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8/2026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6/2026

刊登日期:

2026.4.20

版數:

4-5

  • 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執行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十六條規定所指的權限,但不包括該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五條規定所指者。
相關法規 :
  • 第21/2009號法律 - 聘用外地僱員法。
  • 第13/2025號行政法規 - 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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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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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2026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25號行政法規《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一、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執行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十六條規定所指的權限,但不包括同一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五條規定所指者。

    二、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所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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