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9/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1/2026

刊登日期:

2026.8.5

版數:

20-22

  • 委任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
相關法規 :
  •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 第15/2009號法律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第94/2024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
  • 第81/99/M號法令 - 重組澳門衛生司之組織結構及撤銷衛生委員會──若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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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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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9/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一)項、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條、第七條及第七-A條,以及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五條c)項和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戴華浩為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衛生局的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

    委任戴華浩擔任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具備擔任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職務的公民品德、適當的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

    學歷:

    —中山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學士學位;
    —暨南大學神經病學醫學碩士學位;
    —中山大學外科學醫學博士學位。

    專業簡歷:

    —1998年5月至1999年8月,衛生局非專科醫生;
    —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衛生局專科培訓的實習醫生;
    —2005年1月,衛生局醫生;
    —2005年1月至2016年5月,衛生局主治醫生;
    —2016年5月至今,衛生局顧問醫生;
    —2016年6月至2025年8月,衛生局兒童綜合評估中心主任;
    —2021年5月至今,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領導層助理;
    —2025年8月至今,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代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代院長)。

    ———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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