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62/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7/2026

刊登日期:

2026.7.8

版數:

16-17

  • 續任及委任會展業發展委員會的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5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會展業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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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會展業發展委員會 - 海關 - 招商投資促進局 - 旅遊局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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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組織 :
  • 澳門廣告商會 - 澳門中華總商會 - 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 - 澳門展貿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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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2/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三)項至(十一)項,以及第四條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會展業發展委員會的成員:

    (一)海關代表葉華釗;

    (二)招商投資促進局代表黃伊琳;

    (三)旅遊局代表司徒琳麗;

    (四)澳門廣告商會代表勞錦輝;

    (五)盧宏駿;

    (六)翁月容。

    二、委任下列人士為會展業發展委員會的成員:

    (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表林凱健;

    (二)澳門中華總商會代表黃佩琳;

    (三)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代表盧德忠;

    (四)澳門展貿協會代表梁挺峰;

    (五)林玉琼;

    (六)謝兆宏;

    (七)梁文慧。

    三、上兩款所指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四、本批示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吳惠嫻

    ———

    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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