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50/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2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刪除附於第43/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且經第22/2022號第26/2023號第25/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號方案所載的網絡顏色編碼,並修改信令點編碼及國際信令點編碼如下:

信令點編碼

信令點編碼 信令點營運商的名稱
00 0000 00XX XXXX 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0 0000 10XX XXXX 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
00 0000 11XX XXXX 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00 0001 00XX XXXX MTEL電信有限公司
00 0001 10XX XXXX 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信令點編碼

國際信令點編碼 信令點之位置或信令點之獨一名稱 信令點營運商的名稱
4-110-0 MMSS1 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
4-110-1 ISC1 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4-110-2 ISC2 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4-110-3 MSC 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4-110-5 MG1 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
4-110-6 CTMO_ZHSG 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4-110-7 ISC3 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4-119-1 IG-1 MTEL電信有限公司
4-119-2 IG-2 MTEL電信有限公司
4-119-4 CTMO_SG01 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譚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