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通 告
第90/GCE/2026號批示
根據第22/2026號行政法規《政府總部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一條第三款、第74/2026號行政命令第五款及第24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本人獲授予政府總部事務局事務範圍內的權限轉授予政府總部事務局局長雷子燊,以作出該局職責範圍內的下列行為:
(一)發出個人檔案的證明;
(二)簽署任用書、授予職權和接受宣誓;
(三)批准臨時委任、續任、將臨時委任轉為確定委任、不屬同一人員組別的職程內人員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及其確定委任;
(四)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特區”)名義,簽署所有與工作人員相關的合同;
(五)批准工作人員的合同續期;
(六) 批准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六條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規定修改行政任用合同,並簽署相關合同附註;
(七) 批准工作人員在其職程內的晉級,以及職級內的職階變更,並簽署相關合同附註;
(八) 批准根據第2/2021號法律《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規定的轉入職程的申請,並簽署相關合同附註;
(九)決定免職及解除工作人員的合同;
(十)就分配任用人員於各附屬單位作出決定;
(十一)批准主管人員及職務主管的代任;
(十二)簽署工作人員報到憑證、薪俸資料表、該等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及結算證明文件、用作證明工作人員法律上的職務狀況或報酬狀況的聲明書及同類文件;
(十三)簽署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的衛生護理證;
(十四)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或輪值工作;
(十五)批准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十六)對工作人員之求診、隨診、時間補償、超時工作確認之申請作出決定;
(十七)批准輪值工作人員或特定工作時間制度人員享受補假日;
(十八)批准享受因提供超時工作或在免除上班時段提供工作以扣除正常工作時間的補償;
(十九)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工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其他津貼及金錢補償,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二十)批准向有關工作人員發放第22/2026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的酬勞;
(二十一)核准年假表,批准年假的享受,對更改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以及決定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二十二)批准特別假及短期無薪假,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二十三)批准享受長期無薪假後的回任;
(二十四)批准中止合同後返回部門工作的申請;
(二十五)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三天日津貼為限,並批准由此產生的開支;
(二十六) 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的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二十七)按照適用法例規定,批准支付出席費;
(二十八)批准返還與擔保承諾或執行與政府總部事務局所簽訂的合同無關的文件;
(二十九)認可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三十) 批准為人員、物料、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三十一)批准分配及分發日常消耗品及日用品;
(三十二) 批准金額不超過澳門元三十萬元的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的開支,如屬直接磋商,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三十三)批准金額不超過澳門元二萬元的招待費;
(三十四)核准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程序的程序方案、承投規則及其他程序文件;
(三十五)委任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程序的開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及獨一委員會的成員;
(三十六)核准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程序的合同擬本,並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有關合同;
(三十七)認可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的程序中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三十八)認可公共承攬工程的委託工程筆錄、臨時接收筆錄及確定接收筆錄;
(三十九)接受和退還作為保證金的存款,取消銀行擔保和終止保險擔保,以及退還在工程、租賃財貨、取得財貨或服務的程序中提交作為擔保或因任何其他名義而被留存的款項,包括由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所載各項經費支付者;
(四十) 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所有涉及合同的公文書;
(四十一)簽署傳達上級指示的函件或寄送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或私人實體的函件,但寄給各司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司法機關的函件除外;
(四十二) 以部門命令決定須遵守各特定工作時間的工作人員。
二、對行使在此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獲轉授權人可將有利於部門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領導及主管人員。
四、本轉授權不影響收回權、監管權及廢止權的行使。
五、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格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海關已故一等關員鍾穗英之鰥夫葉耀林,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何志良
經 濟 及 科 技 發 展 局
通 告
工業產權的保護
教 育 及 青 年 發 展 局
公 告
“為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屬下教育資源中心提供
2027年至2028年教育電視節目攝製服務”
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投標的:為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屬下教育資源中心提供教育電視節目攝製服務。
5. 服務提供期:由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 投標書的有效期:由公開開標之日起計九十日,可按招標方案之規定延長。
7. 臨時擔保:$169,180.00(壹拾陸萬玖仟壹佰捌拾澳門元),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以現金透過大西洋銀行存入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賬戶(賬戶號碼:9002501375)。
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限屆滿前已在財政局登記從事與招標項目相關業務的自然人或公司。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截止日期及時間(註1):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時正。
(註1):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於原定的截標日期及時間停止辦公,則交標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而第12點原定的公開開標日期和時間亦因此順延至緊接截標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註2):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註2):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於原定的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停止辦公,則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有權出席開標會議,以便對其所提交的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時間及其他:
地點: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日期: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時間為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
其他:出示營業稅—徵稅憑單(M/8)副本、或營業稅—開業/更改申報表(M/1)副本或機構印章,經適當登記後獲取招標案卷副本。此外,也可於教青局網頁(http://www.dsedj.gov.mo)內下載招標案卷。投標人應主動於投標截止時限前,從本局網頁上獲取最新或修正的資料。
14. 評審項目及其在評分中所佔的百分比:
| 報價項目1至報價項目11 | 報價項目12至報價項目16 |
|
- 價格佔50% - 參考的影片佔15% - 大綱/劇本佔15% - 澳門本地僱員比例佔15% - 同類型服務經驗佔5% |
- 價格佔50% - 參考的影片佔30% - 澳門本地僱員比例佔15% - 同類型服務經驗佔5% |
15. 附加說明文件: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時間為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查詢,或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j.gov.mo)查閱有否附加說明文件。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局長 龔志明
體 育 局
公 告
第12/ID/2026號公開招標
「為東城運動天地提供管理服務」
1.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為東城運動天地提供管理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2. 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500.00)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1)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3.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訂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隨即前往體育設施進行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訂於緊接之首個工作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4.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5. 投標人須將投標書交往體育局總部,連同支付予“體育基金”澳門元貳拾陸萬陸仟圓正($266,000.00)的臨時擔保交往體育局的財政財產處。
6.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逾時遞交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投標書須於緊接之首個工作日中午十二時正前遞交。
7. 開標訂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於緊接之首個工作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開標。
8.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90)日內有效。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李詩靈
衛 生 局
名 單
(程序編號:第07/MU/CON/2026號)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急症醫學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投考人:
| 序號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1. | 陳麗陽 | 合格 |
| 2. | 曾潭飛 | 合格 |
| 3. | 鄭霆鋒 | 合格 |
| 4. | 楊佩儀 | 合格 |
| 5. | 林潤明 | 合格 |
| 6. | 林宇濤 | 不及格 |
| 7. | 劉咏儀 | 合格 |
| 8. | 李彩珠 | 合格 |
| 9. | 梁開業 | 合格 |
| 10. | 梁家榮 | 不及格 |
| 11. | 繆智豐 | 合格 |
| 12. | 梅仲常 | 合格 |
| 13. | 溫泉 | 合格 |
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李平 急症醫學科顧問醫生
正選委員:蕭粵中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徐錫漢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程序編號:第08/GAS/CON/2026號)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胃腸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投考人:
| 序號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1. | 梁棋 | 合格 |
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伍家驥 胃腸科顧問醫生
正選委員:許懿德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梁偉強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程序編號:第12/GO/CON/2026號)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婦產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投考人:
| 序號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1. | 許蘭卿 | 合格 |
| 2. | 洪順家 | 合格 |
| 3. | 麥德蕾 | 不及格 |
| 4. | 梅菠 | 合格 |
| 5. | 黃艷慶 | 合格 |
| 6. | 楊筱禕 | 合格 |
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方慧瑩 婦產科顧問醫生
正選委員:張嘉宏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梁永昌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程序編號:第03/PED/CON/2026號)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兒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投考人:
| 序號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1. | 陳振輝 | 合格 |
| 2. | 陳春燕 | 合格 |
| 3. | 曾昶宇 | 合格 |
| 4. | 蔡翔 | 合格 |
| 5. | 吳玉清 | 不及格 |
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黃鳳欣 兒科主任醫生
正選委員:蘇景桓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林鴻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程序編號:第14/CIR/CON/2026號)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普通外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投考人:
| 序號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1. | 郭子寅 | 合格 |
| 2. | 梁展雲 | 不及格 |
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蔡念 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正選委員:朱建民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梁慶達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公 告
(開考編號:A17/TDT/LAB/2026)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診療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八缺,現根據經第18/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7/2010號法律《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經第1/2023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10/202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五個工作日內作出。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第20/P/2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腎科供應醫療消耗品”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六年九月二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肆拾玖元整(MOP49.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的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六年十月五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六年十月六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壹拾萬元整(MOP 10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第22/P/2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捐血中心借出化驗儀器和供應微生物血清學檢測試劑”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六年九月二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和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加思欄馬路5號地下的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肆拾叁元整(MOP43.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的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三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需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壹拾壹萬肆仟元整(MOP114,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 “衛生局” 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離 島 醫 療 綜 合 體 北 京 協 和 醫 院 澳 門 醫 學 中 心
公 告
第10/P/2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為協和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區域出租經營咖啡吧及/或便利店”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六年九月二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及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綜合保障部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伍佰元整(MOP500.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投標案卷影印本(繳費地點: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運營財務部),亦可於本中心網頁(https://www.cmm-pumch.gov.mo/)內免費下載。
有意投標者可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上午十時正,前往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是次招標之標的地點。
投標書應交往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的接待處。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六年十月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六年十月六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中心運營財務部繳交澳門元伍仟元整(MOP5,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於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劉正印
公 共 建 設 局
通 告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澳門東區-2教育用地B1地段上蓋工程-第一區」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公共建設局查閱。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交 通 事 務 局
公 告
I. 招標公告
為媽閣交通樞紐巴士站及樂居巴士總站提供綜合管理服務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運輸工務司司長。
2. 進行招標程序之部門:交通事務局。
3. 公開招標的名稱:為媽閣交通樞紐巴士站及樂居巴士總站提供綜合管理服務的公開招標。
4. 招標的標的:為媽閣交通樞紐巴士站及樂居巴士總站提供綜合管理服務。
5. 底價:不設底價。
6. 服務期間:兩年(24個月),由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7. 提供臨時擔保的金額及方式:投標者須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證保險的方式向交通事務局提供臨時擔保,金額為澳門元壹拾陸萬元正(MOP160,000.00)。
8. 提供確定擔保的金額及方式:獲判給者須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證保險的方式向交通事務局提供確定擔保,金額為判給之總價金的百分之四(4%)。
9. 投標者資格(必須同時符合下列要件):
1)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成立的公司;
2)住所及商業營業場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3)所營事業包括從事物業或設施管理業務或與招標標的相關業務;
4)未被宣告破產,但已恢復權利者除外;
5)未有欠繳任何稅捐或稅項;
6)不接納投標者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招標。
10. 遞交投標書的地點及期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期間: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至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五時。
11. 開標的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5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12. 查閱招標卷宗及倘有的附加說明或解答的期間及方式: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開標開始的時刻為止,可在交通事務局網頁查閱及下載,或在辦公時間內在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查閱。
13. 取得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的副本的期間及方式: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開標開始的時刻為止,透過辦公時間內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繳付澳門元伍佰元正(MOP500.00),可取得一份副本。另外,亦可在交通事務局的網頁免費下載取得。判給標準:
1)價格-佔60%;
2)業務經驗及處罰紀錄-佔12%;
3)工作計劃-佔15%;
4)駐場的本地人員的比例-佔5%;
5)培訓計劃-佔5%;
6)專業質量認證-佔3%。
二零二六年年八月二十八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鄭岳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