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通 告
按照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七日終審法院院長的批示,並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公佈此通告,旨在展開分配任用完成刊登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為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合格學員,以填補各級法院辦事處編制內出現的空缺,具體安排如下:
1. 各級法院辦事處空缺數目:
30個。
2. 分配任用準則:
分配任用先後次序以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為之。
3. 申請方法、期限及地點:
自本通告公佈之翌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辦公時間內,所有合格學員可透過法院網頁https://court.gov.mo/下載或親身到澳門龍嵩正街9-A號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力資源處索取任用申請書,並於上述期限內親身將已填妥的任用申請書交回相同地點。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燕玲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通 告
按照檢察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七日的批示,並根據現行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謹作出通告,旨在為刊登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獲錄取修讀第六屆 “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合格學員展開分配任用程序,以填補檢察長辦公室編制內出現的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第一職階檢察院初級書記員的空缺,具體安排如下:
1. 空缺數目:22個。
2. 分配任用準則:分配任用先後次序以現行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為之。
3. 申請方法、期限及地點:有意進入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合格學員,自本通告公佈之翌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辦公時間內,可到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83號檢察院大樓索取填補空缺的申請書,或可於檢察院網頁(http://www.mp.gov.mo/)下載,並於上述期限內親身將已填妥的申請書交回相同地點(須出示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曉楠
市 政 署
公 告
第007/DZVJ/2026號公開招標
澳門西北區之綠化區域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之批示,市政署現就「澳門西北區之綠化區域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行政處文書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行政處文書中心,並須按投標組別繳交臨時擔保,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各組別的臨時擔保如下:
| 組別名稱 | 管理地點 | 臨時擔保 |
| 第1組 | 關閘廣場至馬場海邊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貳萬貳仟壹佰貳拾肆元(MOP122,124.00) |
| 第2組 | 紀念孫中山巿政公園至跨境工業區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貳拾壹萬肆仟捌佰元(MOP214,800.00) |
| 第3組 | 林茂海邊馬路至高士德大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壹萬叁仟零玖拾陸元(MOP113,096.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公開解釋會,並於以下日期安排實地視察。
| 實地視察場次 | 時間 | 集合地點 |
| (第1組) 關閘廣場至馬場海邊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8月31日 |
關閘拱門 |
| (第2組) 紀念孫中山巿政公園至跨境工業區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8月31日 |
紀念孫中山巿政公園近行人天橋門口 |
| (第3組) 林茂海邊馬路至高士德大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8月31日 |
望廈山市政公園主入口中央廣場 |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譚惠芳
第003/DFA/2026號公開招標
出租經營位於議事亭前地、區華利前地休憩區、宋玉生公園及南岸海濱綠廊售賣亭
按市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之決議,市政署現就「出租經營位於議事亭前地、區華利前地休憩區、宋玉生公園及南岸海濱綠廊售賣亭」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行政處文書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亦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行政處文書中心,並須繳交臨時擔保,每個場所之臨時擔保金額為澳門元壹仟圓正(MOP1,000.00)。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開標日期定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行政處(澳門夜呣斜巷/崗頂斜路警務廳大樓一樓)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行政處(澳門夜呣斜巷/崗頂斜路警務廳大樓一樓)進行公開解釋會。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代委員 何萬謙
第004/DZVJ/2026號公開招標
路氹新城區及澳門大學區之綠化區域
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
更改截標及開標日期
有關刊登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路氹新城區及澳門大學區之綠化區域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的公開招標,根據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七日批示,更改公開招標的截標及開標日期。
上述公開招標的截止遞交標書日期及時間,由原來的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時正,更改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中午十二時正。開標日期及時間由原來的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上午十時正,更改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上午十時正。開標地點維持不變。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譚惠芳
第005/DZVJ/2026號公開招標
氹仔區之綠化區域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市政署現就「氹仔區之綠化區域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行政處文書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四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行政處文書中心,並須按投標組別繳交臨時擔保,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各組別的臨時擔保如下:
| 組別名稱 | 管理地點 | 臨時擔保 |
| 第1組 | 東亞運大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萬捌仟玖佰陸拾元(MOP108,960.00) |
| 第2組 | 氹仔中央公園周邊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萬肆仟壹佰陸拾元(MOP104,160.00) |
| 第3組 | 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叁萬壹仟伍佰貳拾元(MOP131,520.00) |
| 第4組 | 偉龍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肆萬捌仟叁佰貳拾元(MOP148,320.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公開解釋會,並於以下日期安排實地視察。
| 實地視察場次 | 時間 | 集合地點 |
| (第1組) 東亞運大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7日 |
紀念碑花園門口 |
| (第2組) 氹仔中央公園周邊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7日 |
氹仔中央公園近廣東大馬路一側入口 |
| (第3組) 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8日 |
花城公園近埃武拉街一側入口 |
| (第4組) 偉龍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7日 |
海灣巷休憩區近氹仔東北馬路一側 |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譚惠芳
第008/DZVJ/2026號公開招標
人工島及澳門東北區之綠化區域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市政署現就「人工島及澳門東北區之綠化區域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行政處文書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六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行政處文書中心,並須按投標組別繳交臨時擔保,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各組別的臨時擔保如下:
| 組別名稱 | 管理地點 | 臨時擔保 |
| 第1組 | 澳門東北區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肆萬捌仟肆佰元(MOP148,400.00) |
| 第2組 | 人工島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貳拾萬捌仟伍佰貳拾捌元(MOP208,528.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上午十一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公開解釋會,並於以下日期安排實地視察。
| 實地視察場次 | 時間 | 集合地點 |
| (第1組) 澳門東北區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7日上午9時30分 | 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圖書館前水池 |
| (第2組) 人工島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7日上午11時正 | 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一樓平台(離境大堂門口) |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譚惠芳
第009/DZVJ/2026號公開招標
石排灣之郊野設施及周邊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市政署現就「石排灣之郊野設施及周邊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行政處文書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行政處文書中心,並須按投標組別繳交臨時擔保,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各組別的臨時擔保如下:
| 組別名稱 | 管理地點 | 臨時擔保 |
| 第1組 | 石排灣濕地、植物園區及周邊 | 澳門元玖萬柒仟壹佰貳拾元(MOP97,120.00) |
| 第2組 | 石排灣郊野公園、棕櫚公園及周邊 | 澳門元壹拾肆萬壹仟肆佰貳拾陸元(MOP141,426.00) |
| 第3組 | 石排灣市區公園、石排灣社區及周邊 | 澳門元壹拾萬柒仟柒佰陸拾元(MOP107,760.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三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公開解釋會,並於以下日期安排實地視察。
| 實地視察場次 | 時間 | 集合地點 |
| (第1組) 石排灣濕地、植物園區及周邊 |
2026年9月4日 |
香徑藥谷生態園區陸軍路入口(位處路環高頂馬路及陸軍路交匯點) |
| (第2組) 石排灣郊野公園、棕櫚公園及周邊 |
2026年9月7日 |
石排灣郊野公園 |
| (第3組) 石排灣市區公園、石排灣社區及周邊 |
2026年9月3日 |
石排灣市區公園 |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譚惠芳
第010/DZVJ/2026號公開招標
澳門中西區之綠化區域及水體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市政署現就「澳門中西區之綠化區域及水體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行政處文書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行政處文書中心,並須按投標組別繳交臨時擔保,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各組別的臨時擔保如下:
| 組別名稱 | 管理地點 | 臨時擔保 |
| 第1組 | 白鴿巢公園至議事亭前地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貳萬柒仟柒佰伍拾貳元(MOP127,752.00) |
| 第2組 | 巿政署大樓至西灣湖景大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肆萬伍仟壹佰貳拾伍元(MOP145,125.00) |
| 第3組 | 媽閣湖、西灣湖、南灣湖及周邊綠化區域 | 澳門元壹拾肆萬陸仟玖佰壹拾肆元(MOP146,914.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公開解釋會,並於以下日期安排實地視察。
| 實地視察場次 | 時間 | 集合地點 |
| (第1組) 白鴿巢公園至議事亭前地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1日 |
議事亭前地 |
| (第2組) 巿政署大樓至西灣湖景大馬路一帶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1日 |
巿政署大樓 |
| (第3組) 媽閣湖、西灣湖、南灣湖及周邊綠化區域 |
2026年9月2日 |
南灣湖白帳篷 |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譚惠芳
第011/DZVJ/2026號公開招標
路環區之郊野設施及周邊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市政署現就「路環區之郊野設施及周邊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行政處文書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行政處文書中心,並須按投標組別繳交臨時擔保,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政及採購處出納櫃檯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各組別的臨時擔保如下:
| 組別名稱 | 管理地點 | 臨時擔保 |
| 第1組 | 路環區東側及北側 | 澳門元柒萬玖仟玖佰捌拾元(MOP79,980.00) |
| 第2組 | 路環區中部 | 澳門元伍萬伍仟零玖拾貮元(MOP55,092.00) |
| 第3組 | 路環區南側 | 澳門元捌萬陸仟叁佰捌拾肆元(MOP86,384.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進行公開解釋會,並於以下日期安排實地視察。
| 實地視察場次 | 時間 | 集合地點 |
| (第1組) 路環區東側及北側 |
2026年9月2日 |
黑沙公園入口 |
| (第2組) 路環區中部 |
2026年9月3日 |
石排灣馬路 (澳門媽祖文化村牌坊) |
| (第3組) 路環區南側 |
2026年9月4日 |
竹灣豪園第三街 |
|
2026年9月1日 |
金像農場 |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譚惠芳
«路環市政狗房興建犬舍工程»
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行政法務司司長。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市政署。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施工地點:路環竹灣馬路路環市政狗房。
5. 承攬目的:路環市政狗房興建犬舍工程。
6.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陸拾萬零肆仟元正(MOP 604,000.00),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承攬判給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
1) 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者,或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法人或自然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2)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單獨或以合作經營投標形式參與投標,均僅可提交一份投標書;
3) 參與投標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合作經營的組成成員不得與另一自然人、法人或合作經營的組成成員相同,又或與其等的任一股東或行政管理機關組成成員相同;
4) 若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投標時,組成合作經營的組成成員數量不得超過三名,每名組成成員的財務參與百分比不得低於15%,同時須指定其中一名組成成員作為合作經營之主管人以投標人身份參與投標、行使對內及對外職能,且該組成成員在合作經營的財務參與百分比不少於60%;
5) 組成合作經營的組成成員不得再以個人名義或加入其他合作經營集團參與投標。
12. 倘若獲得判給,組成合作經營投標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須於簽訂合約前,按照經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所核准之《商法典》第二卷第三編的規定,以對外合作經營之法定形式組成。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編製投標書使用之語文:
地點: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六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下午五時正。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於截標日停止辦公,則截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時間。
投標書使用之語文:投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文的其中一種編製(產品的樣本說明書除外)。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禮堂。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於開標當日上午停止辦公;又或截標日期被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時間。
15. 查閱招標卷宗及取得招標卷宗電子文件光碟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攬規則、招標章程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六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七日,下午五時正前,在上述地點取得招標卷宗電子文件光碟,每份為澳門元壹仟元正 (MOP 1,000.00)(按照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6. 總承攬期:此承攬之總承攬期自委託日起算不得超過360個工作日。
17. 評審標準:
| - 工程總造價 | 55% |
| - 總承攬期 | 10% |
| - 施工方案 | 10% |
| - 同類型工程之經驗 | 10% |
| - 聘用本地僱員比率 | 10% |
| - 職安健狀況記錄 | 5% |
18.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六樓,市政署市政建設廳,以瞭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譚惠芳
財 政 局
公 告
- 第3/CP/DSF-DGP/2026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七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動產管理及資產彙編處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會議室3及4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MOP$10,000.00)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向財政局大樓八樓動產管理及資產彙編處申請存款憑單,並透過財政局「收付易」服務進行電子支付或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動產管理及資產彙編處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 (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 價格 — 40%
b) 質量認證書 — 20%
c) 倉存及運送所供應物品的條件 — 25%
d)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代局長 郭日海
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的跨年度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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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
: | 2026-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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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
: |
公共建設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Obras Públic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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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
: | 60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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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
: |
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China Road and Bridge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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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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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填海A區與澳門半島連接橋(A3)之行人通道建造工程 Empreitada de Construção de Passagem Pedonal na Via de Acesso (A3) entre a Zona A dos Novos Aterros Urbanos e a Península de Mac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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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Valor total |
: | $105,908,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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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
: | 2026/0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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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
金額 Va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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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80,000.0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540,000.00 | |||||
| 20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188,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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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
: | 2026-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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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
: |
衛生局 Serviços de Saú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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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
: | 7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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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
: |
利華行有限公司 Agência Lei Va Hong Limita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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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
: |
供應協議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 Fornecimento de Medicamentos e Outros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para a Convenção das Farmáci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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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Valor total |
: | $236,355,41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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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
: | 2026/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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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
金額 Va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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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9,088,855.0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8,177,710.00 | |||||
| 20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9,088,85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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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
: | 2026-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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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
: |
衛生局 Serviços de Saú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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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
: | 7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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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
: |
科達有限公司 Four Star Companhia Limita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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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
: |
供應協議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 Fornecimento de Medicamentos e Outros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para a Convenção das Farmáci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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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Valor total |
: | $176,934,83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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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
: | 2026/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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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
金額 Va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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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233,710.0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8,467,419.00 | |||||
| 20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233,7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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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
: | 2026-0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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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
: |
衛生局 Serviços de Saú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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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
: | 7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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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
: |
康寧葯業有限公司 The Glory Medicina Limita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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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
: |
供應協議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 Fornecimento de Medicamentos e Outros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para a Convenção das Farmáci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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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Valor total |
: | $86,297,468.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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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
: | 2026/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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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
金額 Va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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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574,368.0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148,735.00 | |||||
| 20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574,36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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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
: | 2026-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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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
: |
衛生局 Serviços de Saú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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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
: | 7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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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
: |
清新有限公司 Cheng San Limita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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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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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協議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 Fornecimento de Medicamentos e Outros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para a Convenção das Farmáci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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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Valor total |
: | $85,352,7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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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
: | 2026/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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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
金額 Va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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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338,177.0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676,353.00 | |||||
| 20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338,17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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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
: | 2026-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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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
: |
衛生局 Serviços de Saú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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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
: | 7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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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
: | Firma Chun Cheong –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Limitad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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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
: |
供應協議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 Fornecimento de Medicamentos e Outros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para a Convenção das Farmáci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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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Valor total |
: | $34,771,9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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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
: | 2026/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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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
金額 Va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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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692,983.0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385,965.00 | |||||
| 20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692,98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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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
: | 2026-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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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
: |
衛生局 Serviços de Saú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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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
: | 7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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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
: |
永康有限公司 Companhia de Great Life Limita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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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
: |
供應協議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 Fornecimento de Medicamentos e Outros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para a Convenção das Farmáci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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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Valor total |
: | $26,392,3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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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
: | 2026/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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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
金額 Va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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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598,080.0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196,160.00 | |||||
| 20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598,0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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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編號 Código do escalonamento |
: | 2026-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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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預算部門 O serviço a que o orçamento respeita |
: |
澳門金融管理局 Autoridade Monetária de Mac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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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類 Classificação orgânica |
: | 904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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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給實體 Adjudicatário |
: | 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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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事項 Assunto da adjudicaçã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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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澳門元(第二階段)基礎架構升級的相關設備及服務 Equipamentos e Serviços Relacionados com a Actualização da Infraestrutura de Base da Pataca Digital de Macau (2.ª F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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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Valor total |
: | $230,89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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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Data de autorização |
: | 2026/07/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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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年度 Ano de escalonamento |
金額 Va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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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089,000.0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7,801,000.00 | |||||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代局長 郭日海
旅 遊 基 金
公 告
第1/CON/DGI/2026號公開招標—澳門大賽車博物館精品廊
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之租賃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為旅遊基金進行“澳門大賽車博物館精品廊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之租賃”之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經濟財政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旅遊基金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投標的:澳門大賽車博物館精品廊之租賃
5. 租賃期: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為期50個月。
6. 每月租金底價:貳仟澳門元(MOP 2,000.00)
7. 投標書有效期:投標書有效期為九十日,由開標之日起計,並可按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延長。
8. 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的金額為貳仟澳門元(MOP2,000.00)。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1)以現金、本票或保付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保付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基金”;或2)透過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基金”的現金方式存入,或3)電匯至旅遊基金在中國銀行澳門分行開立的帳戶內。
9. 確定保證金:金額相當於兩個月之月租金,該保證金可由被判給人按前款所指有關繳交臨時保證金之方式提交。確定保證金將會在判給獲得批准後才遞交。
10. 查閱及取得卷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櫃檯查閱《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繳付貳佰澳門元(MOP200.00)文件費以索取有關副本,或透過澳門旅遊局網站(https://www.dst.gov.mo)採購資訊免費下載有關招標卷宗。
11. 講解會:投標人可以於2026年9月1日下午3時正,出席在位於高美士街431號澳門大賽車博物館多功能廳舉行本次公開招標的講解會。
12. 要求解釋的申請應以書面方式於2026年9月10日下午5時45分前登入澳門旅遊局網站(https://www.dst.gov.mo)採購資訊提交有關問題,相關解答亦會透過該網站公佈。
13. 遞交投標書之地點、日期及時間:投標人須於2026年10月12日下午1時截標日期前,在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送交或以具“收件回執”之掛號郵政方式郵寄至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投標書必須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正式語言撰寫。
14. 開標會議之地點、日期及時間:開標會議將於2026年10月13日上午10時正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五樓旅遊局會議室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的開標會議,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會議的授權書。
15. 延期: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講解會、遞交投標書之期限、開標會議之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6. 評審準則及其所佔比重:
| 判給準則 | 所佔比重 |
| 租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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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方案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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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方案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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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規劃方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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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的經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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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僱員比例 |
5% |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七日於旅遊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程衛東
懲 教 管 理 局
通 告
第00478-DP/DSC/2026號批示
按照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2/202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代副局長呂錦雲:
(一)批准行政任用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二)就年假及缺勤方面,行使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的有關本人的職權;
(三)批准特別假期或在放棄特別假期時發給有關補償;
(四)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及相關規定的補償;
(五)批准懲教管理局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六)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懲教管理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七)批准提供與懲教管理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八)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懲教管理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三十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的情況,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九)按上項的限度批准獄警及犯人膳食的開支;
(十)除(八)項及(九)項所指開支外,批准部門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電話費、清潔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十一)批准將被視為對懲教管理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十二)在懲教管理局職責範疇內,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二、本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代副局長呂錦雲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於懲教管理局
代局長 李昶文
第00479-DP/DSC/2026號批示
按照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2/202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路環監獄獄長林錦秀:
(一) 在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範圍內,批准路環監獄人員享受年假,以及就該等人員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二) 作出經七月二十五日第40/94/M號法令核准的《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並配合第27/2015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所指屬懲教管理局局長職權的一切行為,但有關紀律制度的規定除外;
(三) 作出經一月三十一日第8/GM/96號批示核准的《路環監獄規章》,並配合第27/2015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所指屬懲教管理局局長職權的一切行為;
(四) 作出經第16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行為;
(五) 批准提供與囚犯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六) 簽署並發出不需由懲教管理局局長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其處理的文書;
(七) 批准路環監獄人員輪值工作,並批准獄警隊伍人員的值勤時間表。
二、本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路環監獄獄長林錦秀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於懲教管理局
代局長 李昶文
第00480-DP/DSC/2026號批示
按照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2/202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少年感化院院長余珮琳:
(一) 在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範圍內,批准少年感化院人員享受年假,以及就該等人員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二) 批准提供與收容於少年感化院的青少年的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 簽署並發出不需由懲教管理局局長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其處理的文書;
(四) 批准少年感化院人員輪值工作。
二、本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少年感化院院長余珮琳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於懲教管理局
代局長 李昶文
第00481-DP/DSC/2026號批示
按照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2/202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資源及資訊管理廳廳長鄧敏心:
(一) 在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範圍內,批准人員享受年假,以及就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但路環監獄及少年感化院的人員除外;
(二) 批准短期無薪假;
(三) 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四) 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懲教管理局工作人員發放規定的薪俸、其他報酬、補償、補助及津貼;
(五) 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懲教管理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取得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十五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的情況,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六) 除上項所指開支外,批准部門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電話費、清潔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但以澳門元十五萬元為限;
(七) 批准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第三款所指的信貸,而有關費用的清償須按預先命令;
(八) 簽署並發出涉及本款職權事宜的文書。
二、本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資源及資訊管理廳廳長鄧敏心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四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於懲教管理局
代局長 李昶文
第00482-DP/DSC/2026號批示
按照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2/202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人力資源處處長梁天明:
(一) 經審查有關法理前提,批准臨時委任、續任、轉臨時委任為確定委任;
(二) 批准編制內人員及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人員在職程職級內的職階變更;
(三) 簽署計算及結算懲教管理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四) 批准懲教管理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五) 簽署懲教管理局工作人員的衛生護理證;
(六) 簽署並發出涉及本款職權事宜的文書。
二、本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人力資源處處長梁天明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於懲教管理局
代局長 李昶文
第00483-DP/DSC/2026號批示
按照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2/202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財政及財產處代處長駱健強:
(一) 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懲教管理局工作人員發放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二) 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三) 簽署並發出涉及本款職權事宜的文書。
二、本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財政及財產處代處長駱健強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四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於懲教管理局
代局長 李昶文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第7/2026/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旅檢區域」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元壹佰元整)或於其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其網頁內查閱倘有之最新資料。
投標人需按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安排的時間出席現場視察,且需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九日中午十二時前通知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出席視察的代表(不多於兩名),電話:88050679。
- 視察時間: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上午十時
- 集合地點: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離境大堂入口
標書必須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258,000.00(澳門元貳拾伍萬捌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服務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曉副警務總監
懲 教 基 金
通 告
第01/AT-FC/26號決議
根據第31/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基金制度》第四條第一款(四)項及第二款,以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懲教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的會議上作出決議如下:
一、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昶文或其法定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許可金額上限為澳門元一萬五千元的開支;
(二)許可結算及支付有關懲教基金的開支。
二、作出獲授予職權的行為須在隨後的行政管理委員會首次會議上追認。
三、本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對行使現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昶文或其法定代任人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六、廢止第02/AT-FC/16號及第01/AT-FC/17號決議。
七、在不妨礙第五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決議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於懲教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主席:懲教管理局代局長 李昶文
委員:財政局代表 馮小萍
委員:懲教管理局資源及資訊管理廳廳長 鄧敏心
教 育 及 青 年 發 展 局
通 告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數智語言服務碩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中西創新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IM-N01-M23-2626Z-84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58/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58/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阮佩賢(副局長)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八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理學碩士學位(全球公共衛生)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M-N14-M93-2126B-85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第二次會議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課程登記通告內,澳門大學理學碩士學位(全球公共衛生)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上述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通告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通告的組成部分。
- 上述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27/2028學年起入學的學生。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八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黃嘉祺(副局長)
———
附件一
理學碩士學位(全球公共衛生)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理學碩士
二、知識範疇:理學
三、專業:全球公共衛生
四、課程一般期限:兩學年
五、授課語言:英文
六、報讀條件: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 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項目報告,並進行引介且獲通過。
附件二
理學碩士學位(全球公共衛生)課程
學習計劃
|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
| 生物醫藥學 | 必修 | 45 | 3 |
| 高級毒理學 | 必修 | 45 | 3 |
| 流行病學 | 必修 | 45 | 3 |
| 高級營養與食品衛生安全 | 必修 | 45 | 3 |
| 衛生系統與政策 | 必修 | 45 | 3 |
| 全球衛生危機案例分析:流行病控制 | 必修 | 45 | 3 |
| 公共衛生中的生物統計學 | 必修 | 45 | 3 |
| 環境健康原則 | 必修 | 45 | 3 |
| 項目報告 | 必修 | - | 6 |
| 總學分 | 30 | ||
衛 生 局
公 告
第17/P/2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心臟科供應醫療消耗品”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肆拾玖元整(MOP49.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的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壹拾萬元整(MOP 10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第18/P/2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醫療消耗品(外科類)”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整(MOP50.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的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壹拾萬元整(MOP 10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第19/P/26號公開招標–黑沙環衛生中心外牆
維修工程
1. 招標實體:衛生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黑沙環衛生中心
4. 承攬工程目的:進行黑沙環衛生中心外牆維修工程。
5. 最長總工期:240日曆天。
6.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天,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肆拾萬元整(MOP400,000.00),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份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或續期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的衛生局文書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三十分。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截標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及相同開標時間。
根據11月8日第74/99/M號法令第80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實地視察: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三十分,前往黑沙環衛生中心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是次招標之標的工程地點。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的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
時間: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價格:MOP126.00(澳門元壹佰貳拾陸元整),繳費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的衛生局司庫科。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序號 | 評標標準 | 比重(%) |
|---|---|---|
| A | 總造價 | 55% |
| B | 施工經驗 | 20% |
| C | 施工方案 | 15% |
| D | 總工期 | 5% |
| E | 本地僱員人數所佔比例 | 5% |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了解是否有附加的說明文件。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通 告
(考試編號:02/IC-PAF/GASTR/2026)
按照衛生局局長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鄭敬謙醫生投考胃腸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胃腸科顧問醫生 伍家驥醫生
正選委員:胃腸科主治醫生 李妙甜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許懿德醫生
候補委員:胃腸科主治醫生 崔冠昌醫生
胃腸科主治醫生 鄭婷醫生
考試方法:最後評核包括履歷考試、實踐考試及理論考試,上述三項考試均屬淘汰試。
評分制度:1. 在各項考試之評分以0至20分表示,得分等於或高於9.5分方視為及格;
2. 在三項考試中之得分均等於或高於9.5分之投考人,視為在最後評核中及格;
3. 最後評核之評分係在各項考試之得分之算術平均數之結果,取小數點後一個位。
考試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及二十五日
考試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澳門醫學專科學院)及仁伯爵綜合醫院胃腸科
考試時間及須知:考試時間表及須知已張貼在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秘書處(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及上載於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網頁(https://www.am.gov.mo)。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考試編號:02/IC-PAF/Ped/2026)
按照本人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六日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葉健斌醫生投考兒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兒科主任醫生 黃鳳欣醫生
正選委員:兒科顧問醫生 蔡旺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陸志剛醫生
候補委員:兒科顧問醫生 區曦醫生
兒科主治醫生 蔡翔醫生
考試方法:最後評核包括履歷考試、實踐考試及理論考試,上述三項考試均屬淘汰試。
評分制度:1. 在各項考試之評分以0至20分表示,得分等於或高於9.5分方視為及格;
2. 在三項考試中之得分均等於或高於9.5分之投考人,視為在最後評核中及格;
3. 最後評核之評分係在各項考試之得分之算術平均數之結果,取小數點後一個位。
考試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及二十三日
考試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澳門醫學專科學院)及仁伯爵綜合醫院兒科
考試時間及須知:考試時間表及須知已張貼在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秘書處(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及上載於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網頁(https://www.am.gov.mo)。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
根據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六條第七款之規定,中醫師資格認可評審委員會,由如下成員組成:
主席:梁漢榮 中醫師,由衛生局局長指定。
委員:石崇榮 中醫生,由澳門中醫藥學會指定(AIPPMCM);
林慶雲 中醫生,由澳門中醫學會指定(AMCM);
黃禹明 中醫師,由澳門中醫師公會指定(AMMTCM);
黎汝碩 中醫生,由澳門中醫藥學會指定(AFMCM)。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離 島 醫 療 綜 合 體 北 京 協 和 醫 院 澳 門 醫 學 中 心
公 告
第8/P/2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協和澳門醫學中心供應醫用氣體”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及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綜合保障部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伍佰元整(MOP500.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技術說明影印本(繳費地點: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運營財務部),亦可於本中心網頁(https://www.cmm-pumch.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的接待處。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中心運營財務部繳交澳門元壹拾捌萬肆仟元整(MOP184,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於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劉正印
通 告
第6/CMM-PUMCH/2026批示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下稱“協和澳門醫學中心”)院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至第三十八條、刊登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第4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二零二五年十月三日策略發展委員會二零二五年度第二十四次平常會議記錄(摘錄)所述授權第三款、第8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運作規章》第三條第三款,以及第113/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 將下列本身及獲授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副院長柳曉輝,以便在分管的業務範疇內行使下述職權:
(一) 批准採用輪值工作;
(二) 批准為協和澳門醫學中心醫療人員購買民事責任保險;
(三) 認可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四) 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職責範疇內,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五) 認可取得財貨和勞務的程序中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六) 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七) 以協和澳門醫學中心的名義簽署一切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範圍內訂立的科研項目合作協議;
(八) 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九) 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協和澳門醫學中心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以及許可支付有關開支,但以澳門元200,000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二、 將下列本身及獲授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協和澳門醫學中心職位等同副院長級別人員趙穎,以便在分管的業務範疇內行使下述職權:
(一) 批准採用輪值工作;
(二) 批准提供與綜合保障範疇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 認可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四) 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職責範疇內,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五) 認可公共承攬工程的委託工程筆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六) 認可取得財貨和勞務的程序中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七) 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八) 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九) 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協和澳門醫學中心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以及許可支付有關開支,但以澳門元100,000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三、 將下列本身及獲授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後勤支援與綜合調度範疇行政主任劉有棋,以便在分管的業務範疇內行使下述職權:
(一) 批准提供與綜合保障範疇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 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三) 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協和澳門醫學中心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以及許可支付有關開支,但以澳門元30,000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四、 將下列本身及獲授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採購範疇行政主任張自強,以便在分管的業務範疇內行使下述職權:
(一) 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 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協和澳門醫學中心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以及許可支付有關開支,但以澳門元30,000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五、 本授權及轉授權在獲授權人或獲轉授權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行使。
六、 對於行使現本批示所列的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行政上訴。
七、 獲授權人及獲轉授權人得將上述的權限轉授予協和澳門醫學中心主管人員。
八、 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行使收回權及監管權。
九、 獲授權人或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於協和澳門醫學中心
協和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劉正印
澳 門 大 學
公 告
(公開招標編號:PT/020/2026)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之授權,現公佈以下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更新無線局域網系統(第一期)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於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或可於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內免費下載。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及實地視察。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而實地視察亦將安排於當天在講解會後進行。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有責任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或查閱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或之前。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壹拾叁萬柒仟元正(澳門元137,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徐建
通 告
第FMC/029/0026/2026號財務管理委員會決議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第二十九次財務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如下決議:
一、 授予設計學院代院長許敬文或其代任人、工學院代院長須成忠或其代任人、信息學院院長須成忠或其代任人、醫學院代院長葛偉或其代任人、理學院代院長Gui Changfeng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元伍萬圓整);
(二)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學術研究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元伍萬圓整);
(三)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第(一)項及第(二)項所指的金額上限減半;
(四)批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 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 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主管人員及學院秘書。
四、 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 本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宋永華教授
副校長:許敬文教授
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
副校長:葛偉教授
副校長:莫啓明教授
副校長:徐建博士
第ADMO/RTO/0019/2026號批示
澳門大學校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作出本決定:
一、 授予人工智能與腦科學研究院院長須成忠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批准其管轄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 批准其管轄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 批准其管轄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
(四) 根據既定的標準,作出其管轄的員工工作表現評核所需的一切行為;
(五) 根據校長批准,與同澳門大學宗旨相符的實體訂立及簽署合作與交流協議;
(六) 在其管轄的事務範圍內,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 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 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主管人員或其代任人。
四、 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 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八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教授
第FMC/029/0027/2026號財務管理委員會決議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第二十九次財務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如下決議:
一、 授予人工智能與腦科學研究院院長須成忠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元伍萬圓整);
(二)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學術研究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元伍萬圓整);
(三)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第(一)項及第(二)項所指的金額上限減半;
(四)批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 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 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主管人員或其代任人。
四、 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 本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宋永華教授
副校長:許敬文教授
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
副校長:葛偉教授
副校長:莫啓明教授
副校長:徐建博士
第ADMO/RTO/0019/2026號批示
澳門大學校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作出本決定:
一、 授予協同創新研究院代院長梁麗嫻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批准其管轄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 批准其管轄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 批准其管轄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
(四) 根據既定的標準,作出其管轄的員工工作表現評核所需的一切行為;
(五) 根據校長批准,與同澳門大學宗旨相符的實體訂立及簽署合作與交流協議;
(六) 批准發出其管轄的學生個人檔案的證明書,但有關學術成績及學籍資料除外;
(七) 在其管轄的事務範圍內,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八) 批准其管轄的員工不超過十天之會議缺勤。
二、 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 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的員工。
四、 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 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八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教授
第FMC/029/0027/2026號財務管理委員會決議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第二十九次財務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如下決議:
一、 授予協同創新研究院代院長梁麗嫻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元伍萬圓整);
(二)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學術研究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元伍萬圓整);
(三)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第(一)項及第(二)項所指的金額上限減半;
(四)批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 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 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的員工。
四、 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 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 本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宋永華教授
副校長:許敬文教授
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
副校長:葛偉教授
副校長:莫啓明教授
副校長:徐建博士
第FMC/029/0027/2026號財務管理委員會決議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第二十九次財務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如下決議:
一、授予智慧城市技術研究院院長宋永華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元伍萬圓整);
(二)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學術研究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元伍萬圓整);
(三)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第(一)項及第(二)項所指的金額上限減半;
(四)批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主管人員或其代任人。
四、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本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宋永華教授
副校長:許敬文教授
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
副校長:葛偉教授
副校長:莫啓明教授
副校長:徐建博士
第ADMO/RTO/0017/2026號批示
澳門大學校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作出本決定:
一、授予設計學院代院長許敬文或其代任人、工學院代院長須成忠或其代任人、信息學院院長須成忠或其代任人、醫學院代院長葛偉或其代任人、理學院代院長Gui Changfeng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其管轄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批准其管轄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批准其管轄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
(四)根據既定的標準,作出其管轄的員工工作表現評核所需的一切行為;
(五)根據校長批准,與同澳門大學宗旨相符的實體訂立及簽署合作與交流協議;
(六)批准發出其管轄的學生個人檔案的證明書,但有關學術成績及學籍資料除外;
(七)在其管轄的事務範圍內,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主管人員及學院秘書。
四、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八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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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人文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李軍教授 |
| 孫江教授 |
| 孫藝風教授 |
| 袁毓林教授 |
| 張健教授 |
| 陳立勝教授 |
| 梁藍波教授 |
| 王慶節教授 |
| 徐杰教授(人文學院) |
| 張彥教授 |
| 李德鳳教授 |
| 龔剛教授 |
| 鄧駿捷教授 |
| 司富珍教授 |
| 張穎教授 |
| Victoria Sandra Harrison教授 |
| Hans Georg Moeller教授 |
| Nicholas Michael Parker-Groom教授 |
| 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 教授 |
| Sergio Paulo Guimarães de Sousa教授 |
| 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 |
二、將主持工商管理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許敬文教授 |
| Jun Yu教授 |
| 羅振雄教授 |
| Zhang Wenyang教授 |
| 周欣悅教授 |
| Miao Li教授 |
| 洪福來教授 |
| 馮家超教授 |
| 傅曉青教授 |
| 黎寧教授 |
| 林朗為教授 |
| 練肇通教授 |
| 劉丁己教授 |
| 雷智豪教授 |
| 舒連杰教授 |
| 黃業堅教授 |
| Jason Zezhong Xiao教授 |
三、將主持設計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Arlindo José de Pinho Figueiredo e Silva教授 |
| 周洪濤教授 |
四、將主持教育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范良火教授 |
| Xiufeng Liu教授 |
| 胡碧穎教授 |
| 魏冰教授 |
| Ian Michael Whitacre教授 |
| 張東波教授 |
| Ming Ming Zhou教授 |
五、將主持工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須成忠教授 |
| Xiao Chuan Cai教授 |
| Pei Qibing教授 |
| Pan Hui教授 |
| 冼世榮教授 |
| Xiaobo Zhou教授 |
| 王百鍵教授 |
| 阮家榮教授 |
| 鞏志國教授 |
| 麥沛然教授 |
| 郭志達教授 |
| 周萬歡教授 |
| 潘治文教授 |
| 祝雷教授 |
| 徐青松教授 |
| 周怡聰教授 |
| 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 |
| 周建濤教授 |
| 馬少丹教授 |
| 羅文基教授 |
| 莫昇萍教授 |
| 徐杰教授(工學院) |
| 吳遠教授 |
| 楊志新教授 |
| 黃輝教授 |
| 譚立武教授 |
| 曲松楠教授 |
| 林智聲教授 |
| 萬峰教授 |
六、將主持信息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須成忠教授 |
| Xiao Chuan Cai教授 |
| Pei Qibing教授 |
| Pan Hui教授 |
| 冼世榮教授 |
| Xiaobo Zhou教授 |
| 王百鍵教授 |
| 阮家榮教授 |
| 鞏志國教授 |
| 麥沛然教授 |
| 郭志達教授 |
| 周萬歡教授 |
| 潘治文教授 |
| 祝雷教授 |
| 徐青松教授 |
| 周怡聰教授 |
| 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 |
| 周建濤教授 |
| 馬少丹教授 |
| 羅文基教授 |
| 莫昇萍教授 |
| 徐杰教授(工學院) |
| 吳遠教授 |
| 楊志新教授 |
| 黃輝教授 |
| 譚立武教授 |
| 曲松楠教授 |
| 林智聲教授 |
| 萬峰教授 |
七、將主持法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Xingzhong Yu教授 |
| 魏丹教授 |
| 唐曉晴教授 |
| 涂廣建教授 |
| Rostam Mag.Iur.Dr.Iur.Neuwirth教授 |
| 蔣朝陽教授 |
| 稅兵教授 |
| 汪超教授 |
| 翁小川教授 |
八、將主持醫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Hanming Shen教授 |
| 徐仁和教授 |
| 陳國凱教授 |
| Edwin Chong Wing Cheung教授 |
| Jianguang Ji教授 |
| 郭珩輝教授 |
| 梁麗嫻教授 |
| Gary Wong教授 |
| 項玉濤教授 |
| 袁振教授 |
| 張宣軍教授 |
| 鄭文華教授 |
九、將主持理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Gui Changfeng教授 |
| Xiao Chuan Cai教授 |
| 湯子康教授 |
| Handong Sun教授 |
| 黃錫榮教授 |
| 孫海衛教授 |
| 金小慶教授 |
| 劉志教授 |
| 胡光輝教授 |
| 邢貴川教授 |
| 徐禮虎教授 |
十、將主持社會科學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蔡天驥教授 |
| 張雷教授 |
| 陳佳教授 |
| 池培蓮教授 |
| 朱智豪教授 |
| 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 |
| 胡偉星教授 |
| Todd Owen Jackson教授 |
| Spencer De Li教授 |
| 劉世鼎教授 |
| 吳德榮教授 |
| 潘維教授 |
| 申大德教授 |
| 胡文詩教授 |
| 吳永紅教授 |
| 閻小駿教授 |
| 楊再福教授 |
十一、將主持人工智能與腦科學研究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袁振教授 |
| Christian Montag教授 |
| Andriy Myachykov教授 |
| Juha Tapani Silvanto教授 |
| 莫昇萍教授 |
十二、將主持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Pei Qibing教授 |
| 湯子康教授 |
| Handong Sun教授 |
| Pan Hui教授 |
| 邢貴川教授 |
| 曲松楠教授 |
十三、將主持中華醫藥研究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 典試委員會主席 |
|---|
| 陳新教授 |
| 李紹平教授 |
| 鄭穎教授 |
| 梁重恒教授 |
| 胡豪教授 |
| 蘇煥興教授 |
| 燕茹教授 |
| 陳美婉教授 |
| 胡元佳教授 |
| 王春明教授 |
| 陳修平教授 |
| 萬建波教授 |
| 李鵬教授 |
| Wang Ruibing教授 |
| 陸金健教授 |
| 林理根教授 |
| 路嘉宏教授 |
十四、獲授權者的出任方式,由內部指引訂定。
十五、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十六、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十七、廢止刊登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十八、本決定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教授
土 地 工 務 局
公 告
「土地工務局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辦公大樓更換空調製冷系統(WCC-3)工程」
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土地工務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大樓天面層空調製冷機房進行改造,包括拆除一組水冷式冷凍機組及相應電源、喉管、冷凍水泵及冷凍水塔,並重新供應及安裝3台風冷式冷凍機組及相關設備。
5. 施工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大樓。
6. 分段施工:競投者須清楚指出各階段的工作安排及詳細內容,並指出整項工程的關鍵要徑。
7. 提交方案及圖則:競投者須根據所供應及安裝的設備,提交相應的保護、拆卸、吊運、設備安裝等詳細施工方案及圖則,以及相應鋼結構之力學計算和責任聲明書。
8.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9. 最長施工期:最長總施工期為300(叁佰)工作天 (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競投者須按上述第6點所指的分段,並参照招標方案前序第8條及第9條之說明,提交總施工期。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有效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查閱案卷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大樓13樓,土地工務局行政及財政處。
索取案卷副本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大樓地下,土地工務局收納櫃檯。
時間:辦公日內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索取投標案卷:如有意投標人欲索取有關文件之影印本,需繳付費用1,500澳門元(壹仟伍佰澳門元)或於土地工務局網頁(http://www.dsscu.gov.mo )內免費下載。
14.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大樓地下,土地工務局接待櫃檯。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土地工務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但招標方案明確允許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情況除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澳門元360,000.00(叁拾陸萬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5% (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大樓17樓,土地工務局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土地工務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 – 工程造價:40%
- – 施工期:10%
- – 施工經驗及質量:10%
- – 施工方案:15%
- – 系統設備:20%
- –人力資源計劃方案及執行本工程本地僱員比例:5%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局
局長 黎永亮
公 共 建 設 局
公 告
「新城填海區A區連接A8地段至海濱綠化區行人天橋建造工程」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公共建設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建造行人天橋。
5. 施工地點:新城A區 A8地段至海濱綠化區。
6. 分段工程:否。
7. 接受提交草擬圖則:否。
8. 承攬類型:除基礎及結構工程部分第C.1.2項以系列價金承攬,其餘部分則以總額承攬。
9. 最長施工期:最長總施工期為360(三百六十)工作天 (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括2(二)個工程節點:工程節點1:完成樁基礎工程,最長施工期為210(二百一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工程節點2:完成橋樑結構,最長施工期290(二百九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
(由競投者訂定:須参照招標方案前序第9條及第10條之說明)。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除可前往上述地點取得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外,在符合及遵守網上下載服務的使用規則及條款下,亦可透過公共建設局網頁(www.dsop.gov.mo)下載投標案卷副本。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1,000.00(壹仟澳門元)。
14.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十月五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但招標方案明確允許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情況除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400,000.00(肆拾萬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 5% (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十月六日(星期二),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 – 工程造價:50%
- – 施工期:10%
- – 施工經驗及質量:20%
- – 施工方案:10%
- –人力資源計劃方案:10%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公告
第004/DSAM/2026號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海事及水務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標的:九澳南臨時疏濬物傾倒區維護性清淤。
5. 底價:不設底價。
6. 參加條件:
6.1 競投者須為公司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6.2 競投者已在財政局作營業稅納稅人登記。
6.3 競投者已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商業登記。
6.4 競投者不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的債務人。
6.5 競投者在商業登記證明或營業稅文件(M/8格式)顯示的業務包括以下業務:
6.5.1 水上水下建築工程;或
6.5.2 疏濬服務;或
6.5.3 海事工程。
6.6 不接納競投者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本次招標。
6.7 任何自然人或公司,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7.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
時間:辦公時間內。
投標案卷副本:價格為$400.00 (澳門元肆佰元整)
8.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十月五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海事及水務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9.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 :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產品的描述及説明除外)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應附經認證之譯本,而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
10.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自公開開標之日起計,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1. 臨時擔保:$484,000.00 (澳門元肆拾捌萬肆仟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12.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4%),以現金存款或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13. 現場視察:本公開招標不設現場視察。
14.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多功能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六年十月六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海事及水務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5. 評標標準:
投標價格:70%
本地僱員比例:10%
履行期:10%
水上工作項目及疏濬工作經驗:10%
16.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按招標方案規定的項目作為判給的最後判定標準。
17. 招標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釋等資料:由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應每日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以獲取涉及招標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釋等資料。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八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交 通 事 務 局
公 告
為關閘廣場地下公共客運總站及關閘廣場東側旅遊車
上落客區提供綜合管理服務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運輸工務司司長。
2. 進行招標程序之部門:交通事務局。
3. 公開招標的名稱:為關閘廣場地下公共客運總站及關閘廣場東側旅遊車上落客區提供綜合管理服務的公開招標。
4. 招標的標的:為關閘廣場地下公共客運總站及關閘廣場東側旅遊車上落客區提供綜合管理服務。
5. 底價:不設底價。
6. 服務期間:兩年(24個月),由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7. 提供臨時擔保的金額及方式:投標者須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證保險的方式向交通事務局提供臨時擔保,金額為$310,000.00(澳門元叁拾壹萬元正)。
8. 提供確定擔保的金額及方式:獲判給者須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證保險的方式向交通事務局提供確定擔保,金額為判給之總價金之4%(百分之四)。
9. 投標者資格(必須同時符合下列要件):
1)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成立的公司;
2)住所及商業營業場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3)所營事業包括從事物業或設施管理業務或與招標標的相關業務;
4)未被宣告破產,但已恢復權利者除外;
5)未有欠繳任何稅捐或稅項;
6)不接納投標者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招標。
10. 遞交投標書的地點及期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期間: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至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五時。
11. 開標的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5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12. 查閱招標卷宗及倘有的附加說明或解答的期間及方式: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開標開始的時刻為止,可在交通事務局網頁查閱及下載,或在辦公時間內在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查閱。
13. 取得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的副本的期間及方式: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開標開始的時刻為止,透過辦公時間內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繳付$500.00(澳門元伍佰元正),可取得一份副本。另外,亦可在交通事務局的網頁免費下載取得。
14. 判給標準:
1)價格-佔60%;
2)業務經驗及處罰紀錄-佔12%;
3)工作計劃-佔15%;
4)駐場的本地人員的比例-佔5%;
5)培訓計劃-佔5%;
6)專業質量認證-佔3%。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鄭岳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