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59/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一)項、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條、第七條及第七-A條,以及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五條c)項和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戴華浩為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衛生局的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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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戴華浩擔任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具備擔任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職務的公民品德、適當的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

學歷:

—中山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學士學位;
—暨南大學神經病學醫學碩士學位;
—中山大學外科學醫學博士學位。

專業簡歷:

—1998年5月至1999年8月,衛生局非專科醫生;
—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衛生局專科培訓的實習醫生;
—2005年1月,衛生局醫生;
—2005年1月至2016年5月,衛生局主治醫生;
—2016年5月至今,衛生局顧問醫生;
—2016年6月至2025年8月,衛生局兒童綜合評估中心主任;
—2021年5月至今,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領導層助理;
—2025年8月至今,衛生局專科醫療衛生範疇代副局長(仁伯爵綜合醫院代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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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