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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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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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GM/94號批示,關於中止一私人公證員之准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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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GM/94號批示,任命澳門民用航空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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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GM/94號批示,授權予一學士以便代表本地區以股東身份出席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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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GM/94號批示,任命派駐澳門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之政府代表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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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SATOP/94號批示,關於修正一幅位於氹仔告利雅施利華街,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土地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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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SATOP/94號批示,關於以租賃方式及免除公開競投批出一幅位於外港碼頭填海區k地設之第六街區之土地合同部分修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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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SATOP/94號批示,轉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就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重新鋪路及修改排雨水及污水系統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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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SATOP/94號批示,轉授權予輔助發展氹仔——路環填海區辦公室協調員,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向該辦公室提供輔助及協調服務之合同作出附註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法院公告及其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