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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4/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35/2026

刊登日期:

2026.9.2

版數:

86-116

  • 命令公佈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訂於巴黎的《建立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的協定》。
相關法規 :
  • 第3/1999號法律 - 核准法規的公佈與格式。
  •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財政 - 國際法 - 其他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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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4/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訂於巴黎的《建立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的協定》(下稱“協定”),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向法國外交部交存加入書,並聲明協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法國外交部於同日覆照確認。協定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包括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一)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協定的英文正式文本及中文譯本。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發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

    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項新


    《建立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的協定》的英文正式文本

    《建立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的協定》的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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