯 P-MD26001 衛生局
2 歐民傑 P-MD26002 衛生局
3 區惠琳 P-MD26003 衛生局
4 區家希 P-MD26004 衛生局
5 蔡嘉埼 P-MD26005 衛生局
6 陳展熙 P-MD26006 衛生局
7 陳曉彤 P-MD26007 衛生局
8 陳凱琳 P-MD26008 衛生局
9 陳凱倫 P-MD26009 衛生局
10 陳麗雯 P-MD26010 衛生局
11 陳婉倩 P-MD26011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2 陳威成 P-MD26012 衛生局
13 陳詠姸 P-MD26013 衛生局
14 陳詠淇 P-MD26014 衛生局
15 陳穎薇 P-MD26015 衛生局
16 周祉廷 P-MD26016 衛生局
17 周駿曦 P-MD26017 衛生局
18 周曉盈 P-MD26018 衛生局
19 周小川 P-MD26019 衛生局
20 鄭寧兒 P-MD26020 衛生局
21 鄭雁寶 P-MD26021 衛生局
22 陳曉君 P-MD26022 衛生局
23 陳鎮源 P-MD26023 衛生局
24 鄭潁芝 P-MD26024 衛生局
25 張澤灝 P-MD26025 衛生局
26 張海琪 P-MD26026 衛生局
27 張明溢 P-MD26027 衛生局
28 張藝寶 P-MD26028 衛生局
29 張智聰 P-MD26029 衛生局
30 池虹逸 P-MD26030 衛生局
31 徐嘉寧 P-MD26031 衛生局
32 蔡宇豪 P-MD26032 衛生局
33 徐泳芝 P-MD26033 衛生局
34 蔡泳權 P-MD26034 衛生局
35 鍾欣桐 P-MD26035 衛生局
36 莊銘義 P-MD26036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37 鍾兆庭 P-MD26037 衛生局
38 朱祖賢 P-MD26038 衛生局
39 朱嘉鴻 P-MD26039 衛生局
40 朱佳豪 P-MD26040 衛生局
41 朱宸 P-MD26041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42 鍾嘉軒 P-MD26042 衛生局
43 DA SILVA HADASSAH SUPNET P-MD26043 衛生局
44 鄧興燁 P-MD26044 衛生局
45 鄧瑩瑩 P-MD26045 衛生局
46 樊文鴻 P-MD26046 衛生局
47 馮曉揚 P-MD26047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48 馮迪堯 P-MD26048 衛生局
49 方子愷 P-MD26049 衛生局
50 奚遠遠 P-MD26050 衛生局
51 何智棠 P-MD26051 衛生局
52 何浩賢 P-MD26052 衛生局
53 何樂思 P-MD26053 衛生局
54 何寶儀 P-MD26054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55 何珮嬈 P-MD26055 衛生局
56 何淑儀 P-MD26056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57 何婉儀 P-MD26057 衛生局
58 洪嘉盈 P-MD26058 衛生局
59 黃晟朗 P-MD26059 衛生局
60 黃泳琪 P-MD26060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61 游思欣 P-MD26061 衛生局
62 楊卓斌 P-MD26062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63 楊裕隆 P-MD26063 衛生局
64 葉妍妍 P-MD26064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65 葉小英 P-MD26065 衛生局
66 金佳昕 P-MD26066 衛生局
67 甘思琪 P-MD26067 衛生局
68 郭靜妍 P-MD26068 衛生局
69 高寶兒 P-MD26069 衛生局
70 關孔宇 P-MD26070 衛生局
71 郭榮斌 P-MD26071 衛生局
72 郭俊棋 P-MD26072 衛生局
73 黎芷晴 P-MD26073 衛生局
74 黎廣耀 P-MD26074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75 黎承穎 P-MD26075 衛生局
76 林子楓 P-MD26076 衛生局
77 林佳穎 P-MD26077 衛生局
78 林佩君 P-MD26078 衛生局
79 林思妤 P-MD26079 衛生局
80 林樹峰 P-MD26080 衛生局
81 劉秋雲 P-MD26081 衛生局
82 劉祖亨 P-MD26082 衛生局
83 劉浩樺 P-MD26083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84 劉鍵融 P-MD26084 衛生局
85 劉泳怡 P-MD26085 衛生局
86 劉詠華 P-MD26086 衛生局
87 羅澤寬 P-MD26087 衛生局
88 李靖然 P-MD26088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89 李鎧茵 P-MD26089 衛生局
90 李雯喜 P-MD26090 衛生局
91 李雨陽 P-MD26091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92 凌可怡 P-MD26092 衛生局
93 梁子浩 P-MD26093 衛生局
94 梁展鵬 P-MD26094 衛生局
95 梁駿禧 P-MD26095 衛生局
96 梁晉溢 P-MD26096 衛生局
97 梁嘉俊 P-MD26097 衛生局
98 梁穎璋 P-MD26098 衛生局
99 梁家軒 P-MD26099 衛生局
100 梁倩儀 P-MD26100 衛生局
101 李璟東 P-MD26101 衛生局
102 李周旭 P-MD26102 衛生局
103 連啓安 P-MD26103 衛生局
104 趙愛蓮 P-MD26104 衛生局
105 廖靜雯 P-MD26105 衛生局
106 羅鈞傑 P-MD26106 衛生局
107 羅美琪 P-MD26107 衛生局
108 羅順景 P-MD26108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09 呂嘉愉 P-MD26109 衛生局
110 馬偉傑 P-MD26110 衛生局
111 麥凱祺 P-MD26111 衛生局
112 宋宛霖 P-MD26112 衛生局
113 吳嘉豪 P-MD26113 衛生局
114 倪永恆 P-MD26114 衛生局
115 寧再鴻 P-MD26115 衛生局
116 申旻娸 P-MD26116 衛生局
117 冼國煒 P-MD26117 衛生局
118 蕭嘉靜 P-MD26118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19 蘇啓鴻 P-MD26119 衛生局
120 宋澤誠 P-MD26120 衛生局
121 蘇玉娟 P-MD26121 衛生局
122 蘇永愉 P-MD26122 衛生局
123 譚碧儀 P-MD26123 衛生局
124 譚嶸欣 P-MD26124 衛生局
125 蘇瑞春 P-MD26125 衛生局
126 湯焯明 P-MD26126 衛生局
127 黃凱欣 P-MD26127 衛生局
128 王雅妍 P-MD26128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29 王信穎 P-MD26129 衛生局
130 王勇程 P-MD26130 衛生局
131 黃傑豪 P-MD26131 衛生局
132 黃敏怡 P-MD26132 衛生局
133 黃雪欣 P-MD26133 衛生局
134 黃天正 P-MD26134 衛生局
135 黃瑋珩 P-MD26135 衛生局
136 伍紫瀅 P-MD26136 衛生局
137 蕭迪 P-MD26137 衛生局
138 許志威 P-MD26138 衛生局
139 丘悅榕 P-MD26139 衛生局
140 嚴梓瑋 P-MD26140 衛生局
141 阮樂彤 P-MD26141 衛生局
142 朱清衡 P-MD26142 衛生局

牙科醫生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26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CAMINA NINA PAULA TIDULA P-D26001 衛生局
2 陳欣彤 P-D26002 衛生局
3 陳啓俊 P-D26003 衛生局
4 陳保淇 P-D26004 衛生局
5 鄭淑鈺 P-D26005 衛生局
6 陳柏鴻 P-D26006 衛生局
7 張君易 P-D26007 衛生局
8 趙藝霖 P-D26008 衛生局
9 何穎兒 P-D26009 衛生局
10 洪國梁 P-D26010 衛生局
11 胡昊男 P-D26011 衛生局
12 黃永怡 P-D26012 衛生局
13 江兆軒 P-D26013 衛生局
14 鄺紫茵 P-D26014 衛生局
15 關羲晉 P-D26015 衛生局
16 陳嘉朗 P-D26016 衛生局
17 林嘉詠 P-D26017 衛生局
18 林佳宇 P-D26018 衛生局
19 劉俊林 P-D26019 衛生局
20 李嘉穎 P-D26020 衛生局
21 李文君 P-D26021 衛生局
22 廖振華 P-D26022 衛生局
23 呂穎茵 P-D26023 衛生局
24 魏君恒 P-D26024 衛生局
25 彭錠鏗 P-D26025 衛生局
26 薛美婷 P-D26026 衛生局
27 宋睿芯 P-D26027 衛生局
28 蘇婉瑤 P-D26028 衛生局
29 余嘉浩 P-D26029 衛生局
30 黃銘沁 P-D26030 衛生局
31 曾穎瑜 P-D26031 衛生局
32 周摯格 P-D26032 衛生局

中醫生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26周
科大醫院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陳俊熙 P-CM26001 衛生局
2 陳錦豪 P-CM26002 衛生局
3 陳于晴 P-CM26003 衛生局
4 陳韻萍 P-CM26004 衛生局
5 張元毓 P-CM26005 衛生局
6 謝嘉良 P-CM26006 衛生局
7 鄭穎君 P-CM26007 衛生局
8 周彥均 P-CM26008 衛生局
9 郭金成 P-CM26009 衛生局
10 許永慶 P-CM26010 衛生局
11 黃羽汶 P-CM26011 衛生局
12 關啓康 P-CM26012 衛生局
13 鄺家寶 P-CM26013 衛生局
14 鄺國濠 P-CM26014 衛生局
15 曾嘉怡 P-CM26015 衛生局
16 李天佑 P-CM26016 衛生局
17 梁峻 P-CM26017 衛生局
18 梁興業 P-CM26018 衛生局
19 梁嘉敏 P-CM26019 衛生局
20 梁藝晴 P-CM26020 衛生局
21 李棟希 P-CM26021 衛生局
22 劉嘉豪 P-CM26022 衛生局
23 盧兆璋 P-CM26023 衛生局
24 伍秀華 P-CM26024 衛生局
25 吳穎智 P-CM26025 衛生局
26 聶銘儀 P-CM26026 衛生局
27 譚佩雯 P-CM26027 衛生局
28 譚泳暉 P-CM26028 衛生局
29 鄧智鋒 P-CM26029 衛生局
30 鄧進灝 P-CM26030 衛生局
31 曾佩恩 P-CM26031 衛生局
32 王培琛 P-CM26032 衛生局
33 黃嘉豪 P-CM26033 科大醫院
34 王敏 P-CM26034 衛生局
35 黃天銘 P-CM26035 衛生局
36 辛翰煜 P-CM26036 衛生局
37 葉琪 P-CM26037 衛生局

藥劑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13周
科大醫院
2 衛生局 5周
3 便民藥房(噴水池店) 4周
便民藥房(南新店)
便民藥房(盧苑店)
振興藥房IV(營地街分店)
振興藥房
運通藥房
運通藥房(第二分店)
立基藥房
4 藥物監督管理局 4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蔡金貝 P-PH26001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運通藥房
2 陳浠瑤 P-PH26002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振興藥房IV(營地街分店)
3 陳敏希 P-PH26003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立基藥房
4 趙穎豪 P-PH26004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運通藥房
5 蔡嘉穎 P-PH26005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運通藥房(第二分店)
6 何冠源 P-PH26006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噴水池店)
7 何曉琳 P-PH26007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噴水池店)
8 許晴茵 P-PH26008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科大醫院、運通藥房(第二分店)
9 林芷穎 P-PH26009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盧苑店)
10 林靄珊 P-PH26010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立基藥房
11 劉肇希 P-PH26011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立基藥房
12 李文莉 P-PH26012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噴水池店)
13 梁汝軒 P-PH26013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振興藥房
14 李子超 P-PH26014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運通藥房
15 陸巧誼 P-PH26015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運通藥房
16 盧慧霖 P-PH26016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南新店)
17 麥甄彤 P-PH26017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立基藥房
18 蘇敏康 P-PH26018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南新店)
19 戴立德 P-PH26019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運通藥房(第二分店)
20 談卓林 P-PH26020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噴水池店)
21 黃熙庭 P-PH26021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盧苑店)
22 王旭明 P-PH26022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南新店)
23 黃聖平 P-PH26023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便民藥房(盧苑店)

護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4周
2 衛生局 12周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鏡湖醫院
3 衛生局 10周
鏡湖醫院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區海潼 P-N26001 衛生局
2 歐浚麗 P-N26002 衛生局
3 區咏琦 P-N26003 衛生局
4 歐麗霞 P-N26004 衛生局
5 歐麗萍 P-N26005 衛生局、鏡湖醫院
6 蔡嘉泉 P-N26006 衛生局
7 李可兒 P-N26007 衛生局
8 陳曉琳 P-N26008 衛生局
9 陳海欣 P-N26009 衛生局
10 陳浩賢 P-N26010 衛生局
11 陳浩彬 P-N26011 衛生局
12 陳綺蕎 P-N26012 衛生局
13 陳家馳 P-N26013 衛生局
14 陳嘉慧 P-N26014 衛生局
15 陳其謙 P-N26015 衛生局
16 陳曼梅 P-N26016 衛生局、鏡湖醫院
17 陳柯誠 P-N26017 衛生局
18 陳沁瑜 P-N26018 衛生局
19 陳倩兒 P-N26019 衛生局
20 陳雪兒 P-N26020 衛生局
21 陳采頤 P-N26021 衛生局
22 陳偉彦 P-N26022 衛生局
23 陳泳棋 P-N26023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24 曾倩彤 P-N26024 衛生局
25 張庭綺 P-N26025 衛生局
26 巢沂 P-N26026 衛生局
27 周敏華 P-N26027 衛生局
28 鄒其峰 P-N26028 衛生局
29 鄭浩錕 P-N26029 衛生局
30 鄭承聰 P-N26030 衛生局
31 鄭斯配 P-N26031 衛生局
32 程煥霖 P-N26032 衛生局、鏡湖醫院
33 卓迪怡 P-N26033 衛生局、鏡湖醫院
34 張嘉萍 P-N26034 衛生局
35 張廣騰 P-N26035 衛生局
36 張詠茵 P-N26036 衛生局
37 鄭靖洳 P-N26037 衛生局
38 鄭穎俊 P-N26038 衛生局
39 趙靜彤 P-N26039 衛生局
40 趙曉淇 P-N26040 衛生局
41 趙浩源 P-N26041 衛生局
42 崔倩儀 P-N26042 衛生局
43 鍾曉琳 P-N26043 衛生局
44 庄鈺霖 P-N26044 衛生局、鏡湖醫院
45 鍾惠淇 P-N26045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46 鍾穎琳 P-N26046 衛生局
47 朱翠雯 P-N26047 衛生局
48 朱敏聰 P-N26048 衛生局
49 朱泳瑤 P-N26049 衛生局
50 樊美雪 P-N26050 衛生局
51 范穎茵 P-N26051 衛生局
52 霍哲朗 P-N26052 衛生局
53 方家瑩 P-N26053 衛生局
54 馮珉傑 P-N26054 衛生局
55 方雅盈 P-N26055 衛生局、鏡湖醫院
56 何穎珊 P-N26056 衛生局
57 何靜怡 P-N26057 衛生局
58 賀之敏 P-N26058 衛生局
59 何浩禮 P-N26059 衛生局
60 何奕嵐 P-N26060 衛生局
61 何書丞 P-N26061 衛生局
62 許秋楠 P-N26062 衛生局
63 許庭蔚 P-N26063 衛生局、鏡湖醫院
64 洪德熙 P-N26064 衛生局
65 洪霆軒 P-N26065 衛生局
66 許樂軒 P-N26066 衛生局
67 許愛儀 P-N26067 衛生局
68 任偉琪 P-N26068 衛生局
69 楊政嵐 P-N26069 衛生局
70 楊子盈 P-N26070 衛生局
71 楊綺婷 P-N26071 衛生局
72 楊庭溱 P-N26072 衛生局
73 楊惠勛 P-N26073 衛生局
74 容灝 P-N26074 衛生局、鏡湖醫院
75 葉植期 P-N26075 衛生局
76 葉衍臻 P-N26076 衛生局
77 葉梁愉 P-N26077 衛生局
78 葉蔚嵐 P-N26078 衛生局、鏡湖醫院
79 姜皓熙 P-N26079 衛生局
80 龔諾思 P-N26080 衛生局
81 龔文豪 P-N26081 衛生局
82 古思明 P-N26082 衛生局
83 古嘉慧 P-N26083 衛生局
84 郭鎮熙 P-N26084 衛生局
85 郭俊業 P-N26085 衛生局
86 郭綺琛 P-N26086 衛生局
87 郭穎桐 P-N26087 衛生局
88 鄺倩婷 P-N26088 衛生局
89 黎俊華 P-N26089 衛生局
90 黎詠姍 P-N26090 衛生局
91 賴穎彤 P-N26091 衛生局
92 林晴希 P-N26092 衛生局
93 林曉娟 P-N26093 衛生局
94 林明欣 P-N26094 衛生局
95 劉彼渡 P-N26095 衛生局
96 劉靖怡 P-N26096 衛生局
97 羅少燕 P-N26097 衛生局
98 李弦燊 P-N26098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99 李澤楓 P-N26099 衛生局
100 李澤禧 P-N26100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01 李卓洋 P-N26101 衛生局、鏡湖醫院
102 李梓康 P-N26102 衛生局
103 李俊 P-N26103 衛生局
104 李曉怡 P-N26104 衛生局
105 李若彤 P-N26105 衛生局
106 李嘉慧 P-N26106 衛生局
107 李文聰 P-N26107 衛生局
108 李汶易 P-N26108 衛生局
109 李慧卿 P-N26109 衛生局、鏡湖醫院
110 李韻怡 P-N26110 衛生局、鏡湖醫院
111 李穎濠 P-N26111 衛生局
112 李穎欣 P-N26112 衛生局
113 梁卓霖 P-N26113 衛生局
114 梁芷瑩 P-N26114 衛生局
115 梁子睿 P-N26115 衛生局
116 梁仲琪 P-N26116 衛生局
117 梁仲雯 P-N26117 衛生局
118 梁凱琳 P-N26118 衛生局
119 梁皓程 P-N26119 衛生局
120 梁堯鈞 P-N26120 衛生局
121 梁嘉晴 P-N26121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22 梁嘉怡 P-N26122 衛生局
123 梁敬熹 P-N26123 衛生局
124 梁健聰 P-N26124 衛生局
125 梁君浩 P-N26125 衛生局
126 梁雅蓉 P-N26126 衛生局
127 梁心悅 P-N26127 衛生局
128 梁昇裕 P-N26128 衛生局
129 梁如玉 P-N26129 衛生局
130 梁偉鋒 P-N26130 衛生局
131 梁蔚龍 P-N26131 衛生局
132 梁泳詩 P-N26132 衛生局
133 梁允琦 P-N26133 衛生局
134 李凱穎 P-N26134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35 李凱欣 P-N26135 衛生局、鏡湖醫院
136 羅曉琳 P-N26136 衛生局
137 羅穎婷 P-N26137 衛生局、鏡湖醫院
138 呂冬寧 P-N26138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39 陸煒楹 P-N26139 衛生局
140 龍芷珊 P-N26140 衛生局
141 盧子軒 P-N26141 衛生局
142 盧仲皆 P-N26142 衛生局
143 盧婉淇 P-N26143 衛生局、鏡湖醫院
144 盧嘉楠 P-N26144 衛生局
145 馬程詩 P-N26145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46 馬欣誼 P-N26146 衛生局
147 麥惠姬 P-N26147 衛生局
148 麥皓礽 P-N26148 衛生局
149 麥兆熹 P-N26149 衛生局
150 麥泳彤 P-N26150 衛生局
151 吳子朗 P-N26151 衛生局
152 吳凱茵 P-N26152 衛生局
153 吳凱琳 P-N26153 衛生局
154 吳也豪 P-N26154 衛生局
155 吳偉康 P-N26155 衛生局
156 吳詠儀 P-N26156 衛生局
157 吳泳翹 P-N26157 衛生局
158 柯樂昕 P-N26158 衛生局、鏡湖醫院
159 潘慧喬 P-N26159 衛生局
160 潘正揚 P-N26160 衛生局
161 岑思穎 P-N26161 衛生局
162 施家樂 P-N26162 衛生局
163 施霑 P-N26163 衛生局
164 施育皓 P-N26164 衛生局
165 薛美怡 P-N26165 衛生局
166 邵凌彥 P-N26166 衛生局
167 蘇紀君 P-N26167 衛生局
168 戴千惠 P-N26168 衛生局
169 譚子健 P-N26169 衛生局
170 談凱晴 P-N26170 衛生局
171 譚家和 P-N26171 衛生局
172 譚穎琛 P-N26172 衛生局、鏡湖醫院
173 鄧皓耘 P-N26173 衛生局
174 羅雪麗 P-N26174 衛生局、鏡湖醫院
175 杜愷雯 P-N26175 衛生局
176 余鎮華 P-N26176 衛生局
177 源紫霞 P-N26177 衛生局
178 黃諾泓 P-N26178 衛生局
179 黃煒晴 P-N26179 衛生局
180 溫子鋒 P-N26180 衛生局
181 翁櫻 P-N26181 衛生局
182 黃子澄 P-N26182 衛生局
183 黃熙婷 P-N26183 衛生局
184 黃馨瑤 P-N26184 衛生局
185 黃曉柔 P-N26185 衛生局
186 黃曉琪 P-N26186 衛生局
187 黃海峰 P-N26187 衛生局
188 黃瑛敏 P-N26188 衛生局
189 黃樂文 P-N26189 衛生局
190 黃詩慧 P-N26190 衛生局
191 黃善慈 P-N26191 衛生局
192 黃偉銘 P-N26192 衛生局
193 胡芷婷 P-N26193 衛生局
194 胡惠玲 P-N26194 衛生局、鏡湖醫院
195 許艷婷 P-N26195 衛生局
196 楊嘉瑩 P-N26196 衛生局、鏡湖醫院
197 袁穎儀 P-N26197 衛生局
198 趙慶華 P-N26198 衛生局

醫務化驗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10周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科大醫院
2 衛生局 12周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科大醫院
澳門銀葵醫院
3 衛生局 4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陳潤瑜 P-MT26001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2 陳穎詩 P-MT26002 衛生局
3 張玲君 P-MT26003 衛生局
4 朱穎恩 P-MT26004 衛生局
5 馮楚瑩 P-MT26005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6 何詠茹 P-MT26006 衛生局
7 余珮嘉 P-MT26007 衛生局、澳門銀葵醫院
8 李德禧 P-MT26008 衛生局、科大醫院
9 劉家樺 P-MT26009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0 盧樹煇 P-MT26010 衛生局
11 雷國浩 P-MT26011 衛生局
12 吳穎兒 P-MT26012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13 胡浩軒 P-MT26013 衛生局
14 葉綠芳 P-MT26014 衛生局

放射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26周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馮俊杰 P-RT26001 衛生局
2 霍梓昊 P-RT26002 衛生局
3 李芯慈 P-RT26003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4 余兆維 P-RT26004 衛生局
5 黃子珊 P-RT26005 衛生局

物理治療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17至18周
2 衛生局 8至9周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總實習期共26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何曉亭 P-PT26001 衛生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2 鄺嘉豪 P-PT26002 衛生局
3 李立怡 P-PT26003 衛生局
4 廖宇航 P-PT26004 衛生局
5 江文傑 P-PT26005 衛生局

職業治療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26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曾彥童 P-OT26001 衛生局
2 許嘉琦 P-OT26002 衛生局
3 郭靖桐 P-OT26003 衛生局
4 伍家賢 P-OT26004 衛生局
5 戴浚然 P-OT26005 衛生局

語言治療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26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陳鋒泓 P-ST26001 衛生局
2 陳秀貞 P-ST26002 衛生局
3 譚卓俞 P-ST26003 衛生局
4 黃安琳 P-ST26004 衛生局

心理治療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26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陳家樂 P-CP26001 衛生局
2 何姸穎 P-CP26002 衛生局
3 林智峰 P-CP26003 衛生局
4 梁寶如 P-CP26004 衛生局
5 麥駿謙 P-CP26005 衛生局

營養師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22周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2 衛生局 4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陳子頴 P-DT26001 衛生局
2 林靖宜 P-DT26002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3 劉子媛 P-DT26003 衛生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4 李曉文 P-DT26004 衛生局
5 王梓柔 P-DT26005 衛生局

藥房技術助理

實習場所安排

實習階段 獲認可適合進行實習的機構或場所 實習期
1 衛生局 13周
科大醫院
2 衛生局 7周
3 康健藥房(山頂店) 4周
康健藥房(唯德店)
4 藥物監督管理局 2周

實習員安排名單

序號 姓名 臨時登記編號 實習場所
1 張錦欣 P-TP26001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康健藥房(山頂店)
2 黎淑華 P-TP26002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科大醫院、康健藥房(唯德店)
3 林劍亮 P-TP26003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康健藥房(山頂店)
4 羅皓桓 P-TP26004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康健藥房(唯德店)
5 吳泓浩 P-TP26005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康健藥房(山頂店)
6 譚泳恩 P-TP26006 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康健藥房(山頂店)

根據第32/2021號行政法規《醫療人員實習總規章》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利害關係人須自上述名單公佈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即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至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以書面方式向醫療專業委員會表明是否接受實習;如未有聲明接受實習,則視為放棄,並註銷資格認可臨時登記。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於醫療專業委員會

主席  郭昌宇


公 共 建 設 局

公 告

「灘塗整治區地下停車場建造工程」

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公共建設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興建灘塗整治區地下停車場。

5. 施工地點:鄰近馬場北大馬路及友誼橋大馬路沿海堤一側的灘塗整治區內,並介乎於輕軌東線ES1站與ES2站之間。

6. 分段工程:否。

7. 接受提交草擬圖則:否。

8. 承攬類型:總額承攬。

9. 最長施工期:最長總施工期為660(六百六十)工作天 (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括4(四)個工程節點:

工程節點1:完成停車場七單元主體結構、防水施工,並移交場地予雨水箱涵承建商開展應急箱涵施工,最長施工期為50(五十)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

工程節點2:完成停車場地庫層所有主體結構、不少於7米寬(自A軸往B軸算)範圍土方回填至場平標高,最長施工期為110(一百一十)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

工程節點3:完成停車場出地面建築ST01~ST05主體結構工程,1:29軸範圍土方回填至場平標高,最長施工期為240(二百四十)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

工程節點4:完成停車場馬場東出入口頂管隧道頂進、接收、始發及接收井回填,最長施工期為540(五百四十)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

(由競投者訂定:須參照招標方案前序第9條及第10條之說明)。

(本工程分兩次委託,須參見招標方案前序第17條及承攬規則III.2第8條的規定)。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 9:00 至 12:45 及 14:30 至 17:00。

除可前往上述地點取得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外,在符合及遵守網上下載服務的使用規則及條款下,亦可透過公共建設局網頁(www.dsop.gov.mo)下載投標案卷副本。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MOP1,000.00(壹仟澳門元)。

14.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但招標方案明確允許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情況除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MOP5,000,000.00(五佰萬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 5% (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星期二),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 工程造價:50%

– 施工期:10%

– 施工經驗及質量:20%

– 施工方案:10%

– 人力資源計劃方案:10%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於公共建設局

代局長 沈榮臻


環 境 保 護 局

公 告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2026年7月1日第26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澳門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的優化、營運及保養”服務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點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投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查閱。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於環境保護局

代局長 韋海揚

通 告

第018/DSPA/2026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五條(六)項、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廳長李鑄新在該廳的範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相關人員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必須工作的時間內臨時離開工作崗位;

(二)批閱該廳所需物料的申請;

(三)簽署由上級批示的通知公函,以及由該廳負責的案卷進行程序及執行有關決定所需的文件;

(四)核准相關人員的年假表的修改;

(五)批准相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決定相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二、簽署文書的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長辦公室、立法會、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機關及實體的文書。

三、本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本批示的授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日起,由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廳長李鑄新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葉擴林


房 屋 局

公 告

〔55/2026〕

茲特公告,有關刊登於2026年7月8日第27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為新城A區經濟房屋-東民大廈(A3地段)塔樓(子部分C)提供樓宇管理服務”的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3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以及對《承投規則》9.3項及《招標方案》附件九作出更正,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更正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下載。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房屋局

局長 任利凌

〔56/2026〕

茲特公告,有關刊登於2026年7月15日第28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為石排灣社屋-樂群樓提供樓宇管理服務2026”的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3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更正,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公開招標的開標地點,由原來的澳門鴨涌馬路158號青葱大廈地下H,更改為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681號青洲坊大廈地下J。開標日期、時間維持不變。

上述的解答及對招標方案更正的內容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s://www.ihm.gov.mo)下載。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任利凌

〔57/2026〕

1. 判給實體:運輸工務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房屋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招標名稱:為新城A區經濟房屋-東業大廈(A12地段)塔樓(子部分C)提供樓宇管理服務

5. 標的:本招標旨在為新城A區經濟房屋-東業大廈(A12地段)塔樓(子部分C)提供樓宇管理服務,包括樓宇共同部分及集體設備的看守、清潔及維護保養,服務期為36個月,預計由2026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實際服務日期將按房屋局之通知為準)

6. 投標人之特別條件:

6.1 投標人須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已登記及其業務範圍全部或部分為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或物業管理服務,且非為領有保安牌照並從事私人保安業務的公司;或所營業務範圍全部或部分為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或物業管理服務,且非為領有保安牌照並從事私人保安業務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6.2 投標人須在財政局已作開業登記,且不得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的債務人。

6.3 投標人須領有第12/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規定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

6.4 投標人須按照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之規定遞交投標書。

6.5 禁止任何可擾亂正常競爭條件之行為或協議,基於該等行為或協議而遞交之投標書及候選要求,均不獲接納。尤其當兩份或多於兩份遞交之投標書出現相同的股東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相關標書均不獲接納。

6.6 不接納投標人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本招標。

7. 投標限價:投標不設底價。

8. 查閱或索取招標案卷: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接待處查閱或索取有關招標案卷,如有意投標人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繳付費用MOP2,000.00(澳門元貳仟圓正)或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免費下載。

9. 現場考察及書面解釋:現場考察於2026年8月12日上午10時正進行,有意投標人應按上述日期及時間到達東城第二街東業大廈停車場出入口集合,並由房屋局人員帶領考察。有意投標人須於2026年8月11日或之前的辦公時間內親臨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接待處或致電28594875進行預約出席現場考察之登記。(每名有意投標人出席人數不超過2人)

現場考察期間不設現場提問和解答,有意投標人對是次招標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在2026年8月17日或之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實體提出。

10. 臨時擔保:金額為MOP 462,000(澳門元肆拾陸萬貳仟圓正),以法定銀行擔保之提交方式或以現金透過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存款至房屋局的帳戶中。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投標書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接待處遞交,截標時間為2026年9月16日下午6時正。

12. 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2026年9月17日上午10時正在澳門鴨涌馬路158號青葱大廈地下H舖舉行。

13. 評標標準及判給之標準:

13.1 評分項目所佔之比重如下:

評分項目 所佔比重
價格 70%
管理服務經驗及管理專業認證 12%
提供服務期間之本地僱員比例(是次服務管理崗位及清潔崗位之正更的本地僱員比例均須佔該等相應崗位之整體正更的人員總數百分之三十或以上,並以四捨五入計算) 9%
物業管理之相關專業人員培訓 9%

13.2 判給之標準:

13.2.1 按上款之各評分項目的得分加總,獲最高得分的投標人獲得判給。

13.2.2 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投標人時,則優先獲得判給者依次為:

a) 價格項目之得分較高的投標人;

b) 管理服務經驗及管理專業認證項目之得分較高的投標人;

c) 提供服務期間之本地僱員比例項目之得分較高的投標人。

14. 其他事項:有關是次招標之細節及注意事項等,詳列於招標案卷內,而有關是次招標之最新訊息會於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公佈。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任利凌

通 告

第187/IH/2026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17/2013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第14/2024號法律第六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將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名義,簽署根據第14/2024號法律《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移轉經濟房屋獨立單位的買賣預約合同及買賣公證書的權限,授予以下任一主管:

(一)社會房屋處處長陳君傑;

(二)經濟房屋及援助處處長繆燦成;

(三)公共房屋監管處代處長李海儀;

(四)行政及財政處處長張東遠。

二、本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廢止第03/IH/2025號批示。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任利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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