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de Justiça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Boletim Ofici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二○二六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行政法務範疇二零二六年施政方針

第3/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體育局管轄及交由其管理的體育設施、設備、空間及活動的收費表》。
第34/202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修改第63/201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附件一及附件四。
第27/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 關於為藝園、青洲坊大廈、青濤大廈、日昇樓、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東及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西的公共停車場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第26/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 關於為祐漢公園、海灣南街、澳門文化中心、聯生圓形地、澳門協和醫院及望信樓的公共停車場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第4/2026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分別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及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修訂合同。
第5/2026號行政法規 - 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第4/2026號行政法規 - 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第7/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第6/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
第6/202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委任助理關長。
第9/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修正〈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第8/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2734(2024)號決議。
第7/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627(2022)號決議。
第6/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2610(2021)號決議。
第5/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569(2021)號決議。
第4/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2560(2020)號決議。
第3/202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 2515(2020)號決議。
第29/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董會成員。
第28/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的獨任監事。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工業產權的保護。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通告一則,關於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澳門大學-人文學院的文學士學位(歷史學)課程。
文化局 - 公告一則,關於為文化局提供2026年7月至2028年6月清潔服務的公開招標。
文化局 - 公告一則,關於「為澳門文化中心綜合體提供空調、電力及建築物設施維修保養服務」公開招標的解答。
房屋局 - 公告一則,關於“為房屋局總部及辦事處提供保安服務2026”公開招標的解答。
房屋局 - 公告一則,關於為新城市花園第17座提供樓宇管理服務2026的公開招標。
房屋局 - 公告一則,關於為房屋局總部、辦事處及公共停車場提供管理服務2026的公開招標。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 - 通告一則,關於為取得辦理土木工程師、機電工程師、機械工程師、環境工程師及化學工程師專業職銜登記的資格認可考試的准考人的筆試結果名單。
  1. 根據第20/2021號法律《修改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以電子方式取代紙本方式出版,並公佈於本網站。
  2. 上述電子版《公報》為PDF檔,並載有經法務局局長作出符合第5/2005號法律《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合格證書,以確保《公報》文本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3. 在本網站上,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版《公報》以作識別。
  4. 本網站所提供的資料分類、整理、說明及其他參考資料,是為方便網站使用者閱覽而設。如有任何歧異,應以法定方式出版的《公報》為準。
  5. 如對本網站所提供的規範性文件的適用性以及對其他資料內容存有疑問,請向相關職能部門查詢。
4/2/2026 14:34:48 BO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