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27/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0/2025

刊登日期:

2025.12.10

版數:

59

  • 續任醫療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相關法規 :
  • 第10/2021號行政法規 - 醫療專業委員會。
  •  
    相關類別 :
  • 醫療專業委員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7/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21號行政法規《醫療專業委員會》第十三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梁佩珊為醫療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為期一年,其每月報酬為相當於公職薪俸表七百七十點。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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