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2/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9/2026

刊登日期:

2026.3.4

版數:

16

  • 委任醫療專業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18/2020號法律 - 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
  • 第2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醫療專業委員會主席及多名成員,以及指定該委員會多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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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醫療專業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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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 委任衛生局代表許主平為醫療專業委員會成員,以替代陳惟蒨,任期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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