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28/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5

刊登日期:

2025.11.26

版數:

11-12

  • 續任護理專科委員會的成員及主席。
相關法規 :
  • 第81/99/M號法令 - 重組澳門衛生司之組織結構及撤銷衛生委員會──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衛生局 - 澳門理工大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8/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黃潔薇為護理專科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的成員及主席。

    二、續任下列人士為委員會成員:

    (一)鄭竹平,衛生局代表,當主席不在或不能視事時,由其代任主席職務;

    (二)楊秀娟,衛生局代表;

    (三)林愛貞,澳門理工大學健康科學及體育學院代表;

    (四)王靜華,鏡湖醫院代表;

    (五)尹一橋,澳門鏡湖護理學院代表;

    (六)范黃有霞,具專科護理學歷的護士代表。

    三、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四、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媛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