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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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第一條
修改第13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3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許可
許可“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alaxy Casino,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星際娛樂場”、“澳門銀河娛樂場”及“百老匯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第二條
生效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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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第一條
修改第14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許可
許可“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Melco Resorts (Macau)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新濠鋒娛樂場”、“新濠天地娛樂場”、“新濠影滙娛樂場”、“摩卡金龍”、“摩卡新麗華”及“摩卡內港”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第二條
生效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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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第一條
修改第14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許可
許可“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JM Resorts,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分別名為“葡京娛樂場”、“新葡京娛樂場”、“上葡京娛樂場”、“回力海立方娛樂場”及“澳門凱旋門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的地點從事匯兌業務。”
第二條
生效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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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天然氣批發供應公共服務公證合同》第十七條第一款及附件四第二條第七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第20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天然氣售氣價格
一、〔……〕
| 客戶組別 | 天然氣售氣價格澳門元/立方米 |
| A組(營運商) | 6.7403 |
| B組(非住宅客戶) | 6.3786 |
| C組(大客戶) | 6.3189 |
| D組(特別客戶) | 3.9446 |
二、〔……〕
三、〔……〕”
二、廢止第10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三、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