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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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鑑於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恐怖活動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的第1988(2011)號、第2082(2012)號、第2160(2014)號、第2255(2015)號、第2615(2021)號及第2763(2024)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第1988(2011)號決議所設委員會(1988制裁委員會)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更新了依照第1988(2011)號決議擬定並維持的名單(1988制裁名單);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988(2011)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擬定並維持的名單的英文正式文本及其相應的葡文譯本。
本次公佈的1988制裁名單涵蓋上述委員會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更新,並取代透過第14/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的版本。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發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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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