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24/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聖若瑟大學開設公共服務與行政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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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公共服務與行政碩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公共行政。

二、課程一般期限:兩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60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項目報告,並進行引介且獲通過;

(三)如學生按課程運作規章的規定在本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但其項目報告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則只可取得學位後文憑。

附件二

公共服務與行政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  /  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公共行政基礎 必修 30 2
公共管理基礎 必修 45 3
憲法與行政法 必修 45 3
公共採購管理 必修 30 2
公共政策設計、實施與評估 必修 45 3
公共事務的道德價值與道德領導力 必修 30 2
全球行政與治理 必修 30 2
可持續發展:政策與實施 必修 30 2
公共預算與公共財務 必修 30 2
危機管理與公共關係 必修 30 2
公共行政的項目與流程管理 必修 45 3
       
第二學年      
公共行政的人事和績效管理 必修 30 2
進階專題 必修 30 2
政策研究實踐 必修 30 2
項目報告 必修 28
總學分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