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7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
(一)陳錦鳴,並由其擔任主席;
(二)容永恩;
(三)梁穎妍。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0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三)項及第七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應黃偉天的請求,免除其擔任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成員的職務。
二、委任方鈞鋒為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成員,任期至二零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四條第二款a項、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一款c項、第二款及第六款至第八款的規定,經聽取行政公職局的意見,作出本批示。
一、終止統計暨普查局人員黃善文在澳門金融管理局擔任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
二、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統計暨普查局人員黃善文在澳門金融管理局擔任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職務,任期至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三、獲委任人擔任臨時定期委任職位的每月報酬根據經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三十三條規定所指的人員通則訂定。
四、獲委任人繼續為醫療福利及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作出的扣除,以臨時定期委任職位的薪俸為計算基礎,屬僱主實體的負擔,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承擔。
五、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六、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委任黃善文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理由如下:
學歷:
專業簡歷: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23號法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一)項,以及《澳門旅遊大學文旅發展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條及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旅遊大學文旅發展一人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為期一年:
(一)羅曼儀,並由其擔任董事長;
(二)林靜芝;
(三)顏力祺。
二、委任劉慧蘭擔任澳門旅遊大學文旅發展一人有限公司獨任監事,為期一年。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23號法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一)項,以及《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
(一)司徒民義,並由其擔任主席;
(二)容永恩。
二、委任容光亮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以代替林品莊。
三、擔任本批示所指職務的任期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以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林偉倫為駐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執行上款所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相當於公職薪俸表一百點的金額。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