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32/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25

刊登日期:

2025.11.19

版數:

10

  • 委任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16/2006號行政法規 - 訂定退休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退休基金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6號行政法規《退休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梁佩欣為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成員,以代替羅暉。

    二、本批示委任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三、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黃少澤

    法規:

    第33/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25

    刊登日期:

    2025.11.19

    版數:

    10-11

    • 將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定期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5/2009號法律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 第16/2006號行政法規 - 訂定退休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退休基金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3/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以及第16/2006號行政法規《退休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何志良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黃少澤

    法規:

    第34/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25

    刊登日期:

    2025.11.19

    版數:

    11

    • 將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全職委員的定期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5/2009號法律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 第16/2006號行政法規 - 訂定退休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退休基金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4/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以及第16/2006號行政法規《退休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羅瑾瑜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全職委員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黃少澤

    ———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曾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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