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黃金及鉑金貨品的出售制度。
- 餐飲及相關場所業務法。
- 二零二六至二零二九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名義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合作備忘錄之修訂》。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處理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增資事宜、對增資所認購新股份行使優先權,並簽署相關文件。
- 修改第4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二)項、(三)項及第三款。
- 關於為宋玉生廣場、栢力、蓮花路、氹仔中央公園、黑橋街、居雅大廈、業興大廈及樂群樓的公共停車場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 訂定二零二六至二零二九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補充規定。
第9/202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資助計劃》。
立法會:
全體會議第1/2026號議決,通過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立法會報告書及管理帳目。
全體會議第2/2026號議決,通過二零二六年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三次預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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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刊登了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