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2023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為關閘綜合體育場館、望廈體育中心、望德樓、台暉樓、和諧廣場及青茂口岸的公共停車場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